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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前沿]美国经济的金融化(上)
作者:[美]格·R.克里普纳 著 丁为民常盛 李春红 译

《国外理论动态》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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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刊《社会经济评论》第3卷第2期发表了美国学者格莱塔·R·克里普纳题为《美国经济的金融化》的文章,以系统的经验证明上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继服务业、信息经济、后工业主义兴起后出现一个新的特征——金融化:美国经济、美国企业(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的利润越来越多并已经主要地来自金融渠道而非商品制造和贸易。而且通过探讨金融化的含义,论文还回答了社会科学中两个长期争论的问题,一是谁控制了现代公司,二是全球化侵蚀国家主权已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引言
       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是我们已生活在金融世界。金融新闻充斥着商业报纸,美国各类公司的经营活动全都和着华尔街的节奏。
       尽管很多评论者已经注意到这种现象,但他们未能提供直接证据确认之。举两个明显的例子,一是阿瑞吉(Arrighi)在1994年出版的《漫长的20世纪》(The Long Twentieth Century)中,把金融化解释为权力转型阶段资本之间和国家之间竞争加剧的结果。二是菲利普斯(Phillips)在2002年出版的《财富与民主》(Wealth and Democracy)一书中,提出美国经济的金融化所造成的财富和收入的极端两极分化,正在腐蚀着美国民主的社会基础。然而,二者都没有论证金融化的存在。
       资料显示,美国经济中的内在变化是如此显著,如此持久,以至于对理解现代资本主义性质的框架构成了挑战。
       我把金融化定义为一种积累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利润主要是通过金融渠道而非贸易和商品生产生成(见Arrighi,1994)。这里的“金融”是指与为了获得未来利息、股息和资本收益的流动资金的供应(或转移)有关的活动。需要讨论的问题是:构成金融化的相关证据是什么?如何估价这些证据?虽然已有一系列社会科学的研究指出了金融在经济活动中地位日益凸显,但这些文献并没有强调上述问题,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企业层面的组织发展或金融市场的内部活动上。例如,弗里格斯汀(Fligstein,1990,2001)关于出现“股东控制权概念”的分析,就为大工业公司治理结构中金融影响的不断扩大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说明(cfl.,Davis and Stout,1992;Davis and Thompson,1994;Useem,1996;Zorn,2004;Zorn et al.,2004)。其他研究者也论证了金融交易的扩大和新的金融工具的衍生(Felix,1998;Henwood,1997;Sassen,2001;Tickell,1999)。然而,金融化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经验检验,而这种检验应该阐明金融化准确的时间进程和这种被广泛感知的事物的规模。
       与学者研究美国经济中的广泛变化时所通常使用的方法不同,对美国经济金融化的检验要求使用另一种“透镜”。虽然很多经济结构深层次的长期变动的特征,要靠就业或实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变动资料来说明(如:Clark,1940;Bell,1973;Castells,1996),但它们并不是寻找金融兴起的适当之处。金融部门不是劳动密集型部门,它的“产品”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并不是以透明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这样,与考察长期经济变动的主流方法不同(它只涉及“工作的执行”或经济活动中“生产什么”的问题),本文通过考察美国经济中“利润从何处产生”,拥有了对经济变迁研究的另一优势。为了阐述方便,我分别将上述两种方法归为“以活动为中心”和“以积累为中心”视角。以活动为中心的视角说明了服务业的兴起,因此,它与后工业主义相联系(Bell,1973);而关于获利模式变化的分析,则说明金融化是近几十年美国经济的关键性变化。
