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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北部湾论坛]抓住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建设机遇 加快广西经济发展
作者:莫仲宁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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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广西提出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战略构想,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抓住了广西未来发展的战略关键。广西应紧紧抓住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机遇,解决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矛盾,促进广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泛北部湾:次区域合作;广西经济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6-0024-04
       广西提出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战略构想,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抓住了广西未来发展的战略关键,不仅符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也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给广西经济加快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构想的提出及其战略意义
       (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战略构想的提出
       2006年7月,广西率先提出了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构想。地理概念的“环北部湾地区”是指北部湾海域的广东省雷州半岛、海南省全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沿海和越南的北部沿海地区。传统意义上的环北部湾经济圈是中越两国的次区域合作区,是仅从单纯的地理概念来划分的次区域合作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包括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等国家。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概念的提出,则将该区域提升为中国和东盟合作的一个新的次区域合作,使该区域的国际经贸合作朝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这个新的次区域合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要推进中国与东盟的海上合作。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周边外交战略,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中国一东盟合作的内涵,推进“海上”东盟合作,拓展和深化双方的战略伙伴关系,必将成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新亮点。
       泛北部湾经济圈地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中心,是沟通中国与东盟最便捷的海上通道,是中越“两廊一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发挥泛北部湾经济圈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作用,需要从更高的高度来分析泛北部湾经济圈的作用,提高它的地位。广西提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更深层次的考虑是要构建一个区域合作的新格局。这个新格局就是,由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两个板块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一个中轴组成,形成形似英文字母“M”的一轴两翼大格局,从内容上看,有海上经济合作、陆上经济合作、湄公河流域合作。提出和实施这一战略,将形成一个太平洋西岸新兴的经济增长带,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内涵,促进东亚整体合作的深入发展。这将有利于区域内资源共享,促进产业转移与合理分工;有利于扩大区域市场和经济发展的空间,创造新的、更多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区域内各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互补互利,合力提升本地区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共同吸纳与更合理地运用国际资本和外部资源,促进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的国际经贸合作,从而在太平洋西岸形成一个新兴的经济增长带。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战略构想,完全符合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十分关注。2006年10月他在广西考察时说,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考虑,是涉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值得重视。在2006年10月30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温家宝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了“积极探讨开展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可行性”的倡议。
       (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重要战略意义
       1、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合作。传统意义上的环北部湾经济圈是中越两国的次区域合作,是仅从单纯的地理概念来划分的次区域合作区,在实践中面临不少难以解决的困难,如环北部湾经济圈参与各方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都短缺,是典型的“弱—弱”型合作,经济要素的互补性差,由于产业同构、经济缺乏梯度而难以对接,各方之间难以互相投资,次区域合作进展慢,效果小。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概念的提出,则将该区域提升为中国和东盟的次区域合作,使该区域的国际经贸合作朝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是将环北部湾经济圈延伸到隔海相邻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文莱等东盟国家。环北部湾经济圈扩展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扩大了次区域内参与各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整合经济资源,增强互补性。由于区域内的共同利益,提高了较发达国家的合作积极性,资金、技术、人才就会更快地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从而加快环北部湾经济圈的发展,增加环北部湾经济圈的经济发展活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战略的提出,有利于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海上次区域合作。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各方都是海洋国家。海洋是中国与这些东盟国家联系的重要通道,具有进一步开展合作的优势和便利。新加坡、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盟最大的两个贸易伙伴。中国和越南在本地区中经济增速最快。印度尼西亚是东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菲律宾、文莱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正加快发展。中国与这些东盟国家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具备进一步深化合作与开发的良好基础。
