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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建立家务活动研究
作者:宿志刚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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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优抚即优待抚恤之意,主要是对保卫国家的将士及其家属进行物质优待和精神抚慰,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抗战时期,为了充分调动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蕴藏的巨大生产潜能,消除他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使他们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陕甘宁边区党和政府从1944年开始在优抚过程中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活动。为了把这一活动搞好,边区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制定生产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为他们分配土地和为无劳动力者代耕、为退伍军人介绍对象等。建立家务活动是抗战后期陕甘宁边区优抚的基本政策和中心工作,且取得了极大成功。它为改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生活、促进边区大生产运动的深入开展及改变边区存在的一些陋习等,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抗日战争;陕甘宁边区;抗工属;退伍军人;建立家务活动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5-0084-07
       收稿日期:2007-12-10
       作者简介:宿志刚(1962~),男,河南封丘人,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优抚中的建立家务活动是边区政府为落实中共中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政策,于1944年开始的帮助抗工属(抗日军人家属和抗日工作人员家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的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建立家务活动”)。这一活动的内容主要是在边区政府分给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土地、调剂粮食,边区群众帮助生产工具的情况下,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生产,通过辛勤劳动逐步过渡到有家当、有余粮、有房屋乃至成家立业,最终实现丰衣足食的目标。建立家务活动是抗战后期陕甘宁边区“优抚工作的方针”。是“拥军工作的中心环节”。但对这项优抚中的重大举措,史学界却甚少关注。(1)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弥补研究的空缺。
       一、陕甘宁边区开展建立家务活动的原因
       从1944年开始,边区政府把建立家务活动作为优抚的中心工作和抗战后期的基本政策,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边区政府无力实施持久的物质优待
       众多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数量,拮据的边区财政,使得边区政府无力实施持久的优待。抗战的持久性和许多青壮年踊跃参军参战及参加抗日工作,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数量相对于边区总人口已相当庞大。据考证,边区抗工属和退伍军人数量达140750人,这还不包括以后增加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而1940年边区29个县的总人口,仅有1355541人。如按140750位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计算,实施物质优待,需要边区公粮公款优待的人口占边区总人口的10.3%强。由于陕甘宁边区地广人稀,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农业生产落后,边区政府财政收入极少。毛泽东回顾当时的困难情形时说:“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子盖。”在边区军队和工作人员尚不能温饱的情况下,更无财力长期实施对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物质优待,于是,从1944年开始,迅速掀起了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的高潮。
       (二)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中蕴藏着巨大的生产潜力
