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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研究]树立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思想观念
作者:宁 健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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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思想观念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式、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需要以人为本观念、包容观念、共赢观念、协调观念、整合观念的支撑和引领,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矛盾;树立观念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6-0014-03
       人类的行为都是受行为主体的思想观念支配的,思想观念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行为的结果。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成员的行为和思想观念。无论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无论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还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都要求树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思想观念的积极作用。维系和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思想观念是多方面的,以下几方面的思想观念反映了我国的根本实际,十分适合客观需要,尤其值得重视。
       一、树立以人为本观念
       人是社会的主体,也是社会和谐的关键。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来看,是为了使社会更好、更健康、更全面地发展,这种发展包括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都离不开资本和技术,但绝不能只依靠资本和技术,而要依靠全体社会人员。以人为本,不仅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为了谁”和“依靠谁”是分不开的。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两方面的辩证统一构成了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某个人、某些人。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
       树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以人为本观念,第一,要坚持人是目的,是人的活动及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和归宿。在实际工作中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执政为民思想,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满足人民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和成效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第二,要坚持人是决定性因素。与技术、自然资源、资本等物的因素来相比,人这个因素最活跃、最重要、最根本,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综观人类文明史,影响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因素很多,但真正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人。第三,要坚持人的主体意识。相对于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人的地位和价值是不可比拟的,人作为万物之灵,永远处在中心和优先的位置。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中人总是扮演主体的角色。强调人是主体,树立人们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不仅对于发挥人的能动作用、促进社会进步非常重要,而且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基本内容之一。从根本上看,任何真正的发展与解放,都是使人们从各种束缚中摆脱出来,确立人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地位,培养人的主体意识,弘扬人的主体性。第四,要坚持民主的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各项事务的工作机制,努力发挥人民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方面的作用,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标准。
       二、树立包容观念
       人类社会的任何组织,小至家庭,大至社会、国家,要和谐共存,都离不开包容观念。从人本身而言,性格不同,个性各异,对事物的见解也各有不同。如果缺少包容的观念,人人各执己见,就难以相互沟通,难以形成共识,甚至造成误解、猜忌、敌视,无法共同合作创造和谐美好的生活。从社会而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正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多样性社会转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利益结构也随之分化、重组,新的利益群体和阶层逐步形成。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加。这些都表明,在当今社会多样性是必然存在的客观事实,必须承认和尊重差别性、特殊性,相互包容,而不能唯我独尊,排斥异己,视差不同者为异端另类。从历史而言,“包容”总是和繁荣、昌盛、进步联系在一起,而偏执、独断、专制总是和战争、不幸、灾难联系在一起。大唐对异域和异族文化的包容吸收,遂有盛唐文明辉耀千古;满清在外来文明前的闭关自守,终致近代中国的积贫积弱。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包容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
       树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包容观念,第一,要重视个体的地位和价值。一方面,个体的独立是整体和谐的必要条件。和谐不是机械合一,而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有其存在的特殊价值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格尊严,这种尊严和价值得到尊重和保护,社会才可能有真正的、持久的和谐。另一方面,个体的自由乃是和谐应有之义。和谐不是风平浪静的死水,而是“万类霜天竞自由”,每个人在有序的自由竞争中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第二,努力提高各阶层和群体的政治参与的意识。市场经济是至今为止最有效的配置社会资源方式,但其本身具有分化、排斥的功能。它必然会造成社会结构性的分化,出现多元的、相互之间既有共同利益,又有冲突的利益集团,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政治参与来凝聚社会力量,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健发展。努力提高政治参与意识就是要调动各阶层和群体的主动性、自觉性,从而提高政治参与的水平,扩大政治参与的范围,使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相互包容,取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并能够彼此和谐相处。第三,要相互关爱,特别是要关爱弱势群体。包容观念的重要心理根源和重要体现就在于对人的关心和爱护。有了关爱才会相互充分尊重和理解,才能相互包容。有了关爱,才能消除彼此的敌视、猜忌、误解,让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和谐共存。而关爱的荒芜和消亡,即使最亲密的人也会彼此疏远、冲突,甚至彼此伤害、仇视以及兵戈相向。在当代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的条件和所处的不利地位,社会资源匮乏,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实现其基本利益,更应该得到关爱,否则将沉淀起“仇富”、“厌世”、“恨世”等消极思想,形成社会动乱之源。由此可见,缺乏对人的关爱,相互包容和社会和谐将失去必要的情感基础。
       三、树立共赢观念
       现代社会是分工与合作、多样化与一体化相统一的社会,因此,不仅要有竞争求胜意识,还必须树立合作共赢观念。在我国,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竞争求胜意识,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产生了巨大的社会作用。同时,“不争论”原则、“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和广泛持久的宣传,使人们抛开了“阶级对立”的思维定势,普遍承认社会、经济、文化的多样性和合作互补的必要性、重要性。要取得合作互补的良好效果,就需要从独赢意识向兼顾彼此乃至多方利益的共赢观念转变。从市场经济分工与合作角度看,过于强调分工独赢而忽视合作共赢,总体上只会减少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同时降低了社会福利水平。所以“只顾自己,不管他人”的独赢意识,其结果往往是既损害了他人,又损害了自己。因此,要破除唯我独尊和狭隘地方主义等方面的观念障碍,树立共赢观念,加强合作,共谋发展。
       