       在比较上述关于经济变化的两种方法时,有一点是要明确的,即我并不认为一方要比另一方更重要或更真实些。后工业主义和金融化均抓住了美国经济变动的某个方面;这就像利用其他框架进行分析时,全球化或新自由主义各执一端一样。从这一意义上说,如何把经济活动中的结构变迁加以概念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者的理论目的。金融化不仅贴切地刻画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而且它可以澄清社会科学界当前争论的两个重大问题:谁控制了现代公司;全球化侵蚀国家主权的程度。
       二、经济变迁的两种视角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对美国经济金融化的证据进行评估。在工作开始之前,我想首先对观察经济变化的两种视角进行比较,以此推动这一工作。考察经济基本构成的长期结构变化的通常方法,是检测就业或不同部门对GDP“贡献”的变动情况。这种以活动为中心的经济变化观,从克拉克有关服务业兴起的早期研究(Clark,1940),到贝尔关于后工业主义的著名理论(Bell,1973),再到最近喀斯特尔思对信息经济的理论化(Castells,1996),支持了几代人的研究。相反,本文则提出了一种以积累为中心的经济变化观,这种观点把注意力放在利润产生于经济的何处上。本小节,就是要通过分析以这两种方法考察当代美国经济时所展示的基本变化的差别,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巨大分歧。这是通过对经济活动中就业、GDP和利润结构的变动进行简单对比来说明问题的。
       有必要作两个简单的说明。在我的整篇论文中,我并没有把公共部门作为整个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政府部门可以增加就业和GDP,但我还是把它忽略掉了。这是因为,在公共部门,没有与利润相类似的概念,因而也无法评估发生在公共部门的“积累”。同理,本文也没有把自我雇佣情况考虑进来。这是因为,在缺少必要假定的情况下,是不能从业主收入中抽取利润范畴的;在这一收入中,我们无法区分利润和报酬。
       理论前沿在如何描绘当代经济变化性质的争论中,就业数据是最常被引用的典型证据。正是由于三大产业——制造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业①(FIRE)和狭义服务业——造成了过去50年经济活动中产业结构的主要变化,所以,本文只研究了这三个产业。图1展示了从1950年到2001年在全部就业中这三个产业相对份额的变动情况。在图中,制造业的份额显著下降,而服务业的份额则平稳上升。从经济活动的视角考察,金融业并无特别显著的变化。在此期间,相对其他产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的份额既不是很大,也没有明显的增长。因此,这一证据是与关于经济最新发展的一种解释相一致的:这种观点认为,经济发展是服务业、后工业主义或信息经济兴起的结果。这些数据还不能表明金融化是理解近几十年经济变化的适当方式。
        
       在如何描绘近几十年经济发展的争论中,另一类数据,即不同部门对GDP贡献的变化,也是时而被使用的(虽然不像就业资料那样普遍。例如Bell,1973)。GDP是一个既能说明生产了什么又能说明国民收入的指标。从理论上讲,两种概念是相同的:商品和服务产生的市场价值应该与生产这些商品和服务所得到的收入相等。正因如此,美国经济分析局(BEA)是通过两种不同方法——一种以产出价值相加为基础,另一种以收入(包括利润)相加为基础——估算GDP的。在实践中,在汇总GDP时,在以产出为基础的数据和以收入为基础的数据之间总会有一点小的出入(美国商务部,2002)。对于本文的研究目的,GDP是一个复合的观测手段,它既反映了经济活动(产出),又反映了积累(国民收入中的利润部分)。
       
       图2展示了从1950年到2001年以现值美元计算的GDP在各产业的相对份额的变动情况。我仍然只给出这三个产业的数据来说明经济活动中产业结构的主要变化。与图1一样,图2显示了整个战后阶段制造业的下降。同样,图2还显示出服务业的巨大发展,已成为这种观测方法下经济活动中最大的产业。在图2中,也显示了金融、保险、房地产业在整个战后阶段的显著增长。这些数据可以为服务业、后工业主义、信息经济和金融化的发展提供解释。