       据估计,边区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人数达140750人,在这14万余人中蕴藏着巨大的生产潜能。依边区习惯,“十八至五十五岁的男子为男子全劳动力”,“十五至十七岁的青年男子为青年半劳动力”,“五十五至六十岁的老年男子为老年半劳动力”,“十八岁至五十五岁的妇女为妇女半劳动力”,“两个半劳动力折合为一个全劳动力”,而事实上,在边区“年在五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没有不参加劳动的……十五岁以上的青年即已当全劳动力使用。妇女从十八至五十五岁,除耕地外,其他一切劳动均参加”。也就是说边区成年妇女和青少年、老年男子大部分都参加生产。14万余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对地广人稀的陕甘宁边区来说,是一笔巨大的物质财富和人力资源,如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将有力地促进大生产运动的开展,减轻边区人民的负担。在1943年1月15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和3月5日下发的《为优待抗属组织代耕工作给各县的指示信》中,都明确指示各地政府加强对抗工属的思想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生产,或自动耕地,或发展副业,最终达到自力更生的目标。“边区政府的指示,虽未明确提出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的口号,但已暗含帮助他们建立家务之意,故在1944年以前已有部分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成为他们中的模范。
       (三)为了实现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丰衣足食的目标和备荒、准备反攻的需要
       随着大生产运动的深入开展和边区人民的不断努力,到1944年,边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军民丰衣足食,生活安康。而为边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抗工属和广大退伍军人更应该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但要使他们衣食无忧,仅靠政府救济和群众代耕,是不可能实现的。边区党和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如绥德分区地委在给各地党政机关的指示信中指出,对于抗属的优待,“主要的是从积极方面帮助抗属建立家务,使她们渐渐做到生产(纺纱等)自给,否则只靠救济和代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鹿县的抗工属工作,由于“单纯的代耕观点”,成绩很少,抗工属生活亦无大的改观,“其原因是没有从根本上去发动群众帮助抗工属建立家务”。能否帮助抗工属及退伍军人建立家务,已成为提高他们生活水平的瓶颈。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说:“对于抗属,要像对自己家人一样……我们就要帮助他们建立家务,使他们同样的得到丰衣足食……地方政府对退伍军人,要替他们解决困难,积极帮助他们成家立业……退伍后能够有一个幸福的家园。”由此可知,建立家务是为了使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而建立家务为他们实现丰衣足食的目标创造r条件。
       此外,边区党和政府开展建立家务活动,还有备战备荒和准备反攻的政治意图。陕甘宁边区地处西北高原,气候恶劣,各种灾害不断。据统计,从1939年至1945年,边区无年不灾,且成扩火之势。而在众多的受灾人口中,因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许多家庭缺少劳动力而成为受害最大的群体。为此,《解放日报》1945年6月14日在三言两语栏目发表《帮助抗属防旱备荒》的文章,明确指出抗属家庭多无存粮,是抵御灾害最薄弱的环节,号召边区人民行动起来,帮助抗属建立家务,以备连年之灾荒。1943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于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大力发展生产,主要是农业生产,“要做到农业生产‘耕三余一’,备战备荒。”“每个旅应当建立一个后方……这要好好计划一下,要像朱总司令所讲的好好地搞一个革命家务”。。这是毛泽东首次把发展生产、备战备荒与建立家务联系起来,尽管指的是要军队建立家务。
       林伯渠在1944年《边区政府一年工作总结》中说,1944年边区最急需和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执行毛主席指示,“帮助抗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更加巩固军民团结,提高抗战自卫力量,准备反攻”。
       (四)消除抗工属对政府的依赖心理
       边区政府的长期代耕和优待政策,也导致了部分抗工属产生了依赖政府和群众的心理。如关中分区的报告中说,在新正、赤水等县有极少部分抗工属,由于一切由政府和群众帮助,“她们的生活养成了她们对政府(的)依赖性”。安定县实行“代耕粮”制后,抗属每年可得1石至1.4石细粮,结果造成“土地大量荒芜”,使部分抗属变为“依人:为食”的懒汉,乃至流氓地痞。为此,1943年2月9日《解放日报》发表《认真执行优抗条例》的社论,要求各地政府加强对抗属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与政治认识,改正某些抗属‘好吃懒做’的行为、有劳动力不参加生产及生活散漫的行为”。消除部分抗工属的依赖心理,已成为边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帮助他们建立家务,在劳动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二、边区建立家务活动的主要措施及实施
