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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东亚农村工业化模式探析与启示
作者:罗吉文

《国外理论动态》 200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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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东亚日韩台等国家与地区在“二战”后城市工业化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都曾经出现过工农、城乡差距扩大、城市繁荣、农村衰败的现象。为缩小差距、减轻农村剩余劳动力涌进城市造成的交通、治安、污染的压力,解决农村有效劳动不足、农业生产衰退等问题,都实行过农村工业化战略,以期将城市工业引入农村,发展农村工业,消除区域发展不平衡,实现整体工业化。
       三者成功实现农村工业化的经验对我国都具有借鉴意义。它们启动农村工业化、条件等与我国目前的状况基本相近或相似。三者相比,台湾的部分经验可以借鉴;韩国在“新村运动”中鼓励城镇企业有选择地下乡,发展农村工业,使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在不荒废农业的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城乡差距问题,推进了农村工业化的实现,经验较好但系统性不够;日本在“造村运动”中制定了非常系统的政策措施引导城市工业下乡,带动了农村工业快速发展,较好地实现了农村工业化。其经验具有典型性。因此,本文将以日本农村工业化的模式为重点进行分析,并通过同我国农村工业化模式的对比,以期找出我们的不足与改进的方向。
       二、日本农村工业化的模式分析
       (一)日本农村工业的发展模式
       1以传统手工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农村工业。这类工业,在明治前就已广泛存在于日本农村地区。主要生产以农业为原料的产品,如酱汤、腌菜、丝织、衣服、草鞋及农具等;一般为富裕的农民所开设,发展靠农村内部推动。
       2“二战”时因城市工厂疏散而迁入农村并发展的农村工业。这类工业以军需工厂为主,后来发展成为日本的航空工业。它们的迁入改变了农村传统的工业结构,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3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后,为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农村工业。这是日本农村工业化的主流模式。这类工业发展是在60年代以后。当时日本出现了城市工业过度密集、地价高涨、供水不足、公害严重、交通困难、劳动力短缺而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凋敝、农民收入下降的问题,这些问题既造成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限制了城市企业本身的发展。为改善城市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缩小城乡差异,日本政府实施了农村工业化发展战略,通过相关法律,引导、促进城市工业向农村发展,以实现日本整体的工业化。
       (二)日本促使农村工业化模式形成的策略体系
       1制定法律,以法律作为保障。20世纪60年代初至90年代后期,日本先后颁布了《低开发地区工业开发优惠法》、《建设新工业城市促进法》、《农村地区引进工业促进法》和《工业重新配置促进法》①等多部法律,以保障农村工业化战略的实施。
       2制定《新全国综合开发计划》②,成立财团法人“促进农村地区引进工业中心”,专门对城市工业向农村扩散提供情报信息、宣传联系,进行规划、协调、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等。
       3落实各级责任,综合协调推进。具体由县③一级推行,由市、镇、村协同。县知事为振兴本地区,可根据《促进法》作出引导企业的具体决策,在报经农林水产大臣审定后,通知大藏、劳动等省④相关机构的行政长官,综合协同,共同推进。
       4各级政府给予不同的优惠措施。①税收优惠:减免农民卖地后的所得税和居民税;减免被引进企业的地方税、土地保有税。②用地优惠:被指定为工业用地的农用地,转卖时不受“农地法”和“农业振兴法”的限制,政府并给以价格补贴。③雇佣优惠:各级政府负责对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并对参培劳动力补助,企业雇用本地劳动力给予补贴。④土地配备优惠:用作工业土地的基础修整,道路、排水及用水设施等,由政府出面与土地所有者统一协商调整,再卖给企业。⑤金融优惠:被引进企业可向国家的中小企业银行和农林中央银行优惠借贷;在买地、建厂房、买机械设备时可享受优惠贷款。⑥财政优惠:县对下辖市、镇、村政府为引进企业修路、建桥、建用水排水设施及进行地质、水位调查时所用资金分担二分之一。⑦住宅用地优惠:被引进企业的住宅用地要求在不妨碍农地利用计划、农业生产的振兴并征得农民的同意后优先实施。从业人员可优先入住公营住宅。⑤
