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文学研究]论六朝志怪中的异犬狗怪描写
作者:王利锁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5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要:六朝志怪中的异犬狗怪故事从描写类型看主要分义犬、异犬、妖狗三种模式。六朝志怪的异犬狗怪故事不仅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蕴涵,而且也具有丰富的阅读审美启示。把狗作为文学的描写主角,六朝志怪在文学史上具有开风气之先的地位,这对文学题材领域的拓展是有贡献的。
       关键词:六朝志怪;异犬狗怪;类型描写;古代小说;文学史意义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5-0128-06
       收稿日期:2008-01-09
       作者简介:王利锁(1964~),男,河南伊川人,河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六朝志怪小说作为我国古代小说发展史的一个重要阶段,得到了研究者的普遍关注。20世纪初,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作为我国古代小说研究的开山之作,首先对六朝志怪小说的审美特性进行了具有现代眼光的科学剖析。新时期以来,六朝志怪小说研究又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作为第一部系统研究六朝志怪小说的专著,以翔实丰富的材料和细密周到的考释勾勒了六朝志怪小说的流变和发展,是六朝志怪小说研究的扛鼎之作。吴志达《中国文言小说史》、王枝忠《汉魏六朝小说史》、侯忠义《汉魏六朝小说史》、陈文新《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从小说史的发展和审美意识的演变等不同的视角对六朝志怪小说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王青的《西域文化影响下的中古小说》和李伟昉的《英国哥特小说与中国六朝志怪小说比较研究》则从世界文化和比较文学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跨文化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深化和拓展了六朝志怪小说的研究领域,而且也提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六朝志怪小说作为我国古代文言小说的一种特殊范型,具有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其中神仙鬼魅形象的精彩刻画,曲折离奇的情节演绎,惊心动魄的恐怖气氛渲染,无不濡染着灵异之气,呈现出超奇之态,给人一种离奇怪诞、惊心炫目的审美感受。六朝志怪小说意象群研究即是其中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领域。六朝志怪小说中有许多故事类型,如其中的异犬狗怪故事不仅丰富和扩大了六朝志怪灵异精怪世界的内涵外延,而且其描写的怪诞离奇,构思的奇特巧妙,叙述的别致委婉,也足以使我们在审美之余产生无限的文化遐思,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故事类型。虽然研究六朝志怪者对六朝志怪中的意象群已有过梳理和分析,如鬼魅意象、洞穴仙境意象、蛊意象等,但对六朝志怪中的“动物世界”类型故事尤其是狗怪故事却很少关注,自然也缺乏对其文化蕴涵和文学价值的深入讨论。有鉴于此,笔者专门围绕六朝志怪中异犬狗怪故事的类型描写及其审美特征展开论述,以期对六朝志怪“动物世界”文学意象群的个案进行剖析。