       在边区党和政府的教育下,个别抗工属和退伍军人早已开始建立家务,但作为一场大规模的建立家务活动是从1944年开始的,建立家务活动可划分为两个阶段。
       (一)1944年前的建立家务活动
       发动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参加生产,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是边区党和政府优抚工作中的重要措施和基本政策。1941年3月,边区政府民政厅下发《为优待抗属组织代耕工作给各县的指示信》指出:各地政府要“经常的进行对抗属的教育……有劳动力的抗属要发动其自动耕地,纺织喂羊,喂鸡,达到自力更生的地步。”同年8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优待抗属代耕工作细则》同样要求抗属“生产上力求自供自给,莫做依赖供养的寄生虫。有劳动力即从事生产,缺乏劳动力亦应操作纺织、缝纫、养鸡、养鸭、饲猪、畜养等副业”。《指示》和《细则》中要求抗属参加耕田和发展副业的规定,与1944年制定的帮助抗属建立家务的部分措施基本吻合。关于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务,1942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日军人退伍条例草案》规定:凡伤残退伍者,在享有代耕救济等优待外,做如下安置:“家住边区者,由主办机关发给路费并介绍回家,自谋生计”。“家住边区外,有劳动者,由地方政府安置农村生产”。“有技能或愿学职业者,由地方政府设法介绍职业”。“无家可归之重残废稍能谋生者,由地方政府适当安置”。“给予公地代耕或救济粮食”。由此可知,边区政府仅对无家可归的重残废者进行较全面的代耕优待和部分救济,对绝大部分有劳动能力或稍有劳动能力的退伍军人,以鼓励他们生产自给为主,希望他们通过生产过上温饱或富足的生活,显然边区政府虽未明确提出建立家务的口号和方针,但已有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之意。
       广大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也积极响应中共及边区政府的号召,纷纷投入生产第一线,并有部分人在政府和群众的帮助下建立起家务。延安县模范抗属吴满有努力生产,是边区尽人皆知的劳动模范。他不仅自己建立家务,而且积极捐款劳军,领导柳林区二乡代耕队员为抗属代耕,受到群众好评。环县抗属贺秀英,领着家里12口人生产,使全家衣食无忧,“去年征粮时她自动的出了七斗粮”。模范退伍军人杨朝臣,1941年因伤残退伍来到安塞一区小樵村,靠一把镢头,用3年时间建立家务,成为“退伍军人的旗帜”。残废退伍军人侯开顺、彭正丹、周秀山等在政府和群众帮助下,积极生产,也做到了衣食无忧。模范抗属和退伍军人努力耕作,建立家务的事实,表明党和政府号召抗工属、退伍军人积极生产的政策已深入到部分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心中,这为1944年建立家务活动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但由于1944年前还没有走上有计划的由政府组织、全面发动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的轨道,所以,建立家务的整体效果并不明显。
       (二)1944~1945年的建立家务活动
       边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毛泽东及中共中央西北局动员边区所有人参加生产,备战备荒的指示,于1944年1月1日下发《关于加强拥军工作的指示信》(以下简称《指示信》),指出:从1944年开始,帮助抗属建立家务是边区政府“优抗工作的方针”。并指示各级政府鼓励退伍军人“积极从事生产(以农业为主,不宜从事农业者,得经营别业),帮助他们成家立业”,“使他们在地方上成为公民的模范”。9月9日,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抚恤优待条例》(草案)规定:“凡抗日军人及抗日工作人员退伍者,除享受本条例优待外,并由政府设法帮助建立家务,安定生活。”为各地政府帮助抗工属建立家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把建立家务的政策落到实处,边区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并认真落实。
       1 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制定生产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制定生产计划,是建立家务活动走上轨道的开始,检查他们执行生产计划的情况,是完成建立家务任务的保证。1944年1月边区政府颁发的《指示信》指出:各地政府须“按户帮助抗属订立生产计划及其实现办法,并经常检查其执行程度,解决困难”。此项办法,同样“适应于退伍残废军人”。各地政府根据边区政府的指示和本地区的情况,主动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订立生产计划,认真检查他们的执行情况。绥德分区在帮助抗属建立家务的过程中,认为“定期检查是帮助抗属建立家务的最重要之点”,是所订生产计划能否实现的关键环节。延安市认真为抗属和退伍军人制定生产计划,“在全市103户抗属和147户退伍军人中,已订计划的抗属79户,退伍军人73户。新市乡全乡22组,18个抗属和退伍军人,已全部订了计划,并一一开过讨论建立家务的小组会议,依据他们所提的物质困难,群众样样都给了完满的解决,使抗属和退伍军人苏才清等,感动得流泪。”各地政府的经常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看到了边区政府和人民对自己的殷切期待,体会到了党和政府及群众对他们的亲切关怀,从而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纷纷投入到生产运动中去。
