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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
作者:陆 阳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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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传统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部门一把抓的机制,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机制存在明显缺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从总体上讲就是“政策引导,企业招商,企业开发,部门服务”。其具体形式包括:市场化招商机制,完善的服务机制,便捷的信息传递机制和公正、高效的仲裁机制。
       关键词:市场经济;政府主导;招商引资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6-0035-03
       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引进了大量的资本,扩大了与外国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是不平衡的,其运行机制也存在不少缺陷。为了把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必须改革传统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体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促使招商引资工作逐步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一、传统招商引资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起对外招商引资,运行机制是政府部门一把抓,所有招商引资活动都是政府主导的行政行为。政府通过举办各种招商活动(例如博览会、境外招商会、政府网络推荐等),从国外或境外引进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国有企业转机换制尚未完成,且又不具备独立招商引资能力的情况下,由政府充当招商引资的主体,并施以直接的行政干预是必要的。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机制,减少了招商引资的成本,弥补了部分市场失灵的缺陷,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外资流入,扩大了财政收入来源,优化地方的经济结构,并增加地方的就业和消费。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起来,企业已成为独立法人并成为市场主体后,完全由政府主导的招商机制的局限性就暴露出来了。具体表现是:(1)政府作为招商引资的主体和市场主体相比,虽然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但同时增加了管理成本。(2)有的地方政府行为具有较大随意性,有些地方领导为了政绩,往往是为了招商而招商,盲目招商,结果后患无穷。(3)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追求垄断租金最大化的行为带来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如官僚作风、滥用职权、低效率等。(4)地方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活动存在短期行为,有偏离长期的公共利益目标的风险。(5)政府包办代替,忽视了企业是招商引资的主体。招商引资是一种商业活动,其主体应是企业,政府参与企业招商活动,为企业提建议,给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招商活动,但如果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甚至一切包办代替,则不利于形成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对外招商引资运行机制的条件已具备
       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招商引资多元化,引资运作市场化。目前,我国已具备建立这种机制的条件。
       首先,我国已经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规则深入人心,法制观念初步形成。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成功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原国有企业绝大部分已转机换制,逐步实现股份化和民营化,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出现在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上,已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发挥着重大作用。市场规则已成为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经济行为准则,法制观念初步树立,这是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的社会条件。
       其次,众多中介机构、经济组织涌现,为招商引资专业化、市场化创造了条件。目前国际上的招商引资已经专业化,即从投资咨询、投资环境评估到项目运作都由专业公司来完成。在一般情况下,促使招商引资专业化的有效途径是实行市场化运作。所谓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就是运用经济手段,通过经纪人、中介人或中介机构的工作,促成外商在本地投资成功,并将这一成果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实行中介招商有偿服务。从实践过程来看,招商引资专业化,并实行市场运作,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追求经济的效益最大化,受利益驱动,为了生存发展,企业应寻找中介机构、中介人引进外资。我国部分发达地区已经实行市场化的招商引资,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如2000年起,上海市将招商引资工作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按照国际通行方式,成立了专门的“外国投资促进中心”。这大大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提高了效率。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一方面不断吸收各县选调的有招商经验的人员作为自己的业务人员,由他们从事项目汇编整理等招商工作;另一方面,中心在海外建立代表处,建立与国外企业的关系网络。目前已在日本、美国、英国和法国建立了代表处。它们在国外积极与当地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华人专业协会建立联系,搜集了大量投资信息,为上海总部制定招商策略与计划出谋献策。同时,它们还积极引导国内出访企业拜访重点客户,增进双方的了解和交流,双方努力获取合作意向后,该中心穿针引线成功引进了大量外资。其他地区也已出现了众多中介机构和经济组织,它们开始介入各地招商引资的运作过程,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我国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力量,并最终促使我国招商引资工作与国际接轨,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
       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从总体上讲,就是“政策引导、企业招商、企业开发、部门服务”。具体说来,我们要建立以下机制:
       (一)市场化招商机制
       所谓市场化招商机制就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企业通过在市场上委托中介公司作为其代理人,专门为其从事对外招商工作而与其他各方产生的经济联系。中介公司接受企业委托为其招商引资,同时取得服务费。这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招商机制。作为专门从事招商活动的中介公司,必须是处于招商单位和投资商之间,对双方情况比较了解的媒介机构。中介机构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宗旨是为投资、引资双方服务,实行双向收费,以契约形式,通过公正的合同来约束三方的经济行为。中介公司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信息、联系客户、接触外商、代理谈判、签约、代办审批手续、起草合同与章程、直到资金到位。由中介公司代理招商,是招商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核心内容。中介招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受利益驱动,企业都会寻找中介公司引进外资,而不会自己去办这个事情。因为企业的主要任务是生产和经营,搞招商引资不是企业人员的专业,委托中介公司(或中介人)招商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外国,专事招商的中介公司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为他们实力强、信誉高、业务精、门路广,委托他们招商,可以少走或不走弯路,招商成本低,容易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进入21世纪,我国一些发达地区,例如深圳和上海都对外宣布,今后本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即中介招商。
