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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视野]美国史学界对邦联和邦联时期的研究述评
作者:雷 芳

《国外理论动态》 2008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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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战争后,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民族国家出现在世界舞台上。邦联时期是独立后美国走上民族国家发展之路的第一个阶段,成为美国后来发展的起点。①邦联时期还是美国革命和制宪的重要时期,由于该时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而极富研究价值,在过去的二百年里,随着美国史学的发展与进步,国家主义学派、进步主义史学、一致论史学、共和修正派等都在对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围绕“危急时期”展开的评价
       自19世纪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历史学家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邦联和邦联时期的地位进行相应的评介。1956年,美国历史学家理查德•莫里斯在《威廉-玛丽季刊》上发表了《邦联时期与美国历史学家》一文,对关于邦联时期的评价作了比较全面的概述。他说:“邦联时期的美国历史处于一片纷繁混乱的变迁之中,让人眼花缭乱。即使是当事人、当局者身处其境,对于这段历史的解释也是百家争鸣,看法各异。他们的观点各不相同,或褒或贬,但是大体也不外乎正反两种态度。”②
       第一种态度始于联邦主义者的观点,如华盛顿、麦迪逊以及汉密尔顿等人就认为,邦联时期充满了危机和弊端。他们的观点被后世众多历史学家所采纳并加以发挥,尤其是国家主义史学家如乔治•班克罗夫特、约翰•菲斯克、约翰•B.麦克马斯特等,他们虽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看法稍有出入,但是总的来说是信奉这种观点的。安德鲁•C.麦克劳林也有所保留地接受了这一观点。③
       1888年,约翰•费斯克出版专著《美国历史上的危急时期,1783—1789》。该书的出版不论对历史学家还是公众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以至于长期以来,邦联时期被称为“危急时期”。他认为,1781—1787年这一时期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危急时期”,在这段时期里,爱国者以大公无私的精神把国家从即将陷入的无政府状态中拯救出来。④
       “危急时期”这种提法之所以会引起巨大的反响,并且被广泛地接受,其原因一方面是,这种观点符合建国先辈们尤其是联邦党人所秉持的立场,有助于宣扬宪法的神圣性;另一方面它也是符合当时时代的需要的,人们希望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为当时联合国的组建提供一些历史的经验。
       第二种态度则起源于某些反联邦主义的领袖人物,他们认为,邦联时期的危机和弊端并不像联邦主义者所宣传的那样严重。在19世纪的历史学家中,亨利•B.道森率先支持此观点。他批驳了那种认为“邦联时期是一个‘混乱’时期,在这一时期,缺乏‘一个文明社会所应有的法律、秩序以及对生命和财产的保障’”的观点。他认为,这些指责是虚构的、错误的。他追根溯源,发现邦联时期的一些著名人物“为了自私和党派的目的”而别有用心地散布了这种观点。他指责这些人“废弃邦联已创设的法制,以狂暴而充满恶意的方式,用他们所炮制的合众国宪法来代替它。”此外,J.艾兰•史密斯、查尔斯•比尔德、梅里尔•詹森、杰克逊•T.梅因等学者,在他们的历史著作中,也倾向于为这种观点提供支持和辩护。⑤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美国社会进步运动的兴起,进步主义史学推动了对美国宪法乃至政治传统的重新阐释。进步主义学派对菲斯克的《美国历史上的危急时期》以及国家主义学派对邦联时期所持的否定态度提出了最严峻的挑战。查尔斯•比尔德认为,菲斯克并没有秉持一种严谨的历史的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评判邦联,而完全从主观情感立场出发。比尔德从财政部的原始档案入手,通过对1787年参加制宪会议代表的经济背景进行研究,通过对各州议会讨论和批准宪法过程的全面分析,对美国宪法作出了“政治经济学”的阐释。他认为,合众国的宪法运动主要由货币、公债、制造业、贸易和航运等四个在《邦联条例》下受到损害的动产集团发起和推动的,而并不是菲斯克所说的,“有政治家远见的伊利亚特史诗”。⑥宪法是一个牢固的特殊利益集团的作品,他们的利益没有州界,他们的范围遍及全国。⑦
       但从历史上来看,反联邦主义者(或民主派)的观点远没有国家主义者的观点那样受到广泛的欢迎。但早期历史学家在对邦联国会的评价问题上,意见比较一致,大都认为邦联国会软弱无能,权力不足,难以应对当时面临的危机和事务,也无力对抗各州的自治趋势。
       不论他们对邦联和邦联时期持怎样的解释态度,都与他们写作时的目的、个人的经历和态度以及作为一个历史研究者所受历史条件的制约等密切相关,所处的时代给他们打上了深刻的烙印。但是,历史毕竟不是历史研究者手中的泥团,后世的史家越来越注意以更为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分析这段历史时期,他们既看到战后的萧条与邦联国会的无能,同时也能够更为全面地看待邦联和这一时期。
