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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党内民主化探析
作者:高勇泽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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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内民主化是现代政党发展的必然选择。文章分析了党内民主化的价值意蕴,提出了党内民主化的路径选择,指出党内民主化应该防止的倾向,从中得出结论:党内民主化必须坚持党的团结统一,必须走中国式发展道路,必将为世界政党发展贡献新成果。
       关键词:党内民主化;价值意蕴;路径选择;防止倾向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6-0044-03
       A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ner-Party Democracy
        GAO Yong-ze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Liaoning, 116029)
        Abstract: Developing inner-party democracy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any party in modern society in order to develop itself. This paper reveals the value of inner-party democracy and offers some suggestion on how to develop inner-party democracy and what should be avoided. According to the author, developing CPC inner-party democracy must protect the unity of the party, must take a way suitable to China"s special situation, and must be able to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of all political parties in the world.
        Key words:inner-party democracy; value contained; choice of way; trend that should be avoided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和重要命题。党内民主是衡量中国政治体系民主素质的重要指数,能够促进党内自我更新机制的形成。[1]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基础和保障,发展党内民主是逐步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的逻辑起点和内在要求。本文在阐明党内民主化的价值意蕴、实现途径和防止倾向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党内民主化必须坚持党的团结统一,走中国式发展道路,为世界政党发展贡献新成果。
       一、实现党内民主化的价值意蕴
       党内民主化具有重要的政党价值和意义,能够增进党内关系和谐化,推进党的执政法治化,促进党的决策科学化。
       党内民主化能够增进党内关系和谐化。执政党不和谐,社会也不可能和谐,党内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和基本条件。党的十七大创新性地提出:“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标志着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意义重大而深远。所谓党内和谐,是指全党基于共同的理想信念、严格的组织纪律、自觉的道德追求而紧密团结和统一,并在恪守党章要求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基础上彼此信任、平等融洽、相互关爱、和谐相处。党内和谐的内涵有:思想和谐、组织和谐、作风和谐、制度和谐和行动和谐。无可否认的是,和谐总是相对于矛盾而存在,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党内和谐也不是没有党内批评、党内斗争和党内矛盾。党内和谐就是不断化解党内矛盾和问题的动态、持续的发展过程。目前,在坚持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基础上,提出党内和谐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随着形势的变化,党内客观上出现了一些影响和谐的因素,如党内利益关系复杂化、价值取向多样化、各级组织之间认识差别化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党的团结、统一,破坏了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内民主化的价值取向和诉求是实现党内和谐。党内民主就是用民主的思维、方法和途径来化解党内矛盾、问题以及不和谐因素,整合党的执政资源,实现党的领导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党内民主化能够推进党的执政法治化。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这就明确回答了党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等基本问题,深刻阐明了党执政的本质、目的和方式。执政方式作为政党控制公共权力的途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反映着政党自身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水平。[2]科学有效的执政方式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执政任务的重要条件。将依法执政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党对执政理念、目标和规律理解的新高度。依法执政是指党依照法律参加国家政权并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且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发生约束性影响的国家政务活动。换言之,是说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3]民主和法治构成现代化的社会制度,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因此,党内民主化也必将为推进党的执政方式法治化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党内民主化能够促进党的决策科学化。