       2 为无地或少地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分配土地,为无劳动力者实施代耕
       土地是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的基础,劳动力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关键,两者是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首要问题。1944年1月边区政府下发的《指示信》指出:各地政府应依据抗属丰衣足食的“每人每年食粮标准,保证每家抗属有足够的耕地(由当地政府调剂)和收获”。无劳动力的抗属,群众要“全部代为经营”,这是帮助抗属建立家务的主要办法。林伯渠在布置1944年的工作时,强调“由各分区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人民生活情况,订出抗属丰衣足食的最低标准……保证每家抗属有足
       够的耕地和收获”。边区政府的指示和林伯渠主席的工作安排,为各地政府分配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土地、实施代耕提供了政策保证。
       各地政府在建立家务的过程中,首先为无地、少地和缺乏劳动力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分配土地及实施代耕。庆阳在帮助抗工属建立家务时,“作到每个大人至少有十亩地种,每个小孩要有地种”。若抗工属无劳动力,实行代耕或包耕,且“每亩地至少交细粮两大斗”。靖边县政府对于没有土地的抗工属,想办法“分土地给抗干属”,并给没有劳动力的抗干属代耕。甘泉县对愿意耕作的退伍军人,“无论是否务农,发给每人熟地两三垧,由群众牲口帮助翻耕”。上述情况表明,各地政府都能按边区政府的指示分配给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土地,并为无劳动力者实施代耕,保证了建立家务活动有序地进行。
       3 努力解决建立家务活动中生产工具和耕牛等畜力缺乏问题
       耕牛和生产工具是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进行生产的主要手段。而边区20000多户抗属,“多是贫苦农民”,有的种子不足,有的没有农具,更不要说昂贵的耕牛了。为了改善他们的生产环境,边区政府在1944年1月下发的《指示信》中明确指出,要求各地政府和群众尽力为抗工属解决建立家务活动中“所缺乏的物资”,退伍军人同样适用本条款。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努力帮助抗属建立家务,“具体解决抗属在生产上的困难,调剂生产工具,供给生产资料”。边区党和政府的指示下发后,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较好地解决了贫困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生产工具,部分解决了耕牛等畜力问题。在三边分区,不到半个月时间,就有两条牛、一头驴送给无牲畜的抗属。另外,“各地的劳动英雄都积极宣传,亲自送羊、牛、猪给抗属,因此工作更深入到每一个偏僻的乡村”。甘泉县特别注意退伍军人“安置后的第一年”,在退伍军人初来时,“每人每月可得救济粮一斗,代为解决一切应用农具”。通过政府的努力和群众的帮助,许多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先后得到了生产工具和耕牛等牲畜,这不仅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环境,而且还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效率,为建立家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4 发展纺织、畜牧等副业生产
       抗工属家庭大多是男子参军或参加抗日工作,妇幼老弱留在家里。退伍军人多为老弱和残废。他们在重体力劳动上往往力不从心,而家庭纺织业和畜牧业等对他们较为适合,所以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发展纺织、畜牧养殖业,是边区各地政府着力最多的方面之一。在1944年1月下发的《指示信》中,边区政府指出要依据抗属和退伍军人的具体情况,“帮助其经营适当的副业,如纺织、畜牧,养蚕等等,以补助其日常费用”。各地政府在帮助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发展副业时,因地制宜,方法各有不同。在纺织基础较好的地区,主要组织抗属纺织。采取的办法是先无偿给抗属棉花进行纺纱,以此为基础滚动发展,以弥补家庭生活的不足。绥德分区是边区的产棉区和纺织业起步早,纺织基础好的地区,故绥德分区在帮助抗工属建立家务时,主要是组织他们进行纺织。如葭县峦石区一乡抗属赵生孝,“家中只种两垧地,喂羊两只;四一年男人入伍后,政府帮助解决棉花纺车,鼓励她生产,至去年,她纺线所得,已买地四垧,并于订生产计划时自动不要优待了”。清涧是绥德分区的三个植棉区之一,妇女纺织相当普遍,40000个妇女中,有一半从事纺织,而“在广大的纺织妇女中,抗属占着相当数目,除依靠政府的互助代耕外”,纺织“成为她们主要的经济来源,维持生活的就是向公家领来棉花纺纱。”由此看来,纺织确已成为部分抗属的主要生活来源和建立家务的主要手段。