       图3提供了第三组有关经济结构变化的数据,显示了从1950年到2001年上述三个产业的公司利润的相对份额的变动情况。利润数据比就业数据更不稳定。尽管如此,随着服务业与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相对地位的颠倒,图3所呈现的经济结构变化几乎成为图1所展示资料的倒映像。在图3中,制造业的下降也是剧烈的,但现在金融、保险和房地产业已成为主要经济部门,服务业却在利润总额中占据了一个相对较小的份额。这一结果与公认的经济变化特征并不矛盾——因为,金融毕竟是一种服务,而且是一种信息密集型服务。但它的确提出了一个不同的着重点。当利润数据而不是就业或GDP成为分析的焦点时,正是金融化,而不是服务业、后工业主义或信息经济的兴起,闪亮进入人们的视野。
       
       三、金融化的证明
       本节将对美国经济金融化的证据进行更系统的评价。首先,有必要将我在此使用的金融化与相关文献中以各种方式使用的金融化概念区别开来。虽然众多研究者在探讨金融兴起的各个侧面时,都使用了这个术语,但当前有关金融化的文献都有些随意性,进行解释时又缺少了一致的观点。例如,一些作者把金融化概念归为“股东价值”的支配地位,并把后者作为公司治理的一种模式(Froud et al.,2000;Lazonick and OSullivan,2000;Williams,2000)。另外一些学者则用这一概念说明资本市场对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制度日益增长的支配作用(Phillips,2002)。文献中的第三种观点可追溯到20世纪初(例如Hobson,[1902]1971;Hilferding,[1910]1981;Lenin,[1916]1988),它认为金融化反映了食利者阶层享有越来越大的政治和经济力量(Duménil and Lévy,2002;Epstein and Jayadev,即将出版;Greider,1997)。最后,该术语有时还用于描述与新金融工具增加相联系的金融贸易的急剧膨胀(Phillips,1996)。
       在此,我遵循阿瑞吉(Arrighi,1994)的定义,把金融化理解为一种积累类型;在这种类型中,利润越来越来自金融渠道,而非贸易和商品生产。这个定义的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包容这一术语的其他用法:在一个主要通过金融活动进行积累的领域,人们将会要求公司治理制度反映金融市场的规则。同样,他们也会预期,对于积累特权拥有战略地位的社会角色将会获得政治和经济权力。最后,人们还会预见,金融创新和金融流量的加速会阻碍实体经济活动的发展。这个定义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有利于进行系统的经验检验;在检验时,可便捷得到有关美国经济的最佳数据,特别是由美国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核算账户提供的数据。
       尽管经济结构的长期变动是以部门术语被概念化的,但对金融化的充分理解仍有待于拥有部门和跨部门的视野。金融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增长的权重反映在银行、经纪人事务所、金融公司等机构的扩张上;也同样反映在非金融企业的行为上。大量研究者认为,这种转向金融的趋向,在20世纪70年代困扰美国企业获利能力的危机中,就可以看到它的起源(例如,Arrighi,1994;Fligstein,2001;Magdoff and Sweezy,1987)。面对国内劳工的战斗性和海外与日俱增的国际竞争力,非金融企业对不断下降的投资回报的反应,就是将资本从生产领域抽走,将其转移到金融市场。这样,一个完整的金融化概念就必须既包含金融企业,也包含非金融企业的活动。那种单纯进行部门分析的方法只关注金融业,丧失了大量的对考察美国经济金融化非常重要的资料。
       本文将使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来测定金融化。首先,考察非金融企业收入的来源,以此证明同产生于生产活动的收入相比,“证券收入”(由利息、股息和资本收益组成)越来越重要了。其次,转向更传统的部门分析,考察金融部门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利润源泉,越来越重要了,并对金融和非金融利润作了比较。应当注意的是,这两种方法都各有其局限性,但把它们所提供的结论放在一起,就会成为美国经济金融化的有说服力的证据。
       (一)证券收入