实现科学决策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胜利、保证各种事业发展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目前,党在决策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决策随意性比较大,咨询机构职能不明确,专业化程度偏低,透明性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决策科学化。党的决策科学化与党内民主化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动态发展过程。党内民主能够转变党的决策观念,提高决策者素质,改进决策手段,降低决策成本,优化决策环境,从而提高党的决策水平和决策品质,增加党作出最佳决策选择的几率。因此,党能否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在于能否充分发展党内民主,使党的各项决策都能够集中全党的经验和智慧,充分反映广大党员意愿;使党的全部工作都能够体现时代要求和客观实际,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目前,党的决策模式正在由传统、集中、封闭、独断向现代、民主、开放、协商转变,这必将促进党的决策科学化。
       二、推动党内民主化的路径选择
       就目前条件而言,党内民主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协商民主制,创新党内民主的制度。
       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与西方政党通过选举成为执政党的路径不同,我们党是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成为执政党的,党在创建新的国家制度时不可避免地沿袭了不少战争年代领导军事斗争的方式和方法,并形成了党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党内,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决定,而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根本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是把分散的党员集合为一个整体,把分散的意见变为党的统一意志,形成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因此,民主集中制与党内民主并不矛盾。在党内生活中,民主和集中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处理不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必将导致党的事业的重创。苏共没有把握好党内民主化的限度,抛弃民主集中制,完全割裂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片面强调民主,造成极端民主化和分散主义盛行。正如没有不受约束的绝对自由一样,同样不存在不受集中指导的无限的民主,民主是相对的和有限度的,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就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
       
       发展党内协商民主制。在当代民主政治新范式的视角下提出党内协商民主的概念,不是盲目跟风和哗众取宠,也不是使我们党成为民主的试验地,更不是搞党内民主的极端化,而是在全面考虑当前党内民主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准备的基础上,论证党内协商民主的可行性,为研究党内民主提供新的视野。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指出:“应该进一步完善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形成党内的协商民主机制”。[4]笔者认为,所谓党内协商民主,是指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在平等的条件下,就共同关注或关系共同利益的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的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形成全体党员共同接受的民主的、科学的、合法的路线、纲领和政策的过程。通过党内协商民主的概念内涵可知,党内协商民主应该具备以下特征:自由性,党员对各种建议的思考不受预先规范和权威的抑制;理性,党内协商以理性作为判断正当性的标准及可接受的依据;平等性,所有党员拥有平等的表达机会和话语权;共识性,党内协商将建立起以理性为基础的广泛共识;程序性,党内协商民主尊重程序合理性是结果合法性的基础;公开性,党内协商的议题、程序、过程、结果都应该是公开的;责任性,党员在协商的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公共性,党内协商的议题和结果都具有公共性。党内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渐进式的民主发展模式,其最大优势是可以使所有党员的意见都能表达出来,其直接目的是实现党的领导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其根本目标是实现党内和谐的价值诉求。
       创新党内民主的制度。从根本上说,党内民主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根本体现、重要保障和基本载体,党内民主制度要随着党所面临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创新。从总体上说,党内民主制度创新要以能够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平等、自由、充分地参与党内事务和决策为出发点和目标。从具体而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完善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健全党内民主协商制度,使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和决策的讨论与协商活动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实施党内民主评议制度,将民主讨论、民主协商的机制引入到评议的过程中;推行党务公开透明制度,增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目前,必须通过对党内民主制度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
       三、党内民主化应该防止的倾向
       党内民主化符合政党发展的客观规律,但应该防止突破现有的制度框架,防止党内产生明显的派系,防止推进的速度过快过热。