       在畜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主要是帮助抗属进行畜牧养殖,以养殖带动抗属尽早建立家务。帮助抗属发展畜牧业,以三边分区为主,在其他地区亦有较大发展。主要方法是党员干部带头给抗属送母牛、母羊、母猪娃和母鸡等家畜家禽让他们饲养,为抗属建立家务打下基础。据三边分区半个月的统计,各县“已送给抗属建立家务的母羊一百三十八只,二条牛,一头驴,四个母猪”。“三边四个县以定边、盐池两县做的最好”。如“定边五区三乡抗属吴建帮、康红才两家最困难,就在乡动员大会上,区委书记自己提出送一只母羊,乡长王兆祥也送一只母羊。在他二人的模范作用影响下,群众共自动送了口轻的母羊十七只,谷草一千三百斤,边币五千五百元。并给两家买了两只母猪娃,给吴建帮买了一头好母牛”。吴、康两家表示一定不辜负政府和群众的厚望,早日把家务建立起来。盐池“一区六乡,在开乡民大会时,乡长、支书送了一只羊,当场农民自动提出送大绵羊三只,大山羊十只”。群众还自动给困难抗属李花盖一间新房子,帮助她建立家务。
       5 帮助退伍军人成家立业
       帮助退伍军人成家是抗日军人退伍后亟须解决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退伍军人的生产情绪。1944年1月边区政府下发的《指示信》明确指出,帮助退伍军人“成家立业,地方政府应充分注意此项工作,看同优抗一样重要,并发动群众对他们的互助热忱”。同时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也把“退伍残废,立业成家”作为公约的主要内容。由此可知,边区政府在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务时,是把成家与立业同等看待的,甚至把成家当作立业的前提条件,要求各地政府发动群众予以热忱帮助。对此,各地政府采取不同办法,尽力解决退伍军人的婚姻问题。如甘泉县政府决定“所有残废退伍者一律不征公粮,以鼓励他们多积蓄家产,都娶到老婆,待其家庭正规发展后,始与一般居民同样负担。”为退伍军人成立家庭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延安县徐县长不仅鼓励退伍军人生产,而且还“帮助他们找下妻室”。有了家室的退伍军人,家庭的荣誉感进一步激起了他们的责任感和勇气,为营造幸福的家庭而努力。如退伍军人李金成,全家4口人仅他一人劳动,种地百亩,“打粮十四石,全家丰衣足食”。还购买了“一犋半牛、一条驴”,“与人伙放了九十只羊”。尽管李金成积极生产不完全是因为成家,但成家与其积极生产有一定的联系。
       三、建立家务活动的历史作用
       (一)改善了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生活
       陕甘宁边区开展的建立家务活动,极大地改善了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生活。如延安市抗属和退伍军人普遍建立起家务,新市乡不仅帮助本乡抗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而且筹集479万元,“帮助南关和旧城乡的百余户抗属和退伍军人建立家务”。建立家务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都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志丹抗属王荣怀勤劳生产,在政府扶助下,“分得土地九十垧,又买回八十垧,有好犍牛两犋,雇长工四人”,“现有羊一百二十只,牛六条,马二匹,骡二匹……约值洋一百五十五万元”。“今年每人缝三套新衣,每顿饭总有四、五个菜碟子,每天中午不是蒸馍便是面条,每年至少杀三条百斤以上的大肥猪”。“全家过着极富裕的生活”,已成为全县首
       富。王荣怀家的生活,远远超过了当时当地中农的生活标准。由此可知当时丰衣足食的标准也就是有吃有穿。
       另外,退伍军人在建立家务的活动中,生活水平也有明显的提高。如鄜县采取政府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在安置的300多名退伍军人中,“大部分生活问题已得到相当解决,有的不但做到了‘耕二余一’,而且建立了家务”,刘克勤、熊则春等就是他们中的代表。新宁县33户退伍军人,“在一年之内,大部分做到了吃穿用都能供给,还有三户做到了耕一余二,两人已有老婆,有的已把家搬来,人口增至六十六人,平均每家两口。”显然,退伍军人中的大部分已在边区群众的帮助下建立家务,有吃有穿,实现了中共提出的“耕三余一”的目标,还有部分娶到了婆姨,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二)实现了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对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价值观的认同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抗日战争时期,面对日军的进攻,国民党顽固势力的封锁,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部分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还存在着依赖政府和群众的心理,这显然与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价值观格格不入。