       建立市场化招商机制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在全社会实行招商代理制。所有招商引资活动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应逐步淡出直接招商活动,而充当为招商服务的角色。第二,参照发达地区的做法和惯例,中介机构的名称宜以地名、商号和中介功能合成定名;中介机构须聘用当地或外地的经纪人和专业人才;筹集相应资本金,注册成立公司法人实体。第三,制定相关法规,以促使中介服务机构在开展代理招商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和操作规范,科学、理性、缜密地实施代理等民事行为,使之具有较高的诚信度和防范诈骗行为的抗风险能力。
       
       (二)完善的服务机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树立“客本位”思想,创新服务环境,建立多样化的服务机制。所谓“客本位”思想就是指克服“官本位”思想,以客商为中心,尽可能满足客商的要求,以亲商的观念自觉地站到客商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较完善的多样化的服务机制必须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
       1.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政府不直接参与具体的招商活动,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对招商引资不管不问,对引进的企业放任自流,而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各种服务上来。政府的服务主要是职能部门的服务。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提出了比较科学的岗位服务要求,如项目审批和收入费,纳入“投资服务中心”一门受理,一口收费,一次办结。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受理,闭路管理,远程审批”的措施,不断提高网上受理率。充分发挥“投资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的作用,搞好咨询、信息、领办、代办协调和商务等服务。实现运用科学审批方式,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全方位服务的目标。
       2.制度承诺服务。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公务员是公仆”的理念,向外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实行制度承诺服务是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保证。它是一种以制度的形式将所服务的内容、时限、范围及方式固定下来,并公示于众,保持其连续性的服务方式。这种服务模式具有可信性、可依性和可靠性,其具体内容是:第一,首问责任制。各级职能部门在接待投资商,提供公共服务时,实行首问责任制。投资商到职能部门办事或打电话咨询、举报、投诉、查询有关事宜时, 所接待的第一位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首位责任人,他必须履行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的责任和义务,客户如不满意,被首先问到的人员受处罚。第二,收费公示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从注册到审批所有收费都要公开,同时凡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向外商投资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凭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开具市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对于擅自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和资金项目以及摊派,企业除拒绝以外,有权向财政、监督、物价等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严肃处理。第三,封闭管理制度。要坚持“一切为了企业、一切方便企业、一切服务企业”的服务宗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封闭式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检查,勒卡刁难乱收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效堵塞干扰外商投资企业的渠道。第四,实行限时服务制度。例如许多地方政府规定,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手续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时限的,自符合要求的文件送达之日起,合同、章程批准,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土地评估和用地项目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供电、供热、排水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另外,外商投资企业有任何困难和问题也要限时回答解决。第五,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对于引进的企业,要确定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例如安徽省含山县政府对在该县设立的安徽宝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上海宝章实业有限公司与美国B&Z镀锌工业公司合作设立)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由一名县招商分局局长和一名政府办副主任全程负责各种证照办理,该企业申办手续完成,开始运行后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仍有专人跟踪,随时负责协调解决。
       (三)便捷的信息传递机制
       招商引资信息,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劳动用工、资金需求、基础建设和政策要求等。这些信息是招商主体了解投资者动态,为投资者提供项目和服务的重要资源,也是投资者寻找合作伙伴、进行有利可图投资的重要资源。招商者如果没有相关信息,将会失去引资良机,如果信息失真,也会使合作双方蒙受损失,甚至不欢而散。因此,建立统一的招商引资信息交流平台,向招商和投资者双方传递准确的信息是招商引资高效运作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招商引资效率的基本前提。建立信息传递机制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和引导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建立这一机制,各级商务局(厅),招商引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项目信息库,要及时采集、分析、筛选和发布适应国际惯例和国内招商要求的、可行性较高的招商引资项目,为境外投资者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其次,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其辐射面广的特点,通过信息资源终端的运转,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有意来本地投资的客商,都可通过相互联结的网络界面获得大量可信的招商项目的相关信息服务。
       (四)仲裁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是确保良好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条件。政府职能部门除了立法和上述服务方面工作需要做好外,还要完善涉外仲裁服务机制,给选择仲裁来解决经济、民事纠纷的外商投资企业更为便利迅速、公平合理的裁决。建立公正,高效的仲裁机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当事人自愿原则。即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和仲裁规则。二是仲裁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仲裁是依法独立进行的,各仲裁机构应独立于行政机关,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三是仲裁按商业惯例裁决纠纷。我国在处理涉外企业与中方矛盾时要遵从国际惯例。例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我国承认的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相矛盾且损害了外商投资者的利益的,解决矛盾与纠纷的唯一办法就是进行公正的国际仲裁。因此,各地区应该建立国际仲裁机构体系,引入国际仲裁机制,使外商投资方与我国法律、文化之间的矛盾得到公正解决。
       参考文献:
       [1]姜明胜.招商引资[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4.
       [2]李小三等.招商学[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
       [3]易开刚.现代商务谈判[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4]P·贝利 ,J·安德森 ,H·伯纳姆, J·迪克逊, 谭继鹏.投资运营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莫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