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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在20世纪80年代结婚
作者:高 虹

《人民文学》 2001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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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快毕业,第一次把还是同学加男朋友——领回家。为了让他通过面试口试初试复试的系列考核,我真没少费工夫。既然自己引“郎”入室,当然就得干些里应外合、从内部找开堡垒的勾当。我把父母的脾性爱好乃至口味当做情报一一告之,还特地叮嘱:母亲自命清高,万勿妄谈钱财,谨防被她视为俗物,切切。
       进得家门,眼见他使出浑身解数随机应变,过关斩将,双亲的脸色一点点亮开来。我正悄悄松了一口气,却不料风云突变,母亲突然将一个问题直端端地问上脸去:“你想娶我女儿,家用电器可都准备哪些了?”我大为惊异,不曾料到平日里那么清高的母亲,在关键时刻却如此不能免俗!这时他也惶惶然看我,更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个与彩排时大相径庭的变故。情急之中他想起来了:“我,我前天还往她宿舍去,去送了一只新的电热怀!她早晨好煮
       鸡蛋……”我在一旁撑不住放声大笑,母亲却在我的笑声中霎地变了脸。
       毕业分配我属于“跟着我的爱人上他乡”一类,来到他家所在的成都,完成了“丑媳妇怕见公婆”的所有程序。不知他的母亲眼力怎么那么稳、准、狠,三两下就看出我是那种把每个月工资的第一笔钱送往时装店的那类女孩,转身对他儿子叹气道:“你俩要成一个家,还不被你们一个吃垮,一个穿垮?”我立即忧心忡忡,他却不以为然,说放心吧,我们这个家会在吃的高兴和穿的快乐中,越吃越壮大,越穿越红火!
       我的感觉是——怎么一说到结婚,整个爱情“话语场”就发生了置换。在这之前一对小爱人可是操的另一种近乎诗化的语言谈情说爱。这变化不由使人深深感到:一说结婚就俗。任你精神有多崇高,任你恋爱有多浪漫,一落实到结婚这件事情上头,哪怕是那天在树上叽叽咕咕的爱情鸟,也得赶紧从枝头飞下来沾一脚土,啄泥衔草,说筑窝下蛋的事儿了。
       问题是那时我们正年轻,完全没有大俗大雅的人间情怀,根本不具备解俗世的能力;问题还在于这正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门适开,西学甫渐,大学刚才毕业的我们,自命清高其实清贫,心存现代却无法不传统,以满身的书生气进行着世俗事,这恐怕就是我们当时结婚的独特风景了。
       娘家在重庆,大学读书在重庆,婆家在成都,毕业后工作安排在成都。党和国家给足了我面子:是服从分配来这座城市的,并非专门奔谁嫁谁来的。党和国家也给男友解决了好大难题:毕业分配未定时,我的爸妈希望我们留在重庆,大有让他“倒插门”的意图,盖因我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又是惟一的女儿。男友玩起了两面三刀的把戏:一方面他当了我爸我妈的面花言巧语,表示是留在重庆还是回成都他无所谓,倒插门也没意见,就是以后管他叫高氏也不是不可以商量,但是有一条,那就是得服从组织分配。说得入情又入理,听得我那对党无比忠诚的老爸直点头称是,党性不那么强的母亲也反驳不得;另一方面,回到学校他却加紧活动,讨好辅导员,巴结分配老师,要求力必一定把我们双双分配到成都。爹妈哪里知道这些背了他们的拐骗勾当,加上他们的女儿也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被拐骗,毕业分配到成都就是笃定的事情了。
       没把我们留住,爸妈像要找补回来一点似的,明确提出结婚得回重庆去——本来照老规矩最多是女儿出嫁后第三天回娘家去一趟,但他们要亲自操办婚礼。许是没有留在重庆心中有愧,加之自己暗地里胳膊肘往外拐,才和男友合起伙来蒙了爹妈一道,这一回可得当个听话的乖乖女了,我连看男友一眼都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了。
