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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劳工权利的影响
作者:[美]雷伊娜·莫斯利等 著 郭懋安 译

《国外理论动态》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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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号的《比较政治研究》(第40卷第8期)发表了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政治学系助理教授雷伊娜·莫斯利等人撰写的题为《向底线赛跑还是攀登顶峰?经济全球化和集体劳工权利》的文章,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工人权利的影响,认为外国直接投资一般会产生“攀登顶峰”的积极影响,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则产生“向底线赛跑”的消极后果。另外,跨国公司行政的国别、投资方针取向、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意识等有差异,各种因素交叉发挥作用,其结果视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具体方式而定。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包括对这些国家人权的影响,已有大量论述。但关于经济全球化对集体劳工权利的影响,迄今还很少有系统的分析。本文作为填补这方面空白的开端,就1986年至2002年期间90个发展中国家发生的侵犯集体劳工权利的案例同经济全球化之间的关系进行计量和分析。
       选择1986年—2002年这段时间是因为这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经济开放发展最为迅猛的时期,因而也是经济全球化对其劳工权利产生的影响最彰显、有关数据最充分的时期。选择的90个国家包括亚洲(日本除外)、非洲、拉丁美洲和前苏联及东欧转型中的国家。本文专注于收集和分析涉及工人组织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和举行罢工三个方面合法权利的数据和案例,本文所讲的集体劳工权利或劳工权利就是专指这三种权利,它们是同经济全球化关系最密切的人权元素,而且前两种权利已被国际劳工组织列为核心劳工标准。本文的资料来源采自三个方面以减少只采用单一来源所产生的偏向,它们是:美国国务院《关于人权记录的年度报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国际劳工公约及建议与实施情况专家委员会报告和结社自由委员会报告;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侵犯工会权利年度调查》(该联合会是由美国劳联—产联及西欧社会民主主义工会所主导的国际工会组织,已于2007年11月同有天主教背景的世界劳工联合会合并,更名为国际工会联合会。——译者注)。概括而言,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劳工权利的影响,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是错综复杂的。具体而言,这取决于每个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的方式,国与国不同,一个国家不同的时期也会不同。就地区而言,1986年至2002年期间,最不重视劳工权利的是中东、北非和拉丁美洲;这期间劳工权利情况恶化的有拉丁美洲、亚洲和撒哈拉以南非洲,而中欧和东欧的情况则有所改善。
       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权利起积极影响。外国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作为投资者进行长期的跨国投资,直接控制企业的资产,直接经营企业并管理其生产活动。近年来外国直接投资显著增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放宽了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并且许多国家采取了多种激励外国企业投资的措施。外国直接投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或三种方式促进集体劳工权。一是跨国公司直接敦促外国政府加强法治、保护弱势群体并投资于社会服务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通过维护劳工权利的积极分子和非政府组织对跨国公司行为的关注,促使外资企业和东道国政府改变观念,将最佳维权行为引入境内,或采取物质刺激措施促使跨国公司善待工人。三是直接投资者更关心劳动者的素质而不是劳动成本,向教育水平较高的国家投资,耗资于职工的培训和福利并提供高工资以减少员工的流动。以上每一种方式都可以对劳工权利产生“攀登顶峰”的效应。
       也有学者认为外国直接投资会对劳工权利产生负面效应,因为各国为吸引外资企业或留住外资企业,同时也为了创造就业机会,往往在削减劳工权利方面相互竞争,从而产生“奔向谷底”效应。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资本的流动性强,流动比较方便,跨国公司往往以撤资相威胁,迫使工人为保就业而规避组织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也不要求改善劳动条件。根据对实际情况的调查,确实存在这类案例,但相关的报告为数不多。
       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向而言,最重要的或决定性的因素始终是市场进入。大量的跨国公司的目标是选择紧俏消费市场的地区或国家,就近生产货物以及生产科技含量高、技术密集型商品。尽管有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以为限制劳工权利(特别是在出口加工区)更能吸引外资,但来自经合组织国家的跨国公司在投资选址时往往不考虑核心劳工标准因素,因而外国直接投资是经济全球化对工人起积极影响的因素。
       对外贸易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急剧增长,这是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的结果。通过消费者施加压力和实施贸易制裁,本来可以使贸易开放对劳工权利产生积极影响,但实际上这两种措施对改善劳工权利是无效的。相反,发展中国家由于通过进口和出口加入了全球商品流通链被迫在它们(和它们的工人)之间进行相互竞争。
       当代的跨国企业在许多情况下往往通过贸易而不是对外直接投资开展活动。制造业商品的标准化生产、贸易的自由化以及远程运输费用的下降,这些都促进了全球生产网的发展。跨国企业在这个网络中或是保持对生产的所有权(这便是前述的外国直接投资),或是向其他国家的企业购买对生产的投入。后一种情况便产生了外包和承包的关系,跨国企业在其他国家寻找成本、效绩比最佳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对众多跨国公司的调查表明,它们在作出外包或转包决定时,主要是考虑成本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国家能以最低成本生产产品对于扩大出口份额和为本国承包厂家赢得订单至关重要。
