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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文化研究]主体性、经典阐释与修辞批评
作者:毛宣国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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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学和文学理论是人们建构的产物,所以不能脱离本民族的话语传统和资源谈当代文论建设,本着这一基本认识,文章从主体性、经典阐释、修辞批评三个方面讨论了当代文论建设中传统文论资源利用问题。
       [关键词]传统文论;主体性;经典阐释;修辞批评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7)05-0091-05
       讨论当代文学理论的发展与建设,有两点认识至关重要:第一,不能将文学问题封闭起来,不能脱离文学发展的实际,先验地确立一些关于文学的价值假定,如文学的本质是审美,是意识形态等,要看到文学如伊格尔顿所说,它不是一个稳定的实体,而是“一个由特定人群出于特定理由而在某一个时代形成的构成物”。也就是说,文学是人们建构的产物,它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和背景而存在,也不存在一种不言自明、先验的关于文学和文学理论的观念和价值假定。文学作为一种事业,它的价值和存在的合理性是需要予以解释和说明的。第二,文学和文学理论既然是人们建构的产物,所以不能脱离本民族文学发展的实际,不能脱离本民族的话语传统和历史语境来谈当代文学理论的发展与建设。从上世纪90年代起,如何对古代文论进行现代诠释,实现古代文论向现代文论的转化就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比较多的人认为可以进行这样的阐释和转化,也有一些人认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主要是在西方文化影响下,在新的文学理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的知识话语和实践经验与古代文论相比已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要将古代文论引入现代文论中,实现古代文论向现代转化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毋庸讳言,这种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但有没有转化意识,善不善于从历史传统中吸取有价值的东西以形成新的思想和观念,对于中国当代文论的建设与发展来说,却至关重要。这不仅在于中国传统文论本身就有许多有生命力、有价值的东西,完全可以进入当代文论的理论视野中,进行现代性的转化,而且也在于学术发展的本身必须面对传统,必须激活传统,以建立起民族的自省与自信。正是本着这一基本认识,本文谈谈当代文论建设中如何利用传统文论资源问题。
       一 主体性问题
       主体性问题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理论所普遍关注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后,近些年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人们之所以重新关注主体性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下中国人的人格和主体性意识的缺失。主体性的重建已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但如何重建却有不同的看法。在当代文论关于主体性的讨论中有一种看法,那就是认为主体性主要是西方近现代哲学精神的体现,它的核心是强调个体的自主自觉,是一种个体主体性。还有人认为“主体性”在今天已经死亡,从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是今天人们重谈主体性的真正意义所在。这两种看法笔者都不赞成。这是因为,“主体性”突出强调的是作为主体存在的“人”的价值和意义,它包括作为个体和作为类的人的存在两个方面。有“主体性”的人和处于物化状态、无“主体性”的人不一样,他具有生命的自觉性,突出体现了人的尊严,所以不能只从西方哲学所倡导的个体主体性来理解主体性。同时,也不能将主体性与主体间性对立起来。从西方主体性思想发展的历程看,主体性受到重视是近代从笛卡儿认识论上定位为“我思”开始的。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命题,把“我”看成是一个自主主体,认为它不仅能有意识地思考,而且能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于是“主体性”问题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哲学问题进入到西方近现代哲学领域中。