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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反思阿尔都塞:辩证法与结构主义(摘要)
作者:庞晓明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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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不是颠倒的关系,它们之间的不同是结构中“位置”的不同造成的。不平衡性、超决定、多元决定、主导结构的作用等是复杂结构的基本属性。复杂结构的运行原则反映了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特性。
       关键词:阿尔都塞;马克思;黑格尔;结构主义;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7)02—0054—04
       在欧美国各国,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阿尔都塞的著作及其相关论著一直在出版。对阿尔都塞的研究也不断向纵深发展。在一定意义上,阿尔都塞理论已经成为本世纪珍贵的世界性理论遗产。国内对阿尔都塞的引介和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但当时接受阿尔都塞的学术环境发育得还不充分,和者寥寥。在经过十几年“沉默”之后的世纪之交,阿尔都塞在国内学术界开始走红。2001年,中央编译局出版了阿尔都塞和巴里巴尔合著的《读<资本论>》,在这前后,阿尔都塞的主要著作的中译本陆续出版。随后,阿尔都塞的评介和研究在国内学术界“热”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研究阿尔都塞的学术论文已有百多篇,同时,一些有分量的论著也相继问世,研究领域涵盖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历史观、文艺观、征候阅读法、认识论等。但在总体上,国内学术界过多地关注了阿尔都塞在一定逻辑框架支配下生成的具体理论结果,忽略了对阿尔都塞的思考方式的研究,即阿尔都塞独特的结构主义辩证法思想。本文通过对阿尔都塞主要著作的分析性解读,辨别出阿尔都塞结构主义辩证法思想的主要脉络,从而对阿尔都塞理论形成的内在逻辑进行了说明。相信通过这样一种研究,对国内阿尔都塞理论研究的深入和拓宽会有所裨益。
       一、结构主义语境中的“颠倒说”
       在阿尔都塞的《读(资本论)》、《保卫马克思》中,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颠倒的问题贯穿了始终并成为他展开结构主义读解马克思的主线。
       众所周知,辩证法在黑格尔哲学中具有极高的地位,它甚至可以指代黑格尔哲学整体。黑格尔辩证法的意义也远远超出它原有的内涵,而被广泛地运用于其他领域。然而,在阿尔都塞的认识逻辑结构中,黑格尔辩证法的概念却是非法的,具有地地道道的意识形态的虚幻性。阿尔都塞之所以使用辩证法的概念讨论马克思的哲学,完全是出于一种理论策略而不是出于理论自身的需要。他对辩证法进行了结构主义的重释。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说,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1]24这几乎成为阿尔都塞灵感的发源地并成为他对马克思进行结构主义重释的动力。他认为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与唯心主义是联系在一起的。辩证法绝不可能是与其修饰语分离的东西,去掉神秘的外壳而获得的颠倒,绝不是在原来场地的颠倒而是在新的基础上的重建。马克思的辩证法不再与黑格尔的颠倒了的和升华了的世界发生关系。[2]69
       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使用“颠倒”这个词只是一种理论比喻,用以说明他与黑格尔哲学在结构逻辑上的不同。他认为,理论意识与日常意识在思维中所起的作用刚好相反。在日常意识中,思想的表达在于它的答案,而在理论意识中,显示理论性质的却偏偏是问题性质。一旦问题及提问题的方式改变了,人们也就无从再谈颠倒。颠倒只能在不同的答案中进行。
