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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摘要)
作者:林秋琴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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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六后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增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不可或缺的部分。必须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化现代法治理念、抓好制度建设、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四个方面提升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使党的先进性得以充分体现。
       关键词:党的领导;党的先进性;依法执政能力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5-0005-0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今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的第32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试对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联系作一些探讨。
       一、依法执政是新世纪党保持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依法执政是现代国家政治建设的一条普遍规律,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党的先进性既有质的规定性,又蕴含着鲜明的时代要求。党要保持先进性,必然要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提高自身的依法执政能力,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依法执政是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
       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党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带头依法执政,同其他政党、团体和组织一样,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谋求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党只有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确保国家权力严格依法运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全社会成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确保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自己社会的主人,才能永葆自身的先进性。
       (二)依法执政是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是党治国模式的重大转变,也是党保持先进性的一项重大措施。80多年来,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主要依靠执政党的政策和领袖的个人威望来治理国家。历史证明,这种治国模式弊端很大,我国的十年动乱和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都与这一治国模式有关。党中央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的经验教训,把我国的治国方略由主要依靠政策向主要依靠制度和法律转变,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实质就是执政党要依法执政,参政党要依法参政,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依法司法,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要依法开展工作,企业要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办事,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依法执政是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新世纪广大民众的呼声。公平正义通过大多数人的社会公平感体现出来,如果大多数人社会公平感的满意度比较高,那么,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体现得比较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要通过制度建设和结构调整,努力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法律制度;二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公平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合理的比较参照系与合理的期望,把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平感引向积极的方向;三要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切实做到公正执法。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形成一整套从制度安排到规则执行都能体现公平正义的体系,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必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推进司法改革,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从根本上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党的先进性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二、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是党执政兴国的关键环节
       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同党的各个历史时期的总目标、总任务紧密联系的。党的先进性不仅表现在“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理念上,也表现在实践这一宗旨和理念的过程中,即要努力实现执政兴国的目标。新时期党要执政兴国,必须围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通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举措,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这些重大举措的实施,无一不与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紧密相联。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关键在于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党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末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也是党保持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是对党的领导的最重要的加强和改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是要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的三个基本要素。三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依法执政又是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基础。党依法执政,并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可以使党的形象更加光辉,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得更好、更畅通,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体现得更为科学和民主,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结合更为密切,党的先进性更加鲜明突出。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
       世界三百余年发展的历史证明,市场经济是建设现代发达国家的必然选择。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实现执政兴国的根本措施,也是党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保持先进性的重大举措。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党的依法执政作保障,市场经济是以等价交换、公平竞争为特征的法制经济,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必须以一定的规则为依据,在公认的法律法规下进行;市场主体的确立、财产权的有效保护、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和监管,都需要有完备的法制。否则,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党只有努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决纠正和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干扰和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凭借行政权力袒护和纵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关键在于提高党的依法执政
       能力
       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党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政治保障,也是党保持先进性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日益暴露出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如果不及时改革,将会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巨大阻力,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执政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政治体制改革的每一决定,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应具有合宪性,做到法律化、规范化。党只有高度重视法律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自身的依法执政能力,把法制建设贯穿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做到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制,才能取得领导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动权,保证政治体制改革达到预期目的。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关键还在于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
       目前党内腐败现象比较突出,腐败案件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党的先进性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坚定不移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说到底还是党必须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首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依法行政。其次,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再次,要严肃法纪,大力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一些地方腐败案件得不到严肃查处,正是执法不严所致。所有这些都涉及到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只有努力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切实预防、治理、惩治各种腐败案件,才能更好地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按照依法执政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
       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既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努力:
       (一)清除“官本位”思维,增强依法执政的法治理念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统治中,缺乏民主与法治的传统,权大于法、官贵民贱、以权代法等“官本位”思想,至今还根深蒂固地残存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潜意识之中,对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构成了最深层的障碍。“官本位”思维,认人不认理,认权不认法。重官阶、轻执法,重政令、轻法律。以“官本位”思维主导执政,必然导致法律信仰的缺失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弱化。党要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必须彻底铲除“官本位”思维等错误观念的影响,努力实现思想观念的更新,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尤其是党政干部的现代法治观念。
       第一,强化宪法与法律至上的理念。党率先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有效地带动其他所有组织、团体和个人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第二、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提高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为官之要,先存百姓;执政之要,顺乎民心。”执政为民是依法执政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党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实现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其本质在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效率,最终实现执政为民的目的。
       第三,强化法律信仰。坚定的法律信仰是依法执政的思想支柱,也是提升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力量源泉。依法执政就是根据法律进行思考,对自己的领导和决策进行合法性的追问,使党的领导和决策既要有创新性,又要有合法性。党要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丝毫也离不开法律信仰。
       (二)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建立依法执政的运行机制
       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是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核心问题。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改革和完善不适应党依法执政的体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权限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运作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党依法执政提供制度、机制和程序上的保障。
       第一,正确处理党和国家的关系。要依法界分党的领导权、执政权和国家政权,党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们的职能。切实做到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党要总揽全局而不是包揽一切。在强调党委在同级“四大班子”中的领导核心的同时,也强调了党组在人大、政府和政协内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强调党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也强调要善于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贯彻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扩大交叉任职,加强党对“四大班子”的领导。
       第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这是党依法执政的核心内容。党要善于领导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法律,使之成为人民的意志和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的最高组织要依法领导和监督全国人大履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的职责,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把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国家法律。同时,各级党组织也要自觉地用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不搞有悖党的大政方针和国家法治统一的各种土政策。
       第三,加强党对行政机关的领导。这是党坚持依法执政的主要环节,也是党具有较高的依法执政能力的表现。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及时、高效地贯彻执行体现国家法律。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行政机关是法律执行机关,承担着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职能。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加强和改进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这是党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党要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司法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领导和监督,减少和避免对具体案件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内部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切实抓好制度建设,营造依法执政的法治环境
       制度建设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保障。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一重要环节,不断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
       第一,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大力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特别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法律制度、市场交易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信用法律制度,以及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法律制
       度,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督制度的建设,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四,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滥用权力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正如意大利法学家韦基奥所言,“哪里没有强制,哪里就没有法律。”只有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才能使党员干部因惧怕法律制裁而自觉地依法办事。
       (四)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党依法执政的法律意识
       国家政权的决策和执行主要通过执政党的领导干部去实施,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主要通过作为整体的党的执政能力和作为个体的党员领导于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体现出来。这就决定了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是当前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当务之急。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理念的教育,切实树立法治的权威,明确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的领导干部忠实地服从法律,模范地带头遵守法律,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执政活动。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主要有四种:
       第一,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而法律人才又是普法的骨干力量。法学教育发达,法律人才辈出,宣传和传播法律的人也就较多,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就会日益提高和增强。
       第二,法学研究。法学研究主要是研究法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成果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对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有很大的作用。
       第三,大众传播媒介。随着大众传媒工具的普及,大众传播媒介逐渐成为普法教育的重要手段。它具有广泛性、普遍性、时效性、生动性等优点,能够产生迅速而广泛的影响,很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和气氛,使法制观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第四,司法实践。公开审判、调解、辩护、法律援助等制度的实施,通过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公正审理案件,使人们通过直观的、现实的途径获得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对当事人和广大公民进行最生动、最实际、最有效的普法教育。
       责任编辑 赵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