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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撷英]论文撷英
作者:陈强等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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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4-0172-06
       反作用力属物理学范畴,是一种与作用力方向相反的力。运用物理学的反作用力原理,对新闻学进行一番考察,会有一种别样的收获。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的规律表明:先有新闻事实,再有新闻报道,然后才有对报道对象的影响。作为新闻传播的三个要素,传播内容、传播主体、传播对象,缺一不可,互为依托。传播内容——事实信息,是新闻的本源,是新闻传播的第一环节,没有事实信息,便没有新闻报道;传播主体——传播者,是新闻报道的制造者,没有制造者,报道也不会形成,更谈不上传播;传播对象——受众,是事实信息的接受者,处在传播过程的终端。通过耳闻、目睹等方式,新闻事实首先作用于报道者,它引起报道者的关注、兴趣、震撼,被报道者所发现、搜集、掌握、提炼、加工和制作,然后用一种报道的形式告诉给受众。这种关系可以称之为事实对报道者的作用力。但当新闻事实在经过报道之后,反过来对事实本身发生影响的时候这就是新闻对报道对象的反作用力。为便于论述,我们以新闻的一个类别——教育新闻为例进行分析。
       教育工作是传播知识和培育人的工作。因此,与经济等其他类新闻相比,教育新闻具有更明显的知识性、教育性和导向性。教育新闻对报道对象的反作用力,可根据报道对象的不同大致分为:对新闻事件的作用、对新闻人物的作用、对负面新闻的作用等几个方面。
       一、对新闻事件的作用
       事件性新闻在新闻报道中占有较大比重。实践证明,当一个正面的新闻事件被报纸、电视、广播或网络等媒体报道之后,对报道对象来说,往往可以起到激励推进、完善提高的作用。
       (一)激励推进作用
       在谈到新闻的作用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报纸最大的好处,就是它每日都能干预运动,能够成为运动的喉舌,能够反映出当前的整个局势,能够使人民和人民的日刊发生不断的、生动活泼的联系。”列宁说:“报纸的作用并不只限于传播思想、进行政治教育和争取政治上的同盟者。报纸不仅是集体的宣传员和集体的鼓动员,而且是集体的组织者。”这些论断都形象地说明了新闻报道对受众的影响和触动。当新闻事实被媒体所报道之后,传播范围迅速扩大,知名度得到提升,影响力也随之增强。此时,公开了的新闻不但被社会公众所了解,同时也会被报道对象所知晓,并产生一种作用力。作为“受传者”、“阅听人”,报道对象看到、听到报道自己的好消息,无形中就会产生一种被肯定感、荣誉感、喜悦感、成就感,这种情绪一般不会止于内心,而常常是通过又一个新的动作表现出来,从而起到了推动事件向前、向好发展的作用。
       比如,一家省级党报曾对一个贫困县实行农村中小学后勤社会化的创举进行了报道,对学校利用社会资金兴建学生食堂、宿舍等后勤设施,以缓解因“普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产生的欠账矛盾,促进“普九”巩固提高的尝试予以了充分肯定。消息发表之后,县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都兴高采烈地阅读报纸。县委、县政府领导兴奋地表示,报道让他们消除了疑虑,坚定了信心。县教育局和各学校更是一鼓作气,加大了引进资金的力度,又一批新宿舍、食堂、浴室、车棚等后勤设施出现在农村中小学。传播心理学认为,受众接受信息的心理过程大致分为五个阶段:引起注意——产生印象——加深理解——增进感情——付诸行动。从这个事例可以发现,虽然报道对象(事件的制造者)也属于受众的范畴,但因为是当事人、参与者,所以比一般的受众对报道的关注度更高、理解更深、感情更浓、行动也更快。从情感反应上来讲,报道对新闻事实的认同和褒奖,给了报道对象以激励和鼓舞,进而促进了其行为反应——把事件推向前进。
       由此可见,新闻对报道事件的激励推进作用不但十分明显,而且形成了事实——报道——新事实——新报道——新事实的连锁反应。事实先作用于报道者,报道再反作用于报道对象,此时,本处于传播过程末端的报道对象又变成了发端和起点,由被动变主动,再次作用于报道者。类似这样的良性循环,在新闻事件的报道中并不鲜见,不少媒体播发的连续报道就是例证。
       (二)完善提高作用
       新闻除了对报道事实有激励推进作用之外,还经常能起到促进事物更加完善、不断提高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一是新闻报道对事实本身往往已经进行了筛选、概括、总结、提炼;二是新闻报道有助于当事人发现美中的不足,并加以完善改进。