       防止转变为精英主义民主。党内民主是全体党员平等地参与处理和决定党内事务,违背平等原则,党内民主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发展的首要的、根本的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和实质。纵观党的发展历史,党内政治精英始终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对党的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党内政治精英是指是在党内处于领导地位,能决定党的政策指向,平衡党内各种利益关系的部分优秀党员。党内民主的本意就是要把民主主体从党内政治精英扩展到全体党员,把全体党员意志放在首位,使普通党员既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还拥有平等有效地参与集体决定过程的机会。但是,在政治实践操作中,存在着导致党内民主转向精英民主的潜在可能性。党内民主缺乏有效的监督系统,其内在危险是使党内政治精英控制党内决策;对绝大多数党内事务都进行民主管理可能会导致工作的低效率,这种决策的时效需求将会进一步激发党内民主的精英倾向;现实的政治实践要求参与者具有较高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这就可能使那些知识渊博、能力突出的党内政治精英掌控党内民主的话语权、议题、议程和结果。
       防止党内产生明显的派系。西方政党内的竞争多以派系为主,派系在西方政党内有存在空间,相形之中,我们党禁止以派系为主体的党内竞争。派系在我们党历史上从未有过合法空间。目前,我们党内部虽然没有形成不同的派系,但党内客观地存在着各种不同声音和不和谐音符。党内民主化有导致党内不同群体多元分化与民主分派的可能性与合理性。推进党内民主化要注意防止党内产生明显的派系,是基于党情新变化基础上提出的。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中国同质的一元化社会结构正逐渐向异质的多元化社会结构转变,利益和社会主体呈现多样性和复杂化,社会分层日益明显,不同群体在政治认同和社会评价方面的隔阂日益加深,从而产生多层次、多样性、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这种转变改变了社会各阶层的政治角色,传统阶层的政治地位受到威胁,新阶层提出新的政治要求,边缘化阶层存在“相对被剥夺”的离心情绪,弱势群体存在社会心理失衡倾向。这种状况带来一定的社会摩擦与激荡,也给党的建设带来了新的课题。那么,在多样性的社会如何实现党内利益、资源和意见整合,进而增强党的内聚力值得深思。
       防止推进的速度过快过热。民主发展的历程表明,民主不是理想主义者的空中楼阁,没有坚固的现实基础作为支撑,民主就只能是昙花一现。发展党内民主,至关重要的就是要研究党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推进党内民主的进程和途径。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是对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也是党全部工作的现实基础。党的这种现实状况决定,党内民主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是一个增量的渐进式改革过程,必然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是突破而非激变,不能离开历史的轨道,而只能是历史发展的某种延伸。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立足我们党的实际,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党内民主发展上,我们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又面临着良好的战略机遇;既不能盲目乐观,又不能无视成就;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急于求成。党内民主要走增量式的发展道路,就是通过渐进的、稳步的党内民主改革和发展,在不损害党内民主提供给党员的已有民主权利和民主成果的前提下,对党内民主已有的发展成果、发展水平和制度架构进行新的突破。[5]目前,必须在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前提下,选择好突破口,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有秩序地加以推进。
       四、结语:坚持党的团结统一,走中国式党内民主化道路,为世界政党发展贡献新成果
       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内民主化发展的根本前提。党的十七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应该是党最基本的存在状态,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内民主化就会失去其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同时,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内民主化发展的目标和重要的价值诉求,党内民主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让全体党员都能够平等参与党内事务和决策,从而增强党的内聚力,增进党的团结统一。
       党内民主化必须走具有中国特质的发展道路。苏共解体的最大教训就是,没有把握好党内民主化的方向,把西方民主理想化、绝对化、模式化,推动党内民主化严重脱离本国、本党的实际。因此,推进党内民主应该体现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既要吸收国外政党民主理论的合理内核,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立场,还要考虑到我们党的现实党情,在借鉴和利用西方政党和我党民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内民主化的实现形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走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质的党内民主发展道路。
       党内民主化必将为世界政党政治贡献新成果。与西方政党相比,我们党的党内民主化,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要途径,是改革党内权力运行的重大举措,是平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的关键环节。当前,党内民主已经成为世界政党发展的一大趋势,但各国政党党内民主发展的侧重点、态势、地位等都有所差异。因此,我们党的党内民主化进程必将为世界政党政治的发展贡献新的成果和经验。
       参考文献:
       [1] 王长江.党内民主制度创新[M].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07:235.
       [2] 马国均.中国共产党现代化建设论要[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291.
       [3] 李忠杰.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新体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9.
       [4] 李君如.中国能够实行什么样的民主[N].北京:北京日报,2005-09-28.
       [5] 张书林.党内民主的增量式发展与路径依赖[J].学习论坛,2005,(11):22-25.
       责任编辑 黄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