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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广角]邓小平《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时代意义
作者:冉光仙 陈 瑛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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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邓小平《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历史文献,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民族关系的理论。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关于民族关系和谐的理论成果,无论是对深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认识,还是对推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和谐;民族关系;辩证思维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4-0051-04
       民族关系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更是民族和谐发展以至社会和谐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20世纪50年代初,主政西南的邓小平发表了《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光辉文献。这篇光辉历史文献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运用与发展的成果,对于实现西南各民族在平等基础上的团结与联合,引导各民族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是邓小平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理论探索,不仅对社会主义(时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条件)新型民族关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政策思想条件,而且凸显了建设与发展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时代主题,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民族关系思想,对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树立了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民族观的典范。
       一、三位一体: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现实路向
       新中国诞生,中共工作重心从“革命”转向“建设”,各族人民由新民主主义步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嬗变要求执政党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好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1950年7月,邓小平在欢迎赴西南地区的中央民族访问团大会上,发表了《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要讲话,把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作为建设大西南的基础,并立足于西南地区民族关系的现实,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上,提出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层面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融合与持续发展。其中,经济建设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基础,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保障,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灵魂。
       (一)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友爱团结。政治平等是维系民族和睦的前提。各民族不论历史长短,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高低,风俗习惯的异同,都是多民族国家中的一员。建国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形成“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邓小平认为,民族之间的不平等是历史上所造成的民族隔阂和民族压迫的重要原因,坚持民族平等,才能有效治愈历史上长期以来因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造成的民族隔阂,进而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进步和发展,当前主要和首要的是反对大民族主义。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这一思想与共同纲领关于民族政策的主张是一致的。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政治基础。
       (二)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少数民族在实现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后,特别是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下,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各少数民族人民发展其经济,改变落后贫困的经济状况。邓小平提出经济上也要“开步走”的建设要求,敏锐地认识到如果民族发展差距拉大,必然导致少数民族的心理不平衡,直至影响到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接影响到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他强调指出:经济问题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主要途径,如果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动摇政治的基础”,“就会出乱子。”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邓小平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特别要注意与经济相关的市场、交通、贸易等问题,在搞好贸易的基础上,帮助他们逐步地从农、工、牧、商等方面发展。维护和实现各族人民的经济利益,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经济基础。
       (三)倡导社会文明进步,建设和谐文化。民族文化是民族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民族经济政治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民族经济和政治,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因而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灵魂。我国各民族彼此依存共生,各族人民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但并不从狭隘民族利益的角度来看待和对待其他民族,这是千百年来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主流和本质。邓小平在审视少数民族与汉族隔阂较深的历史因素时,提出既要抛弃大民族主义又要抛弃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的“两个抛弃”思想,倡导民族文化传统的和合精神,强调要“尽快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他不仅关心西南几所民族学院的建立工作,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同时还把少数民族卫生事业作为一项疏通民族关系的政治任务来部署。这种文化主要是少数民族“本民族的文化”,又是着力消除“历史的隔阂、历史的裂痕”,“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的文化,即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民族、科学、大众的文化。因此,对少数民族事情不能包办代替,应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也应予尊重、研究和保护。这种对待少数民族文化的认识,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是极有远见的。
       二、辩证思维:认识和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的方法
       注重辩证法,用辩证法思考和解决问题,是邓小平一贯坚持的思维方式。这篇讲话同样充满着唯物辩证法的理性光芒。从思维方法的角度提出以和谐为价值导向,尊重差异、承认矛盾,既不激化也不回避矛盾,而是着眼于发展致力于和谐,在矛盾的对立统一中以民族平等推进民族关系之和、以建设性态度促进民族关系发展的正确方法。在价值追求上,不是为了个人或是小团体的利益,而是为了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在思想风格和工作风格上,体现务实、求真的特点。这是邓小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理论贡献,也是实践贡献。
       (一)民族发展上的“外”与“内”。和谐民族关系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邓小平指出:一个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归根结底要靠本民族的自力更生,改革是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和落后问题的根本途径。由于民族间经济文化上的事实上不平等现象的存在,各项改革特别要注意少数民族内部条件是否成熟的问题,使外因与内因相统一。他不赞成用“外部的力量”即“外力”的方式,而应依靠“少数民族内部的力量”即“内力”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由此,他认为要大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强调:“少数民族的事应该由他们自己当家,这是他们的政治权利。”要老老实实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对少数民族
       的许多事宜,不盲动,不要轻率地跑去进行改革,不要轻率地提出主张,宣传民族政策也不要轻率。”指明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民族工作中的“急”与“慢”。基于西南民族问题复杂但必须解决好的客观现实和必然要求,邓小平指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或第一位的是搞好民族关系,要通过各种关系和渠道去沟通和联络,消除隔阂,搞好团结,由此才有可能去帮助少数民族从政治、经济、文化上逐步地获得解放与发展。民族工作的好坏和成绩大小的判别标准是,“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好,就是成绩。”“团结的基础巩固一步,工作也就前进一步。他认为,一些同志主观愿望好但工作效果不好,其中极重要的原因就是患急性病。他认为民族工作来一点慢性病没有关系,“慢性病”不会犯错误,急性病就要犯错误,“别的事情既不能患急性病又不能患慢性病,这件事情不要怕患‘慢性病’,”正确的方法是充分认识少数民族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的差异和特点,努力使主观与客观、动机与目的相统一。
