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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研究]关于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实证研究
作者:龚绍方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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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拥有19个初具规模的旅游产业集群的中原城市群,占据了河南全省旅游产业集群的“大半江山”。中原城市群旅游业所具有的区位优势、地位优势和企业优势,造就了河南郑、洛、焦和汴四大强势城市旅游产业集群聚集区,形成了类型全面的旅游集群,其空间布局和产业配套都已初具规模,并带动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不过,中原城市群內旅游产业发展还存在着极不平衡性、集聚效应低、产业关联度两极分化等制约性因素,因此,要推行四个战略和两个重点等一系列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对策,以便使中原城市群旅游业获得超常规发展,使区域旅游产业结构体系进入健康成长轨道,加快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体系的融合发展,使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成为牵引河南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火车头。
       关键词: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3-0066-06
       作者简介:龚绍方(1955—),男,湖南湘潭人,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
       目前在全国普遍实施的城市群发展战略中,产业集群化发展正在成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重要引擎,各级政府都把培育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服务业产业集群作为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新经济形态,城市群旅游业的发展也是这个战略的组成部分。关于“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集群”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中原城市群旅游”和“中原城市群产业集群”等相关专题研究,如中原城市群的旅游经济一体化发展研究,旅游资源整合研究、区域旅游整合营销研究、中原城市群产业集群研究等。这些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中原城市群旅游业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不过,关于中原城市群区域的旅游产业集群还是一个尚未有人研究的专题。因此,笔者运用区域旅游产业集群理论的最新成果,首次对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业按产业集群概念进行开创性实证研究,通过大量调查、分析和统计,对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现状进行了科学梳理,找出现状中所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并提出推进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基本对策。
       一、中原城市群社会经济与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是河南省政府强力推出的重大举措,这一举措对于加快中原地区社会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原城市群以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平顶山、济源等省辖市。这9座城市地处我国腹地、河南省域中部,区域内有14个县级市、33个县、340个建制镇。区域土地面积为5.87万平方公里,占河南全省的35.1%,总人口4012.5万人,占全省的41%。2005年,区域实现生产总值5914.82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6.09亿元,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56.1%和62.5%。中原城市群的城镇密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城镇化率达到3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其产业结构也较为合理。因此,中原城市群作为河南经济发展的突出隆起带,对于带动中原地区的城镇化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将起到巨大作用。
