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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研究]“以德报怨”儒、道辨(摘要)
作者:刘学智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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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历史上尝谓“以德报怨”(或“报怨以德”)之说是老子或孔子的话语,这实属误解。“以德报怨’’既非出于老子或道家,也非出于孔子或儒家,同时亦非孔、老所赞同的思想;它是春秋以降曾流行于社会上的诸种怨德相报方式中的一种,体现了德治主义文化背景下的一种社会价值认同;孔、老对此都做了理性的反思,后世儒、道学者也对之多不认同,而南宋朱熹对其所做的“只是伪”、“不诚”的批评更值得重视。在今天看来,“以德报怨’’是一种虽有合理因素又有更多缺陷的道德要求,且与当今社会的法治精神不相吻合,因而不宜褒扬和提倡。
       关键词:以德报怨;老子;孔子;朱熹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5)03—0005—08
       收稿日期:2004—06—2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4BZX025)
       作者简介:刘学智(1947一),男,陕西西安市人,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