       狗与人类的关系有着久远的历史。在众多的家禽家畜中,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并与人类生活发生着密切的关系。早在新石器时代,狗就进入了人们的生活视野。据陈文华《农业考古》等资料,河北徐水县南庄头、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岗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都出土有狗的遗骸。在黄河下游大汶口文化遗址和长江中游邓家湾文化遗址中,还出土有狗形陶塑和狗形鬻,它们“或立或卧,或吠或啮物,或单立或两狗相迭,造型粗率写意,充满了原始朴素的生活意味”。这些遗址距今或四五千年或已近万年,虽然古代遗存的匮乏使我们无法完全复原和了解此时期古人对狗的依赖程度和狗在人们生活中的分量如何,但这些遗存说明在人类生活的初期,狗就与人类结下了亲密关系。
       狗的种类很多,若从功能用途来看不外守家犬、猎犬、食肉犬等几类。《周礼注疏》卷36“犬人掌犬牲”。孔颖达疏说:“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田犬即田猎之犬,吠犬即看家犬,食犬即食肉犬。根据现存的先秦文献我们可以知道,至迟到商周之际,狗不但已作为观赏馈赠的宠物成为古代人生活的一种时尚,而且狗肉也开始作为食物和祭品来用了。如《尚书·旅獒》:“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蛮。西旅厎厥獒,太保乃作《旅獒》,用训于王。”太保召公爽在训辞中劝诫周武王说:“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召公之言虽从立政为民出发对“异物”持排斥态度,但狗的“玩物”特性已昭然若揭。狗不仅是人类生活中的玩物,而且狗及狗肉还是古人重要的祭品和食品。甲骨文中多次提到犬祭。王增能《客家饮食文化》论述说:“简体字‘献’,繁体字写作‘献’,至少说明了两层意思:一是用狗(犬)贡献(祭祀)表示恭敬虔诚;二是将‘献’字分割开来,左边‘虐’头下的‘鬲’是陶制炊具,意味着用陶器煮狗肉,用来吃。”王增能先生的推断是可信的。
       其实,在我国古人的心目中,人类在安排自己的生活世界的同时就已经给狗安排了一个合理的位置,在想象世界之奇特时也把“狗世界”融入到自己生活的幻想中了。《山海经》作为我国较早的保存神话传说的典籍,其中即写到了与狗有关的“犬戎国”的故事。《大荒北经》中说:“有犬戎国,有人,人面兽身,名曰犬戎。”又说:“大荒之中,有山名日融父山,顺水人焉。有人名曰犬戎。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肉食。”在《海内北经》中,又称此国为“犬封国”,那里的人“状如犬”。《山海经》中的故事充满浓郁的神话色彩,当然不足信,但它关于狗的来源与人具有亲缘关系的离奇想象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六朝志怪中就有许多狗化人形的描写。
       正因为狗与人类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我国古代典籍中多有关于“狗事”的记述;而随着这些“狗事”的描写,狗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文学“形象”也自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中记载:“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着,然不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邪?’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酤,而狗迓而龅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虽然韩非子这则“狗猛酒酸”的寓言是在借此讽刺国君身边的权臣恶吏,目的不在写狗,但此处所写的“猛狗”形象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狗作为一种异于人类的动物,也被赋予了深刻的人文意象。再如《列子·说符篇》记杨布之狗:“杨朱之弟日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返。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杨布怒,将扑之。杨朱曰:‘子无扑矣!子亦犹是也。向者使汝狗白而往,黑而返,岂能无怪哉?”其他如《左传》、《史记》、《战国策》、《说苑》中也经常写到“狗事”。而最令人奇特的是六朝志怪《玄中记》中记载的“狗民国”的故事:
       狗封氏者:高辛氏有美女,未嫁。犬戎为乱,帝曰:“有讨之者,妻以美女,封三百户。”帝之狗名槃护,三月而杀犬戎,以其首来。帝以为不可训
       民,乃妻以女,流之会稽东南二万一千里,得海中土,方三千里,而封之。生男为狗,生女为美女。封为狗民国。
       可以看出,从神话传说、子史杂传到六朝志怪,狗的文学“主角”地位在不断提升,预示着狗作为中国文学中的一个“形象”序列将绽放出它奇异的光彩。
       但如果我们把《山海经》的记载与《玄中记》的描写进行比照,我们注意到它们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大的:首先,“狗民国”的奇幻想象应该来自“犬戎国”的启发,二者之间的源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其次,在《山海经》中,“犬戎”是一个人名,后演变为一个国名,“犬戎”和“犬戎国”的祖先也是人类的祖先——黄帝;而在《玄中记》中,“狗民国”是高辛帝之狗的后代,是人、狗交合的产物,而促成此事发生的原因则正是“犬戎”,即历史上实际存在的一个古老民族。再次,《山海经》中关于“犬戎国”的叙事是放在人类序列中完成的,具有明显的人狗同源、异质同构的观念存在,这种观念具有鲜明的神话思维特征;而《玄中记》的“狗民国”则不过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意外”,它要演绎和表现的就是“狗民国”发生的离奇性,相对《山海经》“犬戎国”的神话思维描写,“狗民国”明显地具有“人为”构思色彩。也就是说《玄中记》是把人、狗作为异质异构两个世界来叙事的,所以,才会有“帝以为不可训民”、狗和帝女结合后,“生男为狗,生女为美女”的蕴涵人类经验智慧的说法。最后,这种思维和叙事的区别恰好说明从神话向仙话、鬼话发展演进的过程存在一个思维和叙事转换的过程,这个过程即干宝《搜神记序》说的“虚错”的过程,我们姑且将其称为从“本幻”思维到“设幻”思维的发展过程。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提出六朝志怪“非有意为小说”后,学界多认为中国小说创作的自觉是从唐传奇开始的,但从六朝志怪的创作实际看,其中“全构虚辞,用惊愚俗”的特征又是相当明显的,这不仅从上述两个“狗国”故事的对照可以得到证明,而且如果我们不囿于成见来观照六朝志怪中的异犬狗怪故事,我们会发现其中许多故事的设计也是在“设幻”思维的支配下完成的。
       六朝志怪中保存有大量的与狗(犬)有关的怪异故事。这些故事散见于《述异记》、《神录》、《搜神记》、《搜神后记》、《齐谐记》、《幽明录》、《玄中记》、《续异记》、《异苑》、《冥祥记》、《旌异记》等书中。,如果按照狗与人之关系和狗类属性特征来看,六朝志怪中的异犬狗怪大体可分义犬、异犬和妖狗三大表现形态和描写模式。
       (一)义犬
       所谓义犬是从人、狗关系和狗的行为特征着眼划分的,主要指狗对人的态度和情感。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也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六朝志怪中的奇异之犬在“处理”人、“我”(即狗)关系时,都能充分发挥“狗性”智慧,表现它与人类的亲和,对人的忠诚。这类故事多以狗助人为描写内容,六朝志怪中把此类犬称为“义犬”。它们是主人在危难之时的助手或助力,在主人危难之时,它们以自己奇异的行为表现了自己对主人的忠诚。《搜神记》中有三个“义犬”的故事。卷二十《华隆家犬》(又见《幽明录》)写吴人华隆有次到江边伐荻,为大蛇盘绕。此时他养的“快犬”名“的尾”正好在他身边,“的尾”奋起救主,猛咬大蛇,大蛇被咬死。但华隆由于被蛇盘绕,“僵仆无知”,“的尾”就偎在主人身边“彷徨涕泣,走还舟,复返草中”,频频发出救人信号,后华隆终于为人发现被救回家。华隆病愈后倍加爱惜此狗,“同于亲戚”。卷九《诸葛恪(家犬)》也是写狗助人的,与华隆家犬不同的是此狗似具有未发先知的“灵性”。故事说诸葛恪征淮南回朝,朝廷要求他参加朝会,而他家的犬“衔引其衣”阻止他去,反复多次,无奈,诸葛恪“令从者逐之”,最后才得脱身入朝,结果入朝后就被杀。而最令人感动扼腕叹息的当属卷二十《义犬冢》中的义犬:
       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日“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燕之。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冢,高十余丈。
       与此义犬救主情节模式大体相近的还有《搜神后记》中的《杨生狗》。《杨生狗》前半部分也是写主人酒醉草泽,突遇大火,狗湿身救人;不同的是后半部分又加入了主人堕井狗呼号救人的情节。而后半部分情节模式又同《华隆家犬》有一定相似性。如果说《义犬冢》中的“黑龙”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典型地通过自己的奇异行为体现了狗对主人的忠诚的话,那么《搜神后记》记载的“乌龙救主”故事(又见《齐谐记》)中的义犬“乌龙”除忠诚之外,已与主人达到了“心灵”的默契:
       会稽句章民张然,滞役在都,经年不得归。家有少妇,无子,惟与一奴守舍,妇遂与奴私通。然在都养一狗,甚快,命曰“乌龙”,常以自随。后假归,妇与奴谋,欲得杀然。然及妇作饭食,共坐下食。妇语然:“与君当大别离,君可强啖。”然未得啖,奴已张弓拔矢当户,须然食毕。然涕泣不食,乃以盘中肉及饭掷狗,祝曰:“养汝数年,吾当将死,汝能救我否?”狗得食不啖,惟注睛舐唇视奴。然亦觉之。奴催食转急,然决计,拍膝大呼日:“乌龙与手!”狗应声伤奴。奴失刀仗倒地,狗咋其阴,然因取刀杀奴。以妇付县,杀之。
       在上述几个义犬故事中,狗都是作为故事的主角来描写的,虽然故事的内涵不一样,但描写的狗都有基本相似的特征:第一,它们的身份都是家犬,是由主人豢养的,因此,对主人都表现出异常的忠诚。无论是单独行事的“的尾”、“黑龙”,还是与主人配合行动的“乌龙”,它们都把主人的命运安危和意志放在第一位,甚至为主人牺牲自己的性命。第二,狗通人性,富有情感。它们心向主人,在主人危难之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表现出奇异的行为,救主人于危难之中;在主人身临危境时,它们或“彷徨涕泣”或“得食不啖”,情系主人的安危,具有与人相似的情感活动。如诸葛恪家犬、华隆家犬。第三,与下文谈的“妖狗”不同,它们“狗”的身份形貌没有发生变形、变化,它们的“异”主要体现在行为和灵性上。显然这些特征是人们立足现实生活对狗的认知的现实反映,因此,这些故事中狗的“形象”描写具有明显的写实性、亲和性、人情化特色。
       (二)异犬
       所谓异犬,又可称为灵异之犬,是从狗自身的种类属性特征上来着眼的。如狗能解人语但不会说人话,而六朝志怪中的狗常常表现出奇特怪诞的行为,有的狗突然之间能说人话,或做按常理而言不应是狗该做
       的事情,也就是说“狗性”发生了变异而具有了其他类性或属性的特点。我们把六朝志怪中描写的超出一般狗性特征的狗称为灵异之犬即异犬。就行为定位和描写特征而言,它们处于“义犬”和“狗怪”之间而明显具有“怪”的色彩,现实性成分在逐渐衰退,非现实性的成分在不断增加。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描写虽然表现出许多的灵异性和怪诞性,但在表现狗的怪异性时,狗之为狗的“形貌”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类故事就其表现形态而言又可分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狗会说人语。如《搜神记》卷七《狗作人言》:“永嘉五年,吴郡嘉兴张林家有狗,忽作人言,云:‘天下人俱饿死。’于是果有二胡之乱,天下饥荒焉。再如《述异记》记:”安国李道豫,宋元嘉中,其家犬卧于当路,豫蹶之,犬曰:‘汝即死,何以踏我?’豫未几而卒。”(又见《异苑》)此类故事有的还情节曲折且富有戏剧性,如《述异记》中的“朱元兄弟”:
       嘉兴县罩陶村朱休之有弟朱元,元嘉二十五年十月清旦,兄弟对坐家中。有一犬来,向休蹲,遍视二人而笑,遂摇头歌曰:“言我不能歌,听我歌梅花。今年故复可,奈汝明年何?”其家惊惧,斩犬榜首路侧。至岁末梅花时,兄弟相斗,弟奋戟伤兄。官收治,并被囚系,经岁得免。至夏,举家时疾,母及兄弟皆卒。
       二是狗表现出异于种类属性的异行怪态。如《搜神记》卷六记“(汉)文帝后元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又记:“汉景帝三年,邯郸有狗与彘交。是时赵王悖乱,遂与六国反,外结匈奴以为援。《五行志》以为犬兵革失众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交于异类,以生害也。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这类故事中的狗,六朝志怪中直接称为“妖狗”。所以称为“妖”,恐怕同它们狗的种类属性的发生变异有关。但若深入分析,我们发现,这类异犬狗怪故事有几点是比较明显的:第一,这些故事不是以展现异犬狗怪的特征为目的,而是在通过狗特性的变异预兆社会的变化,蕴藏在其背后的是深深的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观念。就此而言,与其把这类故事看作“小说”,不如把它看作“宣教”文字更合适,因为这类故事的描写性几乎没有,是典型的“丛残小语”,甚至它原初就是在天人感应神学思想指导下产生的,是对天人感应神学思想的演绎。这从故事叙述中引用京房《易传》的话可以得到鲜明的印证。第二,在这些故事中,狗虽然是故事描写的重要题材,但其目的不在写狗,而是通过狗的反常行为来预示社会的反常,狗性的变化只是作为社会变化的征兆而存在的。与“义犬”故事相比,狗的形象性格特征描写减弱了,相反,社会文化观念的寓意性、象征性则增加了。第三,狗作为一种属类的行为特征发生了变化,被赋予其他的类性特征,使狗具有了非狗的性质,其中最典型的是让狗作人语。在这些描写中,狗的非狗化倾向异常突出,其对社会吉凶的预见远远超过了人类对现实社会的认知。不难看出,此类作品正是通过狗的非狗性的怪异来表现现实社会的怪异的。也正因为此,在这类故事中,狗虽然仍具有狗的生理形貌,但狗之为狗的种类属性几乎丧失殆尽,而超现实性和怪诞性则愈加明显。总之,“宣教”性、象征性、怪诞性是此类故事表现出的最基本特色。
       (三)妖狗
       所谓妖狗,即通常人们所说的狗怪、狗精。妖狗与上述异犬最大的区别就是它虽然具有狗的质性,但已不完全具有狗的形貌而可以另一属类的形貌出现,并以另一属类的生活习性来活动,其自身具有置换变形的功能。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妖怪,六朝志怪中也称为“鬼魅”。所谓“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在六朝志怪中,有许多描写狗怪的故事,其最突出的表现是狗化为人形祸害人。如《搜神记》卷十八《田琰》:
       北平田琰,居母丧,恒处庐。向一期,夜忽入妇室。密怪之,曰:“君在毁灭之地,幸可不甘。”琰不听而合。后琰暂入,不与妇语,妇怪无言,并以前事责之。琰知鬼魅。临暮竞未眠,衰服挂庐。须臾,见一白狗,攫衔衰服,因变为人,着而入。琰随后逐之,见犬将升妇床,便打杀之。妇羞愧而死。再如《搜神后记》卷九《老黄狗》:
       太叔王氏,后娶庾氏女,年少色美。王年六十,常宿外,妇深无欣。后忽一夕,见王还,燕婉兼常。昼坐,因共食。奴从外来,见之大惊。以白王。王遽入,伪者亦出。二人交会中庭,俱着白恰,衣服形貌如一。真者便先举杖打伪者,伪者亦报打之。二人各敕子弟,令与手。王儿乃突前痛打,是一黄狗,遂打杀之。王时为会稽府佐,门士云:“恒见一老黄狗,自东而来。”其妇大耻,病死。
       如果说前两个故事中的狗怪是与人妇私通被人发现打杀后现出原形的话,狗怪也有得意忘形自露其形被发现的,如《搜神记》卷十八《沽酒家狗》:
       司空南阳来季德,停丧在殡,忽然见形,坐祭床上,颜色服饰声气,熟是也。孙儿妇女,以次教戒,事有条贯。鞭扑奴婢,皆得其过。饮食既绝,辞诀而去。家人大小,哀割断绝。如是数年,家益厌苦。其后饮酒过多,醉而形露,但得老狗,便共打杀。因推问之,则里中沽酒家狗也。
       我国古代很早就有气化万物的观念,认为天地万物都是气化所生,由于禀气不同,化成的物形态状貌也不同,相应地其质性也不一样。干宝《搜神记》卷十二说:“天有五气,万物化成。木清则仁,火清则礼,金清则义,水清则智,土清则思:五气尽纯,圣德备也。木浊则弱,火浊则淫,金浊则暴,水浊则贪,土浊则顽:五气尽浊,民之下也。中土多圣人,和气所交也;绝域多怪物,异气所产也。苟禀此气,必有此形;苟有此形,必生此性。故食谷者智慧而文,食草者多力而愚,食桑者有丝而蛾,食肉者勇敢而悍,食土者无心而不息,食气者神明而长寿,不食者不死而神。”因为天地万物都是气化的结果,所以万物之间就存在互化的可能。但万物互化“应变而动,是为顺常;苟错其方,则为妖眚。”妖怪鬼魅的产生就是万物气化过程中“错其方”的结果。六朝志怪中描写动物变化人形并非只有狗一种,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化为人形,如猴类,《搜神后记》卷九《猴私官妓》记:“晋太元中,丁零王翟昭后宫养一猕猴,在妓女房前。前后妓女,同时怀妊,各产子三头,出便跳跃。昭方知是猴所为,乃杀猴及子。妓女同时号哭。昭问之,云:“初见一年少,着黄练单衣,白纱帢,甚可爱,笑语如人。”这类精异鬼怪故事总的来看即是在万物气化的观念下创造的,甚至可以说这些故事就是对这一观念的形象演绎。那么,作者为何不关注社会生活中的“顺常”之变而把注意力放在“错其方”的“妖眚”描写上?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诸如社会现实的动荡不宁,宗教思想的流行等。若从作者创作心理来深入剖析,我们可以隐隐地感到,在这类荒诞不经的故事描写背后实际隐藏着作者对现实社会无序的深深无奈和苦楚,作者实际是借对精异鬼怪世界荒诞
       怪异的展示来托喻自己对现实无序的心灵感受的。
       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六朝志怪对精怪之犬的描写虽然在叙述层面上,它们均采用了史传的叙事手段,如在讲述某故事发生之前,先铺垫人物的姓名、籍贯等,以显故事的真实性,但从叙述意味和叙事蕴涵来看,他们似乎并不相信故事的“真实性”,如所有故事中的狗怪最后的结局都是被“打杀”,给人一种死无对证的感觉。正如石昌渝先生所言:“任何一部小说都是有倾向性的,作者对于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都有自己的观点,并且在叙述中渗透着自己的美学评价,客观叙述只不过将自己的评价隐藏在情节结构和隐喻象征中,让读者通过情节自己去领悟而已”。这种将狗怪“虚置”的表现手段恰证明他们在处理这类故事时表层“真实性”背后蕴含着深刻的虚构意识,或者说他们完全是将“虚构”的东西作为真实的东西“实录”下来,是真正借“实录”之名行“虚构”之实,以此来逃避因直接描写虚构之事而招致“非议”。在这里,作者巧妙地调和了“实录”与“虚构”这一原本紧张的矛盾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受道教和佛教思想的影响,六朝志怪中也描写了与仙境或地狱有关的人故事。前者如《幽明录》中的《黄原》,后者如《冥祥记》中的《程道惠》、《竺慧炽》。在《黄原》中,“青犬”是引导黄原进入仙境的重要中介,若没有“青犬”逐鹿的铺垫,仙境的描写和展现就显得突兀而不真实。因此,在《黄原》中,“青犬”是人们进入仙境的“助手”,是情节发展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程道惠》给我们描写了阴森恐怖的“饿狗地狱”景象:“惠欣然辞出,导从而行。行至诸城,城城皆是地狱。人众巨亿,悉受罪报。见有掣狗,啮人百节,肌肉散落,流血蔽地。”在这里,狗是地狱恐怖景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饿狗的描写渲染增加了地狱的恐怖气氛,但就叙事而言,狗在这里意象意义大于情节意义。从“形象”类型表现来看,前者可归入狗助人类而后者则可纳入狗害人类的叙述模式中。故本文不再另论。