       2、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有助于维护区域和平稳定,创造和平的建设环境。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包括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等国家,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渠道,加强这个地区的经济联系,提高相关各国的经济活力和效益,增进双边互信,一个友好、合作、共享共赢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域,将为有关各方创造更广阔的经济合作空间;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不仅具有促进区域互利合作,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经济意义,而且对于培植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国与海上东盟六国经济、政治、安全、社会、文化的全面合作,拓展和深化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泛北部湾处于中国—东盟海上联结地带,是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咽喉要道和航运要冲,地缘优势独特,战略地位突出,自然资源丰富,开发前景广阔。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区域的海上优势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区域合作与发展潜力有待挖掘。中国—东盟政治关系的良好发展,为泛北部湾的海陆合作提供了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需要中国与海上东盟各国良好的政治关系作保证,同时,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有利于优化区域国际环境,促进区域内各国之间政治关系的良性互动。通过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结成中国同海上东盟国家的利益联结纽带,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促进相互协调和支持,合力提升区域
       整体竞争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必将推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有效落实,促进南海务实合作和共同开发,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泛北部湾是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重要产地和运输要道,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有利于保证区域能源安全,直至保证中国和东盟国家乃至东亚的能源安全,为区域国际安全提供重要保障。我们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审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战略价值,努力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
       3、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有助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实现区域共同繁荣。日益密切的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为中国和东盟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成为中国—东盟政治关系顺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特别是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议的顺利实施,2007年1月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以及我国与东盟投资谈判的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明显加快,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迎来了绝好的经贸环境。泛北部湾依托南海作为天然的联结纽带,兼具江海相连、陆路接壤的独特区位优势,尤其是拥有内陆国家和地区所不具备的海洋优势。泛北部湾港口、公路、铁路、内河、口岸等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中国北部湾与海上东盟相互对接、海陆并进的国际大通道已现雏形。泛北部湾的区域发展很不平衡,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既有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等较为发达的国家,也有菲律宾、印尼、越南和中国环北部湾地区等较为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在自然资源、资金、技术、人才、市场、产业、产品等方面表现出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泛北部湾将该区域的落后地区与中国较为发达的粤港澳地区连为一体,形成经济发展水平“两头高、中间低”的区域格局,有利于区域资金和产业转移,拓展合作空间和成效。泛北部湾具有发展经贸合作的独特优势和良好基础,有望打造成为太平洋西岸新兴的经济增长带,带动中国—东盟次区域合作的全面兴起,扩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成效。通过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必然形成区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扩大贸易规模,提高贸易水平;必然增加双向投资,促进产业对接,形成区域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必然推动区域内落后国家和地区积聚资源和生产要素,同时拓展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腹地,实现该区域共同、持久的繁荣,为良好的区域国际关系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加快广西经济发展
       广西加快北部湾沿海的开放开发,推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与中国—东盟“一轴两冀”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是广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广西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新突破。加快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实施,对广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广西要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加快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促进广西地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把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发与西部大开发相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把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列为西部三个率先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国家鼓励广西“十一五”期间发展重要能源、大型石油加工、大型铝材深加工、农牧产品加工、林浆纸一体化、高性能材料以及澜沧江一大湄公河次区域民族风情热带风光旅游等优势产业。广西应着眼于国家规划、着眼于整个泛北部湾地区的发展,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出可以实现的高质量的综合规划,统筹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布局、重要资源整合、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问题。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以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市为核心,并把临近沿海的玉林、崇左两市的交通、物流纳入经济区统筹规划。它背靠中国大西南地区、面向东南亚国家,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中国沿海与东盟国家进行海陆交往的枢纽,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基地,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有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这个最便捷的出海口,大西南地区可以通过海上大通道与东南亚国家和世界各国相连接,将为大西南地区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市场,获取更丰富的发展资源。同时,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也是西部大开发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它将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开放的窗口,注入开放的活力。
