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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与传统文化]]书院历史变迁与士大夫价值取向
作者:朱汉民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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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书院历经了一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与制度变迁。书院一方面体现出独立的文化创新精神,成为当时教育改革、学术创新的大本营;另一方面又与官方密切合作,有很强的“官学化”趋势。导致书院发展趋势与变迁的原因在书院内部,即作为书院创建、主持的古代士大夫及其价值取向。
       [关键词]书院;官学化;士大夫;自由讲学
       [中图分类号]Gl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7)03-0005-07
       书院是中国古代最有创新精神、人文追求的文化教育组织,一直受到古今学人们的热烈推崇。但是现代学者也常常会感到困惑:为什么在历史上具有独立创新精神的书院,又总是重蹈僵化的官学教育的覆辙,一次次走上官学化的道路?我们认为:答案就在书院本身,即创办、主持书院的士大夫。
       士大夫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独特的阶层,他们往往身兼知识分子与行政官僚两重身份,所以英文将其翻译为“学者一官僚”。本来,学者的职责是从事文化知识的创新与传播,官僚的职责则是在行政事务管理,士大夫则要承担文化创造、行政管理双重职责。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时期、不同个体的士大夫往往在“学者”与“官僚”的身份上有不同的偏重。应该说,创建、主持书院正是士大夫“学者”意志的追求与体现,表达出一种学术创新、教育变革的文化追求。但由于士大夫作为“学者一官僚”双重社会身份的相互影响,故而使得他们所办的书院不可避免地出现“官学化”发展趋向。
       书院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的历史文化现象,延续了一千多年之久。考察书院萌芽、发展、鼎盛、演变的漫长历史,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独特的文化现象是与士大夫的文化精神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本文将书院历程与士大夫价值取向结合起来作一考察,以对书院这一唐宋以后兴起的文化现象作一新的思考。
       一 唐五代书院与士大夫的隐居求学
       根据各种史料记载,早在唐五代时期,以“书院”为名的文化教育机构就已经产生。而“书院”的名称更是出现在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年),距今已有一千二百多年了。
       中国古代历来重视书籍的整理和校勘,历朝的中央政府都有一个收藏、校勘图书的地方,如汉代的东观、兰台、石室、仁寿阁,隋代的嘉则殿,清代的文渊阁等。而在唐代,就把这种校书、藏书的地方称之为“书院”。据南宋学者王应麟所著《玉海》解释说:“院者,取名于周垣也。”可见,从字义上讲,院是指具有围墙的房屋的通称。唐代宫室以院称名者比较多,如有著作院、学士院、翰林院、太常院、礼院等等。唐代皇室创设“书院”,主要是指用围墙围起来的藏书、校书之所。唐代官方创立的丽正修书院、集贤殿书院,是中国古代最早以“书院”命名的文化机构。后来所说的“书院”之名,即起源于此。但是,这两所书院并不能等同于以后作为一种文化教育机构的书院,所以清学者袁枚说:“书院之名,起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朝省,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
