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理论广角]制度运行伦理:和谐社会的伦理支撑
作者:陈清芬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要:制度运行伦理作为制度伦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制度设计伦理是有所不同的。它本身包含着的价值原则和道德基础与和谐社会具有同构性与一致性。作为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组成方面,和谐社会对制度运行伦理的价值诉求体现在三个方面:社会结构层面——合理、政治层面——民主、经济层面——公平正义。
       关键词:制度运行伦理;和谐社会;同构性与互补性;价值诉求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4-0055-04
       一、区分两种制度伦理:制度运行伦理与制度设计伦理
       (一)制度伦理的定义
       目前学界对制度伦理概念还存在许多争论和分歧。概括地说,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制度伦理概念的认识,可归纳为三种认识维度:制度中心说、伦理中心说、双向互动说。“制度中心说”即“制度的伦理化”,是指制度中蕴涵着伦理的价值、道德原则,以及针对制度所做的伦理评价,换句话说就是制度是否符合道德性。它是把制度化作为加强道德建设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是从探索道德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走向制度伦理的,认为应当把制度本身蕴涵的道德性视为道德建设中应关注的根本性问题,在道德建设中提倡制度创新和加强制度的伦理评价。“伦理中心说”即“伦理的制度化”,就是一种制度化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强调制度本身的伦理性和道德性。它是从社会变革和制度变迁的伦理反思中走向制度伦理的,认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建设途径问题不仅需要加强道德教育,更要加强制度伦理建设即强调伦理道德的制度化、成文化、法律化建设。“双向互动说”即“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的统一——制度伦理观。这种观点认为制度伦理既包含制度的合道德性,又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它是从社会变革中制度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双重维度走向制度伦理,强调制度建设的伦理性内涵也重视道德建设的制度化要求,虽然对制度伦理的理解不同,但就本质意义而言,都是从“制度的伦理”和“制度中的伦理”两个方面来理解制度伦理。因此笔者把制度伦理理解为存在于社会基本结构和基本制度中的伦理要求和实现伦理道德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
       (二)制度运行伦理的界定
       虽然学术界对制度伦理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他们都认为制度伦理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内涵:制度运行伦理和制度设计伦理。其中,制度运行伦理是由制度管理伦理和制度实现伦理组成的。制度管理伦理即制度本身的内容和性质,是对制度进行管理的伦理,是关注制度在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如何保持自身的自我统一性。其主要涉及的伦理问题是制度管理主体在道德上的合法化和应该如何对制度进行管理。而制度实现伦理是从制度的功能去探讨制度对现实社会生活的作用,着眼于制度与现实社会生活的良性互动及如何准确而又高效地发挥自己的效能,其主要涉及的伦理问题是实现制度过程的道德合理性问题和公共权力机关应根据法律严格执行制度。制度设计伦理就是人们在讨论和设计制度时对伦理的考虑,既包括制度建立的伦理观基础,也包括制度是否具有道德合理性。制度设计伦理是关于“是什么”、“为了什么”、“做什么”方面的伦理,其最主要的表达形式就是制度形式。制度设计是很关键的,在和谐社会这个大背景下,制度设计伦理应该是全面的、稳定的、明晰的,这样才能确保制度的顺利运行。因为制度设计是制度运行的前提,只有制度设计合理才能使运行得以顺利的进行。
       二、制度运行伦理——和谐社会伦理的同构性与互补性
       (一)同构性:构建和谐社会与制度运行伦理的价值目标一致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所追求的这些价值目标正是制度运行伦理建立的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的社会,民主法治要求制度在运行中应该坚持依法治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使制度运行中依据法律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均衡各种利益集团政治利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人民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才能在诚信的氛围中平等互助。通过建立制度运行伦理,才能确保各种各样的保护创造成果的制度的顺利运行,从制度上保证人们的诚信友爱得到经济上的利益实现,激发社会民众的活力。在制度运行中维护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种管理活动安定有序地进行,这样,人们才能安心地在社会上创造和生活。人和自然才能和谐。在制度运行中,执行人员应时刻尊重自然,树立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伦理观,这样,人们才能接受并遵守和服从。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也是制度建立和运行的价值原则。在制度的运行中,我们要充分重视人的主体性,激发民众的主体能动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体的身份融入建立和谐社会的制度运行中去,从而最大程度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见,二者在主体上是一致的。因此,制度在运行中应该是朝着有利于人的个性解放和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这才是制度在运行中所追求的伦理价值。这些对制度伦理的理解和需求,表明构建和谐社会是理想和实践的结合,也是在制度伦理基础上实现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二)互补性:制度运行功能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意义
       制度运行功能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秩序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制度运行伦理发挥功能。从制度运行伦理的功能来看,首先,制度运行伦理具有规范协调作用。在制度运行中,制度运行伦理会对制度的主体和制度本身、个体本身都有规范的作用,在规范它们的同时也在协调制度和伦理的关系,使各项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处于一个有序、合理的框架下运行,从而确保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使各项制度顺利实施。其次,制度运行伦理具有创新功能。制度运行伦理实际上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其核心和目的是为了促进制度的发展与创新。而创新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和谐社会要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缓解利益冲突,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制度在运行中的创新。因此,和谐社会需要制度在运行中不断改革和创新制度来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当然制度运行伦理的规范和协调作用只是制度运行伦理的一个方面,其更重要的是制度在运行中的创新功能,制度伦理的创新功能对构建和谐社会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可见,制度运行伦理的功能与和谐社会二者之间是一种互补性的关系,二者在内部存在着互补的关系,制度运行伦理的价值基础和道德原则在和谐社会中可以得到有效的运行,和谐社会是制度运行伦理得以实现的载体,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需要依赖于制度伦理,最关键的还是依赖于制度运行伦理,制度运行伦理是建构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层面和内容,是实现更高层次的和谐社
       会的必要条件,制度运行伦理所追求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双翼”,制度运行伦理是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而和谐社会是制度运行伦理得以顺利实施并持续发展的新平台。