       马克思辩证法的全新基础就是阿尔都塞指认的现实。马克思通过法学、哲学和经济学研究才最终在理论上确认了现实这个与黑格尔辩证法完全不同的基础。[2]53只有在这个现实中,辩证法的科学性才能得以确立,也就是对虚假意识进行批判,必须退回到真实对象中去,只有这样马克思的辩证法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从逻辑上和历史上看,真实对象先于思考了和包围了真实对象的意识形态而存在。对马克思来说,他最初接触到的是被德意志意识形态重重包裹的现实,因此为了能认识这个真实对象,他必须首先冲破这重重包裹的襁褓。同马克思一样,费尔巴哈也面临着同样的环境,而且他比马克思较早地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在费尔巴哈的全部哲学中,都贯穿着破除一切意识形态的决心。费尔巴哈的悲剧在于,他把自己的动机当作了哲学,他企图在思辨哲学的概念中解除思辨哲学对自己的束缚。[2]57为了确认辩证法的这一史无前例的基础,马克思没有局限于把黑格尔读过的书重读一遍,并用黑格尔读过的书来证明黑格尔的观点,相反,他努力去发现黑格尔所研究过的那些对象的实际,并用自己的思想去说明对象的含义。
       因此,阿尔都塞说:“马克思单靠对黑格尔的辩证法作点修补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他依靠的主要是对历史、社会学和政治经济学等等所进行的十分具体的调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要是在由马克思开垦的理论处女地上诞生的。……黑格尔和马克思不是喝同一口井里的水。”[2]58这表明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并没有继承关系(包括扬弃),而是彻底抛弃,是一种整体结构的置换。按阿尔都塞的说法这是发生了问题式的“断裂”或场地的位移。如果说在马克思成熟期著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黑格尔的术语形式,那么这些术语的形式也应该作如下解释:术语的原来意义已经死亡,马克思赋予了它们新的生命,也就是说这些术语新的意义不是指经过改造有所保留有所创新形成的,而是由于被置于一个全新的结构中,由这个新结构重新规定而获得的。
       二、复杂结构观对辩证法的改造
       阿尔都塞对概念的理解是弹性的,他把概念只理解成逻辑结构中的一个位置的标志。作为一个词,概念要有具体的内涵,这个具体的内涵只是概念的特殊形式。概念的真正意义是那个位置本身。这个位置的标志可以在许多个具体情境中出现,但概念在整体结构中的逻辑位置是不变的。这个“位置”就是阿尔都塞所谓的科学概念。如剩余价值,它在不同层次的概念体系中意义是不同的。对整体概念的理解也不例外。[2]174阿尔都塞认为黑格尔的整体表现为简单统一体和简单本原的异化发展,这一发展本身又是观念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整体里,肯定差异仅仅是为了它被否定,并表现内在本原的统一性。这也就是断言:黑格尔的总体仅仅是在表面而不真正是由领域构成的。黑格尔总体的统一性不在于它的复杂性,而在于内在本原的统一性,因此,在黑格尔整体中,是不可能存在主导结构的。
       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才真正是建立在复杂结构之上的。在这个复杂结构中有许多矛盾共在,这些矛盾的运动或“结合”形成了结构整体的复杂性。由简单矛盾出发决不会发展成复杂性整体。在阿尔都塞那里,简单矛盾的性质只能在复杂结构中才能确定。辩证法是讨论总结构、分层结构和要素之间关系的,它同样要受到复杂结构整体性
       质的制约。如果从辩证法出发讨论整体,那么这个整体就变成了黑格尔的整体,因此只能从结构出发讨论辩证法,而不是相反。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通过矛盾对立面在“母型”中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最终形成结构性整体。这是一个性质单一的过程,是运动中的不动;而复杂整体中各分层结构或要素在它不动的位置上发挥各自的职能,并通过自身的矛盾斗争,不断在不同的位置间发生位移,从而使结构呈现出动态,这是不动中的运动。
