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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森林里的故事
作者:阿福

《人民文学》 1999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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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好明天走吗?"我躺在床上问他。
       "下午也有去宕昌的车。"我用力撑起身子,然后给断腿套裤管。他把拐杖递给我。午后的阳光从窗帘边照进来,打在他脸上。他的眼睛很特别,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我叫他雌雄眼。虽然他还是以前的那身牛仔裤和T恤衫,胡须也刮得光光的,可是脸上多了许多皱纹,头发也白了许多,不像才四十岁出头的人。他要的东西上午就送来了,那是做枪弹用的铅块和火药。他给送货的付钱时我还没睡醒。
       说实话,我多少有些羡慕他。假如我的腿没断的话,可能也像他这样成天打猎不干别的。显然他已经不习惯城市生活了。每次来我这儿只待在卧房里不出来,也不看电视。我想他在宕昌林区能搞到弹药的话,不会来找我。
       "是不是有女人了?"我打趣道。
       他背着沉甸甸的黑包笑而未答。我明白留不住他,便拄起拐杖送他到巷口。他不要计程车,独自朝车站方向大步走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周末来闹市区逛街的人流中。我只好一个人去街角那家饭馆喝酒,喝到天黑才回家。
       据他母亲讲,我是惟一知道他的下落的人,可是我无法断定他是否还在宕昌。十多年来,他单枪匹马走遍了西北五省。凡是有草原和森林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脚印。然而与许多自称是旅行家或探险家的人相比,他很少跟别人讲自己的事。
       "他天生喜欢打猎,"我对他母亲说,"要是香港有打猎的地方,他会待在您身边哪儿也不去。"
       "这么多年他没给我打过电话,也不写信,我每次回来都找不到他。"衣着华丽的香港太太又开始流眼泪了。来我这儿看台球的胖子还躺在墙边的沙发上睡觉,他本该这时候拎起皮包去上班。昨晚有个陌生人在我这儿赢了钱,请我们喝酒,结果胖子喝醉了,半个脸泡在自己吐出来的脏物上鼾声如雷。屋子里的气味很重,也没有窗户散出去。老太太刚进来时拿手绢捂住嘴,生怕吐出她在德克萨斯大酒店吃下的美味早点。桌上还是杯盘狼藉。酒盅里塞满了烟头和烟灰。我给她沏了杯茶末子,大概杯子太脏,她始终没碰一下。
       我很抱歉无法更多地说说张平的事。而事实上,我对这位香港太太的突然来访多少有些戒心。在我的记忆中,张平早就没了父母。我只记得他有个姐姐,但从没见过她。而我之所以有这种印象,是因为早年曾有个自称是他姐夫的外地人来找过他一回。他们见面后说的是家乡话,我一句都听不懂,但我看得出张平对他姐夫非常敬重。当然,我也没理由怀疑这位伤心流泪的陌生太太不是他母亲。她拿出她家的一张合影照片给我看。我认得出照片上的高个儿男孩是张平,他旁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我猜那是他姐姐。老太太端坐在中间,当时她还年轻。她说她男人死得早,自己又没工作,每天给街坊洗衣服挣来几毛钱养活一家人,吃尽了没男人的苦头。于是我安慰她道,张平准是弄丢了家里的地址才与您失去联系的。我请她留下她的香港电话,我说一旦张平来找我,一定叫他给您通电话。老太太很失望。在她看来,我开的这间台球房无疑是藏污纳垢之处,而她儿子与我这样的人来往是交错了朋友。她不知道我以此谋生,正是她儿子张平的主意。她告辞的时候,胖子翻过身来,脸上沾满了白花花的脏物臭不可闻。
