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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研究]我国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再思考
作者:蔡胜勋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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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农业发展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我国农民无法直接参与期货交易,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不能利用期货市场;通过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期货合作社等方式,农民可以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指导农业生产,调整生产结构,从而提高收入水平。
       关键词:农民,农产品;农产品期货;制约因素;价格发现;套期保值
       中图分类号:F7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3-0060-06
       作者简介:蔡胜勋(1977—),男,河南商丘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河南大学国民经济研究所讲师。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期货市场始于农产品期货,至今已有近20年的时间了。在这期间,我国的期货市场可谓是走过了一条曲折的发展道路,从建立之初的盲目扩张时期,到规范治理整顿时期,再到经过规范整顿后的健康发展时期。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期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渐步入健康的发展轨道,成交量和成交额在逐年增加。(见表一)
       
       期货市场也陆续上市了一些新品种,市场运行态势平稳,期货市场的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初步显现。张屹山等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总体上政府主导的中国期货市场,尽管早期过度投机盛行,但是经过10多年的摸索发展,在中国经济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过程中,市场的运行环境已经明显改善,价格发现的功能已渐渐显露,市场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交易者对价格走势的预期;同时,投资者也能够通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交易,实现一定比例的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刘庆富等利用信息共享模型与波动溢出效应模型对我国大豆和小麦的期货、现货市场之间的价格发现进行了多层次的实证研究,得出我国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发现能力和运行效率正逐渐提高的结论。刘风军等认为我国大豆期货市场的投机成分在减少,价格发现功能和市场效率都在提高。但在这种所谓健康发展的背后依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王赛德等分析我国小麦期货市场上,现货市场与距离最后交易日前第7天、第14天和第28天期货价格协整情况,发现距离最后交易日越近期货市场越有效率,并推断认为距最后交易日超过56天的期货市场没有效率;姚传江等认为我国大豆期货市场的短期效率比较高,小麦期货市场长期缺乏效率,原因可能是期货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以及投机过度;王志刚等发现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强筋小麦与硬冬白麦期货合约价格之间存在着较弱的长期协整关系,同时揭示出了我国小麦期货市场的不完善之处。产生这种状况的更深层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恐怕要从我国期货市场的产生谈起。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以市场为导向的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空前繁荣,但随之而来的市场波动令人猝不及防,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不稳定,给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造成了许多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88年2月10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同志亲笔致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洪同志:“请考虑是否能组织几位同志研究一下国外的期货制度,运用于城市的副食品购销,特别是大路蔬菜和猪肉,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从这个表述中可以看出我国发展期货市场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对于农产品期货市场来说,生产者自然是农民,然而,十几年过去了,目前的状况是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上依然难以看到农民的身影,绝大多数农民依然不知道期货为何物,利用期货市场的农民更是寥寥无几,事实上我国农民基本上游离于期货市场之外。这种状况显然违背了我国期货市场建立的初衷,而且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上,没有作为生产者的农民的参与,市场形成的期货价格的可信性是值得怀疑的,这也应该是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没有广大农民的参与也就意味着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没有牢固的根基,更不用说利用期货市场为农民服务了。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目前的这种状况呢?可以从哪些方面人手解决这些问题呢?本文就这些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二、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分析
       (一)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转移农产品价格风险,保障农户和相关经营者利益。转移农产品价格风险,即套期保值,是指通过期货交易来转移价格风险。在以现货交易为主的农产品市场上,农产品价格只能反映即期供应的价格。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不可控因素多,价格往往具有滞后性。随着期货交易的产生和发展,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结合,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市场调节机制。两个市场相结合,可以实现功能互补,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一条利用市场的新途径,从而使其利用套期保值来转移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运行机理,就是在两个市场之间建立一种冲抵机制,经营者同时在两个市场上投资,即所谓“两面下注”,利用一个市场上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上的亏损,通过期货市场锁住现货市场的亏损,或者以现货的盈利来弥补期货的损失,保证商品维持在一定的价格水平上。在期货市场上,生产者或经营者都可以通过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的反向操作来锁定自己的价格风险。对于经营者而言,在现货市场上是通过买进诸多生产者的产品,而在期货市场上则是卖出相同数量、同一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来达到在一个市场上亏损,而在另一个市场上盈利的目的。生产者则可选择和经营者相反的期货市场操作从而锁定商品生产的价格与风险。期货市场作为风险再分配市场,集中了许多的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市场风险可以在大量的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再分配。
