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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管理]和谐社会愿景下政府危机管理的日常化机制研究
作者:蓝常周 龚 莹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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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了减少各种危机事件带来的危害,政府应该树立危机意识,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危机传播的引导水平,建立危机善后处理系统,以便预防危机的出现,及早做好处理各类危机的准备,确保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生产不因危机而遭受重大损失。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愿景下。有必要加强政府危机管理的日常化机制研究,实现政府危机管理的日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关键词:和谐社会:政府危机管理:日常化机制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5-0062-03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奋斗就会有困难,有风险。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共同繁荣和谐世界”。这些政治话语释放出执政党致力于提高执政忧患意识的施政理念,即要求政府切实不断地加强处理危机事件的危机意识和提高应对危机事件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21世纪充满着机遇也充满着挑战,党中央之所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承认在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和谐的音符。和谐社会既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是人与人的和谐,更是人与社会的和谐。无论是哪一种和谐,都客观存在着各种不利于和谐稳定的因素,其存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是一种长期的、潜在的威胁。危机事件由于具有强大的杀伤力、破坏力和冲击力。一旦危机事件爆发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扰乱社会秩序等等损伤,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伤害将是严重的。联想起我国国内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水旱灾害、火灾、群体性集体上访、2003年春夏之交发生的非典疫情、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2006年发生的禽流感、2008年初中国南方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以及“5·12”四川汶川大地震,都迫使我们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研究这样一个问题:危机状态下的政府管理,即加强危机状态下的政府危机管理理论研究,从而提高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应急能力、处理能力和控制能力。
       一、和谐社会与危机管理内涵的界定
       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具体地说,和谐社会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古人所道出的“和”、“谐”,有音韵之美、政事通达之意,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哲学内涵:其一,和谐是指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准则。世界的最高准则是实现完美境界的和谐,即所谓“和故万物皆化”,认为和谐是世界万物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也是和谐的核心价值;其二,和谐是指对不同事物之间的协调统一,单一的事物不能成为和谐,这也是和谐的内在本质,即所谓“以他平他”、“和而不同”;其三,和谐的标准是适度、不偏不倚,达到适合的程度才能算是和谐,这是和谐的外在表现,即“发而皆中节”、“和为贵”、“致中和”。而当今和谐的概念既是传统思想的历史继承,同时它也具有自己的明确规定性,它本质上是指不同质的事物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而诸多危机事件隐患的存在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说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不同的学科对危机的内涵有不同的阐述和界定。企业管理学认为,危机是指一种决策形势,在此形势下,企业的利益受到威胁,任何拖延均可能会失控而导致巨大损失。组织行为学认为,危机是组织难以维持现状的一种状态。公共政策学认为,危机特指有一定时限、要求迅速做出决策的突发事件乃至灾难。笔者从公共领域的角度将危机界定为:指社会遭遇严重天灾、疫情,或出现大规模混乱、暴动、武装冲突、战争等,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遭受直接威胁的非正常状态。危机事件往往具有以下四个突出的特点:一是突发性。危机事件发生尽管有渐变到质变的过程,但发生的那一刻,往往是突然的,使人措手不及。二是复杂性。危机事件的发生往往具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历史原因,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因素。三是危害性。危机事件的发生一般都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不仅影响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而且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有极强的危害性。四是紧急性。由于危机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带来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并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所以必须马上进行处理,以减轻危机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不可估量的政治后果。
       所谓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在危机意识或危机观念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进行信息收集、信息分析、问题决策、计划制定、措施制定、控制协调、经验总结的系统过程。政府危机管理的目的就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控制时态,降低损失,做好与民众的沟通工作,获得民众的支持,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及政府的信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由于突然爆发,具有不确定性和应急性,整个社会和老百姓往往人心惶惶,谣言四起,不知所措,极端时甚至会采取一些非理性行为。在这个时刻,就需要政府果断勇敢地站出来,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恐慌局面,主动引导舆论,并给各方提供合理的建议,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这样不仅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与理解,而且有利于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处理。这是政府妥善处理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至关重要的环节。
       二、和谐社会愿景下加强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性
       (一)加强政府危机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国GDP连续多年保持在8%左右的高位增长速度,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也正处于危机事件的高发阶段,存在着诸多影响社会和谐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随着人类对自然界资源开采和掠夺的不断加剧,自然正以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方式抗议着人类社会,水污染、大气污染、酸雨污染、温室效应等由人类自编自导的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地粉墨登场。同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各国在享受科学技术成果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潜在威胁和挑战,如核辐射、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电脑病毒等。只有加强政府危机管理,尽可能地预防各种危机事件的发生,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加强政府危机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渡过程,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格局进入全面分化和重新洗牌阶段,各方利益主体博弈加剧,形成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再加上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欠缺和滞后无法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各种不和谐因素频繁发生,如公共卫生环境堪忧、社会安全质量下降、社会犯罪活动增加等,这些不和谐音符的存在对社会稳定大局造成极大的威胁和挑战,很有可能扩散为公共危机事件,制约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如何有效地预防危机事件的发
