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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研究]宋代城隍神赐额封爵考释(摘要)
作者:王 颋 宋永志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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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宋代是城隍神信仰迅速发展的时期,北宋末年至整个南宋时期,朝廷通过对城隍神的封爵赐额这一手段对其加以控制和管理,使得宋代城隍神的官方化色彩和人格化形象深入人心,并影响到了元明城隍神信仰的发展。
       关键词:宋代;城隍神;封爵;赐额
       中图分类号:K207;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6)03—0022—05
       城隍神信仰是中国古代民众重要的祠神信仰之一,宋代则是其发展的重要阶段。一方面,城隍神的正统化或国家化在地方上得到较快的发展,地方官员以城隍神灵异为名向朝廷请求为该地城隍神加封爵位,颁赐庙额,以示尊崇,使之区别于朝廷严厉打击的淫祠;另一方面,民众将有功于当地的前代名宦良将作为城隍神来祭拜,从而出现了城隍神人格化的现象。这两个方面,在北宋末年及整个南宋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形成了宋代民间信仰城隍神的传统,并深刻影响到了后世。从徽宗朝开始,大规模的对一些地方的城隍神颁额赐爵,这一措施在南宋时期进一步完善,并贯彻实施于整个南宋时期。有关城隍神信仰的研究,国内外学者的相关论述颇多,上世纪30年代,邓嗣禹先生发表了《城隍考》一文,可谓近代学人在此方面系统研究的开山之作。80年代,日本学者中村哲夫、美国学者David John—sonE33等先后发表文章对城隍神信仰的起源、发展、变迁与朝廷对它的赐封等进行了讨论。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朝廷对城隍神的封赐及原因为中心,对宋代城隍神信仰的特色进行探讨。
       一、徽宗时期对城隍神的封赐
       朝廷对城隍神的封赐并非是宋代的创举,早在唐、五代时期就已经出现。后梁开平二年(908年),应镇东军节度使钱谬奏请,后梁封绍兴城隍神为崇福侯。城隍神被民众视为地方保护神,地方官也想借助城隍神“冥力护持”,冀望所辖之地风调雨顺,物阜民洽,故而将神之功德奏报朝廷,以获赏赉,这可以看作是官员对城隍神的回报,含有崇敬之意。此事例虽肇端于唐、五代,却兴于宋朝。宋廷对有功于民众、惠泽一方的民间祠神,采取了很宽容的态度,早在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诏:“天下祠庙祈祷灵验未有爵号者,并以名闻,当议特加礼命。内虽有爵号而褒崇未称者,亦具以闻。”朝廷以祠神的灵验作为封爵赐额的标准。元丰年间,太常寺官员建议对民间神祗的赐封加以规范化:“自今诸神祠无爵号者赐庙额,已赐额者加封爵。初封侯,再封公,次封王。生有爵位者从其本。妇人之神封夫人,再封妃。其封号者初二字,再加四字,如此则锡命驭神,恩礼有序。”美国学者韩森(Valerie Hansen)对宋廷的民间祠神封赐的频率列表分析发现,“1070年代,向神祗的赐封突然增多,到12世纪初期即宋徽宗在位年间,赐封猛增,此后在整个12世纪,赐封活动一直持续”。城隍神是诸多民间祠神之一,徽宗朝对民间祠神的赐封政策已制度化,不计其数的各地民间祠神得到了封赐。下表展现了徽宗朝部分地区城隍神及庙宇所获封爵及赐额的状况(见表1)。
       