       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旅游产业发展也同样较快,这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因为发达的区域经济为旅游开发提供了强大支撑。中原城市群的区域旅游业在河南全省旅游业发展中占据明显的优势。中原城市群的旅游资源优势十分明显。在全国八大古都中,中原城市群的郑、洛、汴就占其三,而9城中有6城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并拥有一处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三处世界地质公园——中岳嵩山、焦作云台山、王屋一黛眉山,拥有炎黄始祖——黄帝故里、中国禅武祖庭——少林寺、母亲河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小浪底等。
       2006年中原城市群共接待国内外游客9325.4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32.31亿元,分别占全省接待游客总数和旅游总收入的71.39%和52.34%。“十五”期间,中原城市群旅游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分别占到全省的77.4%和56.8%。中原城市群的郑州、洛阳、焦作、开封等4个城市在河南省18个地级市旅游业排名中占据前四位。同时,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也已初具规模,目前已经形成了“食、住、行、游、购、娱”协调配套、功能齐全、有较高档次和较大规模的比较完善的旅游产业集群体系。
       所谓旅游产业集群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围绕本地区旅游核心吸引物而形成的一个以旅游企业为主体,以辅助性服务企业和机构为辅的有着共同目标的旅游经济集聚现象和旅游服务体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经营联盟、区域品牌、创新旅游服务等旅游价值链。旅游产业集群大体包括三个基本层次:第一,核心层——旅游景区企业。旅游景区经营着由旅游核心吸引物构成的核心产品,是旅游产业集群赖以存在的核心。第二,要素供应层——旅游企业。包括涉及旅游六大要素“行、食、住、游、购、娱”的主体企业:旅游交通、旅游餐饮、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商业和休闲娱乐业等六类旅游供应商,要素供应层是旅游产业集群的主体,其供给物都是旅游者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所直接消费的。第三,辅助层——相关服务企业和机构。包括对目的地基础设施和对前两个层次起支持作用的供应者和有关组织、团体、机构。一个旅游产业集群的基本形态就如同一个六边形蜂巢结构,景区位于蜂巢中央,其他六类旅游企业紧密地围绕在景区周围,其外部则是辅助层的相关服务企业和机构,它们基于旅游价值链联系成为一个产业集群。一个大型区域旅游产业集群就是一个旅游产业社会系统,它具有五个维度的基本特征:一是地域集聚性空间特征,即任何旅游产业集群都表现为相关旅游企业和支持机构围绕旅游吸引物的集聚现象;二是技术可分性和产品差异化产业特征;三是兼具生产性、社会性和竞合性的组织特征;四是集聚型的经济特征,主要表现为旅游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所独享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外部经济;五是创新型的环境特征。
       笔者依据上述旅游产业集群的基本概念和构成原理,对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分析,从而获得了一批十分有价值的数据。据统计,中原城市群内共有19个已初步形成的旅游产业集群。其中,年收入超亿元的大型旅游产业集群有12个,如郑州都市旅游产业集群、登封嵩山旅游产业集群(郑州)、洛阳古都旅游产业集群、栾川山水旅游产业集群(洛阳)、开封古都旅游产业集群、修武云台山旅游产业集群(焦作)等。正在快速向亿元产业集群发展的有7个,如惠济黄河休闲旅游产业集群(郑州)、新郑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郑州)、许昌市古都旅游产业集群等。此外,还有13个正在形成的旅游企业集聚区(集群雏形),如小浪底水库旅游产业集群(洛、济)、巩义名胜旅游产业集群(郑州)、朱仙镇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开封)、鄢陵花都旅游产业集群(许昌)、中牟乡村旅游产业集群(郑州)等。(见表1)
       
       
       从表1来看,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主要集中在郑州、洛阳、焦作三市,共有18个,占中原城市群旅游集群总数的56.3%。从统计分析来看,旅游产业集群数量靠前的城市,其旅游产业综合经济实力在中原城市群乃至全省也排在前列。只有开封是个例外。开封市的旅游产业90%以上聚集在开封市城区,因此,笔者将开封列入河南重要的旅游产业集群区。旅游产业集群对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同时旅游经济发展也为旅游产业集群成长提供了更好的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造就了河南四大强势城市旅游产业集群聚集区:郑州旅游产业集群聚集区、洛阳旅游产业集群聚集区、焦作旅游产业集群聚集区和开封旅游产业集群聚集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郑州市拥有自然和人文旅游景点156处、旅行社200余家、星级饭店116家、经济型快捷酒店23家、旅游客运企业20多家、旅游定点餐厅30余家、旅游休闲娱乐点35家、旅游商品定点商店定点生产企业38家,旅游企业总数618个。按郑州旅游企业的统计单位的方法进行统计,洛阳市则有各类旅游企业和经营单位总数达到384个,焦作共有241个,开封市约有183个,上述四城的旅游企业和经营单位总数约在1426个以上。(详见表2)
       
