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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管理]对我国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思考
作者:李慧卿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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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就职宣誓是公务员就职前一个重要的程序,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相关的法律文件提出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文章从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必要l生、重要性和可行性这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宪法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1-0071-03
       2002年8月6日,人事部首次统一组织了国家公务员就职宣誓活动,来自中央国家机关43个部门的500多名新录用公务员举起右手,向祖国和人民庄严宣誓。公务员就职宣誓是指国家新进的公务员或在职公务员晋升高一级职位,在就任职务之前举行公开的就职宣誓仪式,以誓言表明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公正执行其职务与职责的一种制度。公务员是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其责任履行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法律文件中规定了公务员在就职前进行宣誓的制度,就职宣誓是公务员就职前的一个重要的程序。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因此,本文对我国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思考,希望对我国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起到一定的启示。
       一、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必要性
       1.官本位思想深厚。所谓官本位思想,就是“以官为本”的思想。这种思想认为有了官位就有了一切,把做官视为人生最高追求,将官职大小作为衡量和评判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及社会地位的标准。“官本位思想”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虽然封建制度在我国早已寿终正寝,但是这一封建社会留下来的“传统”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主要表现为:一些干部对党和国家的事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利益不负责任,只对自己或亲属或小团体利益负责。他们把做官作为获取财富的一种工具,搞特权主义,权权、权钱、权情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利侵吞公款,贪污贿赂。同时一些社会民众的“臣民意识”浓厚,没有把自己看成是国家、社会的主人,认为官是百姓的救星,一切都由官为自己做主,没有官就无法生存。官本位思想在领导干部和社会民众中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2.公务员信仰缺失。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作风,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国公务员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绝对不能利用手中权利牟取个人、小团体的利益。事实表明,当前部分公务员中依然存有的官本位思想已经蜕化为一种个人生存哲学的文化,这使得一些公务员陷于自我的矛盾之中,宗旨意识、政治信仰被逐渐地消蚀。
       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由于环境和地位的变化,一些公务员渐渐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有的主仆错位,把为群众办事当成是自己的恩赐,有的追求自身享受,沉迷于灯红酒绿,更有甚者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经过时。例如,贪官胡长清曾对移居国外的儿子说:“总有一天中国会不行的”,“有两个国籍,将来就有余地了。”被枪决的北京电子动力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陈铭曾说:“在地球爆炸之前,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对于这些人来说,马克思主义、入党就是升官的敲门砖。他们已经完全抛弃了作为公务员所应有的信仰,走上了一条同党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驰的道路。
       3.政府信用问题的存在。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对外就是所谓的“主权信用”,是国家对外的整体信用状况;对内就是政府提供、保护和运用信用的状况,是一种建立在公民信任和信心基础上的行政能力。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在我们社会中已经越来越重要。政府是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维护的主体,政府信用是现代民主和法治条件下的责任政府的重要标志。但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些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信用缺失非常严重。主要表现为:地方保护主义作怪;重承诺、轻兑现,重政绩、轻服务;朝令夕改,行政随意性大;“官本位”意识严重,法制、道德观念淡薄;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官员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政府诚信的缺失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最终会导致政府的信任危机。
       4.腐败的严重,现行的法律、法规缺少对公务员心理和道德上的约束。随着社会的发展,腐败问题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人们渴望消除腐败,代之以廉洁的政治。事实上,人们从未松懈过改造政治制度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努力,但是腐败现象却有逐渐蔓延之势。人是腐败活动的主要行为者,离开人腐败便无从谈起,人是有意识的主体,人的意识是能够受到一定的约束的。
       从我国国情来看,如果仅仅从制度和法律上去分析、去解决腐败问题,那是不够的。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从内外多个角度出发才能抑制腐败。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更多的是对腐败现象进行查处和惩治,这只是一种事后治理。要有效地治理腐败现象不仅要加大制度方面的改革力度,也要从公务员的主体性出发,采取多种方式对公务员心理和道德上进行约束,从而构筑起两道防腐反腐战线。
       二、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重要性
       1.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基础是人民民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另一方面,要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即其政治制度的设计和制度安排要符合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要求,契合现代政治文明的前进方向。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应在这两方面规定性的辩证统一基础上向前推进。
       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目前世界多数民主国家宪法或法律普遍确认的制度,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内容之一。宣誓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政府官员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因此,尽快在我国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2.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公共管理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公务员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产物,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近出现的、代表着社会发展进步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其重要特征是掌握和运用公共权力,并通过公共权力来进行社会的治理活动。我国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从横向看是借鉴和吸取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从纵向看是我国加大政府改革力度,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我国政府管理思想正逐步地从“权利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公务员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利,权利的运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公务员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感,运
       用公共权利时不仅要对政府负责,而且也要对人民负责,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公务员就职宣誓作为现代政治制度的一种外在的必要的仪式,它具有鲜明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特征。从表面上看公务员宣誓只是一种仪式,但实质上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法治和德治在公务员管理中的体现,更是政府管理思想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