       二、综合研究阶段
       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对邦联及邦联时期的研究不再局限于在各通史著作中有所提及和评论,一些历史学家开始就此进行综合研究,以邦联和邦联时期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历史著作相继问世。
       埃德蒙•科迪•伯内特与梅里尔•詹森在40年代左右分别写作出综合研究大陆会议和邦联时期的传世之作。伯内特出版的《大陆会议》一书,主要是根据他在1921—1936年编辑《大陆会议代表通信集》时所收集的材料写就的,是一部讲述故事式(storytelling)的综合性叙事史。他断言,是邦联国会的代表们竭力去解决各州的财政危机,并缔造了一个向西部扩张和发展商业的系统的计划,正是他们的努力,才使联邦得以形成。⑧由于该书材料相当全面,一位评论家称之为关于这一主题的一本“至今仍站得住脚的”研究作品。⑨
       梅里尔•詹森对历史学尤其是美国革命史学的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他编辑了《宪法批准文献史》这一大型文献⑩,所著《邦联条例:美国革命阐释史》和《新国家:邦联时期美国历史(1781—1789)》更是研究《邦联条例》和邦联时期的经典之作。
       詹森在《新国家》一书中提到,菲斯克等人没有对这一领域展开深入认真的研究,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某些目的,把对邦联时期的评价基于一种假设之上,即假定这一时期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危急时期”。他认为,史学工作者如果仍盲从“社会处于混乱中,爱国者挺身挽救国家”这样的解释框架,那么就难以在对这一时期的研究中有所突破。詹森对赢得独立与《邦联条例》得到批准之后、联邦政府建立之前的历史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对战后新生国家的各方面包括政治和金融状况持比较乐观的态度。他认为,尽管此时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各州还在为权力展开斗争等,但是,一种新国家的精神弥漫于北美大陆;经济开始复苏,商业有扩张的趋势;邦联时期取得的重大成就为未来全国性国家政府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财政状况的恶化反而推动了加强邦联国会权力的运动的发展。此外,他还详尽地描述了各种不同的政治观点和社会中多种利益集团的冲突,并将政治体制——尤其是具体的规范、规则和结构,视为对广泛的社会冲突的反映。《新国家》是一部研究邦联时期的十分重要而相对全面的文献。
       詹森在《邦联条例》(1940年第一版)前言中写道:“本书并不是一部美国革命史,因为书中对大家熟知的传统知识仅仅一笔带过。它主要从宪法制定者和批准者的思想和兴趣着眼,分析美国第一部宪法起草与批准的过程。从那些制宪者和批准者的言行来看,他们十分清楚地知道,当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人们通常把殖民地革命运动视为一个整体,很少把它们看作两个大陆会议(第一届大陆会议与第二届大陆会议)中一派与另一派之间的斗争。因而应该从1776年美利坚人所面临的问题来分析《邦联条例》,而不是凭着那些没有根据的假定来分析。”
       
       如果说詹森的《邦联条例》是对美国第一部“联盟”宪法历史的详尽阐述,那么林恩•蒙特罗斯写作的《不情愿的反叛者:大陆会议史(1774—1789)》堪称一部研究美国第一立法机构——大陆会议的上乘之作。在书中,他详细记载了邦联国会处理外交事务、批准1783年和平条约、贯彻《邦联条例》、为外交政策和事务立法等重大历史事件,完整地再现了大陆会议的运作、辩论情况、政治斗争以及派别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还深入分析了约翰•亚当斯、塞缪尔•蔡斯、詹姆斯•麦迪逊、托马斯•杰斐逊、约翰•杰伊等许多精英人物以及其他某些无名之辈的个性特点。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贬斥《邦联条例》,他认为《邦联条例》中所设计的一院制立法机关至今仍是盛行于美国人心中的“公民宗教”。
       历史学家詹姆斯•弗格森沿袭了詹森的基本观点,但他研究的重点放在经济方面。他所著《钱袋权:美利坚公共金融史(1776—1790)》,于1962年获得美国历史协会颁发的两年一度的邓宁奖。该书对革命时期财政金融的纷繁复杂的状况以及其在早期共和国宪政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的研究,堪称“独领风骚”。除此之外,他还提出“1781—1783年间国家主义运动对早期国家主义时期的历史解释产生独特的影响”这一重要观点。
       在詹森的启发下,其他一些学者开始对大陆会议中的派别问题产生了兴趣。詹森、弗格森和韩德森等人在分析大陆会议的派别时,采用了“保守派”与“激进派”,“国家主义者”和“联邦主义者”等这些相对立的术语,这种做法受到后来历史学家的批判。他们认为这样的划分显然过于简单化,大陆会议内的派别远比这种划分复杂多变。例如,乔西亚•戴维斯从地区主义的角度分析了1774—1787年间的大陆会议政治,他根据自己的研究将大陆会议内的派别联盟情况粗略地划分为几个阶段,在这些年中,州与州在不同问题上的集团联合是不稳定的、暂时性的,并且相对容易被打破。他还指出,尽管他是以地区主义作为研究大陆会议派别的切入点,但是思想和地区冲突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他们相互影响,理解这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助于理解美国革命年代的政治。总的来说,上述这些研究主要把经济利益作为分析问题的着眼点,并且强调派别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对思想意识的分析。