       自唐玄宗时期建立丽正修书院和集贤殿书院之后,民间的一些读书人借用这个名称自办书院,以作为自己个人读书治学、传授生徒的场所。唐代出现的这些私人创办的书院,它们大多是一些退避、隐居的儒家士大夫个人读书治学的场所。这些学者建造房屋、收藏书籍,并在此读书治学,他们把自己的读书之所称为“书院”。在《全唐诗》的诗题中能找到许多所这种书院,书院命名往往就是创建者本人的姓名,如李泌书院、第四郎书院(薛载少府书院)、赵氏昆季书院、杜中丞书院、费君书院、李宽中秀才书院、南溪书院、田将军书院、子侄书院、沈彬进士书院等。尽管它们大多不是作为正式教育机构的书院,但其中的一些文化特征、功能与后世的书院有重要的联系。如士大夫将其作为独善其身的安身之处,总乐意把它们建置于风景幽美的名胜之地;这些书院还有收藏图书典籍、研究学术、交流文化等活动,和后来的正式书院有许多近似之处。
       此外,各地方史志书中也有一些唐代书院的记载,大多数是士大夫们读书治学的场所或祭祀的祠堂。和唐诗诗题中的书院相比,这些地方志中所载的书院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它们中大多有了专门的名称,而不像唐诗诗题中书院总以学者个人命名。尤其重要的是,史志中甚至粗略地记载了几所书院的讲学活动,这标志着以书院命名的教育机构的初步形成。诸如:江西高安县桂岩书院、江西永丰县皇寮书院、江西奉新县梧桐书院、福建漳州松州书院、江西德安东佳书堂。以上的五所书院,是史志上明确在唐代就有讲学活动的书院。尽管这些书院在当时影响并不很大,但它们的确是书院教育的起源,这些书院既有藏书,又有教学活动,已经完全具备作为文化教育机构的书院的一般特点。
       唐代书院包括上述两种:朝廷的藏书校书机构和民间的私人读书讲学之所。应该说,只有民间士大夫所办书院可以说是书院的萌芽。它们在名称以及其它的许多具体的文化功能,如藏书、祭祀、读书治学等方面,和宋代书院是相契合的。尤其是一些书院已经有明确记载的讲学活动,更是代表着书院教育的出现。由此可见,书院的文化教育组织,从萌芽到产生,就是与儒家士大夫及其价值取向联系在一起的。这段时期的书院,体现了社会动荡、天下无道时士大夫们隐逸求学的精神特征。
       二 宋代书院的崛起
       两宋是中国古文化发展的高峰期,也是书院显示蓬勃生命的黄金时期。唐五代时期萌芽的书院此时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蓬勃发展的气势足以使官学黯然失色。书院能在宋代得到蓬勃发展,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的客观需要分不开。在北宋时期,由于社会环境对文化教育的需要,各地士大夫竞相建置书院,使书院初兴。到了南宋,士大夫们进一步促进了书院的振兴,特别是促使书院和理学思潮结合起来,书院制度及其特色得以完全确立,这种新兴的教育制度对中国文化史、学术史、教育史均产生过重大影响。
       唐末五代长期战乱,社会动荡不安。赵宋建立了统一的国家以后,人民生活安定,社会生产发展。这时,士大夫们开始产生了读书显身的要求。但是,由于宋初统治者只重视科举取士,而不重视兴办学校,加之当时政治、经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宋初的地方官学没有任何发展。因此,唐五代时期刚刚萌芽的书院,在宋初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书院兴起就成为社会的一种迫切需要。许多身兼学者、官员的士大夫开始创办书院讲学,要求读书进学的士子纷纷步入书院接受教育。官学不兴的局面,使书院意外地得到了发展。著名理学家朱熹在论:述北宋书院兴盛的原因时说:
       予惟前代庠序之教不修,士病无所于学,往往与相择胜地,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而为政者乃或就而褒表之,若此山(指石鼓书院),若岳麓,若白鹿洞之类是也。
       民间学人身份的士大夫创办书院讲学的活动兴
       起以后,很快受到官方的表彰。宋初皇帝通过赐额、赐书、赐学田等方式,倡导、支持书院办学,进一步促进了书院的蓬勃发展。北宋创建的书院达数十所之多,遍布全国各地。其中一些在当时就比较著名,故而形成了历史上所谓的“四大书院”。学术界历来就有关于“四大书院”的不同说法,南宋学者范成大认为“天下四书院”是徂徕、金山、石鼓、岳麓四书院;吕祖谦则提出嵩阳、岳麓、睢阳、白鹿洞为四大书院;王应麟《玉海》从吕祖谦说,马端临《文献通考.学校考》又以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为“天下四书院”。这还只是宋代学者关于“四大书院”的不同说法,如果把明、清学者的不同意见列进来就更多了。但是,在这种种不同说法中,吕祖谦提出的四大书院得到较多的赞同。因而,人们一般都把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睢阳书院(即应天府书院)列为“四大书院”。