康德是西方近代哲学中第一个系统研究人的主体性的哲学家。他从认识论切入“主体性”,落脚点却在道德哲学,将“道德主体”看成是最高主体。他提出“人为自然立法”、“人是最终目的”等,其目的也是要确立道德这一人性的最高主体。西方现代哲学在提倡“主体性”的同时,也意识到主体性中所存在的问题,于是转向重视“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胡塞尔对自我与他者互动的关注,海德格尔的“此在”和“共在”的概念、加达默尔的“视界融合”、哈贝玛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等,都意味着西方现代哲学由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向。不过,应该看到的是,主体间性只是主体性的一种延伸,它实质上仍是一种主体性。只是它不再是笛卡儿哲学和传统形而上学所倡导的那种绝对主体性,而是一种“交互主体性”,它不再赋予主体对物、对客体世界的绝对支配权利,而是更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对话与理解,重视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自由、平等和开放交往的关系。
       正由于“主体性”不能等同于“个体性”,“主体间性”并没有取代“主体性”,所以我们今天谈论“主体性”问题时,必须充分重视中国传统哲学和文论中的主体性思想。与西方不同,中国传统哲学和文论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主体”和“主体性”的概念。“主体”这一概念在中国的最早使用,据笔者所知是近代的梁启超和章太炎,他们提出了“国家主体”和“个人主体”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哲学和文论中没有丰富的主体性思想。具体说,中国古代的主体性思想有四个方面可以成为当代文论主体性问题讨论有用的资源:
       (1)中国古代哲学的“主体性”思想是在天人合一的哲学背景下展开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看来,人居天地之间,不违天地万物的本性,同时又是宇宙天地的精华与灵性所在,体证着宇宙万物生机活力和人生的伟大。这里,显然有“主体性”思想。只不过这种主体性不是从西方近代哲学那种个人本位出发,也没有夸大人在宇宙自然中的作用,而是更看重人与天地万物的和谐共存,是一种建立在机体主义哲学基础上、充分顺应自然的“主体性”。
       (2)中国古代哲学关注道德伦理实践,道德主体、政治主体、社会伦理主体性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处于优先地位。许多人谈到中国哲学时都认为它存在着一种反智立场。简单地说中国哲学思想“反智”并不正确,因为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对智性和知识还是非常重视的。不过,知识论的东西不能优先于政治、道德,必须服从于政治伦理和道德教化的需要,则是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的基本价值取向。正因为此,中国古代哲学亦非常重视“行”,主张“知之不若行之”(荀子),“知行相须互发”(朱熹),“知行合一”(王阳明)、“行先知后”(王夫之),将知识论与道德问题统一起来,为“主体性”的道德实践和现实发挥提供充分的可能。
       (3)中国古代哲学的“主体性”也可以看成是“关系”主体性,即主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互动的主体性。杜维明说:“儒家的独特自我是需要他人参与的,自我的这种需要和他人不可避免地共生。”这也就是说,儒家所说的主体、自我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是建立在与他人关系基础上的,这与西方长期以来强调对公共生活和个人生活作出区分,强调个人主体性的思想相比,有很大差异,与西方现代哲学家
       所提出的“主体间性”思想相比倒有相通之处。所不同的是,西方现代“主体间性”思想更强调公共空间交往和平等对话的合理性,中国传统哲学则主要是从主体自律、人性修养的立场上看待主体与他人、主体与社会的关系,更重视在人的自我修养中不断深化和拓展他人存在的意识。
       (4)中国古代哲学的主体性重视人的全面发展,重视人的主体的完整性。道德主体、认知主体、情感主体、社会历史主体、宗教主体常常是不可分的。比如,《大学》讲人生和人的修养,提出三纲八目说,从“格物”、“致知”到“正心”、“诚意”、“修身”,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关于人的主体性的方方面面都讲到了,它显然超越了西方传统哲学对人的主体性较为单面化的理解。
