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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管理]公务员精神培育的理论解释及其路径选择(摘要)
作者:刘双良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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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服务政府理念下公务员精神的内核的理论解释为:法治政府是公务员精神提出的原动力;责任政府是公务员精神提出的催化剂;民本政府是公务员精神提出的触发器。公务员精神培育的路径是:严格录用制度,提高准入门槛;革新培训机制,强化终身学习;紧扣时代脉搏,深化理解认识;培育优秀典范,加大模范宣传;改善心智模式,营造服务氛围。
       关键词:公务员精神;培育;理论解释;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5-0047-03
       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揭示了我国公务员精神的科学内涵,把公务员精神概括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公务员精神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强大精神支柱,它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背景。
       一、服务政府理念下公务员精神的内核
       法治、责任、民本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原则,现代公务员精神必须以这三项原则为根本诉求。
       1.法治政府:公务员精神提出的原动力。法治政府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体现公民正义和公意,并通过民主政治制度及其政治体制,接受宪法法律的制约与监督,以法治权,依法治理的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固然承认并重视民众的守法,但其重点不是“治民”,而是“治官”,其基本的精义在于“治国者先受治于法”。它不是强调政府要维护和执行法律的秩序,而是政府本身要服从法律制度,而不能不顾法律或重新制定适应本身利益的法律。法治的固有之意乃是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按照(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现行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作为治国理政主体的公务员队伍,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其素质和能力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管理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打造法治政府首先应规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公务员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为此,培育现代公务员精神,必须自觉将其行政行为置于法治轨道,强调法治对于公务员精神的规制性作用。
       2.责任政府:公务员精神提出的催化剂。责任政府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履行职责,一旦违法失职或行政不当,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它的实质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是运用宪法、法律和法规认定政府的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公务员是公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其行政执行过程直接关乎人民利益的满足与国家的管理水平。因此,在具体的行政执行过程中公务员队伍必须承担起其应有的行政责任,做到责任行政。一旦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由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机关根据行政法或其他有关法律予以惩罚。当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时,政府责任便得到了最低限度的保证。为此,责任政府理念要求公务员必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高度的政治热情积极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积极认真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
       3.民本政府:公务员精神提出的触发器。所谓民本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构建民本政府是我国政府管理方式转型的主导趋势。政府管理方式从管制型到服务型模式的转变.实际是由政府本位、官本位和计划本位体制向社会本位、民本位和市场本位体制转变,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的各级政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从本质上讲,政府也是一个服务性“产业”,是一个以公民为顾客又关系到国家兴衰的服务性“产业”。政府的主要宗旨、任务就是提高服务。政府应改善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实现便民、利民、亲民”。而广大公务员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公务员精神的培育,必须融入现代民主的管理理念,强化公共行政的责任意识,实行社会满意的服务原则,推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公共服务,彻底实现由权力行政到服务行政的转变,体现以民为本。
       二、公务员精神——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强大精神支柱
       公务员精神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强大精神支柱,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如何,思想境界如何,精神状态如何,既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形象,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更直接关系到其行政服务水平的高低。
       1.培育公务员精神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是执行人民意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机关。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政府权力之源。现代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实施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和政府为人民而存在,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因而,政府的一切工作、一切活动、一切行为都是“服务”,即“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是各级政府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公务员是国家和政府的代表,在群众眼里就是国家和政府的化身。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公务员精神状态的好坏,是衡量政府服务水平的晴雨表,政府服务理念、服务机制、服务手段等都要通过公务员精神来体现。因此,培育公务员精神是当前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
       2.培育公务员精神必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公务员精神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是由一个多种品质构成的精神共同体。它足公务员政治素质、思想作风、职业素养、道德情操、精神风貌的集中反映。从一定角度上来看,公务员是一种职业,需要遵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因此,就这个意义而言,公务员精神属于职业精神的范畴。毛泽东曾经说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好,一个团队、一个集体也好,如果没有精气神,就等于没有活灵魂,就会失去活力、效率和积极性。从思想源头上确立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理念,高度重视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公务员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永远燃烧的革命激情和对党对人民的无限深情,去对待我们的事业、我们的祖国、我们的民族和人民;始终坚持以“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把自己的全部工作落实到为国建功、为民造福,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实际行政行为上来,必将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
       
       三、公务员精神培育的路径选择
       加强公务员精神培育,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现成的模式,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将严格宏观的制度、机制和强化微观的举措、操作结合起来,走制度建设与个人素养提升并举的培育之路。