       在宋初官学不兴的情况下,书院在发展教育、培养人才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起到了补充、代替官学的作用。但是,北宋多数书院在制度、规程、机构方面仍较为简单,在教学宗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方面也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所以它还不能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与官学并行发展或相抗衡。到了庆历(1041~1048年)、崇宁(1102~1106年)时,统治者注意发展官学,书院办学开始冷落,有的书院直接被改造成地方官学,如上述的应天府书院、石鼓书院。
       到了南宋时期,书院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书院与理学的结合,这大大促进了书院自身的完善,奠定了书院作为一种独特教育机构的基础和地位。理学奠基于北宋,当时出现了不少著名的理学家如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等人,他们中已有人利用书院致力于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播,但并不普遍,其影响也很有限。南宋理学家十分重视交流切磋和注意广泛传播学术思想,并广泛采纳了书院这种教育机构。从宋高宗南渡以后,理学家们纷纷创办书院讲学,使理学和书院同时勃兴,从而推动了书院的发展。
       南宋初,将理学南传的理学家杨时、胡安国、胡宏等人重视书院教学。杨时曾于常州的毗陵书院和无锡的昆陵书院讲学,传播理学。绍兴初年,胡安国、胡宏父子隐居湖南衡山,创建碧泉书院、文定书堂,以授徒讲学,开创理学学派。宋乾道(1165~1173年)、淳熙(1174~1189年)以后,理学大盛,各派学术大师纷纷创立书院讲学。乾道初年(1165年),长沙创建了城南书院,主讲岳麓书院;乾道、淳熙年间,朱熹不仅修复了白鹿洞书院,还先后创立了云谷、寒泉、武夷、竹林诸精舍或书院;乾道中,吕祖谦创办、主持了金华丽泽书院;陆九渊于淳熙年间又先后创建、主持金溪槐堂书屋和贵溪象山精舍。此外,影响较大的还有陈亮讲学的永康五峰书院,辛弃疾创办的铅山稼轩书院,陈傅良讲学瑞安的城南书社等等。书院的教育活动推动了理学思潮的发展,理学学术的繁荣又推动了书院建设的发展。在这段时期内,书院作为一种制度完善的私学终于趋于成熟。自由讲学、学术研究、问难论辩等书院教学特色得以充分地体现出来;制订学规、确定课程,建立管理机构等书院制度也完全形成。尤其重要的是,理学家们明确提出书院的独特教育宗旨,自觉地把书院教育与官学区别开来,反对书院成为科举的附庸,告诫诸生不得以钓声名、取利禄为读书目的。他们都要求书院应确立独特的教育宗旨,要求学生讲明道德义理、研究学术,使书院成为培养能传道济民的有用人才的场所。
       而理学家正是身兼学者、官僚双重身份的士大夫,当他们从事儒学创新、自由讲学的学术教育活动时,他们是十分地道的学者,自觉承担起文化创造与传播的使命;而当他们积极参与政治、决心与君主“共定国是”时,他们又是朝廷官员。这种双重身份又导致他们创办的书院与现实政治矛盾有了密切的联系。庆元年间(1195~1200年),理学家因卷入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而受到打击,理学在一夜之间成为“伪学”而受到禁抑,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庆元党禁”,这是,理学家创办、主持的书院发展也因此受到阻碍。嘉定(1208~1224年)以后,党禁既开,理学的积极作用很快受到朝廷的肯定,理学家纷纷进入政治权力的核心。宋理宗时期,理学开始得到官方推崇。这时,与理学合为一体的书院也得到发展,不仅原有书院继续扩展办学,各地又纷纷创建一批批新书院。据统计,理宗时期新建置的书院达100多所,占南宋时期全部书院的2/3以上。宋理宗本人还通过颁书赐额、委任山长以及学官的方式褒奖、支持书院。北宋时期能得到朝廷赐书赐额的书院只有少数几所,而理宗时期却达20所之多,这反映了朝廷对士大夫所办书院的重视,也体现南宋时期书院办学的迅速发展。唐代后期出现书院萌芽,到了北宋初年,兴办书院成为一股潮流,出现了许多闻名全国的书院。到了南宋,书院更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教育机构,历经元、明、清各个朝代而不辍。书院为什么能够成为宋代最具文化教育创新的机构?我们认为这是因为书院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士大夫文化创新的需要。