       (三)民族团结上的“点”与“面”。从民族团结这个西南地区“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出发,邓小平强调:一定要从民族团结的大局、从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采取非常稳当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把民族关系搞好”。基于这样的考虑,邓小平尤其强调:要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加强对少数民族上层的团结和教育,“现在一切工作都要经过他们上层,要对上层分子多做工作,多商量问题,搞好团结,一步一步引导和帮助他们前进。”并“通过他们慢慢影响各方面的工作”,同时对少数民族干部要严格要求,促进民族内部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不要“打冤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现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他强调: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要少而精,不在数量而在质量,不仅要懂得民族政策,而且要从民族团结大局上一点一滴地把工作做好,不准一个人出乱子,“必须保证这一点。
       (四)民族利益上的“同”与“异”。邓小平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出发,对民族聚居地区如何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问题作了深层次思考,指出:各民族之间的利益都要得到相应的保障,但由于发展的差距,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就“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要区分哪些能用,哪些修改了才能用,哪些不能用,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出另外一套政策,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即是说,要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五)民族政策上的“知”与“行”。邓小平一再强调:“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诚心诚意为少数民族服务,真诚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历史上的统治者,何尝没有宣布过好的政策,可是他们只说不做。我们的政策只要确定了,是真正要实行的,要兑现。因此,不仅民族政策要“符合他们的要求,符合民族团结的要求”,而且要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维护国家统一,巩固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团结互助等方面做大量工作,从而“使他们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从理论决策到工作实践上都要注重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发挥党的民族政策的影响力。
       三、邓小平探索和谐民族关系的时代意义
       正确协调和处理汉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民族关系整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和谐的因素。民族关系上的一些不和谐除表现在社会不和谐的一般状况之中,在民族发展从自在到自觉转化过程中一些特殊性所造成的民族矛盾又较为突出,民族关系和谐的建设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从50多年前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论述中,给我们以下深刻的历史启示:
       (一)坚持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的基本内涵,就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实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族关系的社会化、民间化,将越来越多地与各种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和相互作用,民族关系在整个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具有的影响力也将日益显著。邓小平是创造性解决民族问题的典范。提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世界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因此,必须正确把握我国民族问题的主题,始终不渝地坚持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不断促进各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制度的优越性。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上是和谐民族关系。和谐民族关系是各民族的民族权利公平、合理,民族利益的享有公允、同等,同时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民族关系状态。邓小平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民族工作干部的选任,其中深刻地贯穿着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群众纪律问题。他说:要诚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一切事情和他们商量,用开代表会议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的工作态度是实事求是,老老实实。”不论政治工作还是经济、文化等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他们赞成就做,赞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赞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赞成就全部做,“一定要他们赞成,要大多数人赞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同党的群众工作有密切联系。中国共产党“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落实党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必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坚持尊重和包容的基本准则。邓小平对解决民族问题确定的政策原则有两个显著特点:其一是在民族地区制定和实施什么样的政策,在当时情况下“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一方面要他们赞成的才能做,另一方面要少数民族上层分子赞成才算数。其二,这样的政策制定是依据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方法。因此,他以民族平等推进民族关系之和,提出了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准则,其中之一就是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各民族之间所存在的大量矛盾
       和问题,都是非对抗性的,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因素最容易成为引发民族冲突、社会动荡的导火索。因此,既要正确反映和兼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利益诉求,使社会不同方面的利益主体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相互融洽沟通,组合成一个有共同利益的整体,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同时要坚持尊重、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的政策,“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这是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则。
       (四)及时融合和扩充党的执政资源。和谐民族关系是党执政的重要社会条件。革命时期党获得各族人民的认可、支持和拥护,夺取了全国政权。执政后,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最大程度地融合、扩充党的执政资源,更好地发挥各族人民群众在实现党的执政使命过程中的巨大物质力量,使党自身与人民群众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观趋于一致。在西南地区,党在革命时期做了大量有影响的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又致力于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进步,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对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组成部分,相对于其他社会问题而言,民族问题有其复杂性。多民族国家中的各个民族既是社会机体的组成部分,也与整个社会系统发生多方面联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渗透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受各种社会问题的作用和影响、与各种社会问题相交织,这就决定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发展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不断扩充党的执政资源,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能力。
       邓小平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论述,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瑰宝,是我们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卓越理论探索。党的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同志发表了《论民族问题的讲话》。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战略目标。中共十七大指出,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重温邓小平《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光辉历史文献,汲取宝贵教益,将有助于我们更加自觉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 任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