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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从《共产党宣言》的一条重要原理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作者:李建勇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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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共产党宣言》所阐述的基本原理来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的是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必须明确理论对象具体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问题。搞清楚了这些问题,才能正确实现《共产党宣言》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应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的思想。
       关键词:《共产党宣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原理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3-0001-04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伟大的纲领性文件。《宣言》以天才的透彻而鲜明的语言所阐述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不朽的历史价值和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宣言》中有一条原理常被时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研究者所引用以论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要性问题。这条原理是1872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德文版序言中所阐述的(恩格斯在《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又引用过这段话):“《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某些地方本来可以作一些修改。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p248)。笔者认为,对于这条基本原理,有必要联系《宣言》的其他内容加以科学解读,以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的是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的中国化
       在《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指出:“第二章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如果在今天,这一段在许多方面都会有不同的写法了……同样,关于共产党人对待各种反对党派的态度的论述(第四章)虽然在原则上今天还是正确的,但是就其实际运用来说今天毕竟已经过时,因为政治形势已经完全改变,当时所列举的那些党派大部分已被历史的发展彻底扫除了。”[1](p249)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角度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论述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什么问题呢?这就是,在谈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命题的时候,必须明确,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命题中,“马克思主义”所指是什么,是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应“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被公认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那么,是不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每一个思想理论观点都要“中国化”呢?经典作家的论述清楚地向我们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的是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的中国化,不是所有马克思恩格斯这些经典作家的观点都要中国化。
       为此,必须明确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哪些是属于“一般原理”的理论,哪些是经典作家所提出的具体的“革命措施”,这是正确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根据适用条件和范围,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思想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如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史观;二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为指导对人类社会所作的深刻分析所形成的科学结论,如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剩余价值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等;三是以具体历史条件为存在前提的个别结论和论断,如经典作家不同时期给各国共产党人所提出的行动纲领或革命措施[2](p51)。前两者才可以视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它们是各国共产党人革命和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思想武器。而第三项则如《宣言》所指出的那样,“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道理很简单:时代在变化,各国的国情也千差万别,如果简单套用,只会使本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受到损害。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教条主义者的错误,并不在于他们不知道要把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实际,而是没有搞清楚究竟要把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例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前期,曾照抄照搬十月革命道路,搞城市中心主义。实际上,十月革命道路只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第三个层次的内容,作为一条适合于俄国的具体国情的革命道路,对于中国革命如何进行来说则“根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毛泽东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特别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等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对中国社会特别是中国农村社会进行“立体地”而不是“平面地”调查研究,形成适合于中国自己具体国情的具体革命策略。邓小平在新时期强调对于马克思主义,一方面是“老祖宗”不能丢,一方面是“绝对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3](p291),这也可以视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一般原理与具体策略措施的自觉区分。
       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的中国化(即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在中国社会的具体的、实际的运用),而这些“一般原理”,只是提供了观察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论基础,它不可能直接形成具体的行动纲领。所以,必须改变那种从经典作家书本里直接寻找革命和建设答案的错误作法,而是要从实际出发,把“一般原理”与本国国情和具体的历史任务结合起来,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的政策、策略。否则就会犯下教条主义的错误。
       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必须找到“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
       在《宣言》第三部分“社会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文献”之“反动的社会主义(丙)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献是在居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压迫下产生的,并且是同这种统治作斗争的文字表现,这种文献被搬到德国的时候,那里的资产阶级才刚刚开始进行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在这种著作从法国搬到德国的时候,法国的生活条件却没有同时搬过去。在德国的条件下,法国的文献完全失去了直接实践的意义,而只具有纯粹文献的形式……德国的社会主义恰好忘记了,法国的批判(德国的社会主义是这种批判的可怜的回声)是以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以及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相当的政治制度为前提的,而这一切前提当时在德国正是尚待争取的。”[1](p298-300)
       1885年恩格斯在致俄国革命家维·伊·查苏利奇的信中也指出:“在我看来,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为了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4](p669)显然,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的实际运用,固然“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但必须找到其“实际应用”和“转移”的“经
       济条件和政治条件”。具体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言,就是必须看到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理论对象与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时理论对象所存在的重大差异,正确认识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具体的实践任务。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落到实处。
       例如,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上,能否科学地认识和处理资本主义问题,对于中国革命和建设意义重大。实际情况是,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是以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以及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相当的政治制度为前提的,而这一切前提在中国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尚待争取的。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在中国的苟延残喘,使得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5](p100)。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提出及其成功实践,表明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了这一问题。但在建国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由于历史的和现实国际环境的影响,认为资本主义是祸害的思想还是占据了上风,资本主义而不是封建主义成了主要的批判斗争对象,造成了相当的负面影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则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到了把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和马克思主义得以继续中国化的理论基石。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清楚地表明,忽视理论对象的差异性,必然不能正确地“实际应用”、“转移”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必然会把马克思主义变成无的放矢的东西。
       三、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还必须注意到在中国应用和“转移”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条件问题
       在对“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中,马克思恩格斯还写道:“德国的著作家的唯一工作,就是把新的法国的思想同他们的旧的哲学信仰调和起来,或者毋宁说,就是从他们的哲学观点出发去掌握法国的思想。”“他们在法国的原著下面写上自己的哲学胡说”,“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献就这样被完全阉割了。”[1](p299)
       这是说,德国人从“他们的哲学观点出发去掌握法国的思想”,实质上造成了对于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献的错误理解和扭曲发展。因此,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防止把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附加到马克思主义上去,造成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曲解。
       对于一种外来文化,用本民族的文化去加以比附、解释,这在文化思想史上是很常见的。在20世纪初期马克思主义传人中国之始,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和小资产阶级无政府主义者都曾站在各自的立场上,用中国古代的大同理想或井田制去比附解释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孙中山1912年就曾在上海中国社会党会上发表演讲说:“考诸历史,我国国素主张社会主义者。‘井田’之制,即均产主义之滥觞;而累世同居,又共产主义之嚆矢。足见我国人民之脑际,久蕴蓄社会主义之精神,宜其进行之速,有一日千里之势。”[10]这种错误的实质在于割裂形式与内容的有机联系,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强调对于传统文化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批判地继承,倡导要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他对于“农业社会主义”之类的思想进行过长期的批判与斗争。当然他本人也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毛泽东晚年试图对照“五斗米道”在中国建立人民公社以实现其“大同”社会理想,同样也是犯下了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形式主义解读的错误。
       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以简短有力的话语论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1](p291)“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证明了什么呢?”[1](p292)在1886年致弗·凯得·威士涅威茨基夫人的信中,恩格斯也曾意味深长地指出:“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阶段的发展过程的阐明。希望美国人一开始行动就完全了解在比较老的工业国家里制定出来的理论,那是可望不可及的。”[4](p680)这些论断,对于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正如毛泽东在1944年8月给秦邦宪的信中曾谈到那样,分散的个体经济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的基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7](p207)。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角度来解读经典作家和革命领袖的论述,是不是可以认为,实现经济基础的变更,是马克思主义真正实现中国化的基础性一环呢?
       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命题。通过对《宣言》一条重要原理的分析,从中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从理论层面弄清楚马克思主义的具体内涵及其应用对象“中国”的具体特点,这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前提。而且,还要看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并非一帆风顺的,即使是毛泽东这样的伟人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内涵、认识“中国的特性”、把握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结合上也曾走入过误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事业“路漫漫其修远兮”,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为此“上下而求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以新的历史条件和客观事实为转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深入地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惟有如此,才能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刘林元.论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J).江海学刊,2003,(4).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 董志恒
       作者简介:李建勇(1976—),男,河南南阳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青岛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