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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笔谈]生态文明与人体身心健康
作者:赵兴太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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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它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所取得的成果。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以牺牲环境和有限自然资源来换取短期经济繁荣是不可取的。当前人类文明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变革,人们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上了社会发展主旋律的位置,进而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它预示着人类即将进入一个新的文明时代,即生态文明建设时代。
       一、生态文明
       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它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经济、文化、政治等的发展程度和整体面貌。文明是历史的积淀,是民族或国家进步的表征。
       从历史上来看,人类文明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文明。人类从动物界分化出来以后,经历了几百万年的原始社会,通常把这一阶段的人类文明称为原始文明或渔猎文明。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科学没有萌芽,人类只能依靠自然食物和简单生活资料生存。受生产条件的限制,人类对自然界诸如豺狼虎豹并没有有效的征服办法,对一些自然现象没有什么科学认识。因此,人类把自然视为某种神秘力量的化身,通过图腾等来寄托对自然的崇拜。第二阶段是农业文明。铁器的出现使人改变自然的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人类不再简单地依靠自然提供的食物生存,而是适当地创造条件,使自己所需要的植物和动物得以生长和繁衍,并且改变其某些属性和习性,以供自己生存所需。这一时期人类一方面对自然怀有崇拜之情,另一方面已经把自己提升到高于其他生物的地位。第三阶段是工业文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现代化生活。工业文明是人类运用科学技术的武器控制和改造自然取得空前胜利的时代。此时期的文化观是征服论,它的口号是“人定胜天”,强调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及主宰作用,显示出人类的开拓精神,但是由于自然科学知识的缺乏及盲目自信,人类对自然及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生态文明不同于以上三种形态的文明,它是一种新的生存与发展理念,是与时代发展潮流相适应的文明,是历史选择的必然。生态文明与以往的文明形态相比,有着更为广泛的内涵:
       第一,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关系。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有其相同点,那就是它们都主张发展生产力并改造自然,以改善人类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但是,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亦有明显的不同点。农业文明时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物质生产活动基本上是利用和强化自然的过程,缺乏对自然根本性的变革和改造,对自然没有造成巨大的破坏,但是这一时期人类对自然基本表现为顺从与屈服,没有充分发挥人类的能动作用。工业文明时期人类盲目自大,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短期经济增长,忽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支撑能力。而生态文明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一个更高的阶段,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在保护环境、注重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实施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生态文明理念下伦理价值观念的转变。西方传统哲学认为,世界万物只有人是主体,其他生命体和自然不是主体,它们只是人的对象;世间万物只有人具有价值,其他的生命体与自然是没有价值可言的,因此只有对人才可以表示尊重,而不用尊重其他生命体和自然。而生态文明则认为,不仅人是主体,其他生命体和自然也是主体,它们不是附属于人而存在的,不仅人有价值,其他生命体和自然也是有价值的,也应该是被尊重的。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是生态文明的关键所在。生态文明既不是人服从于生态,也不是生态服从于人,而是人与生态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第三,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关系。生态文明是一定时期文明的总的表征,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只是从不同角度对文明进行的分类。生态文明下的物质文明,将致力于消除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和谐的破坏,达到人与自然的完美和谐,逐步形成与自然相和谐的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生态文明下的精神文明,将提倡尊重自然,关注自然,倡导人的全面发展,鼓励人们具有积极的追求,避免人们对物欲的过分关注,以形成和谐、关爱、积极的社会风气和氛围;生态文明下的政治文明,尊重利益与需求多元化,注重协调各方关系,合理分配各方利益,避免因资源分配不公而造成的对生态的破坏。
       二、生态文明是人体身心健康的必要条件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在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中存在的,离开了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部联系,便不能认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有机体和环境的联系,表现为有机体统一整体与外界环境的对立统一性,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生态系统。人类的生存、发展、健康都离不开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没有良好的生态系统人类根本无法生存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身心健康了。
       (一)生态文明是人体身心健康的物质基础
       人体的身心健康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都无疾病,状况良好。人是在社会和自然的双重因素中存在和发展的,既有社会属性,又有自然属性。但是,人首先具有自然属性,人不可能脱离自然而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
       人类要生存和健康首先要依靠自然界的食物馈赠,要依赖生物圈的平衡发展。生物圈实际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生物系统,其中包括无数大大小小的生态系统,每一个生态系统由不同的生物和非生物环境组成。正是这个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了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要生存、保持身心健康必然需要氧气,氧气就来自气圈,所需水资源来自水圈,所需食物来自生物圈,所需矿物质来自岩石圈和土壤圈。在漫长的岁月中,人类和自然环境建立了和谐的平衡关系,主要体现为新陈代谢。机体与环境之间连续不断的能量转换和物质交换,不但揭示了机体与环境之间的对立与统一,同时又促进了整个生态的进化与发展,保持生态平衡。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自然亦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漫长的时间里,人体对自然的变化也具有了相应的调节机制,只要自然界的变化遵循其内在的规律性,不破坏人体的调节机制,人体的生态平衡,就能保持相对的稳定。如果自然界发生急剧的变化,超过人体的自然调节能力,如某种化学污染物的突然增加,电磁辐射的急剧加强,各种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卵突然减少或增加,破坏了人体的生态平衡就会对人体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一些社会因素也会通过自然因素而使人致病,不发达国家人民所发生的疾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社会结构的落后和生活水平的低下,如环境恶劣、食物缺乏和有害的生活方式等。
