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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思考
作者:陈子亮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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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因素。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问题;巩固和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6-0041-02
       (一)
       建国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呕心沥血,全党全国人民努力奋斗,经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半个世纪以来,它经历了风风雨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改变了在计划经济年代,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统得过宽,统得过死的状态,更加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公有制经济主要是以国有企业为载体的。现在,几经调整,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虽然有所下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户数从23.8万户减少到15万户,减少了40%,但国有企业总资产和净资产都在稳步增长,在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国有经济仍继续保持控制力。这些年来,在建设上,特别是基本建设,国家年年投入大量资金,许多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相继进入市场。如三峡电站,西气东送,南水北调工程,青藏铁路建成通车,高速公路突飞猛进,民航线路日新月异,油田开发兴起等等,显示了国有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
       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表现在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上,由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发展为多种形式,新创造了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在经营方式上,有国家直接经营(一部分重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由国家垄断经营),经营承包形式,股份经营形式,租赁经营形式等等,通过种种形式,使国有资产得到盘活,保值,增殖。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得到巩固和发展的表现。
       (二)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良因素,应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和重视。
       1.发展不协调。首先,大中小不协调。在社会主义大生产中,大企业集中财力、人力、物力,有着雄厚的资本,在市场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但是围绕着大企业,需要许多中小企业来配套,为它服务。而中小企业本身又有灵活、接近原料产地、活跃市场、易于与消费者直接沟通等优点。但是,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中小型企业放的过多,发展极少的现象。其次,城乡不协调。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少。自从实行农业经营承包制以后,除了土地仍保持着集体所有制外,再没有集体财产了。因而,集体没有生产发展资金,更谈不上集体的福利事业了。
       2.国有资产流失。在国企转制过程中,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流失,有些地方甚至很严重。2006年7月21日《经济参考报》报道:据国资委有关专家估计,全国国有企业,特别是改制已达80%的中小企业,在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即产权问题上腐败,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在一般意义上对腐败的理解。如东北地区,有一个国有企业,在产权转移时,将仅用一年、原价为280万元的10台自卸车,仅作价142万元,只有50%的残值。一座净值462万元的办公大楼,只作价223万元。以致出现改制后,企业领导人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的现象。
       3.企业管理中的“黑洞”。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帐外资金,设立“小金库”,成为商业腐败和企业领导人的特权支出,成为腐败的经济基础。二是垄断企业垄断利润。垄断利润在垄断企业内部以各种形式分配给个人,其中主要又是领导者多占有。三是企业管理不善,管理人员腐败,造成大量的国有资金被贪污、浪费、私分、被骗。
       4.“国退民进”底线失控。过去,由于国企摊子铺得过大,在改革初期,退出一些是必要的。但是,国企该退多少,退到什么程度,没有底数。有的地方、部门的领导人,对于地方国有企业退出也心中没有数,只会一个劲地退,使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受到了损害。
       (三)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在改革中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大力宣传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我们的报刊要像宣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一样宣传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责任,以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善。
       宣传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国有经济。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1](P50)同时,也应宣传发展集体经济,因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宣传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不仅仅是指中央主管的大型国有企业,还包括各级政府主管的地方国有企业,只要全国都有国有企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才能增强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希望,增强民族凝聚力。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应认真总结前一个时期“国退民进”的经验教训,正确的经验继续坚持,错了的应立即纠正。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现在做的事都是一个试验。对我们来说,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进,既然是新事物,难免要犯错误。我们的办法是不断总结经验,有错误就赶快改正,小错误不要变成大错误。当前国有企业利益分配过分倾斜在管理人员身上,主要是厂长、经理、董事长,年收入在数十万元、几百万元,比普通职工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职工却得的很少。如果国有企业中的分配处理不好,挫伤了工人的积极性,最终受损失的将是国有经济。因此,必须按照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精神,理顺分配关系,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第三,要科学处理好国有企业的进退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进退是经常发生的。可是,提出“国退民进”的口号,限定国有企业退出、让给私营经济进入,这个口号是不科学的。其中所谓的“民进”,也是很值得商榷的。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的经济,体现的是大众的民。至于集体所有制更是劳动人民组织起来的公有制,当然也是“民营”经济,这就造成了“国退民进”的概念不清。而在实行中,只有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代表“民”,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被排在“民”的对立面。至于“国退民进”,更是把“国”和“民”对立起来,只能是我退你进,此消彼长,这就违背了“共同发展”的方针。从市场经济来看,决定企业进退的,不是经济的性质,而是由经济实力和经营好坏决定的,资本实力强,经营管理好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自然就进入市场;反之,则要退出市场。这种市场进退,是由市场竞争规律支配的。所以,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进退,就应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宜退则退,宜进则进,而不应人为地规定谁进谁退。
       第四,要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民要实现共同富裕,靠单干是片面性,像华西村、刘庄和南街村等富裕起来的样板,就展现了农民走集体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农民的衣、食、住、行有保障,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中青各得其所,生老病死,无后顾之忧,人与人和谐共处同乐。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党中央对“三农”的重视,农村有很大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大批农民向城镇转移,决定农业集体经济性质的土地的作用开始弱化,土地如何有效地管理和使用,是一个新的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各级政府要根据农民自愿的原则,重新组织起来,实行股份合作制等各种有效的形式,把组织农村新的集体经济形式与建设新农村统一起来,然后逐步推广。
       第五,应认真地检查清理国有资产流失。由纪检部门会同国有资产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有工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组织及离退休领导干部参加检查组,逐个检查,发现流失一个处理一个。对少数领导人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借国有资产转移而从中私分、独占、贪污或挪作他用的应分别作出处理;对帐外帐、“小金库”与贪污腐败一同认真检查处理,并公之于众。对清理出来的流失资产,应上交国库。
       第六,对垄断企业的垄断利润要有恰当处理。垄断企业由于自身的特殊地位而在市场中获得超出平均利润的垄断利润,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垄断集团所占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国有垄断企业,由于使用的是大量的国有资产、国控资源,运用国家所给予的特殊政策,实行国家所定的垄断价格。因此,所获得的垄断利润应全部上交国库。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国家可以返还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发展基金,但不准用于消费基金,分给个人和企业非生产性开支,以防止出现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
       参考文献:
       [1]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黄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