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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适应超越规律的释疑
作者:刘 伟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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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适应超越规律就是强调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既要从受教育者的现有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和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出发,又要按照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实践的时代要求促进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不断完善的规律。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适应;超越;规律
       中图分类号:C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5-0055-03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规律是适应超越规律,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很多专家和学者的认可。但人们对于如何理解适应超越规律的内涵却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诸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及其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它可具体表述为:教育者的活动一定要适合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的规律。它可简称为‘适应超越规律’。适应超越规律即教育者的活动一定要适合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的规律。这种看法强调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从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的实际出发是对的,今后仍然要强调这一点;但因此而简单地说思想政治教育要适合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则未免有失偏颇。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绝不仅仅是由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状况所决定的,它还受到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状况等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教育活动的目的也不是使教育活动简单地适应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现状,而是要提升其思想品德水平。同时,只讲“适合”、“适应”不讲“超越”,从表述上所强调的是教育者去适应或适合受教育者,给人以消极被动的感觉,也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点。因此,正确理解适应超越规律的含义不但有利于在理论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而且有利于在实践上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笔者认为,适应超越规律就是强调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既要从受教育者的现有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和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出发,又要按照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实践的时代要求促进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不断完善的规律。
       一、“适应”,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包括从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出发和从周围环境的实际出发
       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遵循思想形成发展的规律,引导和帮助人们确立正确思想。而正确的思想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反映一定社会发展的要求。这就告诉我们,做思想政治教育既要从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出发。又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受教育者所处的周围环境出发。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从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出发。适应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基础和发展需求,是遵循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具体体现,也是由讲求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所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这种规律主要表现在受教育者的心理发展规律、思想品德发展规律、智能发展规律以及行为活动规律等方面。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事物必须坚持一般、特殊与个别相结合的方法论原则,我们认识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也必须遵循这一方法论,即要认识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这些规律的特殊性和个别性主要体现在每个人的年龄特征、性格特征、接受能力、个人生活经验和能力发展水平等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必须考虑到受教育者的个别差异性,从受教育者的个性出发,做到因材施教。根据受教育者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程度的教育要求,采用最科学的方式方法,逐步地、高效率地达到教育目的。
       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当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同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相适合时,教育者所传授的教育内容、所实施的教育方法和所利用创设的教育环境才符合实际,才是合理的,才会推动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的发展,使受教育者逐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品德;反之,当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同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不相适合时,教育活动就会脱离实际,难以使受教育者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品德。因此,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之前,必须对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确定与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水平相协调的教育介体,然后再实施教育活动。因此,要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有效地促进教育对象身心健康的成长和发展,就必须适应对象身心发展的规律。诸如教育目标要求的高低,教育内容的多少与深浅,教育方法的选择是否恰当等,都要根据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水平来确定。在教育工作中曾出现过的不顾对象的种种特征和接受能力,搞“一刀切”、“一锅煮”,把对青年的教育“成人化”等严重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不应再出现。
       思想政治教育要做到从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出发,就要做到“有的放矢”。“的”是客体实际存在并需要解决的思想问题,“矢”是主体用于解决问题的思想武器。“的”与“矢”的关系,是实际与理论、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必然关系。作为一个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十分重视和了解受教育者的思想状况、爱好和个性,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以便有的放矢的工作,从而取得理想的效果。要防止无的放矢的错误倾向,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注意教育对象的层次性;二是要注意受教育者的觉悟水平,要求过高接受不了,要求过低会成为群众的尾巴;三是灌输教育要有针对性,要从实际出发,对群众关心胁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不能回避,要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从周围环境的实际出发。这里所说的周围环境主要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环境。思想政治教育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然包括经济基础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决定作用。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由占统治地位阶级的政治所决定,与社会的经济、政治的发展相适应,并为社会的经济、政治服务。正如马克思所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离不开教育环境这一重要因素。人的正确思想或错误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与环境密切相关。优良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能以各种健康、积极的因素催人向上,激发人对真、善、美的追求;恶劣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以它消极腐朽的因素影响人的思想,把人推向错误的方向。因此,在设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时,我们固然要依据人格的全面发展、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现状和职业等因素来进行,但是,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出发,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教育内容、手段、方法绝不仅仅是由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状况所决定的,它还受到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状况等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样设计的教育目标和内容,才能既适应今天的社会需要,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既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有利于人格的全面
