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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研究]人性与政治
作者:周前程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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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政治是属于人的也只能是属于人的。而人却不一定是属于政治的。政治与人性密切相关。人性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人是什么,二是人是什么人。对人是什么的回答构成了政治的逻辑前提,对人是什么人的回答决定政治的本质和特征。人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实践课题。
       关键词:人性;政治;逻辑基础;政治的本质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1-0031-03
       人性与政治的关系是近年来讨论得比较多的问题。总体来说,政治总是属于人的,而人却不一定是属于政治的,历史上也曾有过没有政治社会的阶段。因为人性是政治的逻辑前提,是政治何以可能的依据和本源,却不是政治的充分条件。人性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不论对政治理论家来说还是对政治家来说都是一个必须予以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当前我们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作出回答的问题。
       一
       “政治秩序之所以可能是由人类的人性本质所决定的”。人性是人之为人的本性,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属性。这是从伦理上对人性所做的规定。但是,人性不仅可以理解为人的本性。也可以理解为人与人相区别的特性。而且人与人之间的特性同样可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因此,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人性包括两个层次的问题:什么是人,是什么人。它们分别对应于政治和属谁的政治。前一个问题,回答的是人与动物的区别;而对后一个问题,回答的则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可见,前一个问题是后一个问题的基础。只有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我们才能回答第二个问题。也就是说,只有在知道对象是人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追问他是什么人。而一旦追问一个对象是什么人,我们就得把他置于现实的社会环境之中,否则我们什么答案也得不到。而在政治中,这两个问题往往变成了一个问题,相应地,人们也把政治与阶级的政治混为一谈,从而把统治阶级说成是全民的代表。从与政治的关系来说,什么是人,这是政治哲学的逻辑基础,因为没有人就没有政治,而且政治只能是属于人的。是人们实现自己利益的特殊途径。但政治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不是一般人的问题,而是特定群体的问题,而一般与特殊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因此,政治往往从讨论一般人出发,一旦与现实相连,它就立即成了特定群体的政治。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是哪个思想家的政治思想,还是哪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不是适用整个人类的。即使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也只是无产阶级及广大劳动人们的解放的学说。因此,为“什么人”,才构成了政治哲学的真正分野,也是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本质和核心所在。正是因为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毛泽东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则问题。”胡锦涛同志也精辟地指出:相信谁,为了谁,依靠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可以说,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以来的政治思想家,在人性上都把“人是什么”与“是什么人”混为一谈,即把人与人之间相区别的特征用来代替人与动物相区别的特征,用部分人来代表人类整体,其必然的结果就是把其余的人排除在“人”的范围之外。而他们的思想在政治上反映,则是用统治阶级的利益来冒充全体人们的共同利益,把统治阶级的国家说成是全民的国家,以欺骗劳动者阶级。因而马克思把这样的共同体称之为虚假的共同体。
       从始源上看,柏拉图是西方第一个政治哲学家,也是这种人性观和政治观的肇始者。他认为人的本性是理性,理性就是认为事物的知识,所以有知识的人才是人。这样,能够作为人的就是哲学家、护卫者和生产者,因为他们分别掌握不同的知识。其他的人即使有理性,在他眼里也不是“人”。因而他所说的人和享有政治权利的人是同一个意思。这是把由分工而导致的部分人的特性作为人之为人的特征的典型。亚里士多德也是如此。在他眼中,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或者说,能参与政治的动物才是人。实际上也是把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城邦政治作为“人”的标准。由此他得出了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的结论,因为奴隶不能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可见在他们那里,所谓“人”,只不过是统治阶级,与从事劳动的大量奴隶是无关的。后来的政治哲学大都承继了这一思路,把“是什么人”的答案也作为“什么是人”的答案,把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作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准。中世纪虽然提倡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但他们只是把基督徒当作人,而对不信奉基督的异教徒,则是从精神上和肉体上都要予以消灭,其残忍程度,比动物有过之而不及。启蒙运动之后,资产阶级的思想家虽然把人称为“理性人”、“欲望人”,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们所说的人实质也是指拥有财产的资产阶级,而普通的无产者,在他们眼中,根本不能算是人,只不过是为资产阶级挣钱的工具。因此,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谈到的人性,名义上讲的是人之为人的本性,其实都是政治统治阶级的特性。在他们看来,人就是享有政治权利的人,至于没有享有政治权利的人,即使不是动物一类,也是低等人,不能算是完全的人。由是,古代雅典把奴隶及大量的外来居民排除于人口统计之外,亚里士多德称奴隶为会说话的工具;早期资产阶级国家在规定选举权时,穷人按其财产只能享有四分之一或四分之三选举权的怪事就不难理解了。据资料记载,在资产阶级革命最早的英国,1711年有选举权的人只约占成年人数的5%。在法国,1791年宪法仅规定“积极公民”才有选举权,而2500万居民中只有430万有“积极公民”资格。在美国革命和宪法时期的文献中,“人民”也不包括奴隶在内,且只有白色人种才有选举权。在批准美国的1787年宪法时,约有四分之三的成年男子因财产限制被剥夺了公民权而未能参加这一问题的表决。直到今天,在号称民主旗手的美国,有色人种仍然受到歧视。他们宣称的全民国家,只能是资产阶级的国家。
       二
