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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高度重视民生 着力改善民生
作者:贺先平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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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生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又显露出了新的内涵和突出矛盾。高度重视民生,不断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的义务,也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关键词:民生问题;科学发展观;社会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2-0059-04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这一重要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必须高度重视民生,着力改善民生。
       一、民生问题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所谓民生问题,简单的说是指国民的生活问题。从传统意义上来理解,民生问题主要是指国民的“衣、食、住、行”问题;从现代意义上来理解,民生问题是指包括物质、精神文化和政治生活在内的事关国民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因素。民生问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层次性。民生问题是分层次的,既有低层次的民生问题,又有深层次的民生问题。例如人们的“衣、食”之忧是一个基本的民生问题,同时它也是一个低层次的民生问题。而在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发达的社会里,如果人们不能平等公正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参与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就属于深层次的民生问题了。
       二是发展性。民生问题是持续发展的,解决了原有的民生问题,又会出现新的民生问题。例如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解决民生问题主要是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之忧,不再饿肚子和受冻。而在今天,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已经进入到了小康生活阶段,所面临的问题则是要更好地解决“住”与“行”以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民生问题。换言之,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扩展的。
       三是全面性。民生问题的层次性、发展性,决定了民生问题的全面性。所谓全面,它不仅包括国民的“衣食住行”,也包括政治、文化以及健康安全,从物质到精神,从精神到政治、文化、民主与法制、体面与尊严,都是现代社会都必须考虑的重大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的层次性、发展性和全面性的特点,决定了民生问题是一个事关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十分重大的问题。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如何甚至还关系到一个政党、政权的兴衰存亡。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社会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是《尚书·五子之歌》中所说的,它构成了儒家治国理政思想的核心,而《管子·霸业》指出:“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孟子·尽天下》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等,都客观地反映了古代先贤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然而,翻开我们的历史典籍,却发现民生问题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很少受到过真正重视,相反,民不聊生则成了中国历史的一种常态,并导致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发展缓慢、政权更跌。只有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民生问题才真正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关注。但遗憾的是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的中国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获得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成效也不大,中国依然没有摆脱共同贫困的局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民生问题受到了党和政府更高程度的重视和普遍关注。邓小平同志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明确提出要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准。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是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一新的理念,正在引领着我们国家迈向现代、文明、进步的全新发展阶段。从中国历史上因为民不聊生而引起的政权更迭,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因为民生问题得不到持续改善而引起的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再到前些年来整个世界都在关注的因民生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而引起社会、政治、经济动荡的“拉丁美洲现象”,等等。古今中外无数的事实证明了这样一条规律,谁能够解决好民生问题,谁就能够得到民众的拥护,反之,就可能失去政权。中国共产党能够取得天下,取代国民党政权,就因为国民党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如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不能很好解决持续发展的民生问题,同样也会遭遇政治危机。所以民生问题是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大问题。
       二、对我国当前民生问题的现状分析
       当代中国民生问题的现状如何,毫无疑问,首先应当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生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中国不仅已经将国人共同贫穷的时代变成了历史,而且整体上已迈进了小康社会并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2006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1万亿元,已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国家财政收入38731亿元,整整比2002年翻了一番。此外,2006年,我国人均GDP从1990年的1600多元上升到13900多元,人均国民收入已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9年的1374元上升到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由602元上升到3587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89年的5196亿元上升到16万亿元,人均超过1.2万元。在居住条件方面,2006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7平方米,比1989年的13.5平方米增加l倍;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7平方米,比1989年的17.2平方米增加近13平方米。在“行”与通信方面,从2002年到2006年,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由0.9辆提高到4.3辆,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摩托车由28.1辆提高到44.6辆;电话普及率由33.7部/百人提高到63.4部/百人,其中移动电话普及率由16.2部/百人提高到35.3部厂百人。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结构、文化消费、营养指标等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些成就足以表明,近30年来改革开放的进程,是中国民生问题不断得到改善的过程,改革的成就从根本上讲就是中国民生问题不断得到解决的成就。
       然而,物质生活的增长与发展,并不意味着中国民生问题就已经得到全面解决,相反地,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在发展变化中更加突出地显露出了新的内涵和矛盾。
       
       首先是教育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虽然得到很大发展,但是教育领域中仍然存在较大问题。突出表现在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偏低,义务教育的福利性得不到完全保障,国民受教育的机会不公平,非义务教育收费越来越高,国民教育正在成为城乡居民家庭日益沉重的负担,教育的过渡市场化也正在损害着国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劳动者缺乏必要的技能培训,特别是作为事实上已成为新一代产业工人的农民工无法成长为高素质甚至只是合格的产业工人。教育是民生之基,是国民立足社会的基础,更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显然教育领域的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