       在早期史和革命史的研究中,“共和学派”独树一帜,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构建美国早期的历史解释框架。其代表人物伯纳德•贝林所著《美国革命的思想渊源》荣膺普利策奖和班克罗夫特奖,奠定了“思想意识派”或“共和学派”的基础。其弟子戈登•伍德追随其治学之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研究美国革命与制宪,于1969年推出其名著《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1776—1787)》。伍德说:“美国革命时代的北美人所创立的不仅是一种新的政府概念,而且是一套全新的政治观念,它们推动北美人从本质上是古典和中世纪的政治思想世界跨入到现代。”对于任何制宪史学者来说,伍德的这部名著与查尔斯•比尔德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一样,是所有研究这一历史时期的学者都必须了解的作品。一方面,它是一部政治和思想史,出版于“新社会史”盛行的时期;另一方面,它考虑的是关于美利坚国家的形成问题,这是一个传统的主题,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从研究方法上来说,伍德在分析思想史的时候,采用了“文化分析法”,这种研究方法是在“二战”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尤其在美国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杰克•雷科夫是研究美国早期政治思想和政治体制发展的一名重要学者,他的作品《全国性政治的肇始》一书在某些方面来说,是对詹森等人关于邦联尤其是邦联体制研究方面的补充,但是他并不认同进步主义学派的冲突观点。他认为,在大陆会议中,和谐一致是主要的,思想或地区的冲突是次要的。他希望自己能够在旧国会的衰亡和新共和国的崛起之间架设起一条理解的桥梁。但是,他不是以国会为主体进行研究,在他的分析中,国会只是一个工具,通过代表们对这个工具的操作,来分析一种全国性政治的肇始。此外,他认为是各州在这段时间内的宪政实践和理论探索,以及各州政府无力应对面临的危机等原因,而不是《邦联条例》的缺陷,导致了新宪法的诞生。
       还有一些学者把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结合起来,以解释州和联邦政治的发展。理查德•莫里斯1987年在《铸造国家(1781—1789)》中着重分析了战争后各州政府应对本州内部危机的努力。莫里斯对邦联国会的评价比较中性,他认为邦联国会有助于“塑造美国的民族感”,以至于后来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成为众望所归。杰里林•马斯顿通过分析指出,大陆会议旨在行使行政功能,而不是立法权力。
       这些作者在研究邦联时,大多能够看到,当时存在着一种国家政治发展的倾向,他们强调,当时特定的环境、思想背景等对于国会体制的设计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认为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只是一个结果。这些学者忽视了邦联国会在当时国家政治发展中的积极能动作用,以及它对于巩固联盟、维护大陆秩序、推动国家政治领域的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三、专题研究阶段
       得克萨斯西南大学政治学学者罗伯特•霍弗特认为,其他学者在研究美国宪政思想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时,过于注重1787年《宪法》,而忽视了作为美国第一部宪法的《邦联条例》,以及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对于联邦主义思想所产生的影响。用霍弗特的话说,“美利坚人对于宪法的迷恋与他们对《邦联条例》的忽视是相一致的”。因而,他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够弥补这一不足。他立足于联邦主义这一理论基础,试图通过分析《邦联条例》所体现的分权原则和永久联盟治理方案及其理论基础,找出《邦联条例》与宪法之间的关联性,从而更好地理解美国民主内部各种相互冲突、交互作用的原则。该书主要强调的是构建邦联国会的基本思想对于美国后来的政治思想所发挥的作用,而忽视了邦联国会的制度安排对于宪法设计所产生的影响。
       对邦联机制本身进行系统分析的著作当推《国会动力:第一个美利坚国会的结构、协作与抉择(1774—1789)》一书,这是政治学家卡尔文•吉尔森和里奇•威尔逊合作的成果。他们采用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的解释性工具——新制度学派的分析方法,通过对大陆会议的投票记录等的研究分析,重构了大陆会议的制度设计。他们还对各种约束代表们的行为和选择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大陆会议的规则及条例和体制结构、各州对新政府的支持、以及代表们的地域分歧等,都是导致国会最终缺失动力、从而被取代的原因。他们的研究强调大陆会议的制度缺陷,加深了我们对从《邦联条例》向联邦宪法这一重要过渡的理解。但是他们没有看到美国革命期间所取得的成就,也没有看到这样一个机制对于美国政治实践和思想发展演变所产生的重要作用。
