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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观察]为什么现在应当让富人出钱?
作者:[英]安东尼·吉登斯 著 张文成 摘译

《国外理论动态》 2007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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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选自安东尼•吉登斯今年出版的新著《交给你了布朗先生:英国怎么才能再赢》(2007年Polity出版社出版)。吉登斯认为,工党下一步必须重视消除英国的贫困,但是不能靠简单地把富人的财富装入穷人的口袋里的办法,而必须在16个政策领域进行调整。如果工党不在消除贫困上取得成绩,英国保守党就可能对工党构成威胁。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那些生活在低层的人来说,英国仍是一个不平等的事情太多、机会障碍太多的社会。“再分配不够!”有人说。如果事情这么简单,那就好了。再分配是要搞,但是此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英国的平均收入自1997年以来大幅度增长——到2005年底,年平均增长了2.4%,伦敦的增长率最高。然而,如果把房价差别考虑进去,伦敦与其他地区在购买力上的差别就没多大。实际上,对养老金领取者(这个词我不喜欢)、单身父母和儿童的再分配的程度还相当大。生活在贫困中的老人的比例比整个居民的平均比例小。1997年有138万人生活在贫困中,这是在扣除住房支出后计算的;如果把住房支出计算进去,则是102万;这些数字已经下降到114万和92万。现在有1/5的居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平均收入的60%),而1997年时几乎达到1/4。
       政府没有实现它所宣布的到2005年财政年度结束时将贫困儿童减少1/4的目标。尽管有70万儿童摆脱了贫困,儿童贫困的总数减少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但这个数字离目标还差30万。
       1998年时大臣们发誓:到2011年,将儿童贫困减少一半。不过,如果目前的政策坚持不变,贫困水平与现在不会有多大差别。像英国其他形式的贫困一样,儿童贫困是一个相对指标。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消灭”儿童贫困的目标界定不清。欧洲有三个国家已经设法把儿童贫困减少到只有5%,它们是丹麦、挪威和芬兰,而这是任何国家都可能做到的。然而,即使达到低于10%的目标,对于英国社会来说,成绩也相当大了。如果要实现2020年的目标,就必须对政策做重大的改变。
       老左派似乎认为减少贫困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你只要把富人兜里的钱拿走,装到穷人口袋里就行了。然而无论如何界定,富人都是极少数。如果对他们征更多的税,那应当有其他理由,而不仅仅是为了多搞一点再分配,否则,就不可能在实质上缓解使英国不平等的结构性问题。有16个政策领域可能有作用。
       第一,如上所提到的,把减少儿童贫困作为一个动力。
       第二,常规的再分配机制应当保留,但要加以调整。交通拥堵收费和停车收费在设计上可以具有累进性的内容——许多人没有车;这笔收入可以用于改善公共交通;大车司机可以付更多的钱。
       第三,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新政和工作的福利)在减少失去工作的破坏性影响方面很重要。但是因为技术变革和国际竞争程度的加剧,我们需要探讨在工人失去工作之前就向他们提供帮助的政策。目前的政策就好像把人们扔到池子里看他们会不会游泳,只有当他们显然不会时才帮助他们。更好的办法是帮助他们提前准备。可能进行的活动包括,作为一个时期接受低工资的协议的一部分,让脆弱行业的工人使用在职培训券。这种计划通常要求雇主、工会和政府都参加,一些欧洲国家已经在试验。奥地利建立了工作基金,为富余工人提供一个资源网。如果一个公司被迫解雇一大批工人,留下来继续工作的工人就要交一笔钱作为团结的象征,公司也要交一大笔捐款,而那些失去工作的人则可以把他们的一半解雇费捐出去。国家也对再培训和找工作提供支持。
       第四,我们应当开始考虑就业或工资保险问题。失去工作的工人有2/3在找到新工作后工资较低。工资保险可以在两年时间里替代失去的收入的相当大一部分。美国正在试验一个计划。根据这个计划,工人必须证明他们失去工作是贸易竞争的结果,年龄在50岁以上,新工作的年工资低于5万美元,而且在解雇后6个月内可以重新就业。