       总之,主体性思想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主体性问题的关注,实际上也是对人的关注,对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的关注,这也正是我们今天重提主体性问题的意义所在。上世纪80年代,刘再复提出文学主体性问题的核心就是“人”的问题,是认识到文学的根本对象不仅是自然、社会、历史,而且是人这样一个问题,这可以说涉及到主体性问题的核心。不过,他主要是从人本主义的心理学、哲学角度解释“主体性”,将“主体性”主要与个体意识、个体心理需求联系起来,看成是作家的个体心理表现与自我实现,而忽视社会历史和群体道德规范对于主体性的价值和意义,这是我们不能赞成的。中国传统哲学和文论则充分注意到社会主体、道德主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注意到主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注意到主体、自我不仅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中存在,也在与天地万物的关系中存在,这些思想,可以说大大丰富了关于主体性问题的理解,丰富了人们对文学表现人性、人生的理解。当代文学理论的主体性讨论如果能在这方面与传统文论充分对话,对主体性问题讨论的推进和当代文论的建设显然是很有意义的。
       二 经典阐释问题
       经典和经典阐释在中国传统文学理论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对于当代文论来说也是非常具有启示性的,完全可以从中寻求借鉴,以成为重要的理论资源。美国学者宇文所安在谈到孔子文学思想时说,中国文学思想发展的最深层动力往往不在孔子对文学自身所表达的见解,而在于所蕴涵的儒家思想对更广泛问题的关注,并引发了一种特殊的解释学——意在揭示人言行的种种复杂前提的解释学。中国诗学理论试图告诉人们的是“诗应该是什么”,而不是“诗是什么”,中国诗学理论不像西方诗学那样就“诗”的制作来讨论“诗”是什么,而是关注人的动机、目的、需求在诗学理论中的作用,中国诗学就产生于中国人对这种解释学的关注。宇文所安这一看法说明,中国诗学理论的发展较之西方诗学理论来说,依赖于一个比文学、诗学更大的解释学传统,一个更大的文化关联域。这一解释传统,在笔者看来,就是经典解释传统,特别是以儒家为代表的经典解释传统。中国古代诗学理论的生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得力于这一传统。我们不妨以《诗经》的阐释为例来说明这点。朱光潜先生说:“中国古代文艺理论大半是围绕着《诗经》而作的评论和总结。”的确,中国古代的诗学理论,特别是以儒家为代表的诗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围绕着《诗经》的阐发建立起来的。中国古代诗学的最原初的理解,就是《诗经》之学,而后来虽然由“《》学”转变为“诗学”,但它仍与《诗经》阐释所建立的诗学规范密切相关。朱自清曾把“诗言志”、“比兴”、“温柔敦厚”的诗教称为中国古代诗学理论的金科玉律,而这些实际上都是围绕着《诗经》阐释而形成的。其实,不限于《诗经》,《春秋》、《易经》等经典解释传统的存在,对中国古代诗学理论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诗学理论重视经典阐释,这对于当代文学理论的建构也具有启示意义。加达默尔谈到经典阐释的意义时说:“历史存在的一个普遍特征在经典这里达到顶点,这就是在时间的废墟中的保存。”又说:“经典之所以是保存的东西,是由于它自身有意义并能解释自身,也就是说,它所说的东西,不是关于已经过去的事物的陈述,即不是仍需要解释的文献式证明,而是针对现在说的。”按照加达默尔的说法,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在于它是对时间和历史距离的克服与超越,在于它不仅在延续着传统,而且与现代人的思维充分对接,与现代人充分对话。中国古代诗学理论重视经典和经典的阐释,无疑也具有这样的意义。我们过去对中国古代宗经、依经立义的话语方式总持批判态度,认为它与文学审美思维是对立的,代表的是落后、保守的一面。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宗经”、“依经立义”的思维和话语方式固然有束缚文学发展的一面,也有向文学领域延伸、给文学造成积极影响的一面。比如它明确要求文学创作必须树立典范,使后人在思想意蕴、价值取向乃至艺术形式表现上有可资借鉴和崇尚的对象,这对于文学创作就有着积极意义。宗经、依经立义,还为中国古代诗学提供了基本原则与规范,如“言志缘情”、“风雅比兴”、“美刺讽谏”、“温柔敦厚”、“发乎情、止乎礼义”等等。这些原则,不仅长时期地指导中国古代文学的创作,就是在今天对我们理解文学的本质和功用也有着积极意义。
