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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广角]“攘外必先安内”政策辨析
作者:李怀录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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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有许多需要再认识之处。它的提出绝不仅仅为了剿共,而有其特定的多重原田;安内的对象不惟中共及其军队,是变化的、多样的;它非蒋介石一人之主张,而是得到国民党和社会一定程度的认同;其反动性应看是否反人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而不宜以是否反共论。
       关键词:攘外必先安内;蒋介石;安內对象;反动性
       中图分类号:K26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5-0024-04
       “攘外必先安内”是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在“九一八事变”后到西安事变前,处理内外关系的一个基本方针政策。过去,对这一政策的基本评价是“反动”、“反共”,对此有人曾专门撰文评论,但笔者认为其观点值得商榷。鉴于此,本文试对这一政策做些辨析和再认识。
       一、关于“攘外必先安内”提出的原因
       “九一八事变”后,中日矛盾上升,民众抗日运动空前高涨,国际社会也对中国予以同情,而且中国已结束分裂,完成统一,按理说,中国应起来抗日。但蒋介石却在此时提出并极力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方针政策。这是为什么?我们的教科书和学者中的主流观点是:为了剿共,为了建立蒋介石个人独裁统治。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政治宣传,这样说是可以的,但作为历史研究,这样讲则过于简单,不利于人们客观认识这一问题。对此,我们应以中性的立场来分析其原因。
       首先,是由当时国内形势决定的。形势是决定内外政策的前提。众所同知。“九一八事变”发生时,国民党刚统一全国,政权刚建立,面临着巩固政权,稳定局势的艰巨任务。老对手共产党正在“作乱”并日渐坐大,拥有十几块根据地和30多万红军。国内与国民党持不同政见者大有人在,许多党派及民众不满于国民党一党专政,对国民政府不抵抗政策极为不满,纷纷要求民主改革、停止内战、一致对外,抗日运动跌荡起伏。国民党内部也矛盾丛生、纷争不断,内讧激烈。如1931年,蒋胡(汉民)矛盾引发宁粤对立,当年12月,国民党“四大”分别在上海、南京、广州各自召开,蒋介石也在内外冲击下于12月15日二次下野,足见内部之混乱不堪。中原大战后,大军阀不存在了,但各地如两广、西南诸省、山东、山西等地实力派军阀依然把持一方,国民政府政令不畅,影响十分有限。李敖曾把这时的蒋介石戏称为“五省联防司令”。面对内忧外患两重威胁,对于刚刚诞生的国民党政权,显然,外要攘,内也要安,但是孰先孰后呢?作为当政者,蒋介石认为“攮外必先安内”。他在多次讲话中对攘外安内关系做了阐述。1931年11月30日,蒋在任命顾维钧署理外交部长的训词中说:“攘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未有国不能统一而能取胜于外者。”1932年12月14日,在《修明内政与整饬吏治》演说中说:“如果内部不能安定,不但不能抵抗外侮,而且是诱致外侮之媒”,“攘外一定要先安内”。1934年7月,在庐山对军官训练团所作的题为《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的讲演中强调:“安内是攘外的唯一前提和必要的准备工作,……现在御侮救国、复兴民族惟一要道,就是先求国内的和平、安定、统一、集中。”国民政府的“第一责任”是“剿匪来安内”。“第二个责任”是“抗日来攘外”。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基于这样的认识,蒋介石提出、推行了“攘外必先安内”方针政策。窃以为,如果从当政者立场看,国民党和蒋介石提出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有其必然性、合理性。
       其次,是为了维持国民党一党专政,进而实现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国民党统一全国后,实行一党专政。同时,蒋介石是个权力欲极强的人,他一直试图在中国建立个人独裁统治,这必然受到国内、国民党内持不同政见者以及各地实力派的反对或抵制。“有些集团和党派不愿服从南京政府,所以反蒋情绪强烈”,因此,不论是为了“党国”利益,还是个人目的,蒋介石都必须清除各种威胁国民党一党专政和其个人独裁统治的异己力量,要达到目的,不仅靠武力,还要占“理”。“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打出“攘外必先安内”的旗帜,就占据了有理有利地位。他可以此为名,最大限度地取得国内、党内及军队的支持,同时,只要不利于国民党一党专政、不利于蒋之独裁统治,蒋介石就可以振振有词地以“攘外必先安内”为名,予以打击和消灭。这才是此政策之本质所在。