       马克思是在批判地考察了以往政治思想家的人性观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人性论的。正是看到了以往政治思想和制度中的人性虚伪所导致的政治虚伪,马克思从“人的政治”进一步追问“是什么人的政治”,提出了自己的人性观念,从而抓住了政治的本质规定。他认为,人们可以用宗教、意识、语言等等随便什么来区别人与动物,因为人与动物的区别是很多的。但在马克思看来,这都是从人的某一特征来把握人性的,他对人性的规定有一句名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话有两层意思:首先,人有人之为人的本性,也就是说,人与动物有本质区别,这是很清楚的;而对政治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不是他是不是“人”,而是他是“什么样的人”,他代表哪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从他所处的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去寻找。因此,马克思的第二层意思是,人的本质的实现,或者现实的人的本质,只能从他所处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去理解
       和把握。这也是马克思把现实的人作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出发点的缘由。很明显,“人”成为“什么样的人”,除了具有人的本性之外,主要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关系。如果“人”在我们面前一动也不动,我们无从判断这是“什么人”,甚至不能判断是死人还是活人;而一旦人行动起来去从事满足自己需要的活动,他就立即把自己置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正是这种社会关系把他塑造成“什么样的人”,他的特性才能被判断出来。所以,人性和人性的实现是不同的:人性是前提,一头狗不管放在什么社会关系中,它都不会成为人;人性的实现则是结果。萨特说的:“存在先于本质”,他的这句话如果是指首先要有人类存在,然后我们才能说人是什么并进一步区分是什么人,则是有道理的。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抽象地谈论什么人性的善恶是没有意义的,关键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人们判断一个人的本质,不是依据他是“人”,而是看他怎么说,怎么做,是个“什么样”的人。
       正是区分了人性中的“人是什么”和“是什么人”,马克思才把现实的人作为其政治思想的出发点,为自己的政治学说找到了稳固的基础。马克思强调现实的人,实际上是要人们关注活生生的人。人只要是个活人,就会追求人的利己本性的满足,由此他就要从事生活的生产。首先是自己生活的生产,因为人要活着就必须吃、喝,就必须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其次是他人生活的生产,即繁殖后代,由此产生了家庭关系。正是这两种需要的实现,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切现实基础。但是人的这些需要不管走多远、多广,它们都要不断地回到这个最初的源头。对现实的人来说,他所面临的社会关系总是外在于他的,而不是为他的关系:他一生下来,这些关系就已经存在了,所以这些关系并不是他的创造物,而是他必须被动接受的东西。正是这些关系,决定了他的本质。因而马克思在谈到资本家(当然也适用于其他的剥削者)的贪婪、狡诈、虚伪等行为时,认为资本家本人对这些是不需要负责的。他说:“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它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因为这些都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产物,在这些关系面前,个人的反抗力量是十分微弱的,人们往往只能以大势所趋来予以接受和自我安慰。仅此而论,剥削阶级宣扬的英雄史观就是站不住脚的。而在这些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正是这种关系决定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并导致人们政治上享有的不同权利。马克思因此得出结论说,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其享有的政治权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受苦、受压迫和受剥削,资产阶级的贪婪、腐朽、堕落等等都是这种社会关系造成的。因而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就必须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进行根本的改造。在这种压迫人的社会关系中,无产阶级是受苦、受难的阶级,受压迫最深,他们除了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外(这枷锁就是社会关系),一无所有,因而革命最坚决,而资产阶级由于是这一关系的受益者,因而“不但自己不感到有任何解放的需要,而且还全力反对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工人阶级就应当单独地准备和实现社会革命。”即使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也不能让人人享有事实上的平等权利。同时,社会中的某些人因违法或其他原因而被暂时排除在政治权利主体之外。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由于人所面临的社会关系已由限制其活动力量变为为己的力量,人与人之间的外在的区分也会随之消失,在那里,别人拥有什么,只要愿意,你也可以随时拥有。政治国家也因没有必要而自然消亡。到那时,人们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因而马克思说,那时人才真正到达属于人的世界,人类的自由王国才真正开始。因此,马克思对人性的理解是其政治哲学的全部思想的理论根基及其发展脉络所在。
       可见,与剥削阶级的思想家不同,在马克思看来,“什么是人”虽然是政治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但并不是政治的充分条件。政治要考虑所有人的需要,即人之为人的一般条件,但更要考虑作为其统治基础的人的特殊的需要。为“人”只是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但政治哲学的本质和核心,则只能是为“什么人”。所以,全部政治哲学,虽然都宣称人性是他们的起点,是他们探讨国家或政治社会的起源,即政治何以可能的依据,但他们的人性观是把人区别于动物的特征当作人与人相区别的特征。因此,虽然他们宣称所代表的是全人类的利益,实际上却是以不同集团的人作为其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服务对象,即他们总是以非社会的利益来论证社会,以部分人的利益来冒充全体人们的利益甚至人类的利益。因而在他们那里,所谓为全人类服务或为所有人服务的政治和国家,从没实现也不可能实现。在这些思想指导下建立的社会政治制度,也不可能是为全体人服务的,只能是马克思所说的“虚幻的共同体”。因为政治不仅是属于人的,关键在于属于什么人的。马克思对人性的理解,揭开了长期笼罩在政治上的面纱,揭露了剥削阶级政治压迫劳动者的本质。
       总之,人性是政治的本源和最终依据,但不同阶级对人性的理解是不同的。政治哲学虽然以“人”作为其逻辑前提,但出发点和归宿却总是特定的阶级——统治阶级或集团。人不一定被看作是人,有“人”的权利,也不一定就有政治权利,这在政治社会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如此。所以,在阶级社会里,政治尽管也承担管理社会的公共职能,但它始终是阶级的政治。只有把“什么是人”与“是什么人”统一起来的马克思的人性观才能为政治哲学提供稳固的基础和出发点,才能揭示隐藏在人性下面的剥削制度阶级实质,把握人性与政治之间的本质联系。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的根本是“为什么人”的问题而不是为“人”的问题的这一思想,为我们认清形形色色的政治现象,坚持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宗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和现实的指导。
       责任编辑 谭 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