1944年开展的建立家务活动,使这一价值观在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中得到大大加强,广大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积极行动起来,参加生产,在边区涌现出大批模范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其中吴满有和杨朝臣就是他们中的代表。正是由于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对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价值观的认同,才使边区的建立家务活动轰轰烈烈展开,并取得巨大成绩,用极少的物质优待完成了相对于边区人口数量巨大的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的优抚任务。李富春在《关于生产运动的报告》中说,陕甘宁边区之所以能保证完成“伟大的生产任务”,原因之一就是“我们边区的作风是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是布尔什维克的作风。吃苦耐劳,是我们的家常便饭,我们遇着任何困难……誓死也不向困难投降,这是我们革命的传统”,正是发扬了这样的传统,才“保证我们任务的完成”。
       (三)激励着前方将士更加英勇杀敌
       广大抗工属和退伍军人通过建立家务活动,过上了温饱或丰衣足食的生活,他们纷纷告诉在前线抗战的亲人安心工作,英勇杀敌,以努力抗战来报答政府与群众的优待和帮助。安塞抗属李兰英建立家务后非常高兴,她托人给丈夫写信,“告诉家里情形,叫丈夫安心闹革命”。盐池抗属李花在群众帮助下盖起了新房子,生活日益好转,她让人写信告诉儿子要“一心一意的打仗,生产,一点也不要担心家里生活”。家住边区的晋冀鲁豫某支队战士金旺,从前线给家寄信称:“得知家中生活如常,甚为高兴,我们在外活跃非常,打了很多胜仗,消灭了不少日寇。”《解放日报》1945年1月29日发表《迎接解放区拥政爱民与拥军优抗运动第二年》的社论中说:“为每个不能自给的抗属帮助他们建立家务,使军队增加无限的勇气。”
       (四)促进了边区生产运动的开展
       建立家务活动促进边区生产运动的开展,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从1944年开始的建立家务活动,改变了部分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对政府和群众的依赖心理,14余万抗工属和退伍军人,不管是全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大都积极投入到生产运动中去,有力地推动了边区大生产运动的开展。二是抗工属和退伍军人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了群众的生产热情,促进了边区运动向纵深发展。如“四三年全边区有137000妇女参加纺织,四四年妇纺增为152000余人,织妇60000人。绥德分区妇纺更是飞跃的发展。许多地区几乎家家户户都闻纺纱织布声”。1944年比1943年纺妇人数迅速增加,与建立家务活动的进行不无关系。安塞四区二乡工属申玉凤,虽为乡长之妻,仍坚持自己纺织建立家务,在丈夫支持下组织有男女劳动力参加的变工队,有力推动了当地生产的发展。退伍军人李学义,号称关中吴满有,他“在三年的种地中采用并研究了耕作新方法”,如“施种前将种子拌油”、“在雨后锄草时把湿土壅在庄稼苗根”等,“在关中广为采用”,提高了亩产量。模范抗属吴满有,对推动边区大生产运动的开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边区政府民政厅总结说:建立家务活动开展后,广大抗工属和退伍军人纷纷参加生产,“涌现了不少模范典型……对于群众的生产运动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五)对改变边区妇女不愿参加户外生产的习俗有积极的作用
       陕甘宁边区地处我国西北山区,生产力极不发达,社会意识落后,囿于封建传统观念,妇女很少参加田里的生产活动。高岗曾说:“在绥米葭吴清的妇女”,除了做鞋等针线活外,“就不搞其他生产。要搞生产就怎样呢?说女人的两个脚片子跑来跑去,人家叫‘辱家败坏了门风’,他把生产看成最下贱的事”。李卓然在《陕甘宁边区历史》中也说:“在这地方仍然风行妇女缠小脚,不让出门接近别家男子,不让参加生产。”边区妇女不参加户外生产的风俗习惯,不仅严重阻碍了妇女的解放,而且对边区开展的大生产运动十分不利。1944年开展的建立家务活动,使广大抗工属纷纷走出家门,参加各种生产活动,妇女成了抗工属家庭生活来源的支柱,建立家务活动的主力军。如清涧抗属任秀英,“生产非常积极,她不但会纺会织,而且会上山种地,她和别人变工种了七垧庄稼,并在村里领导着九个人的一个纺织小组”,全家生活全靠她来支撑。安塞四区二乡陈家湾工属申玉凤,组织变工队参加生产,使当地妇女耳目一新,产生很大影响。“广大抗工属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走出家门,从事生产活动,从经济上改善了自己的生活,减轻了边区政府和人民的负担,从文化层面上看,她们的行动改变了千百年来妇女不出家门的陋习。另外,由于许多抗工属是当地妇女的组织者,她们的行动又影响更多的妇女加入生产运动的行列,所以,建立家务活动对妇女解放有一定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可知,边区政府开展的建立家务活动,是对原来边区政府在优抚工作中过多注重物质救助政策的修正,即把原来以“输血”为主的政策,改变为“输血”与“造血”并重,且以“造血”为主。在边区政府及边区群众的帮助下,依靠抗工属和退伍军人自己的力量,完成了优抚任务,这是中共优抚政策的创新,是抗战时期中国内地优抚工作的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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