       再次,受中国消极传统政治文化和历史经验的影响。任何政权都有个内外关系的处理问题。“攘外必先安内”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处理内外关系时的一个基本准则和基本经验。在统治者看来,内患是心腹之害,外患是肌肤之害,要维持统治地位,必须先安好内,方能攘好外。最典型的例证就是明朝,内外交困,最终在内外夹击下灭亡于“内乱”。受中国这种传统政治文化和经验的深刻影响,蒋介石熟知“攘外必先安内”的“古训”。并把之当成治国信条。1933年12月14日,蒋介石在内政会议上明确讲:“‘攘外必先安内’是古来立国的一个信条”。同年,他对剿匪的军官讲:“古人所谓攘外必先安内,意思说是先要勘定内乱,然后可以抵御外侮,这话有至当不移颠扑不破的至理。依今日国难的客观情势来说,日本人侵略是外来的,好象是皮肤上渐渐溃烂的疮毒,土匪捣乱是内发的,如同内脏有了毛病,这实在是心腹之患……现在剿匪就是来治疗心腹之患。只要剿匪成功,攘外就有把握。”遵循这一古训,尽管国内抗日情绪高涨,蒋介石的枪口却一直是朝内的。
       最后,缺乏信心,惧怕对日作战。对日本的侵略野心,蒋介石是很清楚的,但又认为,中日力量悬殊,对日作战必败。“中国一切不如人”,以“我军现有装备与日本较,等于弓箭与机枪”。“我们中国没有现代作战的条件,不够和现代化国家的军队作战,如果不估时而动,贸然作战,那只有败亡而已。”故应“不求急功于一时”。“不博一时之虚荣”。当时,不仅蒋介石,整个国民党及国内都充满失败主义情绪。“为什么不抵抗?有许多人说:中国太弱,不能与日本打。”“中国太弱,需要时间养精蓄锐、整军经武,才能抗日。有的甚至还说,中国抗战还太早,如果再过几年中国更强了,抗日可更加成功。”所以,蒋介石不武力攘日,而是沿用近代历届政府“以夷制夷”策略,希望通过外交途径消弭冲突与战争,以便安好内,再求攘外。当然这种观点荒唐可笑。事实证明,安内使国力更弱,外交更加失败,国际社会也对中国的妥协、软弱不屑。
       二、关于“安内”的对象
       受传统观点影响,在一些书上和许多人的认识中,都认为蒋介石的“安内”就是为了剿共,安内的对象就是中共及红军。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同样是片面的,中共及其军队是蒋介石安内的首要对象,但不仅于此,也不是一开始就如此,其安内对象是变化的、多元的。
       先看其变化性。蒋介石“安内”的对象一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早在1929年,蒋介石就提到治理国家无非“攘外安内”。这时安内对象是反蒋的冯、阎、桂等新军阀。经过中原大战,蒋介石取得决定性胜利,能与之对抗
       的军阀已基本解决。但中国共产党趁军阀混战之机,得到迅速发展,到1931年,已拥有大小十多块根据地和30多万红军,成为国民党统治的最大威胁,在这种情况下,1931年7月13日,蒋介石发表《告全国同胞——致安内攘外书》,称“攘外必先安内,去腐乃能防蠹”。这时,蒋介石安内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主要是共产党和国民党内部反对派。此后不久,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中日矛盾上升,“攘外”问题不容回避,同时也加剧国内矛盾。1932年5月5日,《淞沪停战协定》一签订,蒋介石就宣布把“攘外必先安内”作为国民党处理内外关系的基本国策。这时,安内的对象又发生变化,主要是中共及其军队、国内持不同政见者、国民党内反对派、反抗中央的军阀。这可从此后蒋介石的讲话中得出结论。1932年12月14日,蒋介石在《修明内政与整饬吏治》演说中讲:“我们要想攘外,必先安内,要求安内,必须看到我们内部最大的不安是在什么地方。第一,就是我们内部的政见不一致;第二,就是赤匪的纷扰。”1933年9月17日,在《爱民的精义与教民的宗旨》中提到安内的对象,“第一是赤匪,第二就是一般反抗中央的军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西安事变后,蒋介石停止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方针政策为止。从这里可看出,安内的对象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不同阶段重点不同。中共作为安内对象是在中原大战后确定的。
       再看其多元性。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确定后。中共及其军队是蒋介石“安内”的首要对象,但不是唯一对象。笔者以为,安内对象主要有四类:
       一是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蒋介石一再说:“日本是癣疥这疾,共匪才是心腹之患”,“不消灭赤匪,则不能御侮”,安内“第一是赤匪”。为消灭中共及其军队,蒋介石置日本侵略于不顾,在短期连续组织5次重兵围剿。足见对中共及其军队的“重视”程度。
       二是国民党内的反对派。即蒋介石所说的“我们内部的政见不一致”者。国民党内部因政见分歧、利益冲突,一直派系林立,而蒋介石又一心想建立个人独裁统治,故国民党内部产生了许多反对派。由于这些反对派是蒋独裁路上的绊脚石,也就成了蒋要安内的主要对象。
