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兴桂方略]浅谈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及对策(摘要)
作者:周 平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作者简介:周平(1971—),女(壮棱),广西东兰人,凭祥市友谊镇党委副书记,研究方向为竞的建设、行政管理。
       摘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推出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关键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4-0061-0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偏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重的客观事实,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作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策。从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出10元,国家和地方政府拿20元,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集小钱办大事,通过合作互助体系,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2005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到2008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刚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从目前的23.5%提高到80%以上,让农村居民基本能享受到这一政策。今年中央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补助将达到47.3亿元。
       一、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成效显著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推出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以往崇左市农民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小病忍、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4年年底开展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工作,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建立起了良好的运行机制,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近年来,崇左市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越来越得到崇左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2004年年底开始,崇左市在江洲区、2005年年底在扶绥县、凭祥市、大新县等4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在崇左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试点地区江洲区、扶绥县、凭祥市、大新县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参与下,通过各包村工作队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截止2006年3月10日上午,全市已有64.3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参合”),“参合”率达66.44%。因病获得补偿3777人,补偿金额达691726.44元,“参合”农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带来的实惠
       二、崇左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采取了积极的推进举措
       祟左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做到“四个加强、三个落实、四个到位”:
       (一)“四个加强”搞好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启动工作,崇左市及时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确保试点工作从起步阶段就步入有序的管理轨道。二是加强宜传发动工作。各试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及时组织全市“新农合”试点工作督察,了解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新农合”工作任务。四是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各试点制定了详尽的目标责任制,把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镇、村干部,明确目标任务,充分调动了领导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三个落实”确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一是机构落实。落实各试点乡镇的“合管办”工作人员3名,公开、择优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到“合管办”工作,保证了经办机构从启动阶段就有专人负责。二是落实经费。各试点共为“合管办”解决了经费75万元,确保了经办机构的及时启动。三是办公地点落实。各试点及时调剂办公用房,保证经办机构有了安身之地。
       (三)“四个到位”搞好服务工作:一是资金上缴到位。各试点做好“参合”费收缴服务工作,按时将“参合”费存缴到“新农合”财政专户。二是补偿服务、财务管理到位。各试点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各种管理制度,简化报销补偿手续,方便农民群众报销。三是培训指导到位。各试点加大对“合管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从而提高了“合管办”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档案资料管理到位。各试点“合管办”及时将“参合”农民的信息资料输入电脑,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新农合”的日常运转提供了保证。
       三、当前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
       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总体来说,起步是顺利的,开局是良好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试点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也要重视:
       (一)部分农民参与意愿不强。主要体现在:1.主观上,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者不信任和对政策稳定性的怀疑。2.客观上,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增长的卫生需求;“新农合”提供的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烦琐。3.农民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合”意愿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新农合”,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二)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决定了他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是非常高的,而且由于患大病的概率比较高,所需要补偿的数额也较大。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初期,一些农民对此持观望态度,参加者少,覆盖面低,致使所筹集到的合作医疗资金数量有限。造成筹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有:
       1.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特别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医疗消费的理念尚未建立。部分农民社会医疗保障意识不强,甚至有些农民害怕交了钱而不得病,钱被别人使用,心理上不平衡。
       2.缺乏集体经济的支持。有的村屯拥有为数不少的集体经济收入,但以修路等为借口,不愿拿钱参加合作医
       疗。
       3.农民交纳合作医疗有关费用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以子女外出打工为由不愿意交纳;有的因经济贫困没有能力交纳。少数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信任。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九十年代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两次流产,给农民留下了较大的心理阴影。有的地方采取上门收取的办法,农民误以为又是乡村干部变相收钱捞好处,效果不是很好。参保的农民担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各项政策能不能真正兑现,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私分,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出现不公开、不公平现象等。
       (三)一些规定不够合理,缺乏吸引力。一是受益面窄,该覆盖的没有覆盖到。农村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般是家庭主要劳力有病,主要患胃溃疡、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或“小病”,需要经常服药治疗、开销大,而目前他们受益不大。二是部分人群“参合”难。普遍存在因建设征地转非农业户口的农民,部分买户口而农转非的人员,现在既没有资格参加城镇医保,又不属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四)另一个令农民最担心的问题,是居高不下的医疗费。尽管各试点目前将农民起付费降得较低,但患者住院的开支太高,实际报销所获得的补偿比例很低。越是高级医院,检查费、自费药品费越高,患者获得的报销比例越低。一些患者看不到太多的实惠,产生了彷徨、犹豫。
       四、完善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根据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件新鲜事,其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报销比例等对农民来说都是新鲜词。针对目前存在的部分农民意识上的模糊,为了深化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干部要深入农村了解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抓住典型事例,如对“参合”农民从合作医疗救助中获得的好处和实惠广为宣传,除了利用媒体宣传外,让受益农民现身说法进行宣传是个不错的办法;要增加透明度,公布收支账目,向农民交底;要宣传外县市、外省市试点的成功经验,并学习借鉴。个人交费是一年一交,这个宣传工作就更为重要。如果农民的自愿程度不提高,到了第二年交费的时候,难度就更大了。一些亲自参加医疗基金收缴的乡镇干部不无担心地说,“合作医疗成功不成功,就看明年交费的时候。”我们要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及有关政策不折不扣地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使广大农民认真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展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要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但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或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农合”不应一味地追求眼前利益,而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受益,要使“新农合”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二)提高农民对医疗服务的有效需求能力。一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增强农民支付能力的最根本途径。同时,农村的税费改革以及取消农业税的做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为农民更好地就医创造了经济条件。二是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信誉。各试点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农民通报相关信息,使合作医疗实施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并自觉接受农民的监督。三是改变农民的医疗消费观念。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来深受中国传统的家庭保障的影响。应帮助农民了解,这种自发的低水平的保障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医疗费用提高、疾病风险增强的现实,要充分调动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积极性。
       (三)建立资金安全运行的科学机制。医保资金是农民的“救命钱”、“保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决不能再重复老百姓所担心的“文件上一个样,实行起来变了样”。一是健全管理监督组织,建立完善资金封闭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督,保证“参合”农民得到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和及时公正的补偿。二是建立健全各级经办机构,继续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并要加强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各试点要解决好“合管办”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三是加强审计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真正取信于民。要切实实施简便的报帐手续,实行“一次服务”或“二次服务”,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
       “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从目前的23.5%提高到80%以上,让农村居民基本能享受到这一政策。今年中央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补助将达到47.3亿元。崇左市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的启动工作任务指标。这些成绩的取得,关键是各试点领导的高度重视,各乡镇互相配合、鼎力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广大人民群众从观望、认识、理解到大力支持、踊跃“参合”的结果。因此,要让绝大多数农民相信“新农合”,理解政策的实际意义,并让管理的各个环节增加透明度,才能更好地推广,来不得半点急躁、半点虚假。如果在刚刚起步的时候,就将其当作“政绩工程”来做,以行政命令的形式一味追求“参合”率,不仅会偏离“试点”的实质,还会伤害更多农民的心,为今后全面推行留下“拦路虎”。如何在农民的愿望和政府的政策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契合点,让“好政策”发挥出最大效益,还需要在试点的过程中逐步求解、验证。因为,两者的目标是统一的。
       责任编辑 陆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