       这是两三年前的事情。张平母亲走后,我用一把瑞士军刀将她的香港电话刻在石灰剥落的土墙上,原先那儿挂了一杆枪。我一直等张平来,可是他没来。我猜他另有补充弹药的地方了。他老是背着我们一起跑测量时用过的黑工具包独往独来,磨破的地方也用黑牛皮仔细补好。那只包很大,放得下十来只野兔。不过我知道他不单单打兔子,因为我闻得出包里有其它猎物的气味。一个常年靠打猎维持生计的人,有时不免把枪口对准一些禁猎动物弄些钱来,再说老打兔子之类的小家伙也没刺激对不对。张平有鹿茸熊掌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他出手的,只是他从没跟我说起这种事情,我也没问过他。
       我这儿通常白天没人,因为那是我睡觉的时候。可是天一黑,邻居家的狗就开始叫个不停。它们在黑灯瞎火的小巷中见着了陌生人,而那些陌生人大都是来找我的。
       来我这儿的人,衣兜里都多少揣些钱。他们一边抽烟一边看台球,呛人的烟雾使本来就昏暗不明的土屋显得更暗了,可这并不妨碍捣球的沉着瞄打。其实这儿不仅光线有问题,更要命的是,台面上的呢布已经破损,击球时不得不考虑那些被球杆捣破的洞对主球有何影响。几乎每个新来的球手对此都不免抱怨一番,尤其找粉盒而被告之根本没这样东西时,更是如此。通常看球的不敢把赌注下在这种人身上。
       我不看他们打球,自己也不打,只坐在空荡荡的外间喝茶。外间的灯也挂得很高,往往看不清来人的脸。有些人进屋时朝我叫一声金老板,可他们并非个个都知道我不姓金。给我起"金鸡独立"这个绰号的家伙十年前就死了,他因走私手枪而死于同伙间的一场火并。如今只有我这个断了一条腿的残废人还记得他。
       这天晚上,胖子又输了钱,趴在桌上睡着了。他一边打呼噜一边流口水,湿了半个衣袖。这家伙出来时忘了带门钥匙,怕老婆不给他开门,只好待在我这儿等天亮。另一个家伙要我听他讲完克林顿的事,便一支接一支地给我递烟抽。他讲到眉飞色舞的时候,一个穿西服的外地人挑门帘进来。这人朝我看了半天才说话。
       "我们一起喝过酒。""没错,"我说,"我们的下酒菜是野鸡肉。""你的腿是怎么回事?"
       "给枪打坏了。""是不是野鸡开的枪?"他做了个扣枪机的手势,然后哈哈大笑。
       我也笑起来。十多年前,我在陇南跑测量的时候,崔国平常常陪我上山打猎,而且不论打没打到猎物,都设酒杀鸡做食,尽情款待我一番。记得那时他有一官半职,虽说还是不懂事的毛孩子,可管的是乡里的计划生育,因此在当地人,尤其是当地妇女的心目中,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酒兴大发时夸口道,你看上这儿的女人就跟我讲,不管她是哪个沟里的,都包你弄到手。他说现在他在武都开了个公司做玻璃买卖,一边说,一边将皮夹里的钱币和纸片全倒出来,摊了一桌子。他要找张名片给我,结果没找着。那个跟我讲克林顿的家伙看见桌上的那堆纸币眼睛发直。这几天他身无分文,连抽烟的钱都是问别人借的。
       跟小崔一起来的两个人我都面熟,但叫不出名字来。他们拿了崔的钱,到巷口敲开饭馆的门,买来好酒好肉,于是我们在外屋喝酒划拳,顿时热闹起来。胖子酒量不大,没喝几口就醉了。
       "狗日的……不跟你走,"他的舌头开始打卷,说话像狗熊似的咕噜不清,"我们天一亮……就走。我老婆来……找我,就说……我……跟朋友……到……山里去了……"他抓住小崔的胳膊,差点把刚吃到肚子里的卤肉全吐在小崔的杉杉西服上。胖子叫什么名字我忘了。他说他在一家外资企业做程序员,整天对着电脑打英文字没意思。他运气不好,难得赢一回。每天晚上输掉他老婆允许他留下的不多的几个私房钱,就站在一边看别人下注,常常到半夜才回家。他说我这儿是他惟一喜欢来的地方。不喝酒的时候他文质彬彬,一看就知道是读书人。崔国平问他去不去武都玩原始森林,他激动起来,嘴里不时吐出几个脏字,表示自己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人。
       有人从里屋出来,喝了两盅再进去。那个讲克林顿的家伙又开始讲克林顿了,一边讲,一边往嘴里塞牛肉。他的脸又长又窄,但嘴巴很大,仿佛一头牛都吞得进去。小崔问他在什么地方发财。他说他是电台记者,是专门写新闻的。他装模作样地掏口袋取名片,结果拿出一沓别人的名片给我们看,一个外交部的什么司的副司长的放在最上面。其实这家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从监狱里出来后没干过一样正经事情。