       三是地方实力派军阀。即“一般反抗中央的军阀”。中原大战后,大军阀基本上被消灭了,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地方实力派军阀,如云、贵、川等省份的军阀,他们对中央政府不敢公然对抗,但把持一方,阳奉阴违,政府政令常得不到统一贯彻,自然妨碍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当然也成了要安内的对象。
       学界一般认为,“安内”的对象是这三类。如李敖在《蒋介石评传》中,学者季云飞在《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之剖析》一文中都持这样的观点。
       笔者认为,除上述三个要“安”的对象外,还应有第四个对象,即国内其它持不同政见者和民众。由于国民党在全国统一后,实行一党专政,“九一八事变”后,一味妥协退让,压制民众抗日运动,自然遭到其他党派团体和民众的强烈反对与谴责。他们要求国民党政府厉行内政改革、保障民权、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这样一来,他们就成了蒋介石“安内”的对象。因为在蒋介石看来,只要与他不一致者,阻碍国民党一党专政和其独裁统治者,都是要安内的对象。1933年,蒋介石指使特务暗杀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1935年,镇压北平“一二九学生运动”;1936年11月22日,将救国会“七君子”以“赤匪外围”加以逮捕。国民党政府在训政时期颁布的许多法律法规,都是“用之于民”的。故国内持不同政见者和民众也是蒋“安内”的对象,但这类对象却在研究中被忽视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得出结论,蒋介石提出和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方针政策,是把中共及红军作为其安内的首要对象,但不是惟一对象,其安内对象具有多样性、变化性,认为“安内就是剿共”的说法值得商榷。
       三、关子“攘外必先安内”的认同问题
       “攘外必先安内”是蒋介石一人之主张,还是国民党及社会共识?以往,我们一直说、这是蒋介石个人提出的。其实,事情并非全然如此。“攘外必先安内”固然由蒋介石提出并极力推行的,但其并非蒋一人之主张,而是得到国民党及社会一定程度认同的。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蒋介石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方针政策,虽然一开始在国民党内受到批判,但最终还是得到了党内认同。1932年5月5日,《淞沪停战协定》一签订,国民党就宣布把“攘外必先安内”作为国民党处理内外关系的基本国策。同年6月14—16日,国民党在庐山牯岭召开剿匪会议,汪精卫、胡汉民等党政要员都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说:“剿匪会议的目的在安内攘外,决无他意。”是停战后,国民党中央关于内政外交方针政策的一次重大会议,通过这次会议,蒋介石提出的“攘外必先安内”就被正式确定下来。由于国民党实行以党治国,又在训政时期,它也就成为了国民政府处理内外关系的基本政策。“攘外必先安内”从蒋介石提出到成为国民党的正式政策,时间并不长,这说明这一方针政策在国民党内很有市场,得到了国民党主流的肯定。所以,“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是得到国民党认同的。
       “攘外必先安内”也得到社会一定程度的认同。以往,我们总说“攘外必先安内”是蒋介石提出的反动政策,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反对。其实,这一政策不仅得到国民党认同,也在当时得到社会上的一定认同。随着“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加紧对中国侵略,大多数知识分子越来越感觉到全国上下团结统一,一致对外的极端重要性。因为在他们看来,国难当头,国内互相内讧,尤其是国共两党内战,只会更加消耗国力,更不利于对外抗日。“这个政权已经脆弱了,不能再脆弱了;国家已经破碎了,不能再破碎了。”“必须先保存有个国家,别的等将来再说。”所以,他们主张只有先取得国内的统一与团结,才能进行抗战。只是怎么安内,在什么下统一,他们主张不同于蒋介石和国民党。他们站在爱国立场上,思想认识经历了从最初抨击国民党一党专政,到害怕国民政府垮掉、害怕国内会出现更大混乱,再到为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法西斯统治制造理论依据的转变。蒋廷黻1933年撰写的《革命与专制》一文最有代表性,在当时得到了许多知识分子的认同。1933年4月3日,天津《大公报》发表了一篇《如何结束内乱》的社评。社评说:“抑共党问题之在今日,尤不能不重视。则事实上牵制数十万军队,使不能北来守土,且若日军大举进犯,长江一带成为重要后路,共祸不息,则抗日三军将成腹背受敌之势,纯就军事言之,已重大无比矣……譬如患病然,日阀之侵略,外邪也,共祸则为内伤。内伤不平,元气不复,何以克服强烈之外邪哉?”社评最后提出“国人一致高唱民族主义,倡导全民族之新团结战线。”又如张东荪撰文讲:“共产党必须声明在国难未渡过时期中至少十年内于全国放弃共产主义的潜伏运动。把兵力统一起来集中在一个区域,以使万一有事则可担当一个侧面……今天已到国家生命最急
