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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记]读孟郊《教坊小儿》
作者:■邹静之

《人民文学》 2000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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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说“元轻白俗,郊寒岛瘦”,苏轼还以诗的方式说过孟郊”……寒灯照昏花,佳处时一遭。孤芳擢荒秽,苦语馀诗骚。……”这是说孟的诗偶有佳句,接着他又说“初如食小鱼,所得不偿劳。又似煮蟛越,竟日嚼空螯。……”再说“何苦将两耳,听此寒虫号”。骂归骂,但他也承认自己“我憎孟郊诗,复作孟郊语”。可见孟郊的写法,在当时有其新鲜之处。
       遍翻金圣叹的《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不见选有孟郊。这位被韩愈盛赞为继陈子昂、李白、杜甫之后的伟大诗人(见韩愈《荐士》)金圣叹一首也没选。各时代的选本自有编选家的好恶,也不见得金圣叹不选,这孟郊就会从唐代诗人中从此被抹掉了,选本终归是选本。
       孟郊有一首诗还是人口能诵的,就是“慈母手中线”那首。贺黄公说这首诗,当之退之《拘幽操》同为全唐第一。好家伙全唐第一!有多少人同意?施蛰存先生在《唐诗百话》中有一段话说“这是从儒家教忠教孝的观点来评品其思想教育作用,若论诗的艺术,则此诗毕竟还浅”。
       (这首诗我倒以为可以看做是最早的白话诗之一,即使再浅,也比胡适之写的“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要复杂得多。
       借此机会再说说白话。其实白话也好,白话诗也好,早就存在。白话诗非要从1916年《尝试集》算起没什么道理。林语堂先生有篇小文《白话的音乐》,所举的例子也是1804年以前的一首白话诗。五四其实是文人承认了白话,并开始推行白话文。而有些人不这么想,他们认为白话是胡适先生的一种发明,《胡适口述自传》的那本书中有段记录:“前些年美国的《展望杂志》选出我为全世界一百名闻人之人,我当然觉得这是一件荣誉。可是当我一看到我照片底下那段颂词,我不禁失笑。他人选我的原因,是我曾经替中国发明了一种新语言。”胡适先生接着说,“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曾经替任何国家‘发明”过一种语言。”读过这段话最大的感触是老外就是老外,汉学家也不例外。
       其实说这些话的用意并没有别的,只是想如果不把1916年定为白话诗的开始的话,我们可以从更深远的中国文化中,发掘出更多富矿来营养自己,比如从《白雪遗音》,从《明清民歌时调集》中可借鉴的东西很多,那些白话诗的起点终归比“两个黄蝴蝶”高。)
       孟郊有一首献计献策是我最近偶然读到的,读过后真是惊讶,那大唐之时怎么跟现在这样的相似,不是别的而是一些写作者的心态。那可是盛唐啊,哪儿有什么“诗无敌”的景象。寻诗如下:
       教坊小儿
       孟郊
       十岁小小儿,能歌得闻天。
       六十孤老人,能诗独临川。
       去年西京寺,众伶集讲筵。
       能嘶竹枝词,供养绳床禅。
       能诗不如歌,怅望三百篇。
       这首诗我想用北京的市井语言翻译出来大概更有意思:十来岁的小屁孩子,就因为会唱上两口,嘿!皇上都知道他了。我一个六十多岁的孤苦老人能写诗怎么着,只有独对着河水叹气的份儿。去年在西京寺那程子,有那么多戏子歌手争着赛歌,好吗您那!能吼(原诗中“嘶”字用得好)。两句流行歌曲竹枝词什么的,就给让到绳床上有吃有喝地供着养着去了。现而今真是能做诗的不如唱流行歌曲的,这怎么不叫人惆怅地看着那诗三百啊!
       我是个诗人,我坚信流行歌曲跟诗没法比,诗无疑是文学形式中最高级的。但我不愿意读这样的诗,格局太小了。
       这首诗也让我想起了一次在某刊物看到的一位有失意之感的作者的发言,他对他的不被多的人所关注而怅然。我当时没读到这首诗,否则可以读给他听。告诉他从唐朝时就这样了,那会儿唱流行歌曲的就比诗人热闹,下定决心了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就只有放弃抱怨。
       孟效的诗除了寒还应加上个“酸”字。
       而与他齐名的贾岛倒该在瘦之后加个“硬”字,举一小事为例。“岛居寺时,宣宗微行至寺。闻钟楼上有吟声,遂登楼。于岛案上取诗览之,岛拥臂睨之曰:郎君何会此耶?遂夺诗卷。帝惭,下楼去。”(《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精彩。你看那贾岛抱着胳膊眼都不抬地对皇上说:哥们儿(郎君是这个意思吧),这你也懂啊?说完了一把把诗抢了回来。关键是最后的两句:帝惭,下楼去。这皇上是真给写诗人的面子啊,大度,或许是被贾岛的强硬之气给镇住了。这才像大唐的诗人啊!贾岛虽瘦但也瘦得硬朗,瘦硬是也!
       〔责任编辑 陈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