       生,加强政府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考验着执政党的执政智慧和执政能力。
       (三)加强政府危机管理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基础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与掠夺而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显性破坏,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和承受能力,因此,加强政府危机管理,建立一套有效的政府危机管理日常化应对机制能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政府危机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对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类危机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也造成了人、财、物方面的无谓损失。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的需要得不到充分满足,公共服务不能普遍惠及广大群众,长此以往,就容易滋长不满,引发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因此,促进经济的有效发展和保障安定团结的稳定大局离不开政府的危机管理。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危机管理日常化机制的对策建议
       危机事件既有人为因素,也有非人为因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完全避免不太可能,因此政府危机管理本身应该具有长远性、战略性,要吃一堑、长一智,如果政府危机管理中缺乏战略性行为,可能会继续导致危机。最为有效、最具有成功系数的危机管理就是把突然爆发的公共危机事件作为常态事件来处理,各级政府应该从预警、救治、恢复等综合治理的高度,建立一套从根本上妥善处理危机的政府危机管理日常化机制。
       (一)培养正确的危机意识,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
       危机意识是这样一种思想或观念,它要求一个组织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从长远的、战略的角度出发,在和平发展的时期,就抱着遭遇和应付危机状况的心态,预先考虑和预测组织可能面临的各种紧急的和极度困难的形势,在心理上和物质上做好对抗困难的准备、预期或提出对抗危机的应急对策,以防止在危机发生时束手无策,无法积极回应,而遭受无法挽回的失败。在和平稳定时期,人们往往缺乏危机意识,所以通过模拟危机情势,不断完善危机发生的预警与监控系统,能够使政府和公众培养危机意识,就像不断进行的消防演习一样,通过演练各种可能在实践中碰到的问题,培养消防人员的消防意识,能够使消防人员时刻做好防火的心理和物质准备。
       危机充满“危险”,也包含着“机遇”。在后工业化时期,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的增长,我国政府更应树立危机意识,居安思危,强化危机管理观念,借鉴国内外危机管理的经验教训,建立完善的危机日常化处理机制,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千方百计预防危机的出现,及早做好处理各类危机的准备,培养化危险为机遇的能力,确保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生产不因危机而遭受重大的损失。
       (二)建立全国性的危机管理常设机构,加强紧急状态立法工作
       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危机管理常设机构,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各方面专家,对各类危机进行划分归类和总结,从国家安全高度制定长期反危机战略的应急计划,以便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能力。其主要目标是,实现危机管理的转型,即从被动型应付危机到主导型危机处理,从而为建立现代化的危机管理日常化处理机制奠定基础。
       同时,鉴于任何危机都会给社会生活、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避免的重大损失,必须迅速有效地制止危机状态的蔓延,相应的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势在必行。历经1998年全国洪涝之灾、2003年“非典”之难和“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国人重新审视我国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弊端所带来的重大损失,全社会终于形成共识:危机管理应以法治之。制定《紧急状态法》的呼声日渐高涨。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初就已重视紧急状态立法,而我国却迟迟按兵不动,希望频繁发生的危机事件能不断地鞭鞑立法部门,尽早推动《紧急状态法》的立法提上人大的议事日程。
       (三)政府、公众和媒体应共同积极面对危机
       首先,政府要增加透明度,畅通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危机发生的有关信息,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并给各方提供合理的建议,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避免带来大规模和不必要的恐慌。尽管政府出于稳定的考虑,可能会隐瞒危机发生的真正原因,但须知“纸是包不住火的”,公众迟早会知道事情的真相,政府应该相信人民,与其事后冒丧失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政府合法性风险,不如在危机发生之初就坦然面对,尽早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携手共同应付危机事件。
       其次,媒体要增加责任感,不断提高危机传播的引导水平。媒体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最大限度地为增进公共福利而发挥最大效益,否则,就是公共资源的浪费。在危机管理中,媒体不仅可以及时监视可能导致危机发生的各种潜在因素,而且在危机过程中作为政府和公众的代言人。完全可以沟通信息、疏导情绪,起到积极的作用。危机传播不同于一般新闻的传播,它是在极大时间压力下对不确定状态做出的无章可循的传播。媒体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大局意识,应学习西方媒体的经验,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在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中维护社会稳定。
       (四)建立和完善危机的善后处理系统,妥善处理危机
       危机的善后处理系统是消除由于危机造成的不良影响,重振政府形象的关键,也是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做得不好,同样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有时还会引出新的危机,因此必须克服重事态平息、轻善后处理的错误做法,将善后工作作为处理危机事件的重要一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1,设置做好善后工作的专门机构,迅速制订善后工作的基本思路与基本对策;2,广泛利用社会力量,争取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乃至于国际的道义支持和物资援助,对危机相关伤亡或遭受损害人员进行安抚,摆脱危机阴影,重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扭转被动局面;3,在危机处理善后工作结束后,政府应建立危机资料库,将危机产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及其效果、经验教训等详细记录,并总结经验教训,为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提高危机处理能力、管理水平及预防和有效解决新的危机事件提供参考;4,要保持良好的国际形象。国际形象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软实力,是发挥其国际影响力、维护和拓展国际战略利益的基础条件。全球化中的中国必须对国际社会承担责任,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这不仅是利益而且是道义之所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和谐社会要靠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危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当今一个危机频发的时代,建立和完善政府危机管理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同样广大公民和人民群众亦责无旁贷。加强政府危机管理,不仅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战略任务和使命,而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愿景下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减少危机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必须加强政府危机管理的日常化机制研究,提高政府应对危机事件的应急能力、处理能力和控制能力。
       责任编辑 莫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