       李普曼在他的《新闻的性质》一文中说:“如果只是报道简单明显的事实,那么报刊宣传员就只是一个办事员。报刊文章并不是原始材料的直接报道,它是体裁化了的材料的报道。”新闻学学者艾丰说:“新闻作品要用事实说话,但事实又包含着现象和本质两方面,这就带来了问题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如果用的事实是现象层面的,那么很容易说错话;如果非要用本质说话,在新闻报道中,有时候这又没有必要,有时候更没有可能,况且,本质还是一个‘弹性’的领域。记者在写作的时候,第一步就是要对获得的事实从现象和本质的关系上做一个分类。”正是因为作为素材的事实,有时是分散的、模糊的、非典型的、缺乏条理的,所以记者的工作首先就是要将其集中、总结、提炼,之后才能更好地用事实说话,以报道的形式发布出来。因此,常常会有这种情况:报道对象看到报道时,也会有一种新鲜感,在佩服记者报道的同时,还可能发现报道总结得很好而自己做得还有不足之处。
       笔者曾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开展“书香校园”活动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通讯的3个小标题是:《阅读与表达》打开阅读新天地、“亲子共读”打造“书香家庭”、“读书体验”教学生做人。其中,前两个部分是当地教研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书香校园”活动的概括总结,而第三个部分是记者对此项活动的提炼和升华。虽然新闻事实中有不少通过读书和实践促进学生成长的内容,但尚未总结提升到“知行合一”的“读书体验”上来。文章见报后,从区教育局领导到参与活动的教师们,都觉得“读书体验”总结概括得好。区教研室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学校把“读书体验”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不少学校对现有活动进行了完善提高,并进行了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宏观上讲,新闻工作者不是有闻必录、有声必传的“传声筒”,而是既有新闻敏感,又会判断新闻价值的“把关人”、“守门人”,他们对新闻事实的报道是有选择的。从微观上看,当他们选取一个新闻事件进行报道时,还会对原始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在这个过程中,根据报道事实的不同,作者既可以归纳现象、简化信息,以便于读者理解,也可以由表及里、深入探索,揭示事物的本质。而对报道对象来说,两者都可以起到完善提高的作用。前者化繁为简,可以使当事人跳出来审视新闻事实,提高工作效率;后者提炼升华,有助于当
       事人的修正完善。
       二、对新闻人物的作用
       除了自然界发生的变动之外,几乎所有的新闻事件的制造者都是人,所以说,新闻学也是人学,人物报道在新闻报道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当报道对象是教育界的人物时,新闻的反作用力可以起到锦上添花或雪中送炭的作用。
       (一)锦上添花作用
       传播新闻、引导舆论、服务社会是新闻事业的三大功能。作为新闻中的一类——教育新闻来说,鲜明的教育性和突出的导向性是它的基本特征。树立发现典型,报道先进人物,可以起到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的作用。而对被报道者来说,新闻发布后,往往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一个新闻人物,从默默无闻到功成名就,往往少不了新闻媒体的助推作用,新闻报道除了使新闻人物扩大知名度、增强美誉度外,也常使人物本身的前途和命运发生变化,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2007年“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王一硕,曾是河南中医学院的一名普通学生,因家庭贫困差点辍学打工,后来靠国家助学贷款和业余打工完成了学业。毕业后,他响应国家号召赴西部贫困县做了一名志愿者,并利用自己所学知识,为当地群众增收近千万元。志愿服务期满后,王一硕又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河南中医学院中药专业研究生,并以自己的劳动所得,提前10个月将26770元国家助学贷款全部还给国家。媒体对他贫而志坚的奋斗精神和一诺千金的诚信之举进行报道之后,引起全国上下的一致赞誉,也使他获得了很多荣誉:2005年,他被评为“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2006年,荣获“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称号;2007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