       对经典的重视和经典释义原则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将文学与诗学的言说封闭在一个僵化的话语空间中,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在于它不仅具有思想体系的开放性,而且也具有文本意义阐释的多向性。王夫之曾提出“六经皆象”的理论,认为“盈天下皆象矣。《》之比兴,《》之政事,《春秋》之名分,《礼》之仪,《乐》之律,莫非象也。而《》统会其理”(《周易外传》卷六),章学诚也说:“象之所包广也矣,非徒《》而已矣,六艺莫不兼之。”(《文史通义·易教下》),所谓“象”,就是指经典作为一个释义文本和空间,具有意义丰富性和可以作无限、多向阐释的可能。“依经立义”的言说方式之所以成立,也源于这种释义空间和可能性。另外,经典阐释作为一种原则与规范的确立,它所代表的主要是一种传统,是群体的确认和价值规范,很难用现代诗学的强调个性和独创性的理论加以衡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力量。艾略特曾提出著名的“非个人化”理论,他认为每一个伟大艺术家作品的价值都是在历史长河中获得的,都受到传统的深刻影响,艺术家最重要的不是处处突出自己,而是学会怎样适应传统。这种“非个人化”的理论或许不能很好解释那些追求个性、独创性的艺术家的创作,却很好地说明了经典阐释与批评对文学发展的意义。笔者以为,在当今多元化的语境中,重视文学的个性、独创性是重要的,但同时也应该树立文学典范、确立文学规范,有一种群体的价值规范与社会认同。所以,我们不能忽视经典阐释对当代文学理论建构的意义和价值。经典阐释,特别是经典文学作品的解读,对于传承和保留最具有生命意义和原创形式的审美经验和感觉是非常重要的。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学诗者以识为
       主,入门须正,立志须高,以汉魏、盛唐为师,不作开元、天宝以下人物”,又主张“妙悟”、“熟参”,“工夫须从上做下,不可以从下就上”,这里所提供的就是一种经典文学作品的阅读方法。他要求选择那些最有代表性、最能体现中国古代诗人原创性和生命意义的作品予以解读,反复体味。这种解读,是建立在中国古代最深厚、最丰富的审美经验基础上的,所以它常常形成非常有价值、有生命力的理论。而中国当代文论所缺乏的就是这样一种经典解读意识,这种缺乏,也导致了生命体验、诗意感觉的缺乏,所以其理论的研究缺乏鲜活的感情与生命,变成了从概念到概念的演绎。
       谈到经典阐释时,还有一点也须注意,那就是不能忽视经典注疏这一形式所包含的内容与方法。中国古代经典注疏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在过去常常被视为寻章摘句、泥古不化的方法与原则而予以否定,实际上它蕴涵着许多鲜活的思想,也包含着重要的文学观点与方法。特别是中国古代经典注疏之学善于“通经致用”,即从注疏者当下的处境和现实需要出发对经典作义理的发挥,以求得与经典的对话和心灵相通。而这些,也是我们今天重提经典,重视经典阐释的理论价值和意义所在。
       三 修辞批评问题
       中国传统文论对于当代文论建设的意义,还可以从修辞批评的理论与实践方面来理解。修辞批评,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被视为文学批评的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在西方,修辞批评强有力的影响一直持续到18世纪,在这之前,它一直是西方批评分析的公认形式。而在中国,从孔子起,就立“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主张“修辞立其诚”、“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以“比、兴”言诗,把文学批评理论的基础牢固地建立在修辞分析上。但是,这种公认的批评形式,在近代,随着浪漫主义诗学的兴起,却受到贬斥和放逐,修辞批评几乎成为实用批评的代名词。而在中国,修辞批评则未遭到这样的贬斥,而始终是文学批评的一种重要形式。原因何在?第一,中国古代批评是建立在广阔的语言文化背景中的批评,是非常重视文学语言表达与话语环境关系的批评,所以修辞批评占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第二,与中国语言的特点密切相关。汉语是典型的孤立语言,词与词之间没有很明显的语法联系,所以,它不可能像西方那样发展出一种将语法、逻辑与修辞的对立,并把语法、逻辑的作用强调到极至的倾向,而是更重视修辞的作用。
