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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研究]当代中国公共权力腐败的政治生态学分析
作者:周玉琴 宋鑫华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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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基于政治生态学的视角考察当代我国公共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从政治生态链环的断裂:传统行政干部任用制度的弊端、政治生态环境的破坏、传统政治文化自身的缺陷等方面剖析公共权力腐败的深层次根源,并提出加强公民监督为核心的政治生态建设是制约与监督公共权力的治本之策。
       关键词:公共权力;腐败;政治生态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6-0038-03
       A Political Ecology Analysis on the Authority Corruption in Current China
       ZHOU Yu-qinSONG Xin-hua
       (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Beijing, 100081)
        Abstract: From the viewpoint of political ecology, this paper makes a study on the forms of authority corruption in current China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reason for it is the breaking of political ecology, which includes the damage of poltical ecology environment as well as the deficiency in cadres appointing system and Chinese traditional political culture. According to the author, the building of political ecology, especially public supervision, is the best way to solve this problem.
        Key words:authority; corruption; political ecology.
       当前,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现代化变迁之中,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社会蔓延,公共权力领域同样受到污染,公共权力的腐败使得权力的使用背离社会公共意志并异化为私有权力,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造成政府合法性资源的大量流失。因此,把握当代我国公共权力腐败的基本特性、分析其深层次的成因,有助于更好地采取措施遏制腐败。本文的重点是从一个新的视角,也就是运用政治生态学理论对这一问题展开剖析,以期对当前我国的防腐和反腐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一、公共权力腐败的背景分析
       公共权力被认为是社会公共领域中由公众所赋予和认同、并能够给公众带来保护和幸福的集体性权力,是相对于私人权力而言的,其运行方式是随社会形态及公共组织的演进而不断变化的,主要包括社会自治性公共权力和政府(国家)权力两部分。本文所讲的公共权力主要是指作为公共权力高级形式的政府权力,就其本质来讲,是建立在公共意志基础之上的,是公众力量的凝聚,其实质主体是全体社会公众,行使主体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而且行使主体获得的权力是由全体社会公众授权赋予的,这也决定了公共权力的最终服务对象必然是公共事务,最终的利益指向必然是社会公共利益[1]。所以,公共权力腐败一般是指国家和政府公职人员利用掌握的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以牟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即政府官员、公职人员对其权力的不合法的使用形式。
       目前,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现代化变迁之中。以理性、民主与法治为特征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与秩序,但向着现代性迈进的现代化过程却潜伏着破坏政治秩序和谐与稳定的种种因素。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官员与民众的关系,正处在重构与重新磨合时期。这样一种时代背景和制度、体制背景,决定了当代中国公共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2]285-288:首先,民主形式掩护下的公贿与贪污。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公共权力总是源于社会公共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具有社会性。掌握公共权力的人用它为公众谋利益,是公共权力的本性。但是,公共权力又不可能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行使而只能由小部分人代替公众行使,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权力就有被代理人(政府机构或官员)滥用的危险。危险之一就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这就是公共权力效应的流失,也是公共权力的腐败。这就使得当前腐败分子的公贿、贪污和监守自盗以“民主”和普遍的方式进行,拿公众的财富去捞取私利的“零成本”腐败、“以公谋私”等现象普遍存在。有资料显示,在中国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经济领域腐败案件在下降,而政治领域内因职务犯罪导致的腐败案件却呈现上升趋势[3]。其次,“集体共犯”式腐败。在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经济主体明显变得日益具有自我利益和集团利益意识,公共权力在运作过程中还蔓延出一种新的腐败形式——集体共犯。“集体共犯”的特点在于,当反腐败机构或民众揭开一个腐败案件的丑恶盖子时,发现的往往不是一个,而是一串腐败分子。像安徽的王怀忠案、厦门远华案、上海的陈良宇案、山东泰安的胡建学案等等,均是多人共犯案。“集体共犯”既有体制性原因,又有其社会心理基础。体制性原因在于产权虚置为腐败提供了适宜的土壤,社会心理原因在于,既然是公家的东西,就大胆去捞,不捞白不捞。只要有人先动手,必然从者甚众。再次,带“双轨制”的腐败。在一般情况下,体制的完善程度与公共权力腐败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体制越完善,公共权力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越大。目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转型时期。由于在中国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渐进式革命,因此,中国的经济列车会在计划管理与市场经济的“双轨”上运行一个较长时期。在“双轨”格局中,因制度不健全、不严格、不科学,使得腐败分子大有可乘之机,捞取个人好处,损公肥私,巧取豪夺。也正因为如此,这就为政企合谋、垄断交易、贪污贿赂等提供了肥厚的土壤。现阶段中国所揭示的腐败案件,多有此类的体制背景。最后,干部提拔机制的弊端造成的“人事腐败”。多年来,我国的干部任用一直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能落实,干部选拔中的问题甚至弊端也就暴露出来。在获得提升的少数干部中,有的是“伯乐”“相”出来的;有的是“挟”出来的;有的是“磨”出来的;有的是“跑”出来的;有的是“买”出来的等等。这些现象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玷污了政府形象,破坏了民主进程。