       (一)严格录用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基础和重要内容。考试录用是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环节。如果将公务员的管理划分为“进”、“管”、“出”三部分的话,那么考试录用则是它的“进口”,把好“进口”关,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机关效能的有效实现及机构的优化、廉洁、精干和稳定。《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因此,凡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都应该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法、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目前,我国政府服务整体水平较之国外发达国家普遍偏低,是与公务员个人精神素养较低分不开的。这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录用机制上,没有严格录用制度,在某些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招录过程中“任人唯亲”、“走关系”、“开后门”,放松或变相降低“进口”关,而致使那些并不具备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人员混迹于公务员队伍造成的。鉴于目前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从公务员“进口”关方面着手进行公务员精神的培养。
       首先,对参考人员的资格认定作出一些硬性的规定。资格审查主要了解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考者应当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并按照规定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名申请材料。招录机关在接到报名申请材料后,一般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经复查,有一项条件不符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职位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由录用主管部门发给准考证,准许参加考试。
       其次,严格考察机制。考察对象是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的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人选确定后,由招录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采取查阅有关证书和文件材料等形式,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果在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材料,或者发现报考者有意隐瞒某些问题,招录机关应当淘汰该人选,并按照成绩递补新的人选。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逐步杜绝我国目前公务员考试和录用过程中的种种弊端,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现代行政管理队伍。
       (二)革新培训机制,强化终身学习。公务员精神培育是一个需要系统培训、强化终身学习的过程。为满足新公共管理视域下的公共需要,在公务员精神培育的过程中,应革新培训机制。首先,发展培训的个性化体制。一方面,新公共管理特别强调“顾客至上”,需求日趋多元化的公民对政府的职能提出了分散化、弹性化、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需求,这就导致不同的党政干部在培训需求方面的个性化和差异性;另一方面,新公共管理比较重视收益的最大化,对党政干部的培训也应追求最佳效果,只有在领导干部自觉自愿并充满兴趣地参加培训时,其培训效果才是最好的。其次,公务员培训要突破现有格局。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工作主要集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各省市相对应机构,以及刚刚成立的三大干部学院。应该看到三大干部学院是对现有培训体制格局的健全和改善,但这些仍然是不够的,新公共理论强调竞争,反对垄断,我们在健全现有的体制内培训的同时,还应开拓体制外的培训。这一力.面是在现有的培训院校内部引入知名企业、国外政府等一些先进的培训内容、方式、师资等,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尝试。另一方面,还需要引导包括高校、企业、国内外专门培训机构等更多的培训主体加入到党政人才资源开发的进程中来,形成一种开放竞争的大环境。除了系统培训之外,公务员还得强化终身学习。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为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需要,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不断充实、丰富和发展公务员精神的内涵,使公务员精神始终充满活力与生命力,进而把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落到工作的实处。
       (三)紧扣时代脉搏,深化理解认识。伟大的事业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事业。公务员精神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伴而生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新时期,紧扣时代主旋律,将公务员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高度统一起来,积极引导广大公务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对公务员精神内涵的理解与认识。在公务员精神的四个要素中,“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是公务员精神的灵魂,明确了公务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公务员精神的核心,明确了公务员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则是公务员精神的保障,明确了公务员在工作中处理各种关系时的基本要求。四者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公务员精神要求,而贯穿于四个要素的主线是公务员具有一心为公、积极向上的公共精神。具体来说“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就是要时时处处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为党分忧、为国建功、为民造福。“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就是要以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就是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加强团结、大力协同、做好工作。
       (四)培育优秀典范,加大模范宣传。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公务员精神是激励广大公务员奋勇前进的精神动力,公务员中的优秀代表则是体现和实践公务员精神的光辉榜样。我们要善于发现典型,大力培养典型,广泛宣传典型。近年来,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吴天祥、任长霞、张云泉的事迹不仅感动了广大公务员,而且感动了整个中国。他们身上体现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崇高品德和高尚精神,正是我们所要倡导的新时期公务员精神的核心内涵。为此,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优秀公务员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和高尚精神,激励广大公务员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牢记人民的厚望和重托,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立足本职、扎实工作,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改善心智模式,营造服务氛围。公务员精神意味着对于公共服务的召唤以及有效管理公共组织的一种深厚、持久的承诺。包括公务员对政府的目的和前景的看法与信念;对于社会事业的性质以及如何更有效地达成公共行政的目的和信念;对于公共生活中的伦理与道德的看法和信念。它与公共管理者的信念、价值和习惯密切相关。长久以来,大多数政府公务员往往不能排除自己那种根深蒂固的“管理者”的思想。他们站在“服务(方便)自己”的立场上,停留在如何使自己工作更加方便的层面,为人民服务成了“写在纸上、挂在嘴上”的空头口号,我们的政府及其公务员在为人民服务时,“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托马斯·杰斐逊说:每一代人都需要一场新的革命。要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培育公务员精神,就得进行心理革命,必须改变传统官僚制观念,树立服务行政的心智模式,营造服务氛围;积极倡导顾客至上理念、结果导向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从观念上改变传统的政府思维方式,通过引入市场观念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手段,政府逐步转变在官僚制模式下建立起来的“权威和管制”的观念,开始树立“责任和服务”的意识。切实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全心全意为经济发展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创新活动的形式,让广大公务员都参加到这一活动中来,形成人人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良好氛围,使人人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进而使政府整体服务水平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