       "你的枪呢?"小崔问我,"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杆枪。""给朋友了。"我说。"如果还在你手里,我出一万块钱买它,毛主席保证。""它不止这个价。""那就五万。"墙上挂枪的地方还依稀看得出那杆枪的影子。当年我断了腿,一个人躺在床上。虽然血止住了,可是一条腿被一个自称是上海人的牧区医生给锯断了。他说如果我想留住这条残腿的话,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会得坏疽病死掉一命呜呼。那是在甘南的一个巴掌大的藏民小镇上,医生是惟一定居在那里的汉族人。我们一边喝酒,一边拿筷子在我腿上反复比划,看从哪儿截断像样些。外面是昏天黑地的黄风,看不清河对面的山。张平要送我去县医院,他说他会开拖拉机。这时医生的助手已经准备就绪。他们老干这种事情,因此没几分钟就卸下了我的腿,把我扔到床上又去喝酒了。张平送我回家,那时我老婆已经跟我离婚了。她摇着大肚子来看我,肚子里是另一个男人的种。她说如果我少喝点酒不会出事情。她走后,我跟张平说,我们这些跑野外的不该讨老婆。她现在的男人是工程师,每天晚上都待在家里陪她看电视。
       我不知道张平至今独身未婚是不是受我影响。不过我相信我送给他一杆枪,他才热衷于打猎,丢了职业还乐此不疲。那杆枪是我大哥的。我大哥到甘南打豹子的时候我才读小学。他很晚才结婚,结婚前他把枪送给我。其原因是,兄弟七人中我是惟一没结婚的一个。他告诫我,结了婚就别再玩枪了,否则就别结婚。那是一杆德国双筒猎枪,制造年份是一九二三年。我不清楚我大哥是怎么弄到它的。另外,他还送给我一条宽厚结实的子弹袋。如果插满黄灿灿的铜壳子弹,有六七公斤重。当年我拄着猎枪而不是拐杖的时候,也威风凛凛,着实叫人害怕过。但我明白我不是好猎手,虽然五大三粗,而且没怕过什么,可是我没耐心守候猎物。我老想打一头豹子给我大哥看,但有一次在雪地里发现了豹子的足迹也没找到它。现在我大哥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又养鸟又养猫,整日哈着腰,对谁都笑眯眯的。如今没人知道早年他因偷猎珍稀动物以及涉嫌凶杀械斗,被公安局多次通缉过。
       老实说,我喜欢腰上系着子弹袋,手里拎着长枪,而不是简单地把它背在肩上,从人群中走过。大概至今还有人尊重我,呼我大哥,不砸我的场子,是因为他们还记得我当年的蛮横模样。我知道我已经老了,不中用了,即使另一条腿还在的话,也不会与惹我的人拔刀相向。现在我越来越像我大哥,恐怕以后也是见了谁都笑眯眯的,弄得别人莫名其妙。
       除了一头撞到我枪口上的一只雄鹿外,我从没打到什么值得炫耀的猎物。我之所以把枪送给张平,不是因为我们一起干野外是一对好搭档彼此情深义重,而是我看出他天生是个打猎的行家。他本能地知道哪儿有兔子哪儿有野鸡。一天夜里,他突然从行军床上爬起来,拎上我的枪就跑出去,天亮后扛回来一头脑袋上中了枪弹的母狼。狼血糊得他满脸都是。他说他闻到了野兽的气味,但不知道那是一头狼。这家伙瘦长个儿,身手敏捷,而且做什么事都细心认真。他浇的铅弹没有毛刺,光滑得像珍珠似的好看。我想假如我没断腿的话,也会把枪送给张平,这样它才适得其所。
       张平最大的毛病是不爱说话。幸好我认识他的时候,不介意他像哑巴似的金口难开。下雨天出不了工,我到附近的小店找女人聊天,他就侧身躺在床上看书,光线太暗就点两根蜡烛。我们有足够的蜡烛给他看书。出测前我总是比别的小组多领两箱给他用。有时候我也翻一翻他的书,可往往连书名都看不懂。什么叫物性论,什么叫形而上学,我对此一无所知。我问他这些书是讲什么的,他说是讲道理的。我又问讲的是什么道理,他说他也没弄懂。有些书是他自己买的,有些是图书馆借来的。我们每到一个新地方,他总是先去看看那儿的图书馆或文化站。我们在庆阳的时候,就住在一个乡的文化站里。那个管图书的女孩对他特别客气。我以为他们要谈朋友了,结果没谈。收测的时候,那女孩见我们装车就开始哭鼻子。车子从文化站开出去,她一步一步跟在车子后面走,一边走一边抹眼泪,后来竟放声大哭。我和张平都坐在堆满行李和仪器的卡车上。我对他说,你无端葬送了一个漂亮女孩的幸福生活很残忍。他咬住嘴唇没理我。后来那女孩来城里找过他一回。因为他到青海去了没见上面(他总是一收测就到外地去,那些年几乎走遍了全国各地,自然也花光了从野外挣来的薪水和津贴)。我不知道张平为什么拒绝那个女孩的爱情,但我相信其理由不是因为她是乡下人。