       树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共赢观念,第一,要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由于不同主体在自然资源、区位条件、历史发展、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不同主体在确定发展目标和路径也会有一定差异,这些差异为加强合作共同发展创造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放弃比较劣势,发挥比较优势,整合基础设施,组合生产要素,避免产业雷同,促进彼此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第二,要认清区域一体化进程实质。21世纪是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世纪。而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传统体制下的地区合作与发展不同,不仅是从资源分布梯度和经济技术水平分布梯度的角度展开,而更多的是建立在利益趋向的基础之上的,利益分配问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问题。因而,加强区域联动发展,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在思想观念方面一定要破除以己为中心的“独赢观念”,确立起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共赢观念”。事实上,抱着狭隘的地方利益观念,忽视或削弱区域整体效益,必将造成“唇亡齿寒”的后果,不可能有真正的“独赢”。第三,要善于运用系统的观点看待竞争。从系统科学的角度看,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竞争,竞争是一个系统,是在一个系统中的竞争。从这个意义而言,竞争是一种“合作协同”。在当今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的态势下,竞争不仅仅只有优胜劣汰的结果,同时也可形成共存共荣的战略联盟。可以说,谋划竞争和谋求共赢是辩证统一的,这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战略重要特点。区域经济一体化,正是在竞争中形成战略协同和联盟,产生优势互补效应,提高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进而产生新的生产力,给区域内各方带来超额利润,从而实现共赢。
       四、树立协调观念
       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环境等子系统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都存在着客观的联系,因此强调要统筹兼顾这些辩证关系,实现各方面的协调发展。所谓协调发展,其本意是指人类通过对自身行为和面对的关系,进行有意、有目的协商和调整,从而缓解冲突、实现和谐进步的过程。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虽然保持良好的势头,但在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并抓紧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城乡差距拉大、就业压力增加、区域差距扩大、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等等。针对发展中存在的实际情况,迫切需要树立协调观念,协调好各种行为,各社会阶层之间、各利益群体之间、各地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进步。
       树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协调观念,第一,要正确看待先富与后富的问题。改革开放使绝大多数人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有的成为了先富起来的群体,但也出现了部分群体的利益暂受到影响的现象,有的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的条件和所处的不利地位,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实现其基本利益,如果得不到必要救助,不仅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还会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因此,在利益协调过程中,一方面要从思想上、政策上、工作上加以正确对待,把先富与共富结合起来,改善先富阶层、群体的形象,发挥他们在共富中的作用,带动和帮助后富,推动社会发展。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对因年老、失业、疾病、伤残等原因使工作和生活上遇到困难的社会成员,对因经济结构调整而使利益受损的社会成员,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或经济补偿。笫二,坚持劳资两利的原则。劳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要而敏感的关系,协调好双方关系事关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劳资双方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应本着劳资两利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处理劳动关系的法规,规范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新型的、合法有序的劳资关系。笫三,加强城乡之间的相互支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形成城乡互动、相互支持、携手共进的良性循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五、树立整合观念
       人是群居的政治动物,个人或小集体的福祉是寄托在社会共同生活基础上的。为了扩大共同生活的基础,促进社会各方的和谐,更好地共创美好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整合,调整社会中不同因素的矛盾、冲突和纠葛,使之成为统一的体系。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进行的,同时还伴随着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转型,伴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种社会转型和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 使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社会转型引起的其他矛盾交织在一起,使矛盾纷繁复杂和急剧变化。例如,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东西部差距不大,但二十年后,东西部差距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要在旧矛盾不断解决、新矛盾不断涌现,而且国内外形势急剧发展变化中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树立起整合观念,进行科学有效的社会整合,逐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其他突出的社会矛盾,形成稳定有序的社会体系,使社会在此基础上达到全面持久的和谐。
       树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整合观念,第一,要坚持统一的指导思想。科学统一的指导思想是激励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支柱,也是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人口的国家,要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方面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另一方面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否则,就难以有效整合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意志,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深刻的历史变革,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激荡,只有用与时俱进的发展着马克思主义这一指导思想和共同的理想信念来凝聚人心,才能为政治稳定、人民团结、社会和谐提供根本的思想保证。第二,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社会分层明显的今天,要调节好社会各相离而又有联系的群体利益关系,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才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形成统一的行为规范,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第三,增强对传统优秀文化的认同。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维系和推动着中华民族的统一与发展,其中人际关系中的“以和为贵”,家庭生活中的“家和万事兴”,经营活动中的“和气生财”等“和谐”文化,对于我们形成共识和统一规范,树立整合观念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是我们化解社会矛盾、整合利益诉求、创建和谐社会体系的重要文化资源。
       参考文献:
       [1] 陈建中.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其效应[J].党政干部论坛,2004,(12).
       [2]董云虎.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9).
       [3]吕其明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J].理论前沿,2006,(16).
       责任编辑张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