       迫的一天,请大家多拿出一些公心来,多减去一些私利罢。”在这样认识下,他们对冯玉祥组织察哈尔抗日同盟军表示“惋惜”,对福建事变后成立的人民政府进行“批评”。由此可看出,“攘外必先安内”在当时是有社会基础的,有一定的社会认同度。
       因此,笔者以为,“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在当时不仅得到国民党认同,也在社会上得到了一定认同。只是这个政策没有达到最初愿望,其产生的后果则是反动的,故逐渐被人们抛弃。
       四、关于“攮外必先安内”反动性的认定
       以前,我们评价这一政策的基本论调是“反动”。之所以反动,则归之于反共。这样的评价显然是不当的,有失偏颇。笔者以为,评价这一政策反动与否,不是看是否反共,而应看是否反人民、是否有损国家利益。以此来评论,这一政策的反动性昭然若揭。
       (一)反人民性。其一,“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后,中日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内各界掀起了抗日运动高潮,强烈要求国民政府抗日攘外,但蒋介石主导下的国民政府却执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违背民众意愿,积极安内。消极攘外。其二,为一党之利,一己之私,“消极”安内。当时的中国,攘外固然需要安内,关键是看如何安内,蒋介石主导下的国民党政府不是积极去修明政治,化解国内矛盾,整合国内各种力量,以达到抗日旗帜下的团结一致,实现“积极内安”,而是采取反动举措,“消极安内”。对民众抗日运动不是支持而是压制镇压,如镇压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对抗日武装力量不去支援而是破坏摧残,如破坏察哈尔抗日同盟军;对十九路军抗战不积极支援,战后却进行整肃,再调去剿共,闽变后解散,一支日军没打败的武装却被自己人瓦解了。尤其是把中国共产党及红军当成安内的首要对象,不惜国力军力反复围剿。这一切真可谓是自毁长城。国民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其所作所为,不是保障人民权益,而旨在限制人民,剥夺人民权利,加强对人民的法西斯统治。如挤压民族工商业,查禁围剿进步文化刊物、团体;迫害暗杀民主人士;建立特务组织;推行保甲制度等,都是把人民当成异己,用以限制民众,防民胜于防倭。“消极安内”严重挫伤和打击了中国人民的抗日斗志、爱国热情。其三,在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几年时间里,成千上万的人死在内战和自己人的屠刀下,使中华民族失去了一大批民族精英和抗日中坚力量,摧残了自己,助长了外敌,可谓亲者痛、仇者快。从这一事实出发,“攘外必先安内”是个殃民政策。
       (二)对外妥协退让,损害了国家利益。在“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下,蒋介石与国民政府对日侵略不抵抗,一味妥协退让,严重损害了国家民族利益。一个个中日协定的签订,使国家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主权独立遭到削弱,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连日本人也认为这是卖国行径。如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人认为:“协定中承认满洲的既成事实,在长城线以南的河北省东北部设立广大的非武装区,对中国来说,是卖国的协定。”这样做若能真为中国赢得和平,为中国抗战贏得充分准备也就罢了,但后来的事实证明,高昂代价不但没有赢得和平,反面助长了日本的侵略气焰和胆量,加快了其侵略步伐,日本的蚕食鲸吞为其全面侵华做了物质和战略上的准备。同时,长期内战损耗了本来就有限的国力军力,加大了中国抗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致抗日战争长达八年,中国人民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从这一事实出发,“攘外必先安内”是个祸国政策。
       后果决定了政策的性质。“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推行来看,其反人民性,损害整个民族利益昭然若揭。因此,这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政策,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应全盘否定之。
       责任编辑 陈新建
       作者简介:李怀录(1969-),男,陕西眉县人,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副教授,南京政治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党史党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