       新闻对人物的作用,往往不是直接作用于被报道者,而是先通过大众传播的形式作用于受众,在受众中产生影响,而后再反作用于当事者——被报道的人物。比如,上述大学生王一硕,即使媒体将他提前还贷款的诚信之举报道之后,他本人并无法改变自己,而是靠公众的敬佩、感动和支持,才荣获“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称号,靠公众的投票才当选“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
       受众对新闻的需求可以分为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两大方面。教育新闻之所以能对所报道的人物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是这类新闻满足了人们精神需求并内化为行动的结果。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成基本需要、心理需要和自我实现三大类别,其中,在心理需要中又包含了审美的需要、求知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爱与归属的需要。从审美需求来看,教育新闻人物教书育人、无私奉献、辛勤劳动、艰苦奋斗、舍己为人、顽强执著、诚实守信等高尚品格和行为,形成一种崇高美,使人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和高度的认同感、钦佩感,它又转化为受众的积极行动。有人将受众的主要期望(“大众兴趣”)归纳为10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英雄崇拜”,而所谓英雄就是出众的人物。李普曼认为,读者必须通过他个人的感情共鸣进入新闻。施拉姆说:“当传播者被认为是具有可靠和可信赖的这两种品质时,就会产生最大的效果。态度的一致、情感的共鸣迅速拉近了传授双方的距离,对受众的选择产生积极的影响。”强劲的精神力量又促使“阅听人”采取行动,通过受众参与、受众评价等不同形式,对报道人物进行认可、传扬、提升,最终达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二)雪中送炭作用
       人,是新闻报道中最重要的因素。人物的故事,特别是普通人的感人故事,最能吸引人、感动人、影响人。从新闻学和新闻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对人物的报道、对人的命运的展现,同样是最令人关注和倾情的。因此,中外新闻界越来越重视具有人情味的报道。比如,在对希望工程的报道中,当记者把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东挪西借仍交不起几十元的学费、冬天手被冻坏、含泪辍学放羊但还趴在教室窗外听课等细节报道给读者时,就拨动了他们的情感之弦,正义感、悲悯情、同情心油然而生,并伸出援助之手,为可怜的孩子们雪中送炭。有时,报道者只需将当事人的困境真实记录下来便引来爱心如潮:河南《大河报》曾将省内贫困县的10多名贫困儿童的境况,以每人只有几百字的篇幅刊登出来,结果捐赠热线电话被“打爆”,欲与贫困儿童结对子的“认领”者络绎不绝。
       施拉姆说:“传播是各种各样技能中最富有人性的。”正是这种“人性”的力量,促使受众从情感参与到行为参与,从而完成了雪中送炭的过程。笔者发现,如果报道对象是“穷且志坚”、不被困难压倒、不向逆境低头,面对命运挑战而奋力抗争的人物时,新闻的反作用力就更加强烈。背着母亲上大学的刘霆即是一例。刘霆上初中时,母亲患上尿毒症,为治病耗尽了家中积蓄,父亲不堪忍受离家出走。刘霆以优异成绩考上了浙江林学院后,为能照顾母亲,便决定背着母亲上大学。此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学院特批他在校外租房,在食堂给他安排了一份勤工俭学的工作,并给他办理了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减轻了他生活上的压力。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上海中山医院为刘霆母亲免费做了换。肾手术,杭州海杰德公司提供一套住房让刘霆母子免费居住。
       新闻是舆论形成的基础和依据,它既可以反映和表达舆论,也可以影响和引导舆论。《中国青年报》2007年10月20日刊发了这样一则消息:为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共青团河南南阳市委在每年的秋季开学前与媒体联手开展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大学生行动,8年筹资1417万元,救助学生6962人。这一事实从另一方面说明,在对弱势群体或人物的报道中,正义感、悲悯性、同情心很容易形成一种公众舆论,进而大面积、强有力地推动人们伸出援助之手,形成新闻(人物报道)——受众(接受信息并采取行动)——被报道者(得到帮助)三方的良性互动。
       三、对负面新闻的作用