       美国国会历史协会(The United Capitol Historical Society)自1978年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美国历史论坛。该协会将1994—1995年两届会议的论文收录成集并出版,该文集采用了1994年论坛的名称:《创建国会》。其中来自纽约法学院的R.B.伯恩斯坦所作的报告题为《议会原则、美国现实: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1774—1789)》,他从立法机构通常采用的代表制模型(The Representational Model)和审议制模型(The Deliberative Model)着手,剖析了《邦联条例》中所涉及的国会制度。他认为,邦联国会掺杂着审议制和代表制两种不同模型的成份,设计者在制定《邦联条例》时,一方面希望获得英国议会所使用的理性的审议制原则带来的益处;另一方面,又希望以代表制来实施对美国政治的制约。北美人所设计的国家立法机关结构在审议制模式和代表制模式之间、英国国会原则和美国现实之间摆动。但是由于代表制模式对国会决策设置的障碍越来越多,导致国会运转艰难。最后,出席制宪会议的人致力于加强立法机关中的审议制成份,而尽可能避免代表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北美建国时代的制宪过程,也就是北美宪法设计者在议会原则与美国现实之间寻求一种最和谐结合的过程。
       
       《邦联条例下的集体行动》是又一部采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和理论来研究分析邦联时期的大作,作者基思•多尔蒂从一个不同的视角来观察邦联。他采用政治科学的模式和理论,即纯私人利润理论和联合产品理论来分析各州缴纳邦联国会摊派费用时的各种考虑。在经过分析后,他得出结论说,各州在向国会缴纳摊派费用之时,也为它们自己带来了利益。这种摊派费用的缴纳并不是出于爱国主义或者公民美德,甚至不是为了相互的利益。他认为,正是对地方利益的追求才推动了1786—1788年间的宪政改革。他接受了进步主义学派对菲斯克的批判,但是并不完全接受进步主义学派的观点,即认为,这是一小撮国家主义者所领导的一场反革命运动。多尔蒂认为,到18世纪80年代,许多美国人已经意识到,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强大的全国性政府,以满足他们的地方利益的需要,随之,对创建一个强大的帝国专制政府的恐惧逐渐消失。
       除了从政治和思想的角度来分析大陆会议,宗教、制度与文化也开始成为研究者们关注的对象。例如,德里克•戴维斯在其博士论文《大陆会议中的宗教(1774—1789)》中,致力于大陆会议时期的政教关系研究。乔西亚•迈尔的博士论文《创造共和国:大陆会议、美国国家性中的制度形成和革命》,则试图分析自殖民地时期以来,人民主权思想的发展演变和国家政府体制的形成之间的关系。本杰明•欧文博士写作了一部关于大陆会议的阐释性历史著作《代表之人》。他充分利用大陆会议代表的信件、记录和公共文献,从文化的角度,通过分析大陆会议代表的社交礼仪、以及各种大型的活动、游行与公共生活的礼仪,论证出会议代表们在竭力营造一种美利坚国家的象征和形象。这些研究各有侧重,尤其是采用新的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补充了对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的研究和分析,使得这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全面深入。
       综上所述,美国学术界对邦联时期以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呈现出繁荣的局面,囿于篇幅,笔者无法对所有研究文献逐一详述和点评,仅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著作作一粗略的介绍。但是从这些研究著作中,我们亦可窥见美国史学发展之一斑。两百多年以来邦联史的研究,既反映了美国史学发展的脉络和社会历史潮流的浮尘,同时,它们更是美国史学不断演变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一个重大政治动荡时期和政治制度的研究,往往更多地是以政治立场和政治理论为取向,容易导致思维定势的产生。如果能尝试吸收和借鉴社会学、文化人类学、政治学的理论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则能够开阔思路,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注释
       ① Merrill Jensen,The New Nation: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the Confederation 1781-1789,Boston,1981,vii,参见http://www.questia.com,2004年8月31日。
       ② Richard B.Morris,“The Confederation Period and the American Historian”,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Vol.13,No.2,May 1956,p.139.