       春秋时期,孔子于官学之外别创私学讲学,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格局。以后,私学系统一直绵延不绝,在文化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中国古代教育一直存在着官学和私学两大系统,由于私学系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自由讲学的精神,因而能和社会上新兴的学术思潮、文化思潮保持密切的联系。如汉代的儒家学者为了研究、传播儒家经学,就创立了“精舍”这种私学教育机构。唐宋以后,士大夫们胸怀重振儒学的文化使命,抵制佛、道两家的思想,倡导复兴儒学、创立理学,这一文化思潮的发展需要借助私学教育机构,而初步形成的书院正适应了这种文化思想发展的需要。所以,在唐末萌芽的书院,到了两宋理学大兴的时候,也勃然发展起来。书院保持了传统私学自由讲学的特色,满足了新兴学术思潮的发展的需要。理学家们需要这样一种能够从事学术创新的研究基地;他们那一套独特的教育理念更要借助于书院实施。由于官学限制了其文化创新的功能,新儒家学者于官学之外另建书院,标榜新的教育宗旨,以补充官学教育的不足。如朱熹明确声称另建书院是为了讲学传道,而不是为了科举考试,他说:“前人建书院,本以待四方友士,相与讲学,非止为科举计。”由于上述原因,使得唐宋之际书院能够产生,并发展成为宋代一种重要的文化教育机构,在中国教育史、学术史上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
       三 元、明书院与士大夫精神的内在矛盾
       元、明两朝,书院又有进一步的发展。由于元代书院的演变和明代书院的学术更新,使得元明时期书院体现出士大夫文化精神的二重性矛盾。
       首先来看元朝。元朝是书院建设的繁荣时期,历史上早有“书院之设,莫盛于元”的说法。其所以如此,一方面由于元朝官方对书院的扶持政策。元统一全国后,为了利用汉族较先进的文化教育,也为
       了缓和知识分子的反抗情绪,十分重视文化教育,推崇程朱理学和书院教育,故而促进了元代官办书院的繁荣。另一方面,元代书院作为一种私学组织,仍然依赖于民间力量得以保存与发展。元朝统一后,很多儒家学者不愿在元朝中做官或在官学任教,便退居山林,建立书院,自由讲学。应该说在发达的元代书院中,那种官学化书院在数量、规模上占主要地位。而且,为了达到改造书院的目的,元朝政府往往采取委派山长或给山长授予官衔的方式,以掌握书院的领导权。书院的教授、学正、学录、直学等职务的任命、提升被要求由官府批准。元朝政府不仅控制书院的教师,也控制书院的学生。凡在书院肄业的学生,需经地方官吏荐举、经监察机关考核。据《元史》载:“自京学及州县学以及书院,凡生徒之肄业于是者,守令举荐之、台宪考核之,或用为教官,或取为吏属,往往人才辈出矣。”元官方的政策,不仅使得大量官办书院成为官学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亦使得大量私办书院朝着官学化方向转化。
       元代官方对书院的态度,鼓励了具有强烈入仕愿望的士大夫们,他们积极参与当世的社会政治活动,并声称“不如此则道不行”。特别是由于程朱理学在元代受到官方的推崇,朱熹的《四书集注》成为一切学校教学的法定教材,科举考试也唯以朱注为准。这样,理学和书院在相互促进中得到发展,元代书院因理学地位的提高而得到更大的发展,理学又因元代书院的发展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最终满足了元代儒家士大夫“学者一官僚”身份的双重价值需求。
       元朝政权从定都到灭亡,前后不足百年时问,而在书院建设方面却得到了充分发展。但是,元朝政府对书院的利用和改造,使得书院官学化了。由于书院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是实行自由讲学的文化教育组织,而元代书院官学化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学术创新、教育变革的性质和特色,其结果就是官学的种种弊端亦在书院中逐步出现,如为教者敷衍塞责,为学者追求功名利禄,学术空气淡薄,教学内容僵化。所以,尽管元朝书院在数量上得到了发展,但在质量上却远远不及南宋。