       人类从自然界产生之后,就以其自身的能动性反作用于自然,这种反作用可能有两个方面的表现:其一,人类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能动地
       改造自然,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健康创造更适宜的条件,提高环境质量,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其二,人类肆意妄为,违反自然规律,对自然环境施加消极或破坏性的影响,造成自然环境的恶化,对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在人类改造自然的同时,自然也对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提出了挑战。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公害,就是自然界对人类报复的一种表现。马克思说人是“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自然界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破坏自然就等于破坏人类本身,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当然,自然是可以认识的,也是可以改造的,我们要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认识和改造自然。倡导生态文明才可以创造出适宜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
       (二)生态文明是人体身心健康的精神需求
       人体身心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健康而且也包括心理健康,焦躁、抑郁、过度恐惧等都是不健康的表现。作为集自然性和社会性于一体的人,其不仅具有追求物质利益和生活条件的需求,同时也具有享受优美环境的精神需求。人的精神需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美需求,爱美是人的天性。一方面,优美的自然景象唤醒了人的审美情趣,营造和谐的环境,对人体身心健康能起到促进作用。马克思说:“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费的精神食粮。”美好的自然环境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舒缓压力,愉悦心情。有调查显示,在景色优美、光线充足的环境中,能振奋人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人在欣赏优美景色的同时,会自觉意识到生态环境对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对自然环境予以呵护,用美的标准去塑造环境,使自然环境更符合美的要求。在这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人的身心得到全面的升华,从而保持精神的愉悦。
       同时,人不仅生活在自然环境中,也生活在社会环境中。人的身心健康不仅与自然环境有关,同时也受社会环境的制约,社会环境的好坏,可以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好的或坏的影响。社会因素的变化,也可以引起人的生理特征的变化。人与社会是个大系统,正常的生命活动处于这个系统的平衡之中,一旦这个系统失去平衡,就可能使人体产生疾病。政治上的压抑、经济上的重负、失恋的悲痛、家庭的不和、受到法律制裁或道德谴责、精神的污染、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等,这些社会因素都会通过情绪中介,诱发人体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抑郁症等。与身体的疾病相比而言,社会因素对心理疾病的诱发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工业生产造成的生活状态紧张、社会矛盾增加,会促使心理疾病发病率增高。因此,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积极友爱的社会环境是人体身心健康的需要,建设生态文明的同时也为身心健康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人体身心健康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生态文明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人类实践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及实践活动的形式与生态文明的创建有直接关系。生态文明为人体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条件,而生态文明的建设又依赖于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身心健康,如果人体的身心健康都不能保证,生态文明的建设还从何谈起。
       (一)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主体
       从本质上来说,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以人为主体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活动及其结果是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本质力量——物质的、精神的、生理的、心理的、观念的、意志的等的现实展现和外在化的客观表现。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人是实践的主体,作为主体的人对自然发挥能动作用,改变生态环境,以满足自己各方面的需求。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就是以生态环境为客观对象,积极主动地发挥、运用和展现人的本质能力的过程,也是实践主体的本质能力与客体的物质力量相互转化、利用的过程,当实践主体通过中介与客体达到协调、统一时,就可以取得积极的成果。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明确提出“人创造环境”的思想。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劳动,就必须改造自然,以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健康。人类正是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才使人类的本质得到确认。马克思恩格斯主张积极主动地创造环境,依靠能动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人是实践的主体,人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改变着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的优劣与人的实践活动密不可分。人们应该从长远着眼,克服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生产行为,树立平衡的观念,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要积极地遵循自然规律,建设生态文明。
       (二)人体身心健康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前提
       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体质和心理是其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应满足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是人开展实践活动最原始的要求。只有身体健康,人们才有精力、体力、毅力去改造自然,开展创造环境的实践活动;只有身体健康人们才有可能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与技能,才可以依靠科学知识对自然进行积极的改造,加强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资源浪费,避免环境污染,维持生态平衡,开发新的能源,力争消除生态危机,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身体健康才可以建立与生态相协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力争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心理则包括性格、思维、情绪等精神方面。只有性格完善,人们才可以乐观地面对生活,积极迎接实践活动中的挑战,面对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暂时困难不轻言放弃;只有情绪稳定人们才可以感受到自然的美好,并积极主动地爱护自然环境,塑造优美生活环境,树立自律意识与平等观念,确立生态保护意识,才可以友爱健康地对待生态环境,尊重自然界的生存权利与发展权利,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