       那时我们成天在山里跑东跑西。不好意思的是,我干了十几年测量,只会看经纬仪,而且要别人指好方向才找得着目标,至于什么设计图形啦,还有什么后交计算啦,我一概不会。所以在干活儿的时候,我总是听张平的。有人说张平是我们测量队数一数二的干活儿能手,后来队上的头头要他当中队长,他婉言谢绝,他说他喜欢在小组里干。我断腿的那年冬天,他给队上交了一份辞职书,他说他的测量生涯也就此结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今后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问他怎么现在才这么想,他没回答我。以前他不回答我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当时我没追根问底问下去。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张平是因为失去了我这个搭档才离开测量队的,心里好不感动。他喜欢打猎,这谁也拦不住。我想即使我没给他枪,他也会设法弄一把往山里跑。
       我知道他是重感情的人,受天大的委屈也不背叛朋友。如果那个香港太太没拿出她家的合影照片给我看,我会把她骂出去。我不相信张平竟无视他母亲的存在而浪迹天涯不回家。那次他姐夫来看他,他问我借了一笔钱,我猜那是给他姐夫的。因此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那种只图自己快活,而不问家里人是死是活的浪荡公子。
       我天天等他来,可是他没来。墙上的电话号码越来越模糊了。以前他每年至少来一趟,但待在我这儿的时间不多,常常只住一个晚上。尽管他很少说自己的事,可我见到了他心里就踏实。也许,我想,他真的有女人了。他该有女人才对。
       胖子又是睡了一觉才醒酒。他说他跟小崔去武都的话,准给老板炒鱿鱼。再说他老婆也不让他走。他老婆允许他晚上来这儿看台球,已经够宽容的了。小崔拍拍他肩膀安慰他道,等你老婆再宽容一些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小崔说兴隆山建起了森林公园,里面有许多别墅房子,连外国人都去住。他扭头问我:"你找什么借口不跟我走?""没有借口。"我说。
       "那我们就到兴隆山去,像外国人一样住一星期别墅房子。如果你还行的话,不妨找个妞儿陪你睡两夜。"后来他再也没跟胖子说话。我坐上崔国平叫来的计程车往武都方向走,是次日上午八点钟。屋子里的酒味烟味还没散尽。我请每天给我打扫房间的一个环县姑娘替我看房子。她问我哪天回来,我说不知道。
       如果崔国平要我去的地方不是兴隆山,我不会答应他。我认识这家伙的那年夏天,跑遍了兴隆山数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我熟悉那儿的每一道沟谷,连哪块石头上撒过尿都记得。我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回想以前跑野外的事情。我怀念那种快活自在的生活。你看到一卡车活蹦鲜跳的小家伙打老远来看你,而且迫不及待地问你有没有野味涮口解馋,你不会无动于衷。这时候,我住的地方比开国宴还热闹。
       出城后,车子在一条人烟稀少的军用公路上疾驶。两边是单调的黄土坡。羊儿三三两两地在坡上觅草。牧羊人拄了根棍儿傻站在路边。我和崔国平都坐在后面。他往脚下弹烟灰。司机从反光镜里看到了,可是只皱了皱眉头不敢说话。他要司机今晚就赶到数百公里外的兴隆山,自然车钱也给得很多。
       我猜想这个身材单薄的矮个司机心里很紧张。我少了一条腿,又是满脸的络腮胡子,还有脸上那条弯钩状的刀疤,叫人看了不舒服。何况崔国平也是人高马大,仿佛杀个把人没问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心想,这个司机为了赚到数倍于平日的进账,冒了平生最大一次风险。他给他家里人打电话的时候腿在发抖,说话也结巴起来。我担心这家伙过于紧张出事情,而崔国平还老要他开快些。