       明初统治者也很推崇程朱理学,重视文化教育,但他们并不喜欢书院,而是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发展、完善各级官学上。所以在明初洪武(1368~1398年)至成化(1465~1487年)的近一百年间,官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相反,书院却处于沉寂状态。但是,书院作为士大夫追求文化创新的教育机构,有自已独特的价值和作用,而不是官学所能取代的。当官学成为科举的附庸而“士风日陋”之时,一批倡导学术文化创新的士大夫便纷纷创办、复兴书院,利用书院培养人才。所以在明成化年间以后,不仅那些具有久远讲学传统的著名书院,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武夷书院、石鼓书院等相继复兴,还创办了许多新的书院。特别是正德年间(1506~1521年)王守仁、湛若水心学思潮兴起以后,明代书院真正振兴。
       明代初期,程朱理学在意识形态领域中仍占据统治地位,并已成为一种思想内容逐渐僵化的官方哲学,各级学校所传习的理学,不过是一种应付科举取士的章句之学。为挽救这种思想僵化、学术空疏、道德虚伪的弊端,王阳明、湛若水提出一套以“心”为本的学术宗旨,以图达到“明学术、变士风,以成天下治”的目的。王学的兴起,形成了一股影响巨大的学术思潮。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在研究、传播自己的学说时,主要借助于书院。所以,在王学兴起后,书院也繁荣起来。推动明代书院兴盛的首要人物是王守仁。正德三年(1509年)王守仁被贬到贵州龙场,开始创办龙冈书院,主持贵阳书院,以后,又在江西修复濂溪书院,在会稽建立会稽书院,江南士子纷纷从学。王逝世以后,其门人更是大量创办书院讲学。有人称:“自武宗朝王新建(王守仁被封为新建伯,故称王新建)以良知之学行江浙两广间,而罗念庵(洪先)、唐荆川(顺之)诸公继之,于是东南景附,书院顿盛。”另一重要人物湛若水也对明代书院兴盛起了重要推动作用。和王学一样,湛学也主张以心为本,但又目标宗旨,主张“随处体认天理”。他从40岁以后的50多年内,无日不授徒讲学。他在广东西樵建有云谷书院、大科书院,在罗浮(今广西东兴自治县东部)建有甘泉精舍,在广州建有天关书院,在增城(即今广东增城县)建有明诚书院、龙潭书院、独冈书院、莲洞书院。以至于《明儒学案》称他“平生足迹所至,必建书院以祀白沙,从游者殆遍天下”。
       王、湛及其弟子的历史功绩不仅仅在于建立了一大批书院,更重要的是他们恢复了书院自由讲学的精神,使书院成为最重要的学术基地。这段时期内,书院的讲会组织、讲会活动特别盛行,不同学派、不同观点的人通过讲会的形式,展开争辩、论战,促进了学术的发展。
       明代实现自由讲学的书院并不全是王湛心学的阵地,明末著名的东林书院即以批判王学末流、倡导程朱之学为宗旨,并形成了以东林书院为基地的东林学派。东林书院原是宋理学家杨时讲学的旧地,明万历间(1573~1619年)顾宪成、高攀龙就其地建书院。东林诸子除以朱熹的《白鹿洞书院学规》为院规外,并另订《东林会约》,要求书院师生继承程朱理学的学术宗旨,反对王学末流的陋习,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此外,东林书院积极参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活动,东林诸子以书院为阵地讽议朝政、裁量人物,使之成为当时的政治舆论的中心。在东林书院讲学之盛时“远近名贤,同声相应,天下学者,咸以东林为归”,可见东林士大夫在学术上和政治上的双重影响。
       如果说,元代书院体现出当世士大夫的官僚身份一面,从而促进了其官学化的话,那么,明中叶以后的书院自由讲学,则体现出士大夫的学者身份,从而促进了书院在人文教育、学术文化方面的独立追求。后者却往往与专制皇权相矛盾,故而士大夫与专制皇权相矛盾的一面又终于爆发出来。本来,明代初年注重发展官学而禁抑书院,使书院呈沉寂状况。弘治(1488~1505年)以后,书院复起,至正德(1506~1521年)、嘉靖(1522~1566年)发展到高峰,自由讲学的风气盛行不衰,使朝廷感到十分不安,故在后来遭到专制统治者的反对。到了明代中后期,由于统治者愈来愈感到要加强思想控制,于是还出现了历史上著名的四次禁毁书院的事件。