       (二)能够发现“真实”价格,指导农业生产经营。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首先,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汇聚了众多的生产者、销售者、加工者、进出口商以及投机者等,成千上万的买家和卖家聚集在一起进行竞争,有助于价格的形成。其次,期货交易中的交易人士大都熟悉某种商品行情,有丰富的经营知识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以及一套科学的分析、预测方法。他们把各自的信息、经验和方法带到市场中去,结合自己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对商品供需和价格走势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报出自己的理想价格,与众多对手竞争。这样形成的期货价格实际上反映了大多数人的预测,因而能够比较准确地代表供求变动趋势。再次,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竞争公开化、公平化,有助于形成公正的价格。期货市场是集中化的交易场所,自由报价,公平竞争,避免了现货交易中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容易产生的欺诈和垄断行为,因此,期货交易发现的价格具有较高的权威性。通过规范化的市场和公平竞争形成的期货价格,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未来农产品的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可以给农产品的经营者提供具有权威性的下一生产周期的合理预期价格。以公开性、竞争性为特点,投资者采用各种手段去分析预测期货市场上的各种商品的价格,并通过在场内直接买卖期
       货合约的经纪人,把自己对某种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的判断传送到交易场,利用公开叫价的方式,经过充分竞争,以各自认为最适当的价格进行交易,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趋于统一的期货市场价格。由此确定的价格可以克服季节和市场的时空局限,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和权威性,弥补了农产品现货价格的缺陷。
       (三)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引导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农业结构的调整不但能够“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优化农村区域布局,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解决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困难”,而且还“立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客观上照顾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但就目前而言,农民最紧迫的要求似乎仍在于解决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农业结构调整最重要的是种植结构的调整,通过种植结构的调整,使农民能够根据市场需要种植适销对路、能够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的产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的政府行政命令对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显得力不从心,必须借助于有效的价格信号和市场手段来正确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农产品期货市场是供求信息最集中的地方,汇聚了各方投资和预测的专家,这使得农产品期货价格成为未来市场最具代表性的价格,能够反映市场走向,通过农产品价格就可以制订未来的种植和生产方案,这样,农产品的期货价格就成为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极大地促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标准化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农业产业革命的战略要求。推进农业标准化可以促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增加效益,还可以通过农业标准化带动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区域化,进而推动农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同时,推进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的基本前提,也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农业标准化还是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的重要手段。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是推动和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现代农业,不仅要求农产品品种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化、农业生产管理标准化,同时还要求农业市场规范、农业信息建设标准化。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农业全方位标准化的过程,没有农业的标准化,就谈不上建设现代农业。
       期货交易的品种都是等级严格的标准化产品,在质量、品级方面的规定都是在长期实践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立的。由于期货以现货为基础,所建立的期货标准实际上也是参照利用现货标准,这就为农业标准化中一系列标准的建立提供了许多现成的内容和可借鉴的经典材料。期货市场在交易、交割、结算等方面都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规范进行的,这就为建立规范运行的农产品现货市场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之处;期货市场的信息,特别是价格信息的来源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的特点,既为标准化的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信息来源,同时也是其标准化建设的参照标准,期货市场的规范运行和农产品期货交割标准以及等级的严格设定,为建设和推进农业标准化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五)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发展农业的基本方向,然而,在实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由于经营风险的存在和价格变化无常,产业化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方式“订单农业”难以有效执行。为此,我国应利用期货市场的信息功能、价格发现功能、规避风险功能、日清算式强制交割功能以及随时对冲了结头寸的自主退市功能,降低“龙头企业”和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所存在的风险,保证“订单农业”的顺利执行,保障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发展。