       5对引进企业进行考察、筛选。①引进标准:对引进企业性质、发展前景、雇佣效果、与周围企业关联性、农村环境协调性、是否有利于农业生产振兴及农村就业结构改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筛选。②重点考察、筛选的企业类型:畜产品、食品加工业;不用水的电子仪器、家用电器的组装、运输机械、服装加工以及医疗器械等企业;多属农产品加工与劳动密集型企业。
       6通过政策约束引进企业的雇佣行为。要求预先确定、公布在当地雇佣劳动力数量、待遇。要求协调好劳动队伍的稳定,提供妥贴的劳动条件,保持和谐的劳资关系。
       7通过法规约束引进企业的环保行为。政府制定环保标准,监督引进企业的遵守情况,防止不断增多的农村工业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8对引进企业的农、林、水、畜产品的加工要求。允许企业采取初级加工或再加工的高质高价行为,以满足食品需求多样化的趋势;不允许稍事加工便高价出售以攫取暴利的低质高价现象。
       9政府不与私企争利。各级政府的公营事业原则上只限体育馆、图书馆和美术馆等公共领域,不得兼营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
       (三)日本农村工业化的成果
       在战后城市工业下乡、扩散的带动下,日本农村工业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优化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实现了农村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缩小了工农和城乡差别。工业成为农户非农收入中最重要的增长来源。农户收入开始超过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使农民有能力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加大对农业的投资,更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也大幅提升,农户的恩格尔系数1965年为3580%,1975年为259%,1985年为2180%。农村生活逐渐城市化、电气化,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基本消失。日本实现了农村工业化的战略目标。
       (四)日本农村工业化模式的主要特点分析
       1政府强有力宏观调控推动。政府把农村工业化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对策,制定振兴地方经济战略措施和长远规划。大量建立新据点,指定若干地区为新兴工业城市,把全国分为工业过密、准备与开发地区,用综合措施鼓励、引导城市工业向后两者转移。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迅速。表现在:农业就业人口大幅下降,从50%下降到10%只用了30年时间。导致这种下降的原因是:①日本农村工业多为小规模、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②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升学率达92%以上,使日本教育水平高,劳动者素质高,对非农工作的适应性强;③兼业农户多,以非农为主的兼业户超过6780%。这体现了日本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大特色,同时也使日本成为发达国家兼业率最高的国家。高兼业率又与日本国情有关:①日本农户多以小农为主,他们亦工亦农,兼业主要是以工补农;②日本中老年小农劳动能力低,他们以农为退路,闲时适量兼工;③日本交通发达,汽车普及,远距离通勤便利,方便兼业;④日本农村中小家庭工厂与家庭副业多,适合兼业;⑤农业现代化和社会化使农户有更多的时间兼业;⑥日本人多地少,土地宝贵,通胀又使地价上涨,加强了农民对土地的资产预期,不愿彻底弃农转工。兼业加快了农村劳力向工业的转移,满足了工业增长对劳力的需求,使农民收入增加、城乡差别缩小,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但兼业使农户不放弃小私有土地,也制约了农业的规模经营,限制了农业劳动力素质、劳动生产率与商品率的提高,致使日本农业衰落,农产品自给率下降。
       
       3农村企业专业化协作生产体系:生产力聚集与金字塔型承包制企业组织形式的构建。工业生产力聚集能较好发挥聚集的整体功能,体现在合理的空间布局结构、生产组织结构、规模时序与行业选择上。聚集可使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在优势区位形成专业化协作生产体系,达到生产社会化。聚集区域由内而外形成区域、全国乃至世界最大的专业产品生产区,生产能力极强。而高度地专业化协作又为技术创新、科学管理创造了条件。