       金融化的一个标志是非金融企业源于金融投资而非生产活动的收入的程度。下面,将通过证券收入与公司现金流量的比率,来判断对非金融企业来说金融收入的重要性。证券收入度量了非金融公司获得的由利息、股息和资本收益组成的总收入;公司的现金流量由利润加折旧费组成。这样,对非金融企业而言,证券收入与公司现金流量的比率反映了来自金融活动回报与生产活动回报的关系。
       使用这种既便捷又直观的方法,即用公司现金流量而不是简单的申报利润与证券收入作比较,有两个理由。一是证券收入是一种纯收入流量,而利润则是扣除成本后的已申报净收入,将二者比较会产生误导。
       利用公司现金流量而不是利润与证券收入相比的第二个理由,是它与现实联系密切。“二战”后,美国国会曾几次授权美国国内税务局,缩短预期的资本服务周期,以间接减税,刺激投资。其结果是,在统计数据中,近些年的利润被严重低估了。这样,为了排除在折旧的税收待遇中人为改变不断增大的证券收入与利润之比率的可能性,我在计算公司现金流量时把折旧费又加回到利润中。
       图4显示了从1950年到2001年间非金融企业的证券收入与公司现金流量的比率。该图表明,相对于非金融的来源,来自金融方面的回报在企业收入中占有更大的份额;这也是与更大程度的金融化相一致的。这一比率,在50和60年代是非常稳定的,但是从70年代起开始攀升,在整个80年代急剧上扬。在80年代后期,这一比率已高达战后初期20年通常水平的5倍左右。在90年代前期,与80年代达到的高位相比,这一比率有所回落;到了90年代后期,这一比率又重新恢复。尽管测算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但曲线所显示的战后初期阶段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阶段在经济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仍使人感到震惊。
       
       图5的数据分别来自经济活动中的制造业和非制造业。为了便于比较,图5还提供了全部非金融企业的数据。曲线显示,从70年代开始,制造业引领着整个非金融经济的发展趋势。在70年代,制造业面临着劳工的战斗性不断增强、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获利能力持续下降等一系列严重问题(见Marglin和Schor,1990);我们可以推测,在此期间,与整个非金融企业相比,制造业企业会更依赖来自金融源泉的收入(参看Arrighi,1994;Fligstein,2001;Magdoff和Sweezy,1987)。尽管制造业后来从70年代和80年代前期令人沮丧的绩效中摆脱出来,呈现复苏(Brenner,2002),但整个部门仍引领着较高证券收入的态势,直到2001年,即能够得到数据的最后一年。这反映了生存在危机期的制造业部门的企业,越发依赖金融收入去补贴来自生产活动的利润。
       
       最后,图6分别给出了证券收入的组成及其各自的份额。它表明,过去30年证券收入的巨大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利息部分增大而不是资本收益或股息增加的结果;在整个阶段,资本收益只是保持了平稳的态势;而相对于其他两部分,股息所占的份额却下降了。这是个令人吃惊的结果,它强烈地否定了将金融化归为股市发展的主张。显然,金融化与80年代和90年代的股票牛市有一定关系,但它更多是一种间接关系,而不像人们通常所设想的那样,至少在统计中是如此。
       
       (二)金融和非金融利润
       本文已考察了金融化的一个方面,即非金融企业的行为。但是,金融化是通过非金融企业的行为和金融业利润的全面增长表现出来的。这样,自然就会论及金融化过程的另一方面,即经济活动中产生于金融业与非金融业的利润的比较问题。下面将要指出,除了非金融企业在增加收入流量的过程中不断增强金融活动之外,金融业自身也变为一个在经济活动中越发具有特权的积累机构。
       本文前面已显示了利润的部门构成情况;在此,仍有必要审慎地处理如何构建和解释获利能力的测算问题,特别是要考虑与折旧有关并且在涉及证券收入的测度时就已讨论过的问题。由于近些年折旧费的自由化,造成利润数值要比50年代和60年代的数值人为地低许多;更麻烦的是,折旧费并不是在各企业之间平摊的,而是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如制造业)分摊的最多。这样,就会歪曲金融和非金融部门的比较,形成相对于非金融部门而高估金融业利润增长的偏差,尤其在近年更会如此。总之,公司利润数据会对金融化提供一种“太有利”的支持。