       负面新闻是与“正面新闻”相对的一个概念,是指“消极”的、“不好”的或“反面”的新闻。马克思曾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在西方国家,新闻传媒有“第四种权力”之说。这些,都说明了负面新闻在社会批评和舆论监督方面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和作用。负面新闻报道之后,也会对负面的事实产生反作用力,使之发生物质或精神上的变化。
       (一)引起关注作用
       从负面新闻所包含的内容上讲,自然灾害、生态破坏、意外事故、犯罪行为、不良现象,等等,都属于负面新闻信息。负面新闻事实既有自然现象,也有人为因素。在人为的负面新闻中,新闻报道对当事人和相关者,可以起到引起关注的作用。
       发现问题、揭露真相、针砭时弊,是负面新闻报道的主要方法。“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此类消息发布后,大都会产生一种震动效应,像亮起一盏红灯,引起当事人和相关者的关注。例如,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近年来我国青少年体质有所下降,有关的统计调查、典
       型事实、个案分析、后果预测等报道不时见诸报端。这一现象不仅引起了中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关注,更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并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作为“社会守望者”、“社会雷达”、“社会监视器”,新闻媒体具有非同一般的舆论监督功能,在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之外,新闻舆论监督具有更强的及时性、更好的公开性和更大的广泛性。在体现舆论监督作用——对负面新闻进行报道时,可以起到警醒、告诫作用。近年来,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校车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因车况差、超载、非法运营造成了多起学生伤亡事故。媒体对此现象报道后,引起各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教育部专门下发文件,要求解决校车问题,并组织了校车安全检查;不少地区和学校制定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签订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正是由于媒体报道起到了“敲警钟”的作用,才引起报道对象的关注和重视。
       正如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作用于存在一样,人们的思维也影响着自己的行动。正确的思维是指导实践的有力武器,而错误的思维往往使行为“走偏”。主观型思维、教条型思维、冲动型思维、经验型思维、保守型思维、片面型思维等,都可能导致负面新闻的产生。因此,认识功能是负面新闻传播的作用之一,它主要体现在当事人对自然、社会、人生等方面的积极思考和进一步认识方面。这是一种反思,是透过负面新闻信息,对人的本性、本质、行为活动的再审视。负面新闻报道不但对物化的事实可以起到引起关注的作用,对非物质事实——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观念、认识等同样可以起到这种作用。由于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费用较高,加之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农村出现了一种“新读书无用论”的思潮。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后,引起了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公众的关注,一些农民不但开始留意报纸上、广播里的调查分析,甚至从长计议,掰起指头重新算账。
       (二)促进整改作用
       毛泽东曾把报纸的作用概括为“组织、鼓舞、激励、批判、推动”五大作用。对负面新闻的报道,主要是发挥了媒体的“批判、推动”作用。负面新闻报道通过对不良事端的披露,对黑暗、丑陋现象的批评和对腐败、邪恶的鞭笞,在对权力组织、社会团体、各种社会成员起到警示监督作用的同时,往往能使被报道的错误现象、不端行为、深层次问题等得到改正、制止或解决。2000年8月16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隆回一中:黑!》一文,揭露了该校保送生舞弊事件。消息一出,举国震惊,指责四起,骂声一片。湖南省、教育部相继派出调查组,隆回一中校长、副校长被停职反省并接受“双规”,10多名不合格学生全部被取消保送资格。不仅如此,该篇报道还引发了教育部对保送生制度的重大调整,“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新政策随之出台。