       中国古代批评理论更靠近修辞批评这一特色,对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今天,许多人谈到中国古代批评理论时,总是强调其重体验、重感悟的特色,强调其追求神似、气韵、“意在言外”的美学风格和意境表现,似乎中国古代文论的主要特征就表现在这里。实际上,这种分析所关注的只是文学与诗学、审美相关的特色,若只停留在这一点,则有可能忽视文学与语言修辞、与文化环境的深刻联系。而这种联系在我看来是非常重要的。站在修辞学立场看待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特别是对中国古代文论强调“修辞立其诚”,修辞为社稷之用,修辞与其所在的语用环境密不可分的思想有所理解,对中国古代文论所表现出来的伦理实践性和宗经品格,以及强调文学为世用、重教化的特点,就不难理解。“修其辞以明道”(韩愈),“辞不可不修,说不可不善”(刘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一般是反对虚华美辞的批评,而强调语言、文学作品与人的道德修养,与思想情感表达的关系。刘知几在《史通》中把“文而不丽、质而非野”作为修辞的最高境界,认为理想的修辞准则是“拨浮华,采真实”,可以说最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这里,实际上潜含着一个以语言运用为本的思想体系。“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文心雕龙·原道》),在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展过程中,语言始终处于最基础的地位,这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系统构成是意义重大的。中国古代批评理论所提出的“文以载道”、“文以明道”说,“诗言志”说,“言为心声”说,“为情要约而写真”(刘勰)说等,都离不开这一传统。修辞分析,对于中国古代批评来说,并非一种形式技巧的分析,它更是一种功能的、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的分析。比如,中国古代文学特别重视对偶和对仗,讲究声律秩序,显然就不仅仅是一个纯文学、纯审美的价值取向问题,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它作为一种复杂的修辞构思和辞格选用,亦从根本上体现出中国古代哲学美学的思维特色。辞格研究也可以说是西方修辞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西方古典修辞学从西塞罗和昆提连开始,将修辞学文本研究分为构思(iniven-tion)布局(disposition)措辞(elocution)、记忆(memory)演讲手势和腔调(delivey)五个方面,后来随着修辞学研究重点由论辩、演讲向文体风格的转移,修辞学的五项内容实际上只剩下三项,即构思、布局和措辞,其中特别重要的则是措辞。所谓“措辞”,重点研究的内容就是辞格。西方古典修辞学的辞格研究更关注的是辞格的形式,是辞格所能产生的能使文章更生动,更具有风格特色的语言效果,而常常忽视辞格与人类思维和文化心理的关系。而中国古代修辞理论则一直关注辞格所承载的语言文化信息,关注其与民族思维和文化心理的关系,这是很了不起的。对当代文学批评来说也是很有借鉴意义的。中国古代为什么赋于对偶、对仗、比兴等修辞格特殊的地位,西方为什么又特别重视隐喻、象征、讽喻、借代等辞格的价值和意义?这其中所隐含着怎样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审美趣味方面的差异,应是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理论亟需认识和研究的问题。
       从修辞批评角度看待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那就是它可以使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古代文论重视批评实践的品格。中国古代批评实践品格的形成,与它那种以语言运用为本的哲学美学观念密不可分。中国古代思想家习惯从语用而非语义学立场看待问题,他们对语言表达意义的真假并不感兴趣,而是特别关注语言在具体环境中的运用,关注语言对接受者心理和情感意识的影响,所以,发展出一种重修辞效果、重修辞的题旨情境的批评。与西方现代修辞批评所提倡的修辞阅读不同,它不是主体与客体处于对立地位的冷静分析和理性解读,而是强调主体投入对象中,作深入的体验和涵咏解读。在中国古代修辞批评理论看来,修辞理解的意义并不在于把握文本的本义,也不是像解构主义那样“互为本文”式对本文意义进行解构和超越,而是要密切联系题旨情境,体味作者和读者的心志,让读者与作者的情感思想发生深刻的交流。孔子说:“情欲信,辞欲巧”,孟子说:“以意逆志”,王充说:“心以文为表”,刘勰说:“文不灭质,博不溺心”,朱熹提倡“涵咏玩味”,等等,都表现了这一修辞观念。这也就是陈寅恪在评介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中提出的同情式理解的观念和方法。以这种观念和方法看待修辞,修辞就变成有血有肉的东西,它不再是游离于作品之外的语义的机械阐释和考察,而是渗透着创造者和欣赏者的情感,表现出其对艺术作品的真正热爱,是其通过对作品文本反复涵咏体验所完成的东西。而这些,也是中国当代批评理论最缺乏的。中国当代文学批评有一很大的缺陷,那就是重理论轻实践,满足于理论的大叙事而忽视具体文本的考察,忽视对作品的同情理解和深入体察,中国传统修辞理论和批评实践,正可以弥补这一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