       "在这种路上开一百码没问题。"他拿起我们在一家路边小店吃午餐时喝剩下的半瓶白酒,把酒倒在瓶盖里递给我。"以前我也有一辆桑塔纳,去年给法院缴去抵了债。法院的哥们儿对我说,你不能欠了人家的钱还成天开私家车,你要给我们一点面子对不对?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可以不坐桑塔纳,可是我不能没有朋友,尤其是法院里的朋友。所以忍痛割爱,把车钥匙交了出去……"我一边抽烟,一边听他讲生意上的事。也许是讲累的了缘故,他问起我的事情来。"你是怎么想起来开台球房的?""有个朋友说我枪法好,打台球肯定出色,"我说,"后来就买一张破桌子,也没到工商所去注册。开始派出所三天两头来找我,要封我的店。我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讲不过我。后来就跟我订君子协议,出了事情就拿我是问,平时就不大过来了。幸好来我这儿的人都很知趣,不给我添麻烦,这样才有口饭吃。""你是说你喜欢打台球?"崔国平问我。"兴隆山有上等英诺司台球房,我陪你玩两天。""现在我不玩了。"我说。"为什么不玩?""因为我不能叫我的客人输得太惨。""他们每天给你多少钱?""二十块,"我说,"不管来多少人,也不管赌注下多大,他们散场的时候,桌上放二十块钱,谁都知道这个规矩。""这不够我买包烟抽。""我一个人花费不大。"入住兴隆山密林深处的白云宾馆,我拄着木头拐杖,一步一步踏在连楼梯都铺了毛绒绒的喀什地毯上。我左脚那只皮鞋的鞋底脱了胶,快掉下来了,走路时啪嗒啪嗒地响。至今我还穿着十多年前跑野外时穿过的那种镶皮条绒夹克。它被烟头烫了多少个洞,我没一一数过。当年这种夹克被人称之为瓦尔特服。瓦尔特是南斯拉夫电影中的一个能干的游击队员,他身材魁梧,衣服也别具一格。不过我没有丝毫因衣着寒酸而自卑不安的感觉。与之相反,我好像是这幢白房子的主人,崔国平为我跑前跑后,做了侍仆的角色。
       这家伙叫司机跟我们一起住,不要他出房钱。司机吓得脸都发白了。他说他跟老婆说好的,要连夜赶回去。
       "不就是少搞一个×吗?"崔国平一边掏车钱一边说。
       司机也不敢回嘴,拿了钱便跑下楼,匆匆开车走了。但愿他在回家的路上也不出事。
       换上宾馆里的长袍睡衣。我们在卧室吃夜宵。我晚上不睡觉,崔国平陪我闲谈。我们还是一边喝酒一边聊。半夜了还给服务台打电话,请小姐送几包烟来。整幢房子就我们俩。房子周围是一株株树皮粗糙的长松,它们大都有数百年的树龄,虽然看上去苍老不堪,可依然挺拔傲立。房子前面是一道清澈见底的小溪,它绕过一块块巨石往下流。虽然天黑了什么也看不见,可是我感觉到这儿的景色依然如旧。不过若是睡在看林人的小屋里,我会更自在些。大森林不仅风光宜人,而且还有许多好故事,住宾馆的往往与它失之交臂而懵然不觉。
       "记得跟你一起的有个瘦个儿,脸很白,像有病似的成天躺在床上看书。"崔国平说。
       "那是张平。"我答道。
       "他不爱说话对不对?""是的。""他现在还在测量队?""不在了。""好像他喝酒还行。""是的,"我点点头,"不过他不喜欢喝酒。""他现在在哪儿?""不知道。"我说,"两三年前,他在宕昌那边打猎,后来就没消息了。""你是说山那边的宕昌?""没错。"崔国平得知我的德国猎枪就是送给张平的,便要租一部车绕过兴隆山到宕昌去。他要找张平的愿望比我还强烈。他说他要得到那杆猎枪。如果张平肯出让的话,立马给五万现金一分都不少。
       我心想,即使再加五万,张平也不会卖掉那杆枪。他说过一旦他不打猎了,就物归原主还给我。我知道他说一不二。在我看来,那杆枪还是在张平手里最好。如果真的给崔国平买去,无疑会沦落为一件招摇过市的平常物什,连棍棒都不如。我知道他也会打枪,可往往打中的是兔子旁边的麦穗,而不是枪响后才慌忙逃走的兔子。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见到张平。即使他母亲没来找过我,我心里也常常惦记他。可是,如果我认为他现在还在宕昌,那就太傻了。他本质上是一个惯于过流浪生活的人。老待在一个地方,非把他憋死不可。其实我们说他不爱说话是不对的。我曾发现他跟一个老羊倌聊半天还意犹未尽。而有时,他跟我说起河州人的茶碗子也口若悬河,头头是道。我母亲是河州女人,我小时候也在河州待过几年,可是我不知道河州人喝茶有那么多规矩,而张平却能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我劝崔国平别心血来潮,因为找张平如大海捞针。可是这家伙不听劝,非要明天就去宕昌不可。我说我们在这儿歇两天再走。我要到另一条山谷去。老实说,我不喜欢这儿的白房子,也不喜欢这儿铺了柏油的盘山路。而且我很古老,看不惯那些衣着鲜艳的城市女人来这儿涂口红。她们在房子附近走走就兴奋得脸红起来,仿佛刚做了爱似的得意。我和小崔在餐厅吃晚饭时,一个上海女人嗲声嗲气地讲她如何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株红蘑菇,讲给一个与她共进晚餐的男人听。那个男人大腹便便,两手搭在肚皮上笑容可掬,手指上套了好几圈黄戒指。