       鉴于工会和集体谈判同工资水平及福利之间的联动关系,集体劳工权对生产成本起重要作用。企业可以通过限制集体劳工权以减少劳方提出的工资和福利要求;政府可以不提供或不保障落实这些权利以进一步为投资方效力。这方面的例子便是许多发展中国家设立出口加工区以满足外国企业要在生产费用低廉的地点设厂的需要。这些加工区一般都是承接转包任务并专门加工制造出口货物,这里的工作是劳动密集型的低技术劳动,而且劳工权利受限制。
       许多制造业公司在海外加工生产其大部分产品,但主要依靠当地的承包商而不是自己的子公司。因而不对外直接投资,而是通过与承包商之间的销售和购买开展进口与出口业务。由于全球生产网依靠国与国之间的货物流通所产生的进出口贸易,在了解到外国直接投资对劳工权利产生正面效应后便可了解到国际贸易会产生负面的效应。而且进口与出口水平较高的国家相对于较低的国家更倾向于不会善待其工人,这也反映了它们参与全球生产网所承受的竞争压力。学者们对实际情况的调查报告证实了这一分析。
       总而言之,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给其工人带来的利弊得失是错综复杂的,不可一概而论。贸易开放对这些国家的政府和企业提出一系列要求和压力,资本市场的开放则对它们提出另一类或许是同前一类相矛盾的要求和压力。经济开放的全面效应取决于每一个国家如何融入全球经济,以及开放面向国的情况,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还会发生变化。
       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劳工权利产生的效应不尽相同,有的带来积极的影响,有的则带来消极的影响,可按不同标准予以区分。
       一是投资的方针取向不同。有的旨在挖掘采集自然资源,有的旨在进入当地市场,有的则寻求高效益。第三种外资企业比前两种更关注降低劳动成本。
       二是资本投入的产业部门不同。投资劳动密集型生产如服装纺织品的跨国公司比投资资本密集型和科技密集型的跨国公司更关注劳动成本。在前一类部门中,劳动成本在企业的总支出中占很大一部分,从而为压制劳工权利提供更强的动力。而且这类部门撤出资金比较容易,企业可以一再迁厂,寻求劳动成本更低廉、经济管制更宽松的地点。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劳动成本在企业成本总量中所占份额相对较小,就雇主而言,吸引并留住技术劳动力更重要;再者,这一类部门的资本投入量大,撤出资金比较困难。随着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投资的产业构成发生变化,外资对该国劳工权利的利弊影响也会发生变化。
       
       三是跨国公司总部所属的国别不同。我们的调查表明,跨国公司本来有助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工权利,但随着来自非经合组织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多而这些国家并不充分尊重核心劳工标准,跨国公司中尊重劳工权利者可能减少。出现这种情况也有可能是由于外国直接投资方的资金来源国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差异而造成的。例如,北美洲和亚洲的公司比它们的欧洲同行更关注获取有关劳动成本、劳动关系和劳动法规方面的资讯。
       同类国家间的竞争
       外国投资除对劳工权利产生直接影响外,同类发展中国家竞相招商引资对其政府是否会保护集体劳工权利将产生倾向性影响。这里所指同类国家有两种情况,一是指处于同一地区的国家,一是指处于大致同一经济发展水平即人均国民收入处于同一水平的国家。前者指邻国之间的竞争,即如果跨国公司要进入某种消费市场,要取得某种自然资源或低廉的运输成本,则会引起同一个地区内的国家之间的竞争。地区的劳工权利状况同其中一国的劳工权利状况成正比关系。后者指经济发展水平和投资环境基本相同的国家之间的竞争,即如果跨国公司要将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能取得最佳效益的地点作为投资的首选,则会在人才资源、技术水平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条件相近的国家之间引起竞争。例如,服装纺织品行业投资选择地点的主要考虑是低廉的劳动成本,因此其建厂和迁厂往往不受地域限制。同一经济水平诸国劳工权利状况同其中一国劳工权利状况的关系也成正比。总之,同类国家的劳工权利状况较好就能促进其中一国改善其劳工权利状况,如同类国家的劳工权利状况较差则会恶化其中一国的劳工权利状况。
       外债及人权组织
       外债使债务国承受来自国际私人投资者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压力,这些集团提出推行结构调整政策的建议会对劳工权利和人权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外债越多,承受的压力越大,就越不尊重劳工权利。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同劳工权利案例数量之间的关系既成正比也成反比。非政府组织关于发展中国家侵犯劳工权利的举报日益增多,今天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调查侵权行为的报告的篇幅约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的5倍;向国际劳工组织投诉侵权的案例数量也同样趋于增多。与此同时,由于跨国公司的行为日益受到非政府人权组织的监视而更多地倾向于尊重劳工权利。
       综合各种外部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劳工权利的影响,从统计学角度来看,经济全球化通过同一地区内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产生的间接影响是重要的,这种影响大于外国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影响。就内部因素而言,首先,国家生活的民主化水平对集体劳工权利状况产生重要的积极的影响。其次,内战产生重要的消极影响。第三,人口产生的影响是消极的和重要的。看来人口越多压制劳工权利的机会也越多,至少举报压制劳工权利的机会也越多——这方面的统计不包括中国和印度,但不影响对这种关系所作的分析。最后,年度经济增长率同劳工权利之间的关系不重要。
       还有,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对劳工权利有重要影响,但却是一种反向的关系:富裕一些的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权利状况反而更差一些。这同那种预测经济发展会导致权利状况改善的理论有矛盾。对此有一种解释是,收入水平同权利状况之间的关系因国而异。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其侵犯劳工权利的机会也多一些,而这些国家的人均收入也会高一些;工业部门的工人相对于农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的工人而言,其组织工会的程度要高些,而且争取集体劳工权利的案例也会更多些。因此经济结构对劳工权利的状况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