       尽管有明初的禁抑和明末的禁毁,明代书院的发展并没有因此而停滞或倒退,相反,和宋元时期相比,明代书院还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据统计,明代建置的书院数量大大超过宋元两朝。从时间的分布上看,明初书院几近于无,而嘉靖、万历年间的书院最多,这段时期新建的书院占明代新建书院的半数以上。从空间的分布看,明代书院遍及19省,但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尤以江西、福建、浙江、湖南为多。明代书院在时间、空间方面的分布,与书院的历史条件有关,也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尤其是学术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明代书院的复兴,体现出士大夫追求学术文化的独立精神,也证明这种独立于官
       学的教育组织的生命力和存在价值。
       四 清代书院的官学化
       清世祖入关、定都北京后,逐步统一了全国。清初统治者虽也采取尊孔孟、倡理学、设学校的崇儒重教政策,但在对待书院的问题上,却因明代书院具有自由讲学、讽议朝政的历史教训,故而采取严厉的抑制政策。顺治九年(1652年),清朝廷下达明文规定:“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这一基本政策限制了书院的发展,在清初的数十年之间,除少数一些特殊历史地位的书院得以恢复外,大多数书院处于沉寂、废弃的状态中。
       但是,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很久,书院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教育组织,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所以,到了康熙(1662~1722年)、雍正(1723~1735年)以后,书院又逐步恢复起来,其中不仅包括民间学者的士绅创建的,还包括许多在职的士大夫的崇教之举。在这种状况下,清廷的书院政策才稍有松动,康熙帝虽无兴建书院的明令,但是他提倡程朱理学,并赐颁御书“学达性天”匾额给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赐颁“学道还淳”匾额给苏州紫阳书院,因这些地方都是朱熹讲学的地方。康熙的举动客观上起到了支持书院的作用。
       雍正帝看到书院兴起的势头,限制禁抑已是不可能,于是改变原来的消极防范政策,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支持兴办书院的活动。他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的上谕中提出: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邀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屏去浮嚣奔竞之习,则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
       清廷的看法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即由原来认为创建书院是“沽名钓誉”而变为是“兴贤育才”。因此,雍正皇帝正式命令各地于各省省城创建书院,并赐帑银一千两资助。上谕下达后,各省省城纷纷兴建一些大书院,如直隶有莲池书院,江苏有钟山书院、紫阳书院,浙江有敷文书院,江西有豫章书院,湖南有岳麓书院、城南书院,湖北有江汉书院,福建有鳌峰书院,山东有泺源书院,山西有晋阳书院,河南有大梁书院,陕西有关中书院等等,它们均得帑银一千两,以租息作为书院师生的膏火费。另外,地方政府还给这些省城书院补拨其他不足的经费。雍正皇帝的上谕肯定了书院的社会作用,并在经济上提供了保障,对清代书院的发达起到了促进作用。
       乾隆帝不仅在经济上资助书院建设,尤重视书院师长的任命、奖励、提升和书院学生的录取和考核。在乾隆元年(1736年)的“上谕”中,明确规定了对书院院长的要求:“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院长三年任满即考核一次,如果是教术可观、人才兴起,则加以奖励。六年之后成就突出的,奏请酌量议叙,加以奖励或提升。在选择生徒时亦提出要求:“负笈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沉潜学问者肄业其中。”并命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书院生徒严加考核、检查,“有不率教者,则摈斥勿留”,而对品学兼优之士,则加以表彰鼓励,允许直接向上荐举。乾隆帝“上谕”的目的是为了按自己的意图改造书院教育,但在客观上促进了书院的发展。