       旅游产业集群形成了良好的产业集聚效应,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庞大的产业规模创造了巨大的产业效益。2006年,中原城市群中的这四大旅游产业集群聚集区的旅游年收入都超过50亿元,其中,郑州旅游产业集群区203.5亿元、洛阳旅游产业集群区136.7亿元、焦作旅游产业集群区73.97亿元、开封旅游产业集群区60.5亿元。四城市旅游收入总值合计达到474.67亿元,占当年河南全省旅游收入总额的46.67%。上述强势四城市的旅游产业集群之所以能达到这样大的规模和产能,主要原因一是其巨大的区位优势,二是在河南旅游“九五”、“十五”两计划期间的重点发展战略地位。此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打造了一批河南旅游闻名中外的产业主体单位和品牌,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洛阳龙门石窟,世界地质公园云台山、嵩山、王屋一黛眉山;人文品牌嵩山、少林寺、新郑黄帝故里、洛阳牡丹、小浪底水库、清明上河园、中州假日集团等。正是它们构成了旅游产业集群第一核心要素——龙头型旅游企业。这些龙头型旅游企业创造了旅游集群的品牌市场号召力,吸引了区域旅游企业集聚,从而构建起集群的产业规模化实体竞争力。
       
       从整体数量来看,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总数占据河南全省旅游产业集群的“大半江山”;从个体质量上看,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与河南本省其他城市相比普遍的特征是资产规模大、集中度高、年收入高、创汇能力强。更重要的是,整个中原城市群的旅游集群类型全面,包含了旅游产业集群的三大基本类型:景区型集群、都市型集群、社区型集群以及各种亚型集群。如景区型集群包括观光型集群——修武云台山旅游产业集群,休闲型集群——栾川山水旅游产业集群;城市型集群包括名胜型集群——洛阳古都旅游产业集群,综合型集群——郑州都市旅游产业集群等;社区型集群包括民俗民族乡村型——中牟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观光农业园区型——鄢陵花都旅游产业集聚区等。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在空间布局和产业配套上,都已初具规模,强势四城市呈现明显的集群化趋势。同时,中原城市群旅游核心企业的产业扩散,带动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如郑州都市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带动了环城郊县相关的农林渔牧业的全面发展。洛阳、开封等古都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带动了仿古铜器、瓷器、汴绣、澄泥砚等中原文化特色工艺品制造业的快速发展。
       二、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近年来,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发展较快,但由于起步较晚,投入不足,各类旅游集群仅有32个,年旅游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集群市域仅有4个,与国内三大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唐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从对各项数据分析来看,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还存在一些发展制约性因素。
       首先,中原城市群内的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极不平衡。新乡、平顶山、许昌、漯河、济源这五个城市旅游业发展处于明显的弱势,旅游产业集群数量少,规模小,集中度差,年收入低,创汇能力差。这5市的旅游产业集群数只有河南旅游四强城市的一半,2006年旅游收入合计为58.84亿元,只相当于一个开封的旅游收入,仅占中原城市群旅游总收入的11.05%。显然,这五市的旅游发展直接制约着中原城市群旅游业的发展。由于中原旅游弱势五市的旅游产业地位不高,产业投入少,集群规模小,区域产业带动能力就小,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就相对较弱,这正是其旅游产业整体发展落后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其次,中原城市群内多数旅游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低。初步形成和正在形成的旅游产业集群,多数由于缺乏著名的“标志性”项目和市场号召力大的龙头企业,没有真正形成具有较高集中度的产业集群,没有培植成较完善的旅游产业链,而只是成为企业或行业的简单汇聚或叠加。这种现象特别表现在中原城市群旅游弱势五市上。