       负面新闻报道对新闻事实的作用,也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就上述报道而言,新闻的反作用力并不是直接作用于新闻事实,而是先作用于受众,特别是相关的受众(如隆回县教育局,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等),在受众中引起共鸣、产生共愤、形成舆论,直至采取行动,然后才反作用于新闻事实,使之产生了质的变化。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校长被免职、教育乱收费被曝光后所收费用退还给学生等,都是新闻反作用力间接作用于新闻事实的结果。如果只有媒体报道,而没有形成舆论和上级部门的干预,当事者的问题可能不会自行解决,校长不会自动辞职,多收的费用或许也不会退还。
       在现实中,新闻的反作用力直接作用于负面报道对象,并促使其改正的情况也经常存在。比如,一家晚报对一所职业学校食堂拥挤、餐位紧张、学生排长队的状况报道之后,引起该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主动进行整改,增加了售饭窗口,添置了餐桌凳,并筹建第二食堂。
       综上所述,教育新闻对报道对象,不管是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或是负面新闻事实,都会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力。从物理学上讲,这种反作用力是抽象的、非物质的。但是,它与物理学中的反作用力既有相同处,也有不同点。牛顿第三定律表明: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具有同时性。教育新闻与报道对象之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方向也是相反的,但大小并不一定相等。一般说来,新闻事实对报道者的作用力越大,新闻对报道对象的反作用力就越强。这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往往也并不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失,反作用力的产生有时可能出现滞后性和延时性。研究和了解教育新闻对报道对象的反作用力,可以使新闻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教育新闻的作用,更加自觉和有针对性地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推进工作,服务社会。
       《韩非子·喻老》“其可也”正读
       涂白奎
       在先秦文字中,今被读作“谁何”的“何”字与“可”字同形。因此,先秦典籍在后世的传抄中就难免存在应当被读作“何”的“可”字未能尽转写为“何”而出现“可”、“何”相混,绞葛难明的现象。对此,清代学者即已有所留意。1979年著名语文学家杨伯峻先生于《中国语文》第4期发表《“可”作“何”用》一文,就《左传》、《诗经》诸篇中“可”作“何”用的现象,对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及洪亮吉等清代学者就此问题的论说进行了补证。2000年笔者在《河南大学学报》第3期发表《(老子·道经)“可道”、“可名”正读》的短文,指出传世本《老子·道经》首二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当如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本写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而句中的二“可”字亦当读作“何”,即读作“道,何道也?非恒道也;名,何名也?非恒名也。”作如是读,则两句皆先为设问,后为作答。实有开宗明义、显露题眼之功(近日检索,知中华书局于1988年出版的徐梵澄先生的《老子臆解》中已读“可”为“何”,只是徐先生将此二句读作“道,何道耶?非恒道耶?名,何名耶?非恒名耶?”仍以为老子之道为永恒不变之道,不免又落入旧说窠臼。笔者立意与其不同)。此后,笔者在阅读先秦典籍时仍继续留意“可”作“何”读的问题,又陆续有所得。今先举其或可成为定说者整理成文,以为补证。
       可以明确应当读为“何”的“可”字,而未被学者察觉以至于造成重大误解的莫过于《韩非子·喻老》篇。该篇有文云:“邦以存为常,霸王其可也;身以生为常,富贵其可也。不欲自害则邦不亡身不死,故曰:‘知足之为足矣’。”向来注释《韩非子》的学者于此文中前二句皆未能得其真义,且与其本旨南辕北辙,愈行愈远。如陈奇猷先生《韩非子新校注》解第一句云:“此文盖谓能永存其国则霸王将可得。”解第二句先引清人王先慎说:“不求于外,先修其内,身体
       无恙,故可富贵。”然后加案语云:“能永生其身,则富贵将可致也。”陈奇猷先生的《韩非子新校注》本于其旧著《韩非子集释》,以数十年之功集前人解说之精义成是书,而于此二句尚不能得其本义,则知古书注释之不易。