       第五,一般地说,英国的老人自1997年以来富裕多了,但是还有13%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我们的目标应当是60:60,即年龄在60岁以上的人有60%还能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工作。
       第六,人们深陷贫困,可能的原因有缺少技能,吸毒问题,陷入一种犯罪生活,以及很难维持持久的伙伴关系等。1997年以来的经验表明,部分因为接受程度低,以补贴或税收减免为基础的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一个重要的办法是在人很年轻的时候就进行干预。研究表明,儿童在两三岁时就确立了难以改变的行为模式。另一个因素是住房。全国大约有5万人因为找不到比较固定的住房而露宿街头,或住在青年旅店或临时住所。还有大批人是“隐蔽的无家可归者”,他们睡在朋友或家人的地板上。政府已经投资数百万英镑用于修缮现有的市郡公共住宅(council houses),但是对于那些处在低层的人来说,惟一切实可行的办法是提供更多的社会住房(social housing)。
       第七,研究表明,即使拥有少量的资本,也可以使生活有很大的不同。即使把收入、阶级和性别排除在外,如果人们在23岁时拥有资产,那么10年后,他们挣的钱一般也比没有资产的人多。政府的儿童信托基金在每个儿童出生时给他们250英镑。出身在比较穷的家庭的儿童得到的钱比这个数字多一倍。孩子7岁时,这笔基金会提高,比较穷的孩子还再多得一点。孩子在18岁之前不能动用这笔钱,父母也不能动用。调查表明,比较穷的父母对这个计划很欣赏。
       第八,贫困对有些人来说是一种病态,但是陷入贫困和摆脱贫困的运动远远超出了我们通常的认识。我们应当承认,很多贫困是终生性的。人们由于特定的生活事件或意外而陷入贫困,例如,离婚或伙伴关系破裂,离开父母,生病,当然,还有失去工作。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我们不应该把政策只盯在那些一时陷入贫困的人身上,而要注意那些勉强处在贫困线以上的人。
       第九,工作与非工作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我们应当从寿命而不是眼下来考虑政策问题。这意味着从与我们过去不同的角度看待就业——它可能是长期可就业性(employability)的一种临时状态或表现。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来说,一个指导性努力目标也许是,在一个人的整个职业生涯中,每周工作30小时,而且伴随着各种间歇或职业中断和非全日制工作补贴。
       第十,妇女和工作委员会发现,2005年从事全日制工作的男女的报酬差别是每个小时工资差17%。尽管这一差别有所缩小,但是有几个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妇女往往处于劣势,而所有的理由都可以用政策干预加以缓解。
       第十一,2/3要求领取养老金补助(pension credit)的人是妇女。目前,85%的男人有权在退休后领取全额国家养老金,妇女为30%;只有24%的妇女以她们的缴费为基础享有这种权利。政府已经实行了一个新的缴费原则,但它在不久的将来不会有多少帮助。此外,养老金系统仍然非常复杂。
       第十二,生活方式的改变开始极大地影响而不只是反映不平等,尤其是在健康方面。这方面的校正办法只能是改变行为方式而不是单纯提供经济帮助。例如,已经发现,改善有特殊需要的孩子的饮食,辅之以锻炼,能大大改善他们的态度与成绩。
       第十三,让比较穷的父母有效地选择学校,这一活动应当得到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处在底层的一个指标是有权获得免费校餐。即使在做得最好的国立学校,也只有3%的小学生属于这个范围——这不仅说明“中产阶级占据”的比重,而且说明以前存在的系统是不公平的。全国的平均数是17%。政府已经进行了一些创新,试图扭转这一状况。新的学校法规提出引进彩票型的入学制度,不让父母通过在学校附近买房来使自己的子女获得入学资格。有些学校的管理机构已经采用了随机分配政策,以保证穷孩子也有一席之地。新的学校法规是强制性的,将在2008年覆盖到申请入学的每个人,但是其他政策还有待探索。
       
