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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视野]浅析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功能理论
作者:陈 杰 向晨晨

《国外理论动态》 2008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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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的法国思想家路易·阿尔都塞,以其对马克思理论的结构主义解读而闻名。在其追寻“科学的理论实践”的一整套思想中,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将着重探讨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功能的论述,以期对其意识形态构架的内在逻辑和关联进行梳理和评判。
       阿尔都塞呈现给我们关于意识形态的两种功能。其一是意识形态作为个人同其真实存在状况之间想像性关系的再现;其二便是意识形态借由“召唤”(hailing)或称“询唤”(interpella-tion)的行为把个体建构成为主体的功能。二者皆为阿尔都塞对于意识形态的创新诠释,它无疑有悖于西方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把意识形态理解为一种少数统治者用以对大多数被统治者施加权力与操控的压迫性工具的论断,而由此形成了对意识形态理解的一个新的跨越。
       意识形态的非历史性
       阿尔都塞肯定了意识形态在社会结构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他首先从社会实践的角度人手来考察意识形态,认为社会由三种实践组成:经济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经济实践通过使用人力劳动和其他生产资料,把原材料转化为产品。政治实践亦如此,只是其转化的对象不是原材料,而是社会关系。而意识形态实践转化的对象则是主体与真实生存条件之间的关系。在阿尔都塞的理论中,社会基础的存在和再生产依赖于社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是“相对自主的”,意识形态在其中处于中心地位。他认为,“作为表象体系的意识形态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的和社会的职能压倒理论的职能(或认识的职能)”,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是具有“能动”作用的,也就是具有实践职能、社会职能和政治职能,因此,“意识形态是一切社会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可分为“一般意识形态”和“特定意识形态”。针对前一概念,阿尔都塞说:“如果这一理论观点确是其所依附的全部意识形态理论的成分之一,这就显然需要一个看似自相矛盾的观点,在这儿我将其表述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意识形态这一无历史的超验特性正是阿尔都塞发明性的阐释。“借用葛兰西的意象,阿尔都塞将意识形态比喻为粘合社会大厦砖瓦的‘水泥’,它使人们适应并协调各自的社会角色。”。也是在这种意义上,意识形态在所有社会中的地位变得举足轻重且不可或缺,因为它在维系个人与其社会状况的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意识形态在阶级划分之前就已独立存在并将如此长久存在下去。换言之,意识形态正是人类社会大厦的结构性特征,它的作用是使“水泥”充溢于整座社会大厦。正是意识形态的这种永恒化的不朽品质使其贯穿历史始终。在阿尔都塞这里,意识形态俨然成为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这与弗洛伊德关于无意识永恒性的命题如出一辙,即没有历史。关于意识形态的另一概念,“特定意识形态理论”所要处理的是在特定环境中即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之功用。它是普遍意识形态的延展功能。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将自身划分为不同的意识倾向,各自代表着不同的社会阶层,演绎着统治与被统治的意识形态功能。意识形态的非历史性或超历史性,凸显出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性质与重要性的独特认识。
       意识形态与真实生存条件
       对意识形态的传统认识总将其与错误虚幻的东西相关联,把它视为飘浮在物质基础之上的神秘之物。但意识形态并非是一个简单的谬误,也同样不是精神层面的认识错误,更不会是蓄意设计的谎言。相反,意识形态独立自成为一种意识观念的再现体系,存在于某一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以其逻辑性的内在结构和运转规律客观地服务于社会。关于意识形态的现代化思考方式可以从以下观察角度略窥一斑:“结构主义者们所要应付的难题在葛兰西拒绝把意识形态当作个人心理所营造的幻想时迎刃而解了。结构主义者们试图将马克思从定义意识形态为‘单纯的假定’或错误的意识之论断中解救出来。而历史主义者们则拥护这一阐释,因为在他们看来,马克思所强调的正是关于意识形态起源中主体与意识的角色分量。与之相对立的结构主义观点认为意识形态拥有一种能够决定主体的物质存在……意识形态不是现实的错误再现,因为它来源于现实本身而非单一的个体。”