       分析上表可以看出,徽宗朝对城隍神祠赐予庙额是大量存在的,而且出现了不同地区庙额相同的情况,同时,所封城隍神之爵位并不以所在地区的行政级别的高低为依据,有府、军城隍神仅赐庙额,而州、县城隍神却得以封侯晋公的情况。有些州、县则将前代良吏之祠堂作为城隍神祠(如表中筠州城隍神唐刺史应氏祠),或将其附祀在城隍神祠中而获得朝廷同样的封赐,如表中建宁府城隍庙三神祠中,崇宁“三年封,一为惠宁侯即城隍神,一为嘉德侯即唐刺史陆长源,一为昭惠侯即唐刺史张文琮”。赐额和封爵并非完全同时,城隍庙一般在得到赐额数年后,庙内城隍神才能因“灵验”而获封爵,也有些地方只有城隍庙获得赐额,而城隍神未得到封爵的现象。总之,赐额是第一步,而获得封爵则是朝廷较为慎重的举措。
       二、南宋时期城隍神封爵的特点
       徽、钦二朝,面对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及北方新兴的完颜金国的强大军事压力,北宋社会危机更加严重,因而此时期朝廷对民间祠神——无论是城隍神还是其他更受朝廷尊崇的祠神的赐封大大减少。靖康二年(1127年),都城汴京陷落及二帝北狩标志着北宋的终结。是年,徽宗第九子赵构在南京应天府重建政权以延宋祚。高宗南迁,在金兵的围追堵截中,居无定所,一度渡海以避兵锋,而在此特殊时期,朝廷对民间祠神的封赐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建炎三年(1129年)元月,朝廷敕文:“神祠遇有灵应即先赐额,次封侯,每加二字至八字止;次封公,每加二字至八字止;次封王,每加二字至八字止。”因高宗“车驾驻跸”,赖城隍神“保护巡幸”,朝廷对高宗车驾所过处之城隍神封爵赐额的情况明显增多。上表中台州城隍神,“吴越王时号兴圣永安王。国朝政和中,以范守祖述请雨立应,赐额镇安。建炎三年,封显佑侯。四年,以保护巡幸,加通应。”另有位于今舟山岛上的昌国县,也因高宗浮海躲避金兵,车驾巡幸而被赐封。“城隍惠应庙……建炎四年,车驾巡幸,赐今庙额。”前述绍兴城隍神在后梁开平二年受封崇福侯后,北宋时期便再也没受封,绍兴元年(1131年)同样因车驾驻跸,以后便累加封赐。“绍兴府城隍神崇福侯祠,光尧皇帝绍兴元年五月,以车驾驻跸会稽逾岁,行殿载宁,特加封昭祐公,仍赐庙额显宁。”台州城隍神在北宋政和年间祈雨有应到南宋初保护高宗巡幸,从城隍神“职责”的显著变化中可以看出,与此前城隍神所具有的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祈雨、祈晴等不同的是,在宋廷南迁和金兵围追堵截的危亡时期,祈求神灵护佑平安不仅是统治阶级,而且也是下层民众的普遍心理诉求,城隍神所具有的城市保护神的职能,正契合了这一特殊时期人们的心理。下表罗列了南宋时期部分屡获朝廷封赐的城隍神的爵号(见表2)。
       
       
       较之于徽宗朝鲜有城隍神获得封爵所不同的是,南宋初年建炎、绍兴期间,许多地方的城隍神被封为侯爵,且在南宋统治核心地区的一些城隍神因保护高宗南迁而得到长久不断的封赐,封爵从侯至公再至王,爵号的宇数也从二字至四字、六字至八字,完全按照建炎三年朝廷对祠神封爵的规定进行。
       三、南宋时期城隍神信仰发展的社会背景及原因
       宋廷对城隍神的封爵、赐额,这是宋代地方与国家之间在关于祠神信仰问题上互动的主要形式,这一形式在南宋时期的频繁出现,说明了民众冀望城隍神护佑的愿望较前代更加强烈,而城隍神所具有的城市保护神的所谓特殊职能,为其得到朝廷的不断封赐提供了前提条件。同时,朝廷对其不断封赐又扩大了城隍神职能的外延,使其更加神迹显著。这种地方与国家之间的互动,为城隍神信仰在南宋时期的迅速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这种互动频繁发生的原因是多层面的,其中,南宋初年宋金之间频繁的战争是主要原因之一。战争所造成的压力无论对上层统治阶级还是对普通民众都是巨大