新乡旅游从最早的百泉到后来的八里沟和万仙山,至今没有打造出一个全国性品牌,因此,新乡市虽拥有41个景区,却没有形成一个成规模的景区型旅游产业集群。平顶山一度以石人山闻名省内,但最终没能走向全国市场,带动全市的旅游业发展。许昌拥有魏都、瓷都和花都三个高品质的人文旅游资源,可是分散且比较单一的产业构成导致了集聚效应低,未能打造出成规模的旅游产业集群。济源的山水景区曾在上世纪80年代与云台山一同起步,其王屋山和五龙口甚至比云台山更早为省内外所知,可是,由于投入不足,开发粗浅,缺乏特色突出的精品项目,无法提供能够吸引全国客源市场的产品,因此,同石人山一样,长期徘徊于一、二级市场之间。漯河地处平原,自然旅游资源较弱,人文资源分散,旅游发展起步晚,地位低,投入少,甚至尚未形成大型旅游景区。由此可见,中原弱势五市的旅游产业正处在“一片星星,缺少月亮”状态,产业集聚效应自然不高。所以,这五市的旅游产业要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必须实施产业集群化发展战略。
       最后,中原城市群内旅游产业集群的产业关联度两极分化。在中原城市群中,郑、汴、洛三市自“九五”期间作为河南省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战略“三点一线”以来,已经建立起紧密的产业互动关系。“十五”期间的“一带四区”重点旅游发展战略,本应该在中原城市群各市域旅游业之间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产业互动关系;然而实际上,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业却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甚至还存在一定的产业内耗。最突出的事例就是,焦作山水观光旅游的高速发展,对
       济源和新乡的山水观光旅游不仅没有产生互动作用,反而产生了一定的抑制性作用,出现了较明显的同业“荫蔽现象”。同样,郑、洛、汴三市的强势人文旅游产业集群也没有真正带动起许昌、新乡、漯河的人文旅游产业发展。总体来看,目前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关联度在国内各主要城市群中处于中游,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旅游业相比差距很大。要想有效提高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必须提高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关联度,消除内耗,真正实现产业互动。
       三、大力推进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对策
       目前,我国铁路交通经过六次提速已达到时速200公里/小时,凸显了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的交通区位优势,以3小时车程为半径的环中原城市群大客源市场近在咫尺,中原城市群旅游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机遇。中原城市群作为一个国际性和全国性旅游目的地,在发展区域旅游产业时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推行基于产业集群化的区域旅游创新战略。具体来讲就是实施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推行一系列产业发展对策。
       (一)推行政府主导战略
       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是旅游产业集群化。旅游产业集群化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模式,即政府为旅游产业设定未来发展的重点框架,制定各项发展区域旅游集群的产业政策,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扶持参与集群的旅游企业和相关行业企业,建立起集群内部管理体制。二是自下而上的市场驱动型模式,即围绕已成功开拓旅游市场的主景区而自发形成旅游产业集群。从实践上看,政府推动型模式对于后发型旅游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众所周知的“焦作现象”和“栾川模式”就是政府推动型模式的代表,两地都已初步形成了一些以山水景区为核心的大型景区型旅游产业集群。因此,中原城市群的旅游弱势五市最适合于推行政府推动型集群模式。
       (二)推行产业化战略
       产业化战略是打造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产业集群市场主体的基础性产业运动,尤其是旅游弱势五市。实施旅游产业化包括旅游资源开发产业化、旅游链条建设产业化、旅游关联行业的产业化。旅游资源开发产业化是利用这些资源开发成各种旅游产品,并使产品生产企业化,从而完成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资本化。比如一幅清明上河图不但成就了门票收入达3000多万元的清明上河园,还盘活了整个开封旅游产业。又比如栾川一道山沟的开发,带动了整个栾川旅游资源的开发,创造了一个县域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奇迹。旅游链条建设产业化就是针对中原城市群普遍存在的门票经济现象,科学配置各旅游行业的企业资本,完善产业链条,使旅游业从门票经济过渡到产业经济。旅游关联行业的各个企业和机构单位,应在旅游资源产业化开发的同时,围绕景区建立相应的产业关系。
       (三)推行集群化战略