       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功能的讨论正是从否定意识形态的虚幻性开始的。他带着马克思主义者的头衔以一种结构主义者的姿态来界定意识形态。阿尔都塞指出,意识形态的确是一种再现体系,但这一体系是独立存在的,与个体的主观意志毫无牵连。这样一来,他所强调的核心就被放到了意识形态的客观层面上,而这一论断则与“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把意识形态看作一种“想像的集合体,纯粹的梦、空幻和虚有”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
       阿尔都塞从两方面对意识形态进行界定。第一,意识形态是个人同其真实存在状况想像关系的一种“再现”。关注点落脚在了以意识形态的想像形式所再现的现实对象上。第二,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性的存在,当“意识形态总是存在于一种机器及其实践或其各种实践中,这种存在就是物质的”。这看似矛盾的两个论点建立起了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意义构架。意识形态的被创造不是来源于一小部分人对现实虚假再现的生产,也不是来自人与其生存条件的疏离与隔阂。意识形态所培育的是个人与他们的现实所建立起来的关系。对于这样一种关系,阿尔都塞指出:
       因为意识形态所反映的并非人类同自己生存条件的关系,而是他们体验这种关系的方式。这等于说,既存在真实的关系,又存在“体验的”和“想像的”关系。在此情况下,意识形态是人类依附于人类世界的表现……是人类对人类真实生存条件的真实关系和想像关系的多元统一。
       在写于70年代初期的《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阿尔都塞进一步阐释到:在意识形态中,“人们用一种想像的形式向他们自己表述他们真实的存在条件,……人们在意识形态中‘向自己表述’的,并不是他们的真实存在条件,他们的真实世界,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得到表征的他们与那些存在条件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处于对真实世界的意识形态的,也就是想像性表征的中心”。
       这样,意识形态既有一种现实的维度,又有一种再现的维度。现实中的人们在面对自身真实生存状况的同时,又通过意识形态的作用对现实进行体验式的或想像式的再现。
       意识形态的物质性——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虽然阿尔都塞已经揭示了意识形态所反映的这种“想像的”关系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然而,真正使意识形态的神秘面纱被彻底剥离的,还是他对意识形态物质性的洞悉。
       阿尔都塞并不是第一个发现意识形态物质性特征的思想家,但他却是使之理论化和体系化的第一人。意大利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葛兰西
       在其《狱中札记》中把上层建筑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可被称为市民社会,即通常所说的民间社会组织集合体,另一个则是政治社会或国家”。在葛兰西看来,政治社会是由军队、法庭、监狱等专政工具组成,它们维护统治的手段是强制性的;而市民社会则是由政党、工会、教会、学校、文化团体、学术机构等构成,它们以意识形态或舆论的方式进行维持。阿尔都塞有意识地发展了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他认为,首先,应该看到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State apparatus)之间的区别。政权的更替并不意味着国家机器的推倒重来,原有的国家机器依然可以为新的统治阶级所用。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应该看到国家机器内部组成部分之间的区别:“不仅必须注意国家政权和国家机器的区别,而且要注意另一类明显支持(强制性)国家机器的实体,但一定不要把这些实体同(强制性)国家机器混淆起来。我将这类实体称作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简称ISAs。”
       强制性的国家机器包含政府、行政机构、警察、法庭和监狱等等,它们通过暴力或强制方式发挥其功能。非强制性国家机器,即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包括宗教、教育、家庭、工会、传媒及其文化和艺术,它们都是以意识形态方式发挥作用。强制性的国家机器只有一个,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却有多个,“将它们的多样性统一起来的正是在主导意识形态(这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之下的这种作用,通过其起作用的意识形态,尽管存在多样性与各种矛盾,实际上永远是统一的”。因此,“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对于统治阶级来说尤为重要,也就是说,“任何阶级都不能长期地掌握国家权力而不同时掌握国家意识形态机器或在其中施行霸权”。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阿尔都塞对葛兰西的“文化霸权”说的借鉴。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的提出,“将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的物质存在(国家机器)结合在一起,使那些在以前看似远离意识形态的社会机构或社会活动,如体育、文艺、家庭、教育等等,在新的理论逼视下,也纷纷呈现出鲜明的意识形态色彩”。
       意识形态对主体的询唤