       将此二句之“可”字如字读,显然悖于韩非本义,更悖于《老子》本旨。此二句下云:“不欲自害则邦不亡身不死,故曰:‘知足之为足矣’。”所谓“故日:‘知足之为足矣’”,为韩非引《老子》语。语在今本《德经》四十六章,王弼本作“故知足之足,为常足矣。”而“常足矣”三字亦见于帛书甲本,其残文作“恒足矣”,以此知传本《韩非子》“知足之为足矣”在传抄时应有省文或夺文,当以王弼本为是。
       《喻老》之本旨在阐发老子“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之意,要求有邦者以保有国祚为足、有身者以保有生命为足,而不必以危国、害身为代价追求霸王和富贵。
       关于爱身之语,《老子》第四十四章质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此世人不待思而遽然知之者。若《喻老》本句如历代经学家所解,有邦者希图以永存其国的方式而得霸王;有身者追求长生进而致富贵,则此实可谓“得寸进尺”者,合于老子“知足”、“知止”之义乎?《庄子·让王》云:“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今世俗之君子,多为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又批评弃生以殉物者,犹“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世必笑之。”而该篇所举许由、子州支伯之流不受尧、舜之让,诚如《吕氏春秋·贵生》所云:“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此数语,实为《喻老》之注脚。
       韩非者,《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言其“归本于黄老”。其人生于乱世,晓古知今,未见前世及当世有因永存不灭而致霸王之国;未见前世及当世有以长寿不死而致富贵之人,何以会有如旧说所解之妄语耶?《庄子·让王》之作,本于《老子》者;《吕氏春秋·贵生》,拾老、庄唾余者。一批判“今世俗之君子,多为身弃生以殉物”;一坚持不以害生受天下,则《韩非·喻老》断不至于希冀以永存长生致霸王、得富贵,以此知旧说不足为训。
       旧说之不通,首先在于不知“可”字不当如字读。
       “邦以存为常,霸王其可也;身以生为常,富贵其可也。”实当读作“邦以存为常,霸王其何也?身以生为常,富贵其何也?”即读“其可也”之“可”为“何”。所谓“其何也?”之“其”,为句前语词;“何也?”,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算什么呢?”《喻老》既云:“不欲自害则邦不亡身不死”,则知有邦有身者,当以存邦有生为足,若追求霸王、富贵,终致邦亡身死,实为自害。诚如《淮南鸿烈·诠言训》所云“有以欲多而亡者,未有以无欲而危者也”,“圣人守其所以有,不求其所未得。求其所无,则所有者亡也。”
       进言之,《喻老》此句中二“常”亦不可释为长久之义。“邦以存为常”、“身以生为常”,这种“…以……为…”句式中的“以”是介词,义为“将……”、“把……”;“为”属于动词性谓语,意思是“作为”。如果在本句中,把“常”解释为长久,则“邦以存为常”、“身以生为常”,被解为“国家把存续作为长久”、“人把保有生命作为长久”,显然不准确。
       在此二句中,“常”当解为“典”。《尔雅·释诂》:“典、法,常也。”典即原则、法则。典、常二字文献中多互训。《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孔疏“自作不典”为“自为不常之行。”《尚书·多方》“尔乃自作不典。”孔疏:“言其心不常谋正道。”又《诗·周颂·思文》“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清陈奂《诗毛氏传疏》云“常,典也……。陈常于时夏,言周家陈典大法”。解“常”为典、为原则,则此二句义为“国家把存续作为原则”、“人把保有生命作为原则”。
       “常”字亦或无须如字读。上引《淮南鸿烈·诠言训》又云:“故道不可以劝而就利者,而可以宁避害者。故常无祸,不常有福;常无罪,不常有功。”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引俞樾说,读“常”如“尚”。《说文》:“尚,曾也,庶几也。”徐灏笺:“尚者,尊上之义,向慕之称。”所谓“庶几”,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差不多了”、“可以了”,即满足之意。读《喻老》本句中的“常”字为“尚”,而解为向慕、满足之义,即向往、追求的目标,则此二句义为“国家当把存续不灭作为追求的目标”、“人当把保有生命作为基本原则”或解作“国家能存续不灭也就满足了”、“人能保全自己的生命也就行了”,亦合韩非本义。
       根据对“可”、“常”二字破读后的新解,我们把《喻老》此二句翻译成现代语体就是:“国家应当把存续不灭作为追求的目标,能否称霸称王算得了什么呢?人应当把保有生命作为基本原则,能否享受到荣华富贵算得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