       六朝志怪中异犬狗怪的描写不仅具有深刻的文化思想蕴涵,而且也具有其自身独到的审美特征和文学史意义。
       首先,六朝志怪以前的文学典籍中虽然已有关于狗的文学描写,但把“狗事”作为文学表现的核心题材,把狗作为文学描写的“主角”,并刻画出类型各异,丰富多彩的“狗世界”情态,六朝志怪在我国文学史上具有开风气之先的地位,其表现出的开拓文学描写领域的勇气对中国古代文学尤其是后世小说创作的发展是有重要贡献的。
       其次,如果不拘囿于故事产生的时代先后而从叙事模式和分类层次着眼,我们发现六朝志怪中的异犬狗怪描写经历了一个从生活“纪实”到“设幻”“虚构”的推演过程。这从上述所列三类故事模式可以清晰地看出来。这一推演过程对理解古代小说创作生活真实到艺术真实的审美观念的演变具有重要的范式意义。六朝志怪小说中“本幻”与“设幻”的交织,说明六朝志怪小说的写作已经蕴含了“有意为之”的文学因子,这为我们认识文学史上虚拟叙事的发生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唐代传奇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
       再次,从叙述结构和叙述技巧上看,无论是“纪实”性的描写还是“虚构”性的描写,作者在表现这些故事时是努力把故事作为“真实的存在”来表现的,所以,无论多么怪诞的情节如狗变人形奸人妇,与人缠绵传情等,作者都没有丝毫的怪诞场景铺垫,而是让读者在阅读时产生风行水上,自然成文的审美“错觉”,这一叙事笔法显然受到史传叙事笔法的影响。但从叙述意象和叙述谋略上看,作者又大量采用“设幻”的笔法告诉读者其描述故事的荒诞性,如《田琰》写琰先知是“鬼魅”,再写他“见一白狗”变为人形,升床奸妇。这种明显具有预叙特征的叙述谋略和叙述结构的安排在一定意义上讲正是作者虚构意识的表现。六朝志怪“纪实”与“虚构”、真实与荒诞的错综交融的表现方法,使六朝志怪具有了亦真亦幻,真幻开阎,游心寓目,适趣解闷的审美效果,甚至有的情节描写会让我们浮想联翩,品得妙趣,如《老黄狗》描写真假“王氏”对打的场面自然会令我们联想到《西游记》中真假美猴王的故事。可见六朝志怪小说许多叙述情节对后世小说创作曾产生过深刻的影响。
       最后,就狗自身的特征描写而言,六朝志怪中异犬狗怪故事也有许多值得我们汲取的经验。如六朝志怪在把狗作为审美主体对象描写时,它非常注重情节的离奇设置,注重对狗的情态心理的刻画,以形象之笔展现狗的“风采”。上引诸条故事可清楚地证明这一特点,这里我们不妨再引《述异记》中《黄耳》以验之:
       陆机少时,颇好游猎,在吴豪盛,客献快犬名日黄耳。机后仕洛,常将自随。此犬黠慧,能解人语,又尝借人三百里外,犬识路自还,一日到家。机羁旅京师,久无家问,因戏语犬曰:“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驰取消息不?”犬喜摇尾,作声应之。机试为书,盛以竹筒,系之犬颈。犬出驿路,疾走向吴,饥则入草噬肉取饱。每经大水,辄依渡者,弭耳掉尾向之,其人怜爱,因呼上船。栽近岸,犬即腾上,速去如飞。径至机家,口衔筒作声示之。机家开筒取书,看毕,犬又向人作声,如有所求。其家作答书内筒,复系犬颈。犬既得答,仍驰还洛。计人程五旬,而犬往还载半月。后犬死,殡之,遣送还葬机村南,去机家二百步,聚土为坟,村人呼为“黄耳冢”。
       “黄耳”为了依靠他人渡河则“故意”向人献媚,而过河后害怕他人害己,未等船靠岸即腾飞而去。此情节不仅栩栩如生地写出了“黄耳”的情态,而且也形象地刻画了“黄耳”的内在心理,可以说把狗的“黠慧”表现得淋漓尽致。《黄耳》称得上是六朝志怪中“狗文学”的名作。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异犬狗怪故事虽然只是六朝志怪小说中“动物世界”的一个侧面,但它包孕的文学审美特征是丰富多彩的,六朝志怪把狗作为文学描写的主要对象,不仅开拓了古代文学描写的领域,而且也丰富了古代文学的意象结构,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贡献。
       [责任编辑 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