       ③ George Bancroft,History of the Form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New York,1885,Vol.1;John Bach McMaster,A History of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From the Revolution to the Civil War,New York,1883-1913,Vol.1;Albert Bushnell Hart.ed.,The American Nation:A History From Original Sources by Associated Scholars,New York,1904-1906;John Fiske,The Critical Period of American History,Boston,1888.
       ④ John Fiske,The critical period of American history,Boston,1888.
       ⑤ J.Allen Smith,The Spirit of American Government:A Study of the Constitution,Its Origin,Influence,and Relation to Democracy,1911; Charles A.Beard,An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1949; Jackson T.Main,“Sections and Politics in Virginia,1781-1787”,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Vol.12,No.3,September 1955.
       ⑥ John Fiske,The critical period of American history,Boston,1888,p.223.
       ⑦ 查尔斯•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26、104、226页。
       ⑧ Edmund Cody Burnett,The Continental Congress,New York,1941.
       ⑨ Gerald W.Gawalt,Review,The Beginnings of National Politics:An Interpretive History of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参见http://search.china.epnet.com/, 2005年3月22日。
       ⑩ Merrill Jensen,The Documentary History of The Ratific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Merrill Jensen,The New Nation: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the Confederation 1781-1789,Boston,1981,xiii.
        Merrill Jensen,The Articles of Cconfederation: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Madison,1940,xi.
        L.Montross,The Reluctant Rebels:The Story of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1774-1789,New York,1950.
        James Ferguson,The Power of The Purse: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ublic Finance,1776-1790,1961.参见http://www.questia.com,2004年7月31日。
       
        James Ferguson ,“The Nationalists of 1781-1783 and the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Vol.56,No.2,1969,pp.389-412.
        阿瑟•斯莱辛格认为国会中分裂为农业激进派和商人保守派,这种分裂起源于关于进口和不出口问题上产生的分歧,但是在美国随后的经济政策中有所加剧。Arthur .M.Schlesinger,Colonial Merchants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New York,1918; James Henderson,Party Politics in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New York,1974; “The Structure of Politics in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Stephen G.Kurtz and James H.Hutson,eds.,Essays o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New York,1973,pp.157-96; Joseph L Davis,Sectionalism in American Politics,1774-1787,Madison,1977,xiv.
        参见Joseph L Davis,Sectionalism in American Politics,1774-1787,Madison,1977。
        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Massachusetts,Cambridge,1992.
        Wood,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pp.430-468.
        Ruth H.Bloch,“Reviews of 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776-1787,”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Vol.59,No.3,2002,pp.5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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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chard B.Morris,The Forging of the Union,1781-1789,New York,1987.
        Robert W Hoffert,A Politics of Tensions: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and American Political Ideas,1992 viii.参见http://www.netlibrary.com/Reader/。
        Calvin Jillson and Rick Wilson.Congressional Dynamics:Structure,Coordination,and Choice in the First American Congress,1774-1789,California,Stanford,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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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ith L.Dougherty,Collective Action under 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New York,2001.
        Derek H.Davis,Religion in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1774-1789:Contributions to Original Intent,New York,2000.参见http://www.lib.global.umi.com/dissertations/search。
        Joseph Paul.Myers,Inventing the Republic:The Continental Congress,Institutional Formation and the Revolution in American National Identity,Philadelphia,1999.参见http://www.lib. global.umi.com/dissertations/search。
        Benjamin H.Irvin,Representative Men:Personal and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1774-1783),Brandeis,2003.
       [雷芳: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