       其次是就业问题。到2006年底,我国城镇就业人数是2.8亿人,应当说这个规模是非常庞大的。但现在我国每年要新增城镇劳动力大约在1000万左右,每年需要再就业的人员大约在400万左右。与此同时,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国的城市化率必须达到70%以上。如果按照70%的城市化率来建设,意味着未来十多年中国农村将有3到4亿人口要被转移出来。这些表明,我国的就业形势不仅现在严峻,在未来十多年都将是相当严峻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如果就业问题解决不好,民生问题也要受到根本性的影响。
       再次是收入分配问题。突出表现为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据资料显示,1990年到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降至41.4%,下降了12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财富蛋糕的初次分配在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当然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增加),而创造财富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所占的份额却越来越少。收入分配领域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贫富差距在持续不断地扩大。据资料表明,200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7,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中国已属于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合理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体现,如果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尤其是收入分配过分悬殊的问题不解决,就谈不上社会公平。
       还有社会保障问题。改革开放近3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就巨大,举世瞩目。但社会保障依然存在覆盖面不大、保障严重不足的问题。比如,按照福利国家的标准是全民享受养老保险,但2006年,我国城镇只有2.8亿人参保,农村参保人数只有5374万人;医疗保险在城镇有1.57亿人参保,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是4.1亿人。我们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这意味着目前我国还有11亿多人没有进入养老保险,7亿多人没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另外,社会保障在国家财政中所占的比重也是偏低的。近年来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虽然以20%—30%的速度递增,但2006年也只占到13%,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一般在30%—50%的水平,而且也远远低于印度、泰国等国的水平。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它不仅对个人与家庭极端重要,而且对整个国家的发展也极为重要。
       此外,在国民的物质生活方面,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解决了“衣食”之忧,但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一个较大的困难群体。截止2006年底,全国农村还有2365万贫困人口的人均年收入在693元以下,城镇有2141万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也很突出,特别是近年来房价持续高涨,使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租不起房。还有社会地位、政治地位问题,等等。总之,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民生问题。其致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因素,也有市场化和全球化因素;既有经济政治因素,也有文化社会因素。显然,解决今天所面临的民生问题,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而且已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问题
       解决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未来中国的民生问题,不仅需要国家雄厚的物质基础,更需要党和政府的智慧以及全社会的努力。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既有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的义务,更有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责任。
       第一,一定要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由单纯追求GDP转向追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考核衡量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者的政绩,一定要把这个地方的民生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和依据。不能只为发展而发展,要把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有机统一起来。
       第二,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代中国的民生问题与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更是一个十分重大的社会问题。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各级政府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广大的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毫无疑问,不断改善民生和发展民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个重大责任,也是当前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人民群众也许不在乎谁领导他们,甚至也许还不在乎谁执政,他们更在乎的是社会的进步和生活的好坏,谁能不断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的需要,谁就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
       第三,要重点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等重大民生问题。
       首先是在教育方面,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主要是政府应当维护教育的福利性,不能轻易地推行教育市场化。特别是国民义务教育,一定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力度,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此外,在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特别重视劳动者的继续教育。当然企业应当成为投入主体,但现在有两个群体是特别需要政府介入的:一是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这个群体不是在一般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淘汰的,而是由我国国有企业大规模的改制、改组导致的。这里面职工个人的责任有限而政府的责任很大,政府在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的同时,也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让他们获得新的技能并寻求到新的工作岗位。二是农民工。在我国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中,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一支重要力量。从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出发,我们要真正跻身世界先进
       国家的行列,必须大大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尤其是农民工的素质,要让大量的农民工通过技能培训真正变成合格的产业工人。从长远来看,政府介入对农民工的培训,不只是农民工个人的利益,更是一种国家的利益。
       其次是在就业方面,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以发展促进就业。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二是要以创业带动就业。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创业不仅是劳动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政府的介入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再次是在收入分配方面,主要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富裕。
       最后是在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方面,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从我们的国情出发,可以是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一定要是一个没有漏洞的网络,不能有一部分人因为陷入生活困境而绝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外,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殊功能,应当支持加快发展。要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体系、医药管理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 余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