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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桂方略]加强利益协调构建和谐广西的政策思考(摘要)
作者:贺先平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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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加强利益协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个和谐的广西,必定是一个利益协调、公平公正的广西。加强利益协调,构建和谐广西,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加快民主政治建设。
       关键词:利益协调;和谐广西;政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C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5-0062-03
       加强利益协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利益协调、公平公正的社会。因为只有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融洽协调,人们才能心情舒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社会才会和谐稳定。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广西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凸现。这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差距明显,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不同行业收入悬殊,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强势群体越来越强,弱势群体生活困难。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构成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如不有效妥善加以解决,势必影响着“四个广西”的建设进程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稳定。基于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认识,笔者在近一段时间里对广西利益格局存在问题特别是各方面收入差距和利益矛盾突出等情况,有针对性地作了一些调查和分析。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利益协调、推进和谐广西建设,试提出如下几点政策思考。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夯实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广西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解决前进中存在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也是促进利益关系协调的根本途径。广西目前存在的各方面收入差距扩大,特别是城乡利益矛盾突出,其根源就在于经济发展还不够快,经济总量还不够大。因此,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通过加快经济发展,为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夯实物质基础。那么,促进经济发展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笔者认为,关键是两条:一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广西作为一个农业省区,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城镇化水平比较低,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民增收比较困难,贫困人口比较多,这是缩小广西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和谐的一大难点。相对于全国而言,广西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尤为突出,在整个经济结构体系之中,明显地同时并存着比较现代化的城市社会和非现代化的落后的农村社会,同时并存着比较发达的城市工业和自给半自给的农村农业。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广西在协调城乡关系和城乡发展问题上必须坚持的一个重大战略方针。为此,必须认真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对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和谐。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是加快农村发展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要以工业化视角和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谋划农村发展全局,着力从战略主导产业、区域优势产业和农村特色产品三个层面上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加速农业工厂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循着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的思路,积极推进非农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要通过非农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以城市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以农村的现代化支持城市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此外,要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逐年增加对农业、农村的预算内投资,使之与财政增长相适应,并有所倾斜,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协调发展。二是要坚持工业强区、项目带动、开放拉动战略,着力构建全区经济增长新平台。广西经济发展的“短腿”是工业,制约广西加快发展的“瓶颈”是缺少影响和带动经济发展全局的骨干企业和支柱产业。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显著特征是工业化加信息化。离开工业化,就不可能有经济的腾飞,就实现不了广西“富民兴桂”的新跨越。因此,我们必须牢固确立“工业强区”的发展理念,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要立足广西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特色工业,加大城乡产业对接力度,努力实现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的良性互动,把农村工业纳入全区工业整体布局统筹考虑,形成全区大工业体系。要以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为载体,在加快已有工业企业改制和技术改造的同时,大力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全区工业水平的全面提升。要充分发挥广西作为连接东南亚的国际大通道和地处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大开发前沿的独特区位优势,充分利用每年一次东盟国际博览会的良好契机,在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着力引进国内知名企业、上市公司和国际跨国公司、大财团,落户广西投资兴业,以加速广西产业升级,构建广西经济增长新平台,实现广西经济发展新跨越,为促进广西各方面的利益和谐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广西的制度保障
       从调查情况来看,导致广西各方面收入差距拉大、利益矛盾突出的原因,大多与体制不完善有关。因此,加强利益协调,从根本上说应该把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作为其出发点。那么,针对广西改革发展的实际,今后一个时期体制机制创新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笔者认为应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包括城乡统一的技术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在资源配置和各种要素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健全的市场特别是没有健全的要素市场,社会产品和劳务难以形成合理比价,且各种生产要素无法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要素价格也难以真正市场化。如此一来,非市场因素将不仅会导致不同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而且将直接导致生产要素所有者与普通劳动者之间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因此,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是广西推进体制创新,并以此化解各种利益矛盾的一个重要环节。二是必须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化保障体系。广西社会化保障体系不健全,表现在费用收缴率低、项目不全、覆盖面窄,特别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几乎是空白。这不仅极大地弱化了广西各方面收入差距的调控能力,而且也直接增加了化解各种利益矛盾的难度。因此,为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措施,建立对城乡困难群体救助的长效机制。同时,全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胆开展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化保障体系的新探索。当前,要特别关注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特困群体等弱势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从广西实际出发,务必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防止出现脱节现象。在健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三是要加强收入分配的制度化建设,