       阿尔都塞引用毛泽东的《矛盾论》中的观点对马克思的辩证法进行结构性解释。当然他看重的不是毛泽东在何种意义上使用了矛盾的概念,他看重的是毛泽东在运用这些概念时所产生出来的效果,而这些效果正好能说明他的复杂结构整体的性质。在《矛盾论》中毛泽东讨论了许多矛盾共存于一个大事物中,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不平衡发展等。这些观点成为阿尔都塞说明复杂结构的引子和理论的原料,在他看来,矛盾并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结构本身,它是内在于结构的,反过来说,矛盾自身又包含着一种动态矛盾,只有在结构的时间存在中才表现为矛盾,才能够产生矛盾的作用。[3]353
       从阿尔都塞的复杂结构整体观出发,黑格尔辩证法的“母型”显然就不能成立。辩证法自身的有机范畴,特别是那些为原始的简单统一体充当“论证手段”的概念,如统一体的分裂、异化、否定之否定以及扬弃等等,都从此不能作为理论概念而继续存在。
       三、重释的马克思辩证法
       从哲学角度讨论矛盾中的对立统一,是阿尔都塞极力反对的,他将此宣判为思辨哲学的论题,但阿尔都塞为了说明结构的不平衡发展特性,而将矛盾问题引入了他的视域。他确信对矛盾问题进行换位思考有助于对结构的多元决定合理性的论证。这一点从他对矛盾的结构性诠释中可以得到证明。他认为,在一个有许多矛盾的复杂结构中,一个矛盾支配其他矛盾意味着该矛盾所处的复杂整体是个有结构的统一体,而在这种结构中,各矛盾间存在着明显的主从关系。这种主从关系不是一种偶然布局而是结构性的,[2]173因此主导结构由此而生。主导结构中的要素在其他分层结构中得到反映,其他分层结构通过相互作用又将自己的作用传导给主导结构,从而体现了自身的决定结构整体性质的作用,阿尔都塞称之为多元决定。
       多元决定在矛盾中具有以下的基本品质:它是矛盾在复杂性整体主导结构中的地位在矛盾中的反映。这不是单一意义上的地位,不是矛盾在要素的等级中和主导结构中所占的地位,而是指矛盾本身和矛盾的本质反映的矛盾同复杂结构整体不平衡的结构关系。[2]180由于有结构的复杂整体赋予矛盾的职能,矛盾从此就有了复杂的、结构的和不平衡的规定性。内部不平衡是分层结构内部主要矛盾方面的位置不断的变换它的主人所造成的;外部的不平衡则是主导结构的位置不断变换它的主人造成的。不平衡性导致结构的内容不断变化,演变的结果就是它的主人转换位置,有出场的有退场的。历史的结构是永远不变的舞台,变化的是演员和观众。[2]181—183不平衡不仅以简单的外在形式出现而且以总体的每个因素、每个矛盾的有机内在形式出现。马克思从来不把各因素的排列、每个因素的地位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从不用单一的含义去确定它们的关系;只有机械论者才一劳永逸地把各因素的实质和地位确定下来,不懂得过程的必然性恰恰在于“各因素根据情况而交换位置”。“经济起决定作用”的理论含义是指主导结构位置本身是为经济而设的,但在实践中这个位置由谁来占据则是另一回事。经济在现实中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绝不能将位置与主人混为一谈,也不能将概念与概念的表现形式混为一谈,任何混淆都会导致认识对象的错位。
       结构的不变性构成主导结构的各种矛盾的具体可变性的条件,因此导致结构的不平衡性,这也是结构运动变化的一个内在根源,但是,在经验中,我们看到的不是结构位置的不动而是不断变换的主人。内容是以感性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有用理论的眼光才能去除感性的面具。不平衡发展不在结构之外,它本身构成结构最深刻的内在本质。这里的不平衡性具有它所确指的内在本质:多元决定。对多元决定可以做如下理解:每个分层结构及其要素都有资格占据主导位置,但并不是多个要素或多个结构同时占据那唯一的主导位置,也不是每个分层结构或要素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起着决定作用,只有在进入那个主导阵地后,它才能控制局势。在社会结构中,经济的最终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主导位置的决定作用,这并不表明经济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处于这个位置;经济创造了主导结构的位置,各要素(如上层建筑各要素)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坐上这个位置,成为决定力量。阿尔都塞放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概念群,如否定之否定的规律、主体、客体等,而是从马克思那里借用了诸如场地、位移、位置等比喻性说法来为他的结构性思考服务。他也沿用了一些黑格尔的概念如矛盾、整体等,但他将这些概念进行了彻底的意义更新,而不是在原来基础上的扬弃或改造。通过分析马克思与黑格尔在辩证法问题上的差别,阿尔都塞确立起结构主义辩证法的逻辑。