       日本在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发生了大规模的生产力聚集现象,特别是区域聚集。而在区域聚集过程中,日本农村工业独特的金字塔型承包制的企业组织形式又起到加速作用。这种金字塔型组织是逐级、多层结构,塔顶是少数大企业,塔身及底部是庞大的中小企业群。母企业→多个分厂/一级承包企业→二级、三级、四级承包企业→家庭工厂。它们彼此独立,只用契约连接,但是长期、固定合作。往往是技术开发能力强的主导企业独立完成产品主要设计和加工,其余分包给中小企业。农村大批中小型卫星企业,靠加工零部件分包大企业的业务,成为大企业的生产车间。深度加工产品依赖这种承包制的企业组织形式形成强大的生产能力,进而形成产业与区域聚集。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有:①使中小企业生产线与母公司装配线同步设置,以最大限度获取社会分工好处,进入现代化专业化生产行列;②大企业不需增加投资、扩大厂房即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质量,比自己制造零部件节省固定资本与管理成本,从而集中精力致力于研发和装配技术提高;③塔形体所有企业同命运,大企业开发新产品时,中小企业也可参与以集中智慧;④大中小企业的优势结合,可避免大企业规模过大与机制不灵活,也可使小企业避开激烈市场竞争风险,集中生产。
       三、日本农村工业化经验的启示与我国的对策
       一、应该把“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提升为大力倡导、鼓励、引导城市工业有选择地下乡的国家发展战略,打破农村企业主要靠内部积累、推动的发展模式,通过城市工业的下乡,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减少农村人口,使农村就地城市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快速推进农村工业化,而不是只给农村一些资金等支持的“反哺”。
       二、应建立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以促进和保障城市工业引入、扩散至农村的稳步推行。下乡工业与原农村工业都应纳入国家整体工业布局规划,应从合理布局大西部、合理调整布局东中部地区农村工业发展寻找突破口。
       三、应围绕大工业形成金字塔式逐层分工协作的城乡一体化专业生产体系。农村工业多为中小企业,规模小、技术低、装备差,难抵市场风险。应以下乡工业为主建设工业小区,鼓励农村企业为下乡工业加工配套,推进城乡工业联合,进行专业化生产协作,形成工业聚集,将农村工业纳入社会化、现代化大生产的轨道。
       四、应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容纳城乡融合工业的聚集。应构建我国大城市、中心城市、小城镇、集镇等多层次城市发展格局。引导下乡工业和分散的农村工业向规划的城市(镇)的开发区或工业小区集中,应重点建设以县级城市为主的适合我国实际的中小城市群,同时,适当建设一批中心城市,以发挥辐射、带动周边作用。
       五、应成立专门的行政组织管理机构,如“中小企业发展局”或“促进农村地区引进工业中心”等,以加强专门管理职能并提供相关情报信息、宣传联系、规划协调、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等。
       六、各级政府应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以扶持,包括税收、财政、用地、雇佣、金融和础设施配套等各种优惠。
       七、应加大教育投入,普及农村中等教育。农村教育水平低,文盲半文盲比例大,劳力素质低,使相对城市低廉的水、劳动力、土地要素的资源不能成为发展农村工业的优势。企业往往需要付出大量培训费用,才能使其符合生产要求。因此,发展农村工业应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增加教育经费、加强师资培养,切实提高劳力素质。
       八、应推动农村的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带动农村工业化,通过信息化降低农业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
       四、结语
       农村工业化模式与国家工业化战略有关系。欧美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先发展城市工业,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依靠强大的工业实力“补助”农村而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外源性模式,但这造成了城市的一系列问题;日韩新兴工业化国家发挥后发优势,走出了东亚模式。韩国在“新村运动”中以国家支持、引导城市工业有选择下乡、激励、唤醒农民自主建设的热情走出了一条以农村为主、国家、城市支持的内外源结合的农村工业化道路。日本在农村工业化的道路上也未采取国家大量注资的方法,而是引导城市工业大量下乡、走出了以城市工业带动为主的农村工业化路子。中国农村工业是以内源发展为主,发展动力不足,而且中国有8亿农民,靠自身发展是很缓慢的,国家财力的支持也有限,中国必须发挥后发优势,结合自身国情,走一条以城市工业带动、国家大力支持、农村奋力发展的“城市+国家+农村”的自力、推力、拉力相结合的特色的农村工业化之路。■
       注释
       ①② 王振锁:《日本农业现代化的途径》,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14—216页。
       ③ 相对于中国的省。
       ④ 相对于中国国务院的部。
       ⑤ 百濑惠夫等:《地域产业与自治体》,白桃书店1986年版,第58页。
       [罗吉文:徐州工程学院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 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