       可那时的我多么不得了啊,自命为新时代人,读过萨特、卡夫卡、《第22条军规》,于是看不起陈规陋俗,不耐烦寻常巷陌里的世故人情,拒绝日常生活,一个劲地要脱俗,就像手提自己的头发企图离开地球的傻瓜一样。一听说要请多少桌客每桌标准是多少钱之类的话题,便做出极其不屑的神态。才毕业出校门的大学生往往有一副最可憎恶的嘴脸,那就是不谙世事却又特别的自以为是,特别的矫情任性。那时这副嘴脸就长在我的脑袋上,真不知父母怎么没有劈脸给我一巴掌,却在我的轻慢中不厌其烦地算着请七大姑八大舅,摆七大碗八大碟。
       最后还是至爱新情打动了我,世俗的欢乐盖过了矫情的超脱。其实我也发现,一旦主离开了我的大学同学及一伙诗朋文友所形成的话语圈,我尽可以放心地掉进芸芸众生之中,和任何一介布衣草民一样,享受着平庸的日常生活的快乐。于是我的婚礼有一个最为奇特的现象,那就是凡是上了所谓的层次的同学朋友统统在不请之列,大学朋友更是一个也不能有,那是一帮只能与我过另一种生活、而且确信生活在远方的家伙,我不能让他们来到七大碗八大碟的现场,搅了我七大姑八大舅的局。我告知他们我们旅行结婚去了,且语焉不详,越是
       模糊语言越可能使他们浮想联翩,给他们提供一对现代新人潇洒远游、杳如白鹤的意象。
       这边厢,我却积极地投身于市井的狂欢中,正好应了那句挖苦清高人士的话,“翩然一只云中鹤,飞来飞去宰相阁”。
       第一件事情是审读婚宴名单及查看礼品。读着家人开列出的亲友团的名单,我惊叹我这一家庭的庞大和复杂,我一边读一边看院子里那满架葡萄藤,眼见铺屋盖顶地遮蔽了整个天人,顺藤理去,却发现其实就是同一茎老桩生发出来的。读我的婚礼宴请宾客的名单,最大的收获是廓清了我二十多年来从没有明白过的母系父系及非嫡系的每一分支,我追问着每个姑姨堂表,权当为今后续家谱做案头准备。
       但是我的亲戚们并不甘心存在于名单上和我虚拟中的家谱上,他们纷纷送来花花绿绿的礼品,我必须从大量的脸盆茶盘暖水瓶中认证他们。我至今纳闷为什么80年代的人们送结婚礼物那么缺少诗意和创意,好像有什么红头文件规定人家结婚你必须送脸盆茶盘暖水瓶,或者他们认为结婚是一件特别消耗脸盆茶盘暖水瓶的事情?反正我是无法将众多脸盆毛巾们一一对应上送它们来的人。厚道而毫无疲倦感的母亲听着我发牢骚,自始至终并不给我说破送这些礼品不过是因为价廉而体积大,所费不多却可以送得热热闹闹。因为办完婚礼我们就要回成都,我们当然不会带上这些东西,所以眼见堆积了半个屋角的这些礼品,我反倒有些幸灾乐祸——看家里人拿这些瓶啊盆的怎么办吧!出于好奇我问过母亲她将如何处置,不料她安之若素:以后人家办婚事的时候再送出去,只需要记住把东家办婚事的时候再送出去,只需要记住把东家送的还回西家即可。那么今天送到我这里来的或许就是不知上次谁家的结婚礼品了?我一下觉察到民间的智慧和幽默,却原来人们在心照不宣地玩着击鼓传花的游戏呢,虽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还有少部分亲戚送来礼品后就不走人了,虽然请柬上写明婚宴是三天以后。他们高高兴
       兴地住了下来,热热闹闹地开始了庆典。至于这场婚事的两个当事人是否高兴和是否愿意热闹,在他们看来丝毫不要紧,他们更不会想到他们其实很给主人生出了些麻烦。该吃饭时他们呼的一声上桌来,饭后这屋子里的任何一处他们都可视为自己的家一般把自己置放得很舒服。这种旁若无人的气度让我惊讶莫名,但按父母要求我却要不断表示谢谢他们使我的婚冖人气如此旺盛。其中一个亲戚给我留下的印象极其深刻,她是我的已死去多年的外婆的哥哥的妻子,我母亲称作三舅娘我就该称作三舅婆,她老人家整整在我家住了十天。也就是说我一回到重庆就看见她布满笑纹的脸,而离开家时我也得向同一张脸告别,她比我本人更充分地参与了我的婚礼。
       当时还有一件将婚礼烘得特别盛大隆重的事情,是家里为我赶缝了三天嫁衣。我回到家中,母亲把她压箱底的和新选购的衣料已经足足堆了一大摞,绸的缎的,棉的涤的,雪花呢裁冬衣,她如数家珍般娓娓道来。第二天裁缝就按约上门来了。那时有一种挑着缝纫机熨斗上门来的裁缝,说好连做三天或者两天的活儿,那三两天就吃住在主人家,没日没夜地替主人剪裁赶制各式服装。而主人家是早已备足了衣料,夏天的裙,冬天的袄,春秋的夹衫,过
       年的新衣,全家一年的衣服都可集中在那几天内全部解决,那几天基本相当于一个家庭的服装节。