       (六)农产品期货市场有利于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产品期货市场本身就是农产品信息中心,它对发展农业信息化的功效表现在:一是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化、标准化。二是促进标准统一、实用性强的公用农业数据库的建设。三是能够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如国外的天气期货,为农业生产规避因天气变化而带来的自然灾害起到强大的市场引导作用。
       三、制约我国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原因分析
       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利用期货市场和直接参与期货交易是不同的。直接参与期货交易指市场主体或交易者直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以达到规避市场风险或获利的目的;而利用期货市场的涵义则要宽泛得多,它不仅包括市场主体直接参与期货交易,而且还包括利用期货市场传导出来的信息指导生产经营乃至获利。所以农民利用期货市场并不意味着仅是直接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而且还包括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信息调整生产经营决策,调整种植结构等。
       目前,探讨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方面的文章很少,而且大多强调农民利用期货市场的不利因素,如农户的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农民文化水平低不适应期货交易等,然后引出农民进入期货市场的渠道,利用“企业+农户”、农民合作组织等间接进入期货市场,如景再方、陈雨生、蔡胜勋、崔迎秋等人的观点。客观地说,这些因素都是存在的,也的确阻碍了农民直接进入期货市场,但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面,首先,农民有着利用期货市场的强烈愿望。目前,除了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工农业产品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外,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的比例分别达到95.6%、97.7%和91.9%。农民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规避价格风险的愿望与日俱增。对于农户生产规模小、分散经营这个制约因素来说,它既不意味着农民不愿利用期货市场,也不意味着农民无法利用期货市场。对此舒尔茨认为:“无论农场的规模多大,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产品与要素价格体系作为向农民提供基本经济信息的手段。在某些情况下,经营大农场的人可以获得经营小农场的人所无法获得的某些专家的经济咨询。支持农业期货价格体制的一种强有力的理由是这种体制通过减少小农在没有专家信息时必然会遇到的价格风险和不确定性来提高小农的效率。”可以看出,生产规模小的农户更有利用期货市场的必要性。所以,生产规模小不应是农民利用期货市场的制约因素,而应是推动因素。至于农民文化水平低导致农民无法利用期货市场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对于这一点中国期货业协会原副会长常清有着切身体会,他在深入农村了解现货市场情况时发现,很多农民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非常敏锐。他不无遗憾地说:“如果辅之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和相关市场信息,还有专业的农产品预测性分析,农民一定会因此受益,服务‘三农’才会真正落
       到实处。”
       我们有必要分清利用期货市场和直接参与期货交易的区别,上述因素只是农民直接参与期货交易的阻碍因素,而不能说是无法利用期货市场。即使是生产规模小、分散经营、文化水平低的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传导出来的价格信息来指导自己的生产经营,如利用期货价格调整自己的种植结构,决定在什么时间卖出农产品等都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目前制约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更重要的因素是信息渠道不畅,农民很难得到相关的价格信息。广大的农民主要是通过看电视、听广播来接收经济信息,但是我们的电视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并没有开设农产品期货信息栏目,也没有请一些专家对农产品的价格变动和供求进行分析预测,让农民通俗易懂地接收农产品期货的价格信息。
       而对于农民直接参与期货交易,除了极少数种粮大户外,多数农民由于生产规模小、文化水平低等因素的制约的确无法直接参与,而且也不应该鼓励农民直接参与期货交易,因为期货市场本身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农民直接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极易带来损失。对于通过期货交易实现规避价格风险的目的,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组织形式,如“公司+农户”,“期货+订单”及通过农民合作组织等来实现。
       其实,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里,除了少数大农场主直接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外,大多数农场主依然是通过农民合作组织的形式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不超过10%。在美国,农场主的生产规模比我国大得多,但多数农场主仍然很少进入期货市场。在分析构成阻碍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的原因时,要分清是直接利用期货市场还是间接利用期货市场,只有弄清原因我们在制定政策时才能有的放矢。从长远的角度看,真正制约农民利用期货市场的因素是农民的观念问题和利用期货市场的动力问题。所谓观念问题就是农民要有市场的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已不再仅仅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因为其收入直接受到市场的影响;而我国多数农民的观念依然倾向于认为自己只是生产者。对此,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写道:“农业劳动者的生活包含着两种相互矛盾的逻辑,他们自然倾向于认为,自己的角色是生产而不是销售,因此,如果他们的产品销路不好,那是别人的错,而不是自己的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不仅要“种”得好,更要“卖”得好,这就需要利用市场,尤其是利用期货市场的信息来指导经营决策,即农民要变成“农商”,但这种观念的转变需要较长时间。所谓“动力问题”,是指要有足够的动力能够吸引农民自愿自发地进入市场、利用市场;而这种动力就是一种利益机制。市场上价格的变化的确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但目前的状况是农民得自农业的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趋于下降,务工收入所占的比例趋于上升,而在市场中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指导生产经营决策是要花费成本的,在衡量交易成本和所得收益之后,农民利用期货市场的动力会趋于下降,这样就会出现动力不足的状况。如目前有近一半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生产,其中本地非农就业和外出打工各半。常年在外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的劳动力占到了农村劳动力的近1/5,举家外出的劳动力占到了常年外出劳动力的近1/3,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则要靠“农民的职业化”。