       发展和完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会不断产生新的需要,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也应随之不断发展和更新,做到与时俱进,而不能停滞在一个状态和水平上。为了适应我国目前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需要,在教育目标上。应提倡一种既具有协调精神,又具有进取性和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新型人格。在教育内容上,应拓宽其领域,既应当包括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也应当包括健康心理教育和创造性素质教育,引导人们从政治观念、道德品质到心理素质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当前,我国正处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这些时代背景和现实条件出发,开展包括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主体的思想道德人格。
       二、“超越”,就是引导受教育者战胜自我,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水平,它要求教育者实施超前性的教育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在整个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而受教育者对教育活动也起着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历史前进对人的客观要求和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就是说,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时。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对教育内容进行了择取、加工和改造等环节后才加以消化吸收的。这一过程势必包含着对原有思想品德的超越。
       首先,“超越”就是超越受教育者的原有思想政治品德基础。教育活动的目的不是使教育活动简单地适应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现状,而是要提升其思想品德水平。超越受教育者的原有基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本质、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超越受教育者的原有基础、使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得到进步和提高,既符合社会的要求,又符合受教育者的发展需求。可以说,没有“超越”,思想政治教育就将失去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其次,“超越”是受教育者思想矛盾转化的结果。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施教重在启发自觉,引导受教育者实现自我教育,主动地开展思想斗争,实现思想矛盾的转化,形成正确的思想政治品德。受教育者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表现为教育者所传授的一定社会的思想品德规范与受教育者已有的思想品德水平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这种对立统一运动使得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水平呈现出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趋势,从而不断超越原有水平。这时,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就是“超越”的过程。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超越”目标呢?笔者认为,根据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发展规律的要求,要实现“超越”,就要使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到“超前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超前性”,顾名思义,就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等超越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现时状况之前。它又包含宏观的思想政治教育超前和微观的思想政治教育超前两个方面。
       所谓宏观的思想政治教育超前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在较长时期内总体上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超前。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是一种差距教育,它在总体上总是有着一定的规划和一定的长远教育目标。目标体现了“应该怎样”,而不是“已经怎样”,表现为一种期望值,人们与这个目标往往有着较大的差距。通过种种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来促使人们具备超越于现有的思想觉悟水平的先进思想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是宏观的思想政治教育超前。从本质和整体上讲,我党的思想政治教育都是宏观的超前教育,教育目标、教育内容都是超前的。其总体目标在于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其教育内容包括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无产阶级政治观教育、共产主义人生观教育、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观教育、社会主义法制观教育,等等。这些教育目标和内容既立足于现实,又超越于现实,并且指向未来。
       所谓微观的思想政治教育超前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在较短时期内或在具体问题处理上教育活动的超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预测教育对象思想变化的趋势或事态可能发展的方向,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于未然的工作,就是微观的思想政治教育超前。这种超前的教育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把各种不良的思想倾向清除在发生之前,预防错误思想的出现和错误行为的发生,是一种“防范性”的超前教育。长期以来,人们在从事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候,往往只注重错误思想发生之中的纠正教育或发生之后的反思教育,扮演了一个“消防队”、“灭火队”的角色,忽略了事前的防范,因而不能把工作做到前面,变被动为主动,消极地堵塞问题或鲁莽地“纠正”偏差都可能导致矛盾激化、问题成堆。因此,微观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超前十分必要,它是宏观思想政治教育超前在具体问题上的体现,是宏观思想政治教育超前得以实现的保证。
       如果仅仅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反应式阶段,对各种错误思想的袭来不敏感。使之逐渐侵蚀人们的心灵,支配人们的行为,甚至积习成性,再行教育,无从下手,事倍功半,处处被动,形成防不胜防的恶性循环趋势。实施超前教育,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预见性。进行超前的防范和教育,要事先做好分析和研究,有准备地进行工作,以避免被动,赢得主动,及时抓住教育对象思想和行动的苗头。就能够准确地获取思想信息。预测思想动向,把握思想发展规律,进而总揽全局。这样,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不再是穷于应付,而是有备而来,能够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不断为教育的后继阶段提供参照和扫除思想障碍,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过程打下良好基础。
       三、“适应”是“超越”的基础,“超越”是“适应”的目的
       适应超越规律是适应与超越的辩证统一。二者相互促进,不可偏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既为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所制约,又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一方面对受教育者要严格要求,但严格要求的前提是合理性,即教育要求和管理要求必须符合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发展的规律,严格不等于过高过急,不等于简单生硬,更不等于粗暴无礼。另一方面,要尊重受教育者,但尊重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放纵
       受教育者的错误言行,尊重不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适应”不是“原地踏步”,而是循序渐进,即在教育内容上逐步丰富、在蕴含道理上逐步深刻,促进受教育者思想政治品德的不断发展,最终到达“超越”的目的。
       这种辩证关系很多学者都有论述。张耀灿等在其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则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规律可具体表述为: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一定要适合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的规律,简称为“适应超越规律”。2005年,他进一步指出:“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本身看,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与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准这一基本矛盾,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是要从受教育者的实际出发,既要适应受教育者思想政治品德现有水准、适应对象思想政治品德发展的需要,又要超越现在的水准,将其逐步提高到社会要求的水准上来,使其通过自身思想内部的矛盾运动,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这个基本规律简称为‘适应超越律’。”陈万柏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规律的再思考》一文中也认为。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之间要保持适度张力。“这里所讲的张力有其特定的含义,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所提出的教育要求要适当超越受教育者目前的思想品德基础,有提升其思想政治素质水平的可能,同时这一超越又不能高到受教育者经过努力也难以达到的高度。”这种“张力”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跳一跳,摘得到”所指的幅度。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既要从受教育者的现有思想品德基础出发,让他树立信心,感到通过自己努力能够达到社会要求和教育者所期望的目标。又要按照思想品德发展规律,不断提出新的要求,鞭策他奋发努力,超越原有的思想品德水平。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要求要始终高于受教育者现有的思想品德水平,同时又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最近发展区”相联系,以引导受教育者精神世界的正向发展。由此可见,在一个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不论是教育者的主导教育,还是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启发下所进行的自我教育,都内在地包含了“适应”与“超越”的辩证统一。
       总之,“适应超越规律”要求我们既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了解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水平,掌握受教育者所处的环境状况,又要发挥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地向受教育者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对象思想变化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升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 谭 焰
       作者简介:刘伟(1968-),男,湖南街南人,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5级博士生,东北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