       上我家来的裁缝非常明白,这次家庭服装节的主题是为人作嫁,一上门来便笑容满面地并且准确无误地向我贺喜,好像本来就与我相识。那时每个好久不见面和从来未面的人都认识我,他们用不着费心打听我的名字,因为那些天我的名字理所当然地叫“新娘子”。记得裁缝得一对态度十分恭谨的夫妻,丈夫主管案头剪裁熨烫,女的则一头扎在缝纫机上忙活。他们一来就把我家里的客厅变了一个样,梳妆如上支起一块门板大的案子,各式衣料像等着被宰杀的羔羊一样乖乖置放案头。那几个早已驻扎进来的亲戚可算有事情了,她们围了上去帮着锁扣眼,挑脚边,缝纽扣,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可以随时把我呼来唤去,在我身上比比划划,然后把在我身上的每一点新发现通报给所有的人,“新娘子的手长”,“腿倒一般”,“腰只有一尺七八”……
       当时的新娘没有婚妙,新郎没有西服。但任何时代都有它自己的流行风尚,那时也自有一套最为正式的带有纪念性质的结婚礼服。不知怎么刮起的那一阵风,所有的新人全都要在重庆一家老字号的做工非常精良的“九龙服装”,去量身定做一套纯毛料的,深蓝或藏蓝的制服。因为老字号,同时也因为时尚,那一套衣服价格十分不菲,且具有神奇的功能,那就是任何新人穿上空就立即成为旧人,它可以直接把一对大学毕业生直接送往革命老干部的蓝色毛料,表示自己决不会穿上它出现在任何地方,尤其是婚宴上。我情愿在家常裁缝这里享受轻装便衣的舒适。(后来“休闲服”一词流行起来我才想起,这种家常裁缝制的不就是当时的休闲服?)我把正在客厅里忙活的裁缝夫妻作了一番言过其实的赞美,说他们自学成才的手艺完全胜过已经一件件挂满了横跨客厅的一条绳索,真的不需要再去定制那一套高档毛料制服了。但父母坚持必须去,母亲不停地给我使眼色,后来我才明白他们除了一丝不苟地恪守规矩,不肯降低婚事标准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这是他们要为女婿做的第一套新衣。要知道那挂满绳索的花里胡哨的衣裙当中没一件是他的。
       最后双方都各让一步,我答应和他一起去量身定装,父母答应我做好以后随便我穿不穿,尤其是婚宴不一定非得穿上。所以这套衣服先天就注定了它毫无实际作用的命运,它只是一个仪式的符码,其意义及寿命被固定在成衣的那一刻。
       我是事后才发现我的婚礼的吃与穿(这就是庸常人生的全部了)都与“九龙”这一铭牌相关。因为婚宴也订在一家“九龙大洒店”。这种婚宴真是一场物质的胜利,嘴巴的狂欢。我
       下决心投身于俗世生活的热情终于在这次盛宴中被花光用尽,到了后来,我分明感到自己已经无力支付原本就是强行调拨出来的笑容和谢意。才从学校出来的小文人(而且是个女性小文人)天生带有一个痼疾,总是将一些与心灵无关的东西视作生活的附庸而非生活本身。文人老祖宗苏格拉底早就这样教导他们:没有经过审视和内省的生活是不值得的。他们的内心生活才是生活,而与心灵无关的东西只是生活的附庸。既是附庸,高兴时或被迫时还可以承认或逢场作戏一番,但绝不会全身心投入。一旦他的心灵在什么时候苏醒,一定对这些附庸产生排斥和抗拒,世俗事件在他眼里便苍白可笑和毫无意义了。
       乔达摩·悉达多大某一天夜半醒来,看到他满院的后宫嫔妃们横七竖八睡着,花容失色,丑秽毕现,狼籍如残尸,顿时感悟了一切事物的空虚无常,于是吻别睡梦中的妻儿,骑上白马,离家出走,由此佛陀出世。在这场集体的盛宴中,我看到的也是人们酒足饭饱后,醉
       眼惺忪,兴奋莫名,脸色酡红,鼻尖出油的情景,我当然不能,也并不曾想到抽身离去。我是凡人。但是凡人也有自己卑微的抵抗,没有人注意到我一直没吃一点东西。在外人看来我是忙于周旋酬酢,四处给他人致谢敬酒,没有空闲好好地吃一点东西;在亲近一些的人看来,我是因为紧张、兴奋和有一点儿累,所以吃不下什么东西;但其实在潜意识中,我恐怕是觉得这种大吃大喝会使人变得很丑。我内心并不热爱这场盛宴,我就不应该吃喝,我以别人并未察觉的方式来对这套市井气的繁文缛节进行最后的抵抗。这场婚礼我权当为世俗尽义务,为爹妈尽孝心。如果我居然也吃得脑满肠肥的话,我内心坚守的立场就丧失殆尽了,我会很厌恶吃饱了的自己的。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新娘我活像个小愤青,一边是市井逐乐,一边是内心感怀。记得九龙大酒店在大堂用屏风隔出一隅,置放了两对沙发在里面,倒是一角可避热闹的清静处。趁大家不注意时我逃到里面呆坐了一会儿,新郎跟进行避难,开口也是牢骚满腹,说我怎么觉得咱们是为别人结了一次婚呢?当即决定改日去一家更好的酒楼,只请我俩自己。
       果然,第二天我们就去了当时重庆最有名的会仙楼,好好享受了一顿安安静静的晚餐,算是为自己办的两个人的婚宴。有结婚这人生第一大俗事这杯酒垫底,我觉得以后人间什么俗事都不在话下了。
       [责任编辑 杨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