       总之,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并驾齐驱的社会变迁进程中,在改革开始向深层次挺进,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的特殊历史时刻,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无论是公贿、集体共犯、还是“双轨”体制造成的权力腐败,均以对不法经济利益的追求为第一目的。即使是看似以追求官位之政治利益为目的的“人事腐败”,实质上也乃是图谋达到以权谋私的物欲目的。
       二、公共权力腐败的根源:政治生态链环的断裂
       从政治生态学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造成公共权力腐败既与法律不完善和体制不健全有关,但更为直接、更为根本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行政干部任用制度的弊端。根据权力运作的一般规律,权力所有者因其掌控着对权力行使者的权力赋予权,所以自然就具有对权力行使者进行政治控制和支配的权力。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权力所有者总希望权力行使者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充分顾及既得利益和潜在利益,这是一种基于人性的权力生态图式。我国现行的行政干部制度,在干部任用上主要采用的是由上而下的层层任命的方式。根据权力关系生态图式,就难免出现权力只为所有者——干部任用权的掌控者——存在和运行,权力行使者主要甚至仅只为干部任用权的掌控者负责和服务的状况。可见,在权力的具体运作过程中,权力行使者唯上不唯下、唯官不唯民,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加之现行行政干部任命制自上而下的单向性特点,造成缺少自下而上以及横向的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和制约,使得权力行使过程中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增大。这是权力体系在权力来源上的自闭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权力体系的自闭性割断了权力体系与社会环境——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生态关联,造成了政治生态链环的断裂,“断裂”的必然后果,只能是权力腐败[2]292。可见,通过政治生态理论视角看待公共权力腐败的根由问题,这实质上是个权力运作链环出现了阻断而破坏了权力运作的良性生态的问题。政治生态理论认为,良好的政治权力运作,以完整的政治生态体系构建为基础。在这一体系构造中,权力输入、权力行使、权力输出、权力运行结果反馈等等环节都不可或缺,舍掉任何一个,权力运作的生态状况就会出现恶化,公共权力腐败必会发生。
       (二)政治生态环境的破坏。我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变革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健全起来,市场的资源配置、社会服务等体系功能也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政府对宏观经济和社会的过度干预,使得权力从逐渐介入市场到被广泛地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形成不良的政治生态环境,影响公共权力的运行,导致公共权力的腐败和变异。
       在这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由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必然引起了社会生活、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利益主体、生活方式等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并且趋向多元化,不可避免地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消极的影响:首先,封建的残余思想在汹涌的市场大潮里沉渣泛起,冲击着领导干部的官念,“当官发财”成为少数腐败者为官用权的信条;其次,文化宣传中大款们的潇洒人生,和被普遍张扬的一掷千金与金屋藏娇的诱惑,与国家公职人员的低工资、低消费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和对比,生活支出和成本的不断增长诱使着国家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现实中不能达到的要求,以平衡自己失衡的心态;再次,极端的利己主义和利用手中职权获取最大化利益的思想在意志薄弱的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滋生。据调查,近年来部分机关和干部中的奢糜康艳之风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即使是在贫困地区的干部之中,吃喝之风、享乐之风也非常盛行。
       (三)传统政治文化自身的缺陷。目前,公共权力之所以能够公权私化和私欲恶性膨胀,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自身的弊端与缺陷带来的影响。在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统治里,政治权力始终集中于皇帝。王权的至上使其成为了最高统治权威,是圣与王的统一体,从而形成了等级森严的王权专制主义的政治格局。王权专制导致了臣民对君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民众没有独立的人格,理性精神萎缩,个人价值丧失,民主意识空白。再加上计划经济和“全能政治”条件下的高度集权、权力宰制社会的影响,国民中至今还存在着相当浓厚的权力崇拜意识和官本位意识。比如,严格的上下层级制度,下级对上级唯首是瞻,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的权力;以是否为官、官职大小、官阶高低为标尺,或参照官阶级别来衡量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等等。这种政治格局衍生出了王权政治文化,在这种王权政治文化的影响下,一方面,百姓普遍形成了敬官、畏官的社会心理,在主观上自觉向为官者认同,在学理上向为官者求是非,企盼清官为民做主;另一方面,社会成员中一味顺从的奴仆心理比较普遍,不少人丧失独立人格与自主意识。社会成员作为政治参与者的自我取向低,在社会政治活动中处于被动的服从状态。这就为当代的公共权力腐败和异化提供了肥沃的社会生态土壤。
       三、政治生态建设:公共权力腐败治理的路径选择
       要惩治腐败,使公共权力的运作真正做到规范、合理、高效,就必须从传统行政干部制度的改革入手;而要改革传统行政干部制度,就必须加强承认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落实人民主权,由人民来行使选择和监督公共权力的政治生态建设。