       深化财政税收和物价等相关制度改革。分配制度的改革必须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配套进行。通讯、电力、烟草、金融等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是广西目前收入分配不合理的一个突出表现。因此,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必须合理调整少数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坚决纠正凭借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与此同时,要坚决取缔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所取得的不合理收入。出现收入分配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一部分社会成员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获取了大量非法收入。对过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适度调节是完全必要的,调节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征收所得税。对过高收入群体要建立个人收入信息库,特别是要加大对暴富阶层个人所得税依法征收的力度。要通过价格这个杠杆严格控制垄断物价。要严厉惩处侵吞公有财产、偷税漏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非法谋利行为。财税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要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制度,增加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广播文化等公共事业的专项投入,使广西公共财政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扶贫济困中,能充分发挥积极的转移支付功能和作用。此外,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同时,要从体制制度上全面实施反贫困战略,包括建立各级财政对城乡特困家庭各类学生的资助体系,认真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克扣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尽快建立与市场就业相适应的就业地人户登记制度,放宽农民进城落户的准人条件,取消不合理的歧视性限制,努力形成有利于农民进城就业与创业的良好环境。要通过户籍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使进城农民在子女教育和就业、福利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三、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创造化解利益矛盾、构建和谐广西的前提条件
       古今中外,任何清明的社会包括我们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都不可能是没有一点利益矛盾的社会,检验一个社会是否安定有序,关键是要看这个社会有无能力和及时化解各种利益矛盾。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深化,在广西形成了多种利益群体,出现了各种利益矛盾。应当说这是正常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注意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各自的利益要求,努力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在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调处利益矛盾亡,一是必须做到“四个兼顾”,建立利益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兼顾国家、企业和群众三者的利益。这三者利益是整个社会利益格局中三个最基本的利益主体。近年来,广西在推进国企改制中,坚持阳光改制,规范操作,既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又对下岗分流和置换身份的职工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正确处理了国家、企业和群众三者的利益关系,因而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实践证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群众这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有效化解各种利益矛盾的重要保证。要兼顾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一方面,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放手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鼓励人们用最大的努力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另一方面,要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当前,重点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就业再就业问题。困难群众特别是城镇困难群众的主体是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实行积极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为此,各级政府必须坚持责任和投入到位,措施和政策落实,千方百计寻求和拓宽困难群众的就业渠道。要兼顾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今后,广西在制定政策、促进发展中,要注意寻求各方面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此,要有重点地合理地调节好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使社会财富保证向中低收入者倾斜。要兼顾先富群体和后富群体的利益。现阶段,要本着既要体现效率又要维护公平的原则,强化区、市、县三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重点扶持“老、少、边、穷”农村加快发展并帮助这些地方的农民尽快改变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二是要加强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目前广西某些地方因利益关系不协调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主要集中反映在国企改制、转业军人待遇、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和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和纠葛。为妥善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出台任何一项措施时,都必须认真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着眼于维护、发展和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找准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的平衡点,整合社会利益关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与此同时,要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要扎实细致地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问题、理顺群众情绪,作为化解利益矛盾的基础工作来抓。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完善信息沟通和反馈体系,以利有效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当前,要继续建立完善“一把手”负责制、接返处置机制、部门联系会议制度、领导定期接待日制度等信访制度,以人为本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四、加快民主政治建设,构筑化解利益矛盾、构建和谐广西的重要支撑
       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构建和谐广西的支撑和基石。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础上,切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从当前广西民主政治发展的现状来看,笔者认为,加快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牢固树立民主意识,确保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慎用好决策权力。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机关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都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与此同时,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以规范和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与运行为重点,继续加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设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审批依据及条件、监督办法等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重大事情、重大决策让人民群众知道、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要在全区上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为此,要特别重视加强城乡居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畅通社情民意、协调利益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形成一个“亡下联动、纵横呼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是化解利益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的有效途径。因此,从当前来看,必须健全城乡居民自治制度。要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农村村民自治范围已基本普及,内容不断丰富,制度日趋完善。实践证明,实行村民自治既有利于发挥农民群众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有利于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地表达各自利益要求,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因此,要切实发挥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真正把群众的力量凝结起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管起来,使农民群众从村民自治中能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并通过村民自治组织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要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要在城市各基层社区建立健全覆盖广泛、反应迅速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并充分发挥社团、中介机构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协调作用,从而切实增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合力。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的基础。为此,进一步整合利:区服务体系,搭建能充分反映各方利益要求的服务平台,使城市社区成为各种利益群体的聚合点和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只有这杆,才能在全区上下真正形成一个严密有效的社会管理体系,并切实发挥好这一社会管理体系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中的积极作用。
       总之,在广西推进“富裕广西、平安广西、生态广西、文化广西”建设的进程中,加强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协调,努力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推进社会公正、构建和谐广西、实现“富民兴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建设小康广西的实践中,既要追求效率绩效,始终关注经济增长,更要以追求社会公平公正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日标,致力构建各个社会阶层和各个利益群体团结一致、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尽所能”的良性社会机制。
       责任编辑 任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