       雍正、乾隆两朝所采取的书院政策对书院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清代书院出现两大特征:第一,书院建设规模发展到历史上的高峰,书院教育得到全面普及;第二,书院官学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
       自雍正帝倡办省城书院以后,府州县各级地方政府和官吏也纷纷行动起来,拨公款、捐田产,积极倡办书院,而各地的士绅亦出资兴办书院,将之看作是一种崇儒学、兴教化的义举。所以,清雍正、乾隆朝以后,书院数目大增,超过前朝的任何时期。清代书院的迅速发展、全面普及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置书院的省区更加广泛,以前的书院建设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以及一些经济、文化较发达的省区,而清朝书院已经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一些原来极少创办书院的省份或地区如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台湾都创办了书院。第二,设置书院的地域更加普遍,几乎每个府县都创办了书院,文教发达的府县所建置的书院可达数十所之多,书院几乎完全承担和代替了清朝学校教育的职能。第三。书院向都市、城镇发展,书院本来是儒家士大夫隐居山林讲学的形式,宋明的著名书院中许多具有这一特点。但是,清朝的书院却开始向都市、城镇发展,这段时:朗著名的书院主要是在都市而不在山林,如雍正帝赐金资助的20多所大书院均在各省省会。各地书院也主要在府州县治所在地。
       第二个特征,即清代书院的官学化倾向。书院的产生,本是实现自由讲学与学术研究的文化教育机构。但元朝书院已有官学化趋势,到了清代,书院的官学化日益严重。清政府在绎费、掌教、学生等方面均牢牢地控制了书院,书院只能完全按照朝廷主政者的要求从事教育活动,因而逐步成为官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时,书院内部的组织及教学与官学并没有多少区别,书院院长往往由官府任免,书院生徒也得由官府选拔。更重要的是,书院教育以科举考试为目的,以学习做八股文为主要课程,书院一般每月进行两次课试:一次为官课,即由府、藩、郡、县轮流出题、阅卷、给奖;一次为师课,由书院掌教出题、阅卷、给奖。无论官课师课,学习做八股文是其主要内容,可见,清代书院因官学化而逐渐流为科举的附庸。
       清代书院的演化表明,原来具有相对独立学术、自由讲学的书院终于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官学化趋势。尽管清初仍有部分书院倡导乾嘉汉学,表现出知识创新的追求,但是从总体而言,那数量庞大的书院群体正在一步步转化为官学。正像合“学者一官僚”一体的士大夫们,总是在努力追求由“学者”到“官僚”的身份改变一样,清代书院也在积极配合朝廷“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政治理念,完成了自己从独立的文化教育机构到官学化的转变。
       五 结 语
       从中国书院的千年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中,我们已经发现,无论是受到后来人们褒扬的学术创新、教育变革的“书院学风”,还是先后受到学人批评的附属科举、学术淡薄的“官学化”体制,其实均是与书院组织的核心——士大夫的社会身份与精神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士大夫不是西方社会结构中那种纯粹的学者、僧侣、官僚的不同类型,他们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具有“学者-官僚”双重身份,故而他们既不可能完全独立地从事精神文化的创造传播工作,也不单纯是追求行政效益的官僚,而总是希望将精神文化的创造与经世治国结合起来。士大夫们这种独特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的精神特质,他们既希望独立地从事精神文化创造,又盼望在皇权的统治下从事经邦济世的社会管理。士大夫社会身份、精神特质的二重性矛盾鲜明地体现在他们所创建的书院中,并使得书院既有自由讲学与学术创新的文化传统,又有科举附庸官学化演变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