       (二)消除生产要素流动障碍。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要围绕着实现港口、交通、贸易、投资、金融、物流、人才等经济要素一体化,通过推进港口与交通的建设与合作,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海运、航空、铁路和公路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有活力、一体化的港口群、产业群和城市群,进而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内,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将成为交通便捷、货畅其流、联系紧密、经济繁荣、和睦安定、生态良好的中国—东盟海上跨国经济带,成为中国—东盟新的经济增长极。能否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制止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环境,使资本、劳动力、技术和信息等合理流动,对实现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发展至关重要。近些年来,广西在沿海港口城市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受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平均主义、分散投资等不利因素的干扰,广西沿海港口城市始终未能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消除生产要素流动障碍,必须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要合理调整政府间的财政收入划分,理顺省以下以及省与各市的财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布局,引导市场主体科学投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个城市互利共赢。应在土地管理改革、财税扶持、保税物流、金融改革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环境保护体制、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创新改革。
       (三)继续搞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广西要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还要继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应优先规划建设一批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交通合作项目,共建中国—东盟海上通道、陆路通道和空中通道。加强港口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吞吐能力,联合打造沿海港口群;完善中国经越南通往中南半岛的沿海高速公路、沿海铁路,并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主要港口、临海工业区、著名景区景点相连接;合作开辟区域内各主要城市之间及通往世界主要城市的航线航班。广西要着重推进现代化大型组合港口建设,继续完善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和联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体系,加快“海上东盟”的通道形成。
       (四)积极开展项目合作。合作项目要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开放的内容相结合,从易到难,能做快做。要与中国—东盟合作的十大重点领域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相结合,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实际出发,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内容。为了推进泛北
       部湾经济合作,中国和海上东盟6国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就是通过项目合作来促进开放开发,推动环北部湾经济圈落后区域的快速发展,实现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为此,必须找准共同关注的切入点,寻求互利合作的突破口,逐步拓展合作领域,通过众多重点项目将合作参与方的利益联结起来,以实现区域合作开发的实效性和持久性。推进产业分工协作,合理布局产业项目。重点发展海洋经济,推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等的合作开发。规划建设港口物流园区,构筑公共物流信息网络,培育、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整合区域内外的物流资源。推进金融项目的合作,组建北部湾银行和区域银行联合体吸引香港、新加坡等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及扩展业务,打造融资服务平台。广西要围绕提高加工制造业水平,在北部湾(广西)经济区重点布局和建设临海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石化、钢铁、造船、火电、林浆纸等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大型工业。同时,主动参与金融、物流、信息、中介、科技、人力资源开发等服务业合作,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兴经济,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进一步扩大广西开放开发,加快广西工业化进程。广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在全国的排名靠后,主要表现在工业发展水平的差距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实施,区域内产业梯度转移趋势增强,产业转移速度加快,为广西工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有利于加快广西地区工业化进程,提高广西工业化水平。广西的产业化程度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合理接纳产业转移,对广西工业将会获益很大,将实现经济发展的“后发效应”。广西邻近粤港澳,接受产业转移的条件得天独厚,给广西工业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广西应紧紧抓住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有力时机,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粤港澳的产业转移,以相对廉价的劳动力和区位优势,吸引珠三角的产业转移。通过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辐射性强、多层次、完善的产业布局,实现充分就业,增加劳动者的收入。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新增长级,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环保设备等产业。要立足于上大项目,注重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大型临海石化工业、钢铁工业和火电工业以及相关的产业集群大有可为,这些行业本身就具有很高的产业关联度,也能大大的提高广西经济的竞争力。随着钦州千万吨石化项目的投产,以及防城港千万吨钢铁项目得到落实,石油加工及炼焦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将上升到广西支柱产业的地位。
       (六)高度重视保护北部湾生态环境,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是实现广西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是要保证广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随着北部湾经济区经贸合作与开发的推进,一些大型重化工业企业和能源工业企业纷纷落户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广西的环境压力随之加大,如果没有正确而恰当的环境政策,一旦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就会给广西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后果,以牺牲环境保护来换得一时的经济发展。会给子孙后代带来灾难,影响到整个广西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就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用制度和法律法规予以保证,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政府、企业遵循生态经济规律,正确引导投资,通过严格的管理,将重污染的项目、设备、产品拒之于门外。对于政府决策者来说,在引进外资的产业选择上,可选择低消耗、低污染、多关联、可持续的朝阳产业,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要设置较高的门槛,避免类似“洋垃圾”这种污染项目的转移。在规划时就开展环境保护评价,环境保护评价不过关的项目不能上马。对不能达标排放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企年业、未完成限期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未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的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准新建项目。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开发区,不准新建各类项目。在建项目要按照严格的环保指标设计,必须经专家评估。各类专项规划都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对不履行规划环评的地区和单位,审批机关不得审批其规划和规划中涉及的项目。应加强与泛北部湾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合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改善环境质量,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保护好的合作开发新路子。
       责任编辑 任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