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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之争的新趋向及中国的应对之策
作者:杨君茹 张新国

《国外理论动态》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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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标准问题对国际贸易产生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对于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的中国产生的影响更为明显。本文对国际贸易领域中劳工标准之争的新趋向: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和地区贸易协议中劳工标准的条款逐渐增多,民间化的第三条道路正积极推进劳工标准两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应对之策提出了建议。
       至2006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整整五周年,中国越来越全面、深入地融入到全球化的浪潮中。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全球国际贸易量逐渐增加,中国的对外贸易量更是引人注目,这使得国际贸易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经济产生了越来越深的影响。国际贸易在WTO框架下的旧保护主义手段——关税、配额及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越来越难以被用来作为保护一国贸易的手段。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积极倡导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主张在国际贸易协定中引入“社会条款”,强调在WTO贸易协议中写入有关规定,强制多边贸易协议中的所有签字国实施基本劳工权利,并与贸易协议中其他义务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从而使劳工标准以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在国际贸易中日渐突出。
       对于劳工标准是否应与国际贸易挂钩的争论旷日持久、已逾百年。但自20世纪90年代起,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又掀起了新的高潮。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的WTO首届部长会议上,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纳入了会议讨论议程。尽管会议没有达成实质性的结果,但毕竟在WTO框架下已将劳工标准问题提到了重要地位。此后的历次部长会议,发达国家都积极地为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制造声势、创造条件;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坚决反对将两者挂钩。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这一问题尚不能达成共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工标准问题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无足轻重。相反,劳工标准在未来极有可能成为影响国际贸易格局的突出问题,成为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设立的蓝色贸易壁垒,从而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因此,本文对目前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劳工标准之争的新趋向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我国的应对之策。
       一、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之争的新趋向
       尽管对劳工标准条款是否纳入WTO多边贸易体系仍处于激烈的争论之中,也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是,劳工标准在国际贸易领域以其他形式正积极推进,并且对我国对外经贸的影响已日益凸显,这应当引起政府及企业的重视。
       (一)发达国家在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和地区贸易协议中积极导入了劳工标准条款
       二战前,对于贸易和劳工标准的挂钩,一般都是个别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属于个别国家的单边行为,没有在国际上以协议的制度形式建立贸易与劳工标准的联系。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起,在多数发展中国家反对将劳工标准纳入WTO体系内的多边贸易体制,相关谈判进展缓慢的情况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及地区贸易协议中积极导入了劳工标准条款,取得了重大进展,并且仍有发展的趋势。
       在地区层面上,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在该协议中,墨西哥这个很典型的美洲发展中国家在美国施加的权力主导下,与美、加附加了劳工标准的合作协议;而欧盟在其成功东扩进程中,对于2004年5月新入盟的10个中东欧国家的入盟谈判,也成功地将劳工标准纳入了谈判议题。
       在国家层面上,发达国家在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议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地将劳工标准纳入其中的趋向。这隐含了一种很强的信号,表明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自由贸易协议直接与劳工标准挂钩。
       (二)民间化的“第三条道路”正积极推进劳工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
       传统上来说,劳工标准与贸易相联系采取的手段是自上而下借助国家权力给予强制推行。在传统劳工标准推行模式发展受到限制的同时,伴随着消费者运动的开展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行,一种自下而上的民间运动也在对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发挥作用,并且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这一运动以企业生产守则兴起为标志,被称为促进国际劳工标准的“第三条道路”。
       民间化的第三条道路源于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的跨国公司的行为。跨国公司在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进行生产要素配置时,天然地选择了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国家作为其生产基地,但是这些生产加工地劳工的恶劣生存状态屡次被媒体曝光,从而使“血汗工厂”话题在欧美变得很突出,引起了西方国家的消费者、工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对跨国公司的批评,并掀起了“反血汗工厂”运动的浪潮。强大的社会舆论对视品牌和形象为生命线的跨国公司形成了巨大压力,也促进了其管理理念的变革。自20世纪90年代起,跨国公司纷纷采用生产守则,明确禁止使用童工、承诺不危及车间工人的健康、安全等等,并要求公司的供应商和承包商遵照执行,在微观层面上形成了劳工标准实施的自愿机制。
       与传统的劳工标准推行模式相比,生产守则最主要的特点表现为企业的自愿行为。目前,国际上对生产守则有两种运作方式:其一体现为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即自我约束。多由公司自行负责制定、实施,以自查自纠为主,这样的内部守则很难令外界信服,公众都希望建立一套类似于ISO9000的、全球通用的社会责任标准。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进一步发展出了以第三方独立认证为原则和机制的外部守则,即依靠独立于跨国公司和生产企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这提高了企业遵守劳工标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第三方独立认证的生产守则的影响力正在扩大,包括有SA8000、FLA、RUGMARK等,以SA8000认证最为著名。①