       在理清意识形态的物质性存在之后,阿尔都塞的任务是要弄清楚,意识形态是如何使得人们建立起自身与真实生存状况之间的这种想像性关系,从而达到社会关系再生产的目的的。在《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阿尔都塞不仅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而且创造性地揭示了意识形态的第二大功能,也就是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对主体的“询唤”(interpellation)。
       事实上,阿尔都塞明晰地展现了意识形态的核心理论构件,这便是意识形态将个人询唤为主体。由于意识形态总是以神话、概念、观念和形象的再现来表达自身,而人们又是通过这些意识形态实践来建立起自身与真实生存条件之间的关系。因此,意识形态便是以一个能够用来询唤或召唤个人为主体的体系登场的。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各种文化传统、习俗或宗教仪式来识别自身作为自由主体的身份,他们受“召唤”或“询唤”行为所引导,这些行为吸引他们的注意(召唤),迫使他们去创造意义(解释),使之参与到实践当中。在此,意识形态扮演了一种神秘媒介的角色,它在个体与其自身真实生存条件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而它自己则隐而不露。阿尔都塞说:“意识形态的效果之一就是利用意识形态在实践意义上否定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特性:意识形态决不说‘我是意识形态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意识形态对主体的询唤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询唤个体使之成为主体,二是(同时是)使个体(即主体)屈从于(subject一词皆具“主体”和“屈从”两义)意识形态的物质实践。我们可以用广告为例,来说明意识形态对主体的询唤功能。消费的意识形态——不可否认,它是所有实践中最具物质性的——利用广告把个体转化为主体(消费者)。它运用广告对个体进行询唤。广告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迫使人们把意义引入其中,并最终去消费。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广告中常用到的“像你这样的人(都买这个或者做那个)”。广告的读者或观众既作为个体(“你”),也作为群体中的一员(“像……的人”)而被询唤,占据了广告中“你”一词留出的空白(想像的)空间。这样“你”便同其他许多阅读或观看同样广告的人一样,被转化成了消费活动的主体,同时也就屈从于消费实践。
       结语
       阿尔都塞在其著作中,特别是在《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对于意识形态功能的论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马克思在其后期著作中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的回应,那就是:是什么保证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关系的持续再生产。阿尔都塞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使我们看到了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社会文化中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涉及意识形态的性质时,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同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相比较,认为它们都是永恒的;它们在人类历史中总是在场,因而是无历史或者超历史的。相较于无意识要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梦,意识形态的不同表现形式也是由特定的社会和经济语境所决定的。又相较于无意识是意识的深层表达,意识形态表现了人与其真实生存条件之间的想像性关系。
       根据阿尔都塞的观点,把个体询唤成主体是意识形态的突出作用,因为意识形态对个人的询唤保证了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种询唤主要是由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以一种隐秘的方式实施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隐藏了意识形态的强制性方面,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的作用之一就是在实际运作中否认其意识形态性。
       这样,阿尔都塞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卡夫卡式的社会图景,让我们看到意识形态如何以其无形之手把个体嵌入资本主义文化的“常识性观念”之中,而且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延续还恰恰依赖于个体对其真实生存条件的“误认”。在我们赞赏阿尔都塞卓越的分析眼光的同时,我们也不禁感到一丝悲凉:在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意识形态面前,我们作为个体能做什么?
       阿尔都塞在揭露意识形态对资本主义社会和文化无孔不入渗透的同时,也使得个人成为意识形态的附庸,并失去了在社会历史中的能动的存在。这种带有宿命论的思想值得我们警惕。
       (责任编辑 西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