       (一)建立全方位的公共权力制衡机制。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不仅需要强度,还需要广泛性。公民权利的实现也不能仅仅依靠个人,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我们在思考制约政府权力时,就应该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政府权力的制约作为全社会的权利行为。这样,权力制约就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以社会制约政府权力,即一方面需要对权力施加强有力的约束,使权力感受到压力;另一方面对权力的制约力量要广泛,使权力处于被“包围”的状态下。目前,社会结构的多样化必然导致利益结构的多样化,社会分化为各种利益群体、第三部门等。开放性社会为公民个人、大众传媒等提供了参与不同领域的机会,它不仅要坚持代议制下以选举代表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参与,还要为公民提供各种机会和渠道,培养公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形式广泛参与各领域的决策过程,以政策的有效性来实现公共利益。因而,将社会作为制约政府权力的因素,能够真正将政府权力置于约束主体的全方位监督之下。为此,一要通过人民的意见表达来监督政府权力;二要通过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府决策来监督政府权力;三要通过舆论监督的方式来监督政府权力;四要通过大众传媒的暴光和第三部门职能分工也可以来监督政府权力。以社会制约政府权力与以权力、权利制约政府权力共同构成一个权力制约体系。三种权力制约方式的融合,就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权力制约体系,不同的制约方式在相应的环节发挥各自的作用,最终形成一种制约的合力。
       (二)积极培育公民社会组织。强大的公民社会组织,是制约政府权力的根本力量。托克维尔说:“在我们这个时代,结社自由已经成为反对多数专制的一种必要保障。”[4]广泛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公民社会组织则是结社自由的最重要的体现。任何权力都需要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政府内部分权制衡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制约来自政府之外的社会,分散的个人无能力制衡政府权力。在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对于国家而言,个人是不存在的。个人只有组成社会、成为一种建制化的“个人”,个人才构成国家的对应物,而这样的个人,在现代社会中就是公民社会[5]。只有强大的公民社会组织,才能为公民提供自我组织的空间。公民社会组织是制约政府权力的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可见,致力于培育和建设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是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
       因此,一方面发展市场经济,健全市场机制。市场经济培育的独立、自由、权利的契约性让渡等精神可以说是其他公民社会制约政府权力行为的基础。既要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又要使在国家和集体各经济机构中供职的人明白自己不过是在该机构中供职的普通劳动者,是行使机构的职能,而非机构的权利主体,其行为不仅要受纪律约束,更要受法律的约束,由此来克服“以权谋私”现象,并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推进社会自治,提高治理水平。成熟的自治组织承接政府权力撤退后遗留的权力真空,不会导致其他非法势力的进入。在自治模式下,原本许多政府的职能范围如保安、市容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由自治组织自行解决,不但减少了费用,提高了效率,而且还有效地制约政府权力的渗透,并使政府权力从原有的“领地”撤退。
       
       (三)构建现代新型的政治文化模式。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6]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政治活动进程中所形成。从文化的积淀程度来看,可以分为现代政治文化和传统政治文化。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主、参与、法治因子的缺乏导致国人的现代民主、法治观念和意识难以生成和确定,进而影响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当代中国由于缺乏相应的民主法制政治文化的支持,导致其公共权力腐败泛化现象普遍存在。所以,我们在注重对权力监督体制与机制的健全与完善的同时,还需要加强社会主义主导政治文化的建设与创新,构建现代政治文化的新型模式。从总体上说,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发展趋势是从传统的“道德型、依附型、专制型政治文化”向现代的“参与型、民主型和法治型政治文化”新型模式的转变,随着政治发展的进行,这种转化的趋势也更加明显。
       目前来看,政治文化发展的根本任务是通过有效措施培育出能创造新行为的社会文化,努力改变能影响行为模式的心理积淀,推进政治文化发展即政治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构建出新型的政治文化体系。一要建构社会主义参与型政治文化,培养公民的自主、参与意识。“一个社会仅仅从理性上接受民主并不难,但是要将民主价值结合进公民的人格系统;仅仅有对想象中的民主的欲求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在实际民主制度下的体验和由这种体验而产生的认同。”[7]二要培育社会主义民主型政治文化,增强公民的民主、平等意识。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达尔指出:“如果公民和领导人对民主的观念、价值和实践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一种稳定的民主的全景就更加光明;如果这些信念和倾向落实到国家的文化中,并且大部分能够在代际之间传承,这就是最可靠的支持。”[8]这说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要形成民主政治,离不开民主政治文化的支持,离不开这个国家、这个地区的政治人对民主的观念、价值和实践所给予的足够认同和支持。三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型政治文化,提高公民的法治理念。我们要克服传统政治文化的“人治”思想,从以“人”为出发点转变到以“法律”为出发点,以服从法律作为最高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型政治文化要做到:一是公共权力机关依法办事,即各级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依据法律行使权力,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二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民素质,培养公民政治主体意识。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公民监督机制,促进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现代化进程,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 阳斌等.论公共权力与公众利益[J].兰州学刊,2004,(4).
       [2] 刘京希.政治生态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
       [3] 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的分析报告[R].2001-10.
       [4]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16.
       [5] 张静.国家与社会[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305.
       [6] 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曹沛霖,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29.
       [7] 丛日云.民主制度的公民教育功能[J].政治学,2001,(3).
       [8]达尔.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65.
       责任编辑 任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