       的,而后世有关金兵压境城隍神显灵的记载也多见于方志之中。如嘉靖《六合县志》记载了这样的情况:“绍兴辛巳,逆虏犯顺,分道南侵,围六合城。已而溃去,有降卒言,仰视城围,旌旗蔽天,大揭神号,虏惧而遁,邑人刻石纪功,今废。开禧二年十一月内,虏兵复围城,周回数重,获至殍虏,备言番兵仰见城上皆张青幙,愈攻愈高,紫盖黄麾下有长大神人升降其间,虏遂惊惧而止,邑人状于庙,嘉定元年七月内,敕赐庙额曰:昭卫。”真州六合县地处宋金战争前沿,曾一度落人金人之手,绍兴辛巳年正是金主完颜亮率水陆大军南侵之年。城隍神显灵吓退金兵这样的事虽荒诞不经,但这至少是处于战争中的民众将退敌的愿望寄托于城隍神的一种内心表现,城隍神作为城市保护神的职能,在战争时期承担了民众的众多期许。这一年的金军南侵,城隍神助退金兵在民间亦有所反映:“崇安县有巫翁吉师者……绍兴辛巳九月旦,正为人祈祷,忽作神言曰:吾当远出,无得辄与人问事治病。翁家恳诉曰:累世持神力为生,香火敬事,不敢怠,不知何以见舍?再三致叩,乃云:番贼南来(注:金兵),上天遍命天下城隍社庙,各将所部兵马防江,吾故当往。曰:几时可归?曰:未可期,恐在冬至前后……至十二月旦,复附语曰:已杀却番王(注:完颜亮),诸路神祗尽放遣矣。”可见,宋、金战争在民众中所造成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这也是南宋时期城隍神在民众的心目中越来越有影响力的社会深层原因。
       南宋时期,城隍神的官方色彩越来越浓厚,这和地方官与城隍神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分不开的。城隍神获得朝廷的封爵必须经由地方官向朝廷奏请,地方官在此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城隍神灵应一地方官奏请一朝廷封赐一民众崇祀一祠神再次灵应,这样循环的模式是城隍神屡获封赐的途径,而城隍神灵应与否,更多地取决于官方的态度。韩森为我们揭示了南宋时期这种地方与国家之间在祠神封爵、赐额二者互动关系问题上官方所扮演的角色。她首次提出了地方士绅请求朝廷赐额、赐号给地方祠庙的过程中,是经由转运使来负责鉴定祠神神迹的。“转运使一经认实某神祗的确威灵显应,他就上奏皇帝,为神祗求赐匾额,加封名号。奏文一到京城……转运使的奏请先被送到尚书省,尚书省将它发至礼部,限期契勘。一经核实,再送由太常寺书判,拟定封号。然后太常寺将其送回礼部复准,接着又送回尚书省。尚书省起草赐封敕文,以及一份包括地方、省部勘合情况的详细报告。”可见,对祠神的封爵与赐额是要经过一个相当复杂的官方运转程序的。朝廷对此问题如此重视的原因,韩森认为:“首先,官府将赐封神祗的事务看得很重要,相信赐封能增加神祗的威灵。他们不想将官爵名号赐封给那些不灵验的神祗。其次,他们也许不完全信任县邑官员。县官们受到地方土绅的压力,要求官府承认他们自己所信奉的神祗。因此在判断神祗灵迹时,不能指望县官们会做到完全客观。”宋代由于朝廷对祠神的赐封已制度化,基层民众也认同朝廷对祠神的封爵赐额会影响神祗灵应与否,地方精英阶层也藉朝廷对他们所信奉的祠神的封爵赐额这一途径,来提升自身在基层中的地位。
       四、结 语
       南宋时期,特殊的时代背景为城隍神获得朝廷的持续封赐提供了前提条件。朝廷的封赐又使城隍神在地方上获得合法的正统地位,这为城隍神信仰在基层民众中的传播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大规模的封赐活动在整个南宋时期持续不断,越来越多的地方的城隍神得到封赐,而未得到封赐的地区也不惜沿用邻近地区城隍神的名号,以使所在地的城隍神得到名正言顺的崇拜。这就是南宋赵与时所说的:“今其祀几遍天下,朝家或锡庙额,或颁封爵。未命者或袭邻郡之称,或承流俗所传,郡异而县不同,至于神之姓名,则又迁就附会,各指一人,神何言哉?”城隍神信仰在南宋统治地区已经蔚为大观了。正统化或官方化的城隍神的人格神形象在民众心中已牢不可破,植根于民众中的信仰观念深深影响到了后世。元、明时期城隍神信仰的传统无不是在此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而信仰的内涵却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