       四、政策措施
       (一)开发新品种,品种是期货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过少的上市品种严重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我国三家期货交易所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只有大豆、玉米、小麦、棉花、白糖、豆油、豆粕、天然橡胶、菜籽油和棕榈油等10个。(见表二)
       
       当前国际期货产品有1000多种。美国上市期货期权品种高达500多个,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平均45天就上市一个新品种,仅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就有上市期货期权品种90多种,其中农产品期货期权交易品种20个。印度的农产品期货有100多种。“规模有限的农产品期货市场难以为弱质的农业生产避险提供有效的场所和充分的机会,难以为弱势的农民提供整体市场价格信息和有效的比较价格,难以满足众多需要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规避现货市场价格风险的生产经营者的需求。”因此我们应加快完善农产品期货的品种结构,尽快推出稻谷、油料等农产品期货,生猪、肉鸡等畜产品期货,原木、纸浆等林产品期货;大力推动农用塑料、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期货上市,锁定农业生产成本;积极探索开发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对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天气温度指数期货,锁定农业自然灾害成本,尽快推出农产品期权,有效规避期货风险,健全期货交易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期货合作社”。期货合作社是指在政府支持和引导下,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的自治性合作组织。它以集体的名义签订远期合约,同时利用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和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民资金互助。其核心在于利用合作社组织农户的优势把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结合起来,规范合作社与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充分利用期货价格信号来组织生产,解决农产品价格风险和农民资金问题,实现农产品高效流通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期货合作社的概念是由中国证监会四平监管分局姜柏林同志第一个提出的。此后,谢勇模写下了《期货合作社——农民避险增收的新模式》。丁楠在其文章《期货合作社——基于订单农业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设计》中对期货合作社进行了理论分析,同时对开展期货合作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期货合作社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说明这种模式在社会上已经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期货合作社”模式的优势在于它是农民自治性合作组织,而在“公司+农户”模式中,农户和企业的地位是不对等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做出有损于农民的事。如在美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曾经发生过农民组织起来阻止期货市场的使用,其原因就是企业垄断价格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期货合作社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三)建立期货、现货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利用期货价格信息服务现代农业,让农民学会利用期货信息指导生产和规避风险。现代农业是一种高度信息依赖型产业,价格信息对现代农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期货市场是一个具有良好传导机制而又高度透明的信息化市场,集中了大量有价值的供求信息。因此,我们应大力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把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各种农业信息迅速传递给千家万户。要高度重视在现有农业信息服务中加强对期货信息的传播,建立期货现货一体化、全面多元化的信息服务体系,让农民学会利用期货信息指导生产。
       (四)加快农业基本产业组织的变革。中国农业现行的家庭小规模承包经营方式,虽然在改革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却存在着自身不可克服的历史局限性,因此不能作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基本产业组织的理想模式加以定格。深化农业微观体制改革和重塑农业基本产业组织应当作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中国农业的当务之急是在现今耕地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加速耕地使用权永久化、物权化改革。政府应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促进以耕地使用权转租、入股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兼并和集中,大力发展日、韩式的现代家庭农场企业。这就意味着,在中国未来的农业中,需要有数千万现代农业企业家(农场主)和更多的现代农业产业工人。
       (五)努力培养具有市场意识的新型农民。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对农民市场知识的培训,让其成为能驾驭市场、抵御市场风险的“农商”,学会利用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现代市场。辜胜阻强调,要让农民成为期货市场的参与者的关键是培育新型农民——“农商”。只有造就一大批新型农民,才能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新型农民要成为以需求指导生产、以产品引导市场,并以商业活动为舞台的新生产者——“农商”,2006年国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计划在全国300个县、10000个村开展培训工作,但是,对农民的培训不能仅仅限于技能培训。我们建议,国家在重视农民技能培训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对农民的市场知识的培训,让农民学会利用市场机制,抵御市场风险,全面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
       [责任编辑 王华生 韩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