       三、和谐社会对制度运行伦理的价值诉求
       (一)政治层面的诉求——民主诉求
       和谐社会在政治层面的伦理价值诉求就是对民主的追求,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关键是看它是否民主即人民能否最大程度上参与政治活动。所谓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拥有最大程度上的自由、平等,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意愿。民主是和谐社会的本质核心,二者具有天然的内在的一致性。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也是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在政治层面上,构建和谐社会主要是涉及到制度的设计及其运行。和谐社会所追求的民主体现在制度上就是在制度设计上应该要充分考虑民众的要求,让民众参与制度的设计,充分发挥群众的参政、议政,实现全民参政,使设计出来的制度是全体民众的意志表达。然而,除了对制度设计的要求外,和谐社会能否实现民主最关键的就是要看其在制度的运行中能否真正做到民主。制度的建立是前提,但制度运行则是实现制度与社会和谐的中介,因此,和谐社会的民主就更应该体现在制度运行上能否保证民众对制度的参与。为此,在制度运行中,首先,应该对制度进行解读与分解,把理论的制度与实际社会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相结合,提高民众对制度的理解力,让民众真正理解各项制度,并参与到实际的制度运行中来。其次,制度在运行中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实施监督机制,在制度运行中,实现制度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让民众对制度的运行能充分地了解并给以监督,让阳光普照各项制度的执行,让民众有当家作主的感觉。再次,建立利益表达机制,营造一个自由的环境让人民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当然也要建立相应地表达制度与程序,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最后,还应该加强制度执行人员的伦理建设。在各项制度的运行中,制度执行人员要时刻保持着一颗为人们服务的心,时时刻刻把人们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执行制度的时候,要确保制度运行的公正,坚持原则,不被感情所牵绊,始终坚持制度的原则,才能树立其权威,才能使群众敬仰,才能使各项制度得以顺利的运行,才能使和谐社会的构建得以实现。
       (二)经济层面的诉求——公平正义
       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证明,一方面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巨变,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社会总体是和谐的;但另一方面社会也的确或隐或显地存在严重的不和谐因素。在经济层面,过分强调效率的“至上性”,把效率视为惟一的价值标准来确定某种政策的合理性,而将制度规范的公平性由人类宠爱的公主嬗变为经济的侍女,成为效率的手段。这就颠倒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为此,社会出现了各个方面的不和谐因素。之所以有不和谐的因素,归根到底是因为社会存在较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说明我党已经开始关注新时代条件下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必然导致对制度运行公平正义的关注。公平正义的制度运行带来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关注和研究社会公平正义问题首先要关注、研究制度运行的公平正义。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保证和实现制度运行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运行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首先,转变追求“效率至上”的观念,高度重视公平正义在社会发展中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把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全面发展进度的重要维度。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经济制度运行中,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也要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让民众感到了制度的公平正义才能激发民众的参政议政的热情,才能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动力。其次,要引导制度执行人员树立科学的公平观,确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并不等于绝对平均主义,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公平的概念和实现手段是不同的。因此,制度执行人员应该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既尽力而为,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又量力而行,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社会结构层面的诉求——合理
       和谐社会在本质上主要体现为一种结构性的和谐。因此,社会结构的境况直接体现了社会关系的状况,是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着手经济建设,而对社会建设则不够重视,甚至曾经一度以GDP为中心,片面追求经济效率,使社会出现利益分化、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拉大,形成了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的社会结构。在“洋葱头型”的社会结构下,人民的利益矛盾加剧,社会出现了不稳定的因素,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富少穷少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社会合理性”与“社会合情性”相结合的良性的社会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失衡,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反过来,社会更加和谐目标的实现,又会进一步促进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形成。因此,在社会结构层面最主要的是追求合理的社会结构。而这种合理的社会结构主要依靠制度的保证,特别是制度运行伦理的建立。首先,在制定政策时应该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和制定恰当的经济社会政策,特别是对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层面进行改革,主要是推进户籍、就业、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体制的改革。在制度运行中,特别要注意调整城乡、区域和就业结构,确保民众的利益得到合理的维护,让中间阶层壮大起来,使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的社会结构向富少穷少的“橄榄形”的社会结构转变,这就需要在制度运行过程中时刻保持制度政策的正确执行。其次,制度执行人员应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在执行制度政策时要严格依法执行各项制度,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坚持把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当然,在制度的运行中,针对一些特殊性,特别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涉及到人的权利的时候就应该把“情”考虑在内,法律无情,但人有情,制度执行人员应该懂得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该坚持原则的绝不放弃原则,该灵活处理的则要灵活处理,这样,才能确保民众的服从;才能维护人们应有的利益,凝聚民众的力量,激发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才能进一步推进社会结构的调整。为此,在制度运行中,应该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制度和合理的制度执行原则,这样,社会结构才合理,和谐社会的设想也才能实现。
       责任编辑 任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