       第十四,工党基本上没有管私立学校的事情。戈登•布朗说他想把国立学校的支出提高到私立学校的水平。这个想法值得赞扬,但是它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实现。为了使私立学校表现出社会责任,已经做了某种努力。英国的私立学校明显地适于为条件已经优越的人的子女提供优越条件。而且它是有效的。剑桥48%的学生上过私立学校,牛津的这个比例是45%,尽管整个人口只有7%是在这种学校接受教育的。政府一直对支持慈善家彼得•兰普尔(Peter Lampl)所试验的计划态度勉强,但它应当表现出更多的兴趣。利物浦的贝尔韦德(Belvedere)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兰普尔给它提供资金,帮助它解决贫穷的盲童入学(blindneeds)的问题。任何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都可以保证有一席之地。这个计划极为成功,来自广大贫困家庭的孩子进入了贝尔韦德学校。
       第十五,大学应当看一看下面这个计划,令人有些令人吃惊的是,这个计划最初是在美国德克萨斯实行的,现在法国也接受了。1997年,德州实行了一个政策,根据这个计划,高中毕业时本年级的前十名学生可以保证上大学。结果,来自比较穷的家庭和少数族裔的孩子的比例稳步上升。迄今为止,证据说明,用这个方式入学的学生和按照常规办法入学的学生在学习上的表现一样好。在法国比在英国更容易适用这个理念,因为法国的高等教育实行的是中央集中制的。然而,无论政府或大学自己都可以同意在一个城市或地区对类似的计划开展试验。
       第十六,最后,对富人怎么办?对公司领导的薪水和他们的雇员的薪水拉开的方式怎么办?对伦敦城那些挣数百万的薪水和奖金的冒险者怎么办?工党应当像皮特•曼德尔森(Peter Mandelson)说的那样“对挣脏钱的人放一马”吗?不!
       工党不能再和企业家对着干了,他们是经济成功的推动力。但是,身为富人,他们应当承担财富的社会义务,例如,回馈社会,全额纳税,在公司里鼓励社会和环保责任。在“二战”结束后的几十年里,高级行政人员的收入与平均收入的比例是稳定的。1980年,它开始加速拉开差距,而且此后就没有停止过。
       与贫困线不同,英国没有一条官方的富有线。就让我们武断地说一下:“富人”是收入高端的那0.05%的人。工党应当考虑实行有些国家实行的那种财富税。财富的分配比收入的分配更不平等,它们高度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经济学家爱德华•沃尔夫(Edward Wolff)已经向美国建议建立一个以瑞士模式为基础的制度,每年按很高的累进率对财产征税,财产低于一定起点的人则不用缴税。例如,在累进率很高的情况下,从财产中减去100万英镑的部分不用纳税。这一制度可以使整个税收增加1%——如果在英国采取这个制度,它带来的收入比把税收超过10万英镑的人的税率提高到50%所带来的税收还多。而且沃尔夫说,这容易管理,因为它可以完全与个人收入结合起来。
       如果英国也实行这种税收政策,这种税带来的收入不应进入财政部的金库,而应贡献给一个特定的目标——例如,帮助下层出身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而那些给慈善事业大笔捐款的人则可以不用纳税。
       尽可能地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层面减少逃税,消除使普遍避税成为可能的漏洞,这应当成为首要的考虑。保守党已经谈到废除遗产税的问题了,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对策应当是增加它的累进度。目前只有6%的继承财富以税收的形式被拿走了。应当大幅度提高那些处在收入顶端的那些人的税率(此外,再强调一遍,要控制漏洞),这将更公平一些,而且可以带来更多的收入(预算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改变)。
       慈善显然是高收入者的主要责任之一,因为他们应当回报帮助他们实现了他们的机会的社会。美国的高收入者实际上为他们的收入交了一笔自愿税,而且很多人承担这个义务。有些杰出人士实际上放弃了他们的全部财产,尤其是在他们走向生命的最后时刻。英国没有这样的慈善文化,而且,虽然实行了税收刺激,但税额减免的水平也不一样。
       2007年10月,德国西门子公司的高管人员获得了加薪30%的奖励。当时,公司正处在重组之中,许多工人面临失业。大部分工人已经通过其减少工作时间的协议接受减薪。面对一片哗然,管理人员宣布他们将把他们的加薪捐献出来,用一种补贴的形式帮助那些工作受到威胁的工人。而在英国,经理们则一直因为在面对海外竞争的情况下也能让公司保持稳定而受到赞扬。我们的企业文化需要改一改了。
       “我们必须表明……我们将是一个劳动人民的党,而不是一个有钱有势的既得利益者的党。”这话是谁说的?不是托尼•布莱尔,不是戈登•布朗,而是戴维•卡梅隆。工党应当注意了。
       [张文成:中央编译局世界所]
       (责任编辑 吕增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