       3.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法治的体现。可以强化公务员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马克斯·韦伯将政治合法性总结为三种类型:传统型、魅力型、法理型。法理型实行统治的合法性根据是法律、理性规则与制度,现代中国的治理权威类型,正逐步从传统型、魅力型转向法理型的过程。法治社会中,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任何一个公务员都必须把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2005年我国出台的《公务员法》在公务员录用方面有一个主要变化就是从“拥护党的领导”到“拥护宪法”,这充分说明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的重要性。
       孙中山曾指出:今世界文明法治之国,莫不以宣誓为法治之根本手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是“法治”社会,宪法明确指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在我国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符合宪法精神的。公务员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配置的职务,国家公务员不能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通过就职宣誓要求公务员尊重宪法和法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强化公务员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
       4.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是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是中华文化的美德,也是行政伦理的基础。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相互说明的,所谓“诚,信也”,“信,诚也”;并且一直被看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应具备的高贵品德。孔孟都很重视这条道德规范,反复说:“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主张“朋友有信”,“民无信不立”。就是说诚信是立人之本,成事之本,治国之本。
       信用问题已经引起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政府信用是最大的信用,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必要前提,要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首先必须建设好政府信用。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信用缺失现象,政府必须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特别是公务员信用建设,推动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发展。
       公务员就职宣誓是政府信用建设的重要环节。公务员是政府决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好坏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重诺守信是公务员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是一种重要的官德。实行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有利于群众对公务员是否以誓词内容规范自己行为、是否履行庄严的承诺进行监督。以权谋私的背誓者,除了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还要承受道义上的谴责。
       5.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感和道德观,使公务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仰。公务员不仅拥有公共权利,而且肩负重大的使命和责任,但是在身边环境和地位变化的影响下,一些公务员严重脱离群众,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渐渐的淡化,甚至做出一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利益的诱惑下有些公务员已经失去了明确的人生目标和信仰。
       公务员就职宣誓,是使公务员树立为人民服务信仰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个公务员仅从理论上知道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必须为民所用是不够的,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仰。让公务员进行就职宣誓,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道德观,有利于强化公务员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有利于促使公务员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和政治信仰。
       三、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可行性
       1.自古以来我国在很多领域都有宣誓制度,是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历史基础。在我国古代,宣誓制度最早出现在军事、政治领域,最早的历史文献《尚书》中,就记载了商汤王讨伐夏桀的《汤誓》和周武王讨伐殷纣王的《牧誓》等誓词。而且历代皇帝登基时也要举行宣誓仪式,祭拜天地、诏告天下。可以说古代的宣誓带有一定的宗教或神秘色彩。民国建立后,孙中山首开总统宣誓的先河,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在总统府内庄严地宣读了总统誓词。1917年孙中山在广州就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大元帅和1920年在广州就任中华民国政府非常大总统时均履行过宣誓仪式。1930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宣誓条例》,从而使民国时期的宣誓制度走上了程序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改革开放以后宣誓制度已经被运用到更多的领域中,如共青团员入团宣誓,预备党员入党宣誓,诉讼过程中律师或证人宣誓,公民入伍后进行军人宣誓等等。
       2.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法律都规定了公务员宣誓制度是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外部基础。宣誓制度是一种古老的法律制度,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族中都存在。1787年的《美利坚和众国宪法》首次确认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这一制度被许多现代国家的宪法规定下来,成为各国宪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联邦德国公务员任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基本法》(即宪法),认为公务员的职务活动是为人民、为国家服务。并且必须宣誓如下:“我宣誓维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基本法和在联邦共和国内通行的一切法律,并认真完成我的职责。”俄罗斯联邦所有公职人员,在其就职的时候必须向人民宣誓。上到总统,下到宪法法院法官,普通法官,人权全权代表,在就职的时候都必须要进行宣誓,宣誓的内容基本上是:在履行职务的时候捍卫人权。韩国《国家公务员法》就明确规定:“根据总统令,所有公务员都必须宣誓就职。”日本《国家公务员法》也有规定:“职员应当进行服务宣誓”。
       3.国内部分地方政府发布公文提倡公务员就职宣誓是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的法规基础。2001年12月12日上海市政协九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若干思考和建议》中提出:“公务员就职前要举行忠于宪法的宣誓仪式,并在誓词上签字,以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道德意识”。2002年浙江省人事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开展公务员宣誓活动,建立新吸收录用公务员上岗宣誓制度”。2003年6月,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还曾审议过《依法任命人员实行就职宣誓议案》。2005年7月四川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联合发出《认真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所有新录用的公务员和通过调任等途径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原则上都要在任职前履行宣誓仪式。2005年10月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事局在《关于印发<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到:“为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拟定了《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的意见》”。按国家人事部要求,2003年泉州市在全省率先通过尝试和探索,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
       4.近年来国内很多地区陆续举行公务员就职宣誓是建立公务员宣誓制度的现实基础。1997年和1999年港澳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就职前依法宣誓,给国人强烈的冲击。2002年8月6日,来自中央国家机关43个部门的500多名新录用公务员举起右手,向祖国和人民庄严宣誓,这是国家人事部首次对新录用公务员举行就职宣誓活动。2004年3月,河南荥阳市新当选的市长手擎《宪法》,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宣誓就职;同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的180名国家公务员整齐列队,面向国旗握拳宣誓;同年11月江苏省级机关新录用的77名公务员也开展了类似宣誓活动。到了2005年公务员就职宣誓活动已经在全国各地普遍地举行,新录用地公务员宣誓是向党和政府宣誓,更是向人民宣誓。
       责任编辑 任浩明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