       阿尔都塞在用结构的思维方式思考矛盾和辩证法时,虽然口口不离结构和要素,但他的讨论实际上是以社会现实为依据的。如果离开现实的历史活动,他就不可能创造出主导结构、多元决定、不平衡性的辩证法理论。他用复杂结构的观念解构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关键术语,表面上的目的是为强调马克思辩证法的独特性,实际上则是再现了他本人的结构主义的辩证法思想。不管他所借用的马克思的术语是否与马克思的思想一致,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思考是独一无二的。[2]188
       四、几点结论
       概括说来,阿尔都塞对辩证法的结构主义重释可以归结如下:
       第一,结构的不平衡是最终决定的位置与移动造成的。一种结构在结合的统一体中对其他结构的这种支配地位,可以归结为经济结构“最终决定”非经济结构的原则;这种“最终决定”是结构在作用等级中替位的必然性和可理解性的绝对条件。只有这种“最终决定”才能避免关于可以观察的替位的相对论,从而使客观观察结构的变化成为可能。在阿尔都塞这里,结构中的位置与职能的运动代替了原来的辩证法的所有规律和法则。
       第二,时间因素在结构中是作为不出现的形式出现的。在阿尔都塞看来,我们经验到的自然时间概念,在理论领域是非法的。时间因素在理论研究中的合理表达形式是间接地表达,也就是通过动态的具有象征意味的概念来表达。这样的概念只能以征候阅读才能领会和理解,用经验方式是无法体会出结构主义的时间概念的,如生产、矛盾等。[3]353
       认为,自然时间概念造成了理论的“连续性”幻象,必须将结构置于同时性之中,才有可能达及科学认识。这个结论是通过对要素(分层结构)的非实体性分析达成的。他认为要素的存在不能离开那些“有形之物”,但要素只是这些事物的影子,也就是这些事物的作用效果,如通常认为机器是生产要素,但阿尔都塞说不是。他认为,机器的加工作用才构成结构的要素。在要素相互作用中,时间性隐含其中。在解释历史时,只有在“同时性”条件下才能科学认识历史,因此,他要抛弃用时间统摄要素的唯心主义做法,要倒过来,在要素的相互作用中体验时间概念。
       第三,要素相互作用的即时性。阿尔都塞认为结构内部要素的相互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是在“结合”的运动中生成的,而每次的“结合”所形成的结构与另一次“结合”形成的结构之间是断裂的,不存在任何继承关系。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及性质是由所形成的新结构规定的。要素的作用只存在于“结合”中,离开了“结合”的条件,要素的作用就不复存在。
       第四,结构内部中的要素位置的确定性与要素的主人的不确定性。在阿尔都塞看来,在结构中最重要的是结构提供的位置而不是位置的主人。位置的数目和位置的等级次序是确定的。在社会结构中,他认为这是经济的最终决定作用的体现,但是,这些位置到底由哪一种事物来占据,就要看在结合中谁据有了这个位置。他虽然反对用偶然和必然的概念来说明他的结构,但在这里,我们还是看到偶然性在他的结构中在微观层次上所起的决定作用。
       第五,结构的连续性是通过“内继承”完成的。在阿尔都塞这里,结构的连续性问题可以转化为结构的内部继承与外部继承的问题。结构内部位置的不变性实际上就是结构在时间中的存在,此即为“内继承”;而每次结合中所形成的特定的结构在空间中的闪现实现了结构身体物质的变更,并由此实现了由一结构向另一结构的转移或过渡,此即为“外继承”。他根据马克思关于资本前史的论述,认为要从结构中各种不同要素出发才可能追溯到它们在前史的形成历史,也就是在另一个结构的边缘的生产过程。在另一结构中,这些要素在结合的瞬间生产出新结构。当这一新结构上升为主导结构后,总结构的性质过渡也就完成了。他通过研究决定“外继承”关系的横向性质(要素)来间接地研究决定“内继承”关系(要素)的纵向性质,避免了一结构向另一结构的直接过渡,同时他的着眼点放在了要素的性质是由新结构规定的这一前提上。实际上,阿尔都塞只承认“内继承”而不承认“外继承”,因为他称“内继承”为“不变的位置”,“外继承”则表现为“断裂”,“断裂”意味着两种结构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也不会相互发生作用和影响。
       [责任编辑 韩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