       推行促进区域旅游产业集聚向集群发展的集群化战略,是构建区域旅游产业集群空间主体的主流性产业运动。地域集聚性作为旅游产业集群的空间特征,要求相关旅游企业和支持机构集聚在一个特定区域的旅游目的地内,从而形成具有一定规模集中度和地方特性的旅游产业集聚。推行集群化战略要把握好一个核心因素:区域龙头型旅游企业,即基于区域最具优势的旅游资源而组成的大型企业。一个龙头型旅游企业具有强磁场效应,它凭借品牌市场号召力吸引区域旅游企业集聚,从而构建起产业规模化的集群实体。中原城市群的强势四市都已培育出几个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甚至超亿元的旅游集团,带动了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龙头旅游企业的收入总额一般都占到所在区域旅游产业集群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并产生了巨大的集聚效应。旅游弱势五市正是缺乏这样的龙头和产业集聚效应。因此,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化战略就是要在各市,特别是旅游弱势五市,重点培育一批带动性强,产值超5000万、超亿元的大旅游企业集团,依托“龙头”企业引导社会资源集聚,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在龙头企业带动下培育形成产值超5亿元、超10亿元的旅游集群,形成河南省和中部地区规模化旅游产业经济隆起区,带动全省区域旅游产业发展。
       (四)实施联盟化战略
       联盟化战略是创造区域旅游产业集群范围经济环境的产业运动,在竞争激烈的中部旅游市场之中,中原城市群的旅游集群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建立起强强联合、优优结合、以强带弱的城市群旅游联盟。强强联合就是继续发扬中原城市群的旅游强势四市联盟传统,将郑、洛、汴三大古都集群与嵩山少林集群、焦作山水集群和洛阳伏牛山水集群更紧密地联合起来,形成更完善的旅游产业集群,打造更强大的产品链,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优优结合就是把中原旅游强势四市的优势资源与弱势五市的优势资源结合起来,结成资源型和营销型集群联盟,共同开发“双核型”旅游产品和市场。例如嵩山少林集群的嵩山—少林—音乐大典产品与平顶山石人山集群的石人山—巨佛—温泉产品,可组合成面向全国和国际市场的多日游优质产品,既完善嵩山集群的产业链,又提升石人山集群的产业级别。以强带弱就是利用旅游强势四市的市场优势带动弱势五市的市场开发。如发挥郑州都市集群的市场优势,带动正在形成中的许昌“三都”集群、平顶山的伏牛集群和漯河工农业集群的市场开发;焦作集群的中高价门票对同处南太行山的新乡和济源山水旅游的市场开发也具有很大的比价效用。总之,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集群的联盟化战略使区域旅游产业处在良好的集群内外合作环境之中,这就使集群保持了较旺盛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重点发展景区型集群和名胜城镇型集群
       旅游产业集群的三种基本类型在区域旅游产业运行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景区型集群在旅游活动中扮演着客体的重要角色,是核心旅游消费活动的根本目的地;除名胜城镇以外的大部分城市型集群亚型主要是非核心旅游消费活动的接待地和区域性游客集散中心;社区型集群主要承担接待区域内城镇居民的游憩活动。显然,对于中原城市群来说,景区型集群和名胜城镇型集群应该是区域旅游集群发展战略的侧重点。因为它们是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是吸引区域外入境旅游者和国内旅游者的最主要吸引地,而其他两类集群都是附属性的次要吸引地,可以说景区型集群和名胜城镇型集群是动力型旅游产业集群。只有它们的健康发展,才会使中原城市群区域旅游产业获得大发展。
       三、结语
       中原城市群作为河南经济的中央隆起带,其旅游业的发展在整体上也处于河南最高水平。但是,从中原城市群九城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分析来看,显然存在着很大的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平、新、许、漯、济五市远远落后于郑、洛、汴、焦四市。不过,这些制约因素完全可以通过实施区域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来克服。这点可以从中原城市群内的一些区域较成功的旅游集群案例得到证明。可以肯定的是,旅游产业集群对于中原城市群区域内的旅游业发展将产生巨大作用,特别在弱势五市构建起区域旅游产业集群体系,将使五市落后的旅游产业获得又快又好的发展完善,赶上强势四市并与其结成中原旅游产业集群大联盟。在中原城市群实施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可以使该区域旅游业获得超常规发展,并在科学规划的合理实施中建设起完善的旅游产业集群,从而使区域旅游产业结构体系进入健康成长轨道,加快中原城市群旅游产业体系的融合发展,建成中部地区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高平台,使中原城市群的旅游产业集群成为牵引河南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火车头。
       [责任编辑 韩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