       来自于民间的由企业自愿推行的生产守则极大地推动了劳工标准的实施,虽然生产守则不是靠法律力量强制推行的,但它们受到了接受这些守则的企业的支持,也得到了西方众多消费者的支持。它们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套价值判断标准,其实施的结果取决于消费者的最终选择,由消费者对企业实施“奖惩”,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对此也无法表示反对。在媒体的大力宣传下,西方消费者对具备劳工标准的产品具有明显的选择倾向,众多消费者表示不愿意购买由血汗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从而对企业行为施加了越来越明显的影响。
       除了企业自愿实施的生产守则外,近年来,一些关注劳工标准的非政府组织还提出了在产品上贴标签,即通过认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贴上标签,并得到了部分发达国家的大力提倡。这与企业实施生产守则有异曲同工之妙,最终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道德观进行选择,决定对企业产品的“奖惩”。而所有这些都没有违反WTO的原则,WTO对此也予以认可。
       二、我国应对劳工标准问题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问题越来越突出,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以某种形式挂钩或联系已成必然。而我国主要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出口,在加入WTO的五年里,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数量最多的国家。目前,我国出口到欧美国家的服装、玩具、鞋类、家具、运动类器材、日用五金等产品,都受到了劳工标准的限制,贸易摩擦加剧。面临着劳工标准对我国国际贸易日渐严重的影响,我国必须积极应对。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劳工标准问题
       在采取应对劳工标准问题的对策之前,笔者认为,首先要对劳工标准有一个正确的全面认识,并准确地把握其发展趋向,这是在未来能够采取成功对策的基础。
       首先,目前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是拥有大量廉价的低成本劳动力,若采取和发达国家统一的劳工标准肯定会降低产业竞争力,不利于目前的国际贸易发展。但若以此为理由坚决抵制、漠视劳工标准也是不可取的,前文已经谈及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进行某种形式的联系和挂钩已是大势所趋,简单地采取反对态度已经没有实质的意义。
       
       同时,应该认识到重视劳工标准也会给我们带来一系列的好处:对于国家而言,包括国际贸易在内的任何经济行为最终都应以增进国民的福利待遇为终极目标,遵守劳工标准、维护劳工权益也是国家追求的目标,这与短期内维持较低的劳工标准以增强产业竞争力的目标是一致的。我国重视劳工标准问题,还可以降低与发达国家贸易摩擦带来的巨大成本,这一巨大成本正在逐渐削减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贸易竞争力,亦可促进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的创新和结构升级,改变长期倚重廉价劳动力出口的劣势;对于企业而言,重视劳工标准会带来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获得内部员工和外部顾客的忠诚和信赖,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总之,我们对劳工标准问题要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认识。
       (二)目前我国应对劳工标准问题的对策
       首先,从目前来看,国内对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标准问题研究还刚起步,对于是否应将劳工标准纳入国际贸易的框架也存在不同的态度。有的学者主张应坚持由国际劳工组织对劳工权益保护和劳工标准领域的权威性,反对将劳工标准问题纳入WTO体系的多边国际贸易规则。笔者认为,WTO作为一个动态的开放性体系,且在发达国家已将劳工标准列入WTO讨论议题、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已成必然趋势的情形下,这种主张在短期内或许尚可,长期来看作用不大。相反,我国应充分利用WTO的多边贸易体制来遏制发达国家在劳工标准问题上的单边主义行为,充分利用WTO的平台解决单边劳工标准造成的贸易障碍。我国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采取联合行动,参与制定和修改多边贸易规则,在WTO框架内对劳工标准的内容和实施方式据理力争,以争取符合发展中国家实际发展水平的合理制度安排,但坚决反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取完全一致劳工标准的一刀切做法。因为在当前劳工标准未纳入WTO体系的情况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均采用了国内立法制定各自的劳工标准,并依此检验和衡量他国的劳工标准。利用WTO的多边贸易体制有利于劳工标准的制度化、透明化和稳定化,可以有效防止发达国家任意地设立贸易壁垒,以不合理的劳工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
       其次,政府对民间自愿劳工标准也可以积极影响和参与。长期以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对来自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制定的自愿劳工标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似乎无力参与其中。实际则不然。以SA8000为代表的民间自愿劳工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被欧美很多国家和企业所接受,并用于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资格审查。但从全球范围的企业总数来看,获得SA8000认证的数目仍然是很小的一部分;而且类似于SA8000的生产守则全球有很多种,尚没有达成统一。因此,在SA8000尚没有形成国际社会标准,很多国家也对其尚有异议的情况下,SA8000的部分条款还可修订,政府及行业协会应抓住机会,根据发展中国家的生产条件现状提出改进及意见。②
       同时,目前的生产守则之间已开始出现了融合的趋势,ISO已开始准备制定正式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制定计划预计2007年完成。我国政府应积极参加国际劳工组织、ISO等关于劳工标准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定。使之尽可能既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劳工条件的改善,又不致于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③
       最后,我国应完善劳工法规,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促进企业和谐劳资关系、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应逐步改变传统的依靠廉价劳动力的低价格开拓市场的策略,加强科技投入和创新。
       注释
       ① 金雪军,王晓荣.自愿劳工标准的现状和发展:基于SA8000认证的经验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5,(8).
       ② 谭深,刘开明.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③ Richard Welford.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Europe and Asia[J].Journal of Corporate Citizenship,2004,(13).
       [杨君茹、张新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 楚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