       如同在检验非金融企业的证券收入时所做的那样,一个可行的方案,就是用公司现金流量代替利润。通过把折旧费加回到利润,就可以排除只是由于金融和非金融企业受到人为的差别税收待遇所造成的金融利润比非金融利润相对较高的风险。尽管在前面使用公司现金流量时,我对企业可支配资本总额感兴趣;但在这里,我又对利润感兴趣了。作为积累的代表,公司现金流量的数据也受到来自公司利润数据的歪曲;尤其是当自由化了的折旧费高估了真实折旧,而真实折旧不为零,代表了企业的成本负担并用以冲抵利润时更是如此。如前所述,这个成本是不能在所有企业中平摊的;在资本密集型部门,这一成本最高。于是,在制造业这样的产业,公司现金流量的数据就会对利润产生一个过高的估计;相对于非金融利润而低估金融利润。总之,公司现金流量的数据会对金融化提供一个过于保守的估计。
       由于这两个方法的误差是对称并可以相互抵消的,所以我坚信,真实的、尚未观察到的金融与非金融利润的比率,就存在于这两种方法之间。图7显示了公司利润和公司现金流量的情况,我分别把它们看作金融化的上限和下限。我们对每年的数据进行了5年移动平均处理;比率中的向上趋势是与更高程度的金融化相一致的。图7显示,利用每种方法计算的比率在50年代和60年代都相对比较平稳,但从70年代开始,变得不稳定了。在70年代,比率逐渐加大,紧跟着在80年代的“新政策十年”(deal decade)出现了一个急剧上扬的高涨。然后,比率在90年代前期有所下降,但很快就得以恢复,并在90年代末达到一个比80年代更高的水平。在阶段结束时的最高点,比率几乎达到50年代和60年代平均水平的3至5倍。
       
       四、金融化和公司行为的重组
       有两种不同的发展动向潜在地冲击着关于美国经济正在普遍经历着金融化过程的见解。
       (一)外包
       有人认为,有些看似“金融化”的资料,实际上是公司重组的假象;例如,原来发生在非金融企业内部的财务活动,如今发生在企业外部便是如此。我可以提出一个独特办法,最大限度地消除把本文提出的金融化仅仅看作公司重组假象的风险。下面,通过一个具体例子加以说明。应收贸易货款的管理是一种财务职能,这种职能以前是在非金融企业内部执行的,而现在则通常外包给专业化的金融企业。应收货款是一种短期信贷;为了便利企业之间的贸易,它在企业与供应商之间扩展开来。例如,A公司从B公司购买机器,B公司并非立即接收对机器的付款,而是将这笔交易“扩展”为给A公司信贷。为了偿还这笔债务,A公司要给B公司支付利息,同时最终支付这笔贷款的本金。在战后阶段的初期,应收货款一般是通过非金融企业的账簿来管理的。然而,近年来,非金融企业通常将它们的应收货款出售给金融企业,这些企业则专门管理由于收集债务而带来的风险。这一变化,通过剥夺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对我们前面提到的第一种观测方法即证券收入形成了一种向下的偏离。同时,由于专门管理应收货款的金融行业的兴起而导致利润在金融业的生成,它对金融化的第二种观测方法即金融与非金融利润的比率形成了一种向上的偏离。可见金融化不能仅用外包来解释。
       (二)子公司的形成
       对本文结论的第二个异议是与公司重组的另一种形式,即子公司的形成相关的。子公司的形成类似于外包活动,但企业之间关系的核心不是契约关系而是一种所有权关系。当一个多部门企业出售它的一个部门,形成一个独立的法人,母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股票的大部分(即超过50%)所有权来控制利益,一个子公司就形成了。子公司也可以通过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企业(以前不是母公司的一个部门)的多数权益而形成。资料表明,在美国经济中,附属所有权决非一种微不足道的现象。有些学者指出:“多层次的子公司形式”已经取代多部门企业成为当代美国公司的主要形式(Boies和Prechel,2002)。因此,这一变化的含义值得仔细研究。这里有两个独立的问题:首先,改变所有权形式可人为地使股息膨胀,从而扭曲对证券收入估价的可能性;其次,金融性质的子公司的非金融性质的所有权,使经济部门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的可能性。
       考察后发现,子公司的形成只影响证券收入的观测,并不影响金融与非金融利润的比率。此外,我们不要对证券收入观测中的附属所有权作用问题杞人忧天。至于股息问题,我们看到,证券收入曲线的形状与子公司形成的节奏并非完全一致;股息也可说明证券收入份额的不断下降。关于金融子公司的非金融所有权问题,本文认为,把那些子公司的收入当作非金融企业的证券收入的组成部分,看来是适当的。因此,我的结论是,公司重组对本文提出的结论并没有构成实质性威胁。(未完待续)■
       注释
       ① 作者之所以把房地产与金融、保险作为一个产业群,是因为房地产市场具有许多金融市场的特点,如都具有投机的性质。但是在本文的第三节和第五节更详细的经验分析中,作者则把房地产业排除在金融业之外。——译者注。
       [丁为民、常盛、李春红: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