       "你一条腿走过去?"崔国平问我。"没有问题。""如果,"他又问,"天黑了回不来怎么办?""就在林子里住一宿。""我雇两个本地人轮换背你。""那还不如待在我的台球房里不出来。""如果有猎枪的话,"他说,"我们什么也不怕。""林子里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东西。"来送烟的那个小姐很苗条,面孔也清秀迷人。崔国平看着她走出房间的背影若有所思。他点燃一根烟,两条腿还搭在当茶几用的矮脚鸡尾酒桌上。
       "要不要来一个?"他转脸问我。"不要。"我说。
       "是不是不行了?"我点点头,还笑起来。如果是另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也不会发火儿。何况我知道这家伙是认真的,毫无取笑之意。他生性慷慨,为朋友花钱心甘情愿。但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也无所谓别人知道我行还是不行。他说我比他自由些。他有老婆有孩子,而且老婆很漂亮。
       "我老婆年轻的时候,"他说,"比刚才进来的那位还水灵。"快天亮我们才睡觉。他睡在另一间屋里。隔了一道厚墙,还听得到他打呼的声音。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床头有张报纸,我拿在手上要看。可是我的眼睛模糊起来,一个字都看不清。我明白我对兴隆山的深切怀念,是因为这山里有个女人曾使我怦然心动。我是来看她的。我不知道她是否还在那道人迹罕至的山谷里。也许她早就带着她的孩子(那是一个腼腆懂事的男孩)离开了那间石屋,搬到山下去住了。她说过她要搬出去住。那年她男人死了,是怎么死的她不愿说。记得她屋里也有一杆枪。那是一杆身上绑着铁丝的土铳。枪把被烟火熏得乌亮。拿它打野猪要有十二分勇气才行,而当年这地方时常能见到野猪在草丛里拱来拱去。
       我拄着拐杖往山谷里走。前面的路若有若无,但我知道没走错方向。山林寂静。秋草金黄。阳光从树隙间照下来,落在我身上。我走在头里,把崔国平落了好远。这家伙一瘸一拐的,也拿了根棍子往地下拄。如今他坐惯了车子,已经不大会走路了。以前他陪我打猎时跑得比兔子还欢。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个放食品的背包,背在我背上。他埋怨我不让他雇人背东西。临行前他吩咐了几个当地人拿竹竿搭轿子抬我们,因为我执意要步行才作罢。
       "我一辈子走过的路没今天多。"他气喘吁吁地说,"你告诉我,走到哪儿就不走了,我心里也有个盼头。你瞧我们,一个是独脚大仙,一个是出水芙蓉(除了大汗淋漓的脸上挂满了汗珠外,他大手大脚的模样,与那些被喻为芙蓉花的各色美女相差甚远),在树林里没头没脑地走,说不定就走到哪个豹子洞里了。刚才我看见一个形状奇怪的大脚印,怕是黑熊走过时留下的。如果我给黑熊当午餐吃了个饱,我心里会很难过。""当然我也是。"我拿我的瑞士军刀削苹果。苹果皮挂了很长才断。这时候,我们坐下来休息,一边吃东西,一边欣赏四周的山野秋色。我们屁股底下的这块石头,是以前我跟张平一起上山时坐过的。那次我们碰到了雷暴,一个个闷雷在头顶上炸响。当时天空乌云密布。林子里暗得像没门没窗的黑屋子,只有闪电时才看得见周围的茂盛草木。不过我们并不害怕,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有一回在定西碰上黄风,喉咙里灌满了土,那才不舒服呢。不过比起在河西挨冰雹打,又无处可躲,吃点黄土要好受得多。
       当时没有下雨。我说要下雨张平说不会。我要打赌他不跟我打。我说如果我输了,仪器和脚架我一个人背。那场突如其来的雷暴打乱了我们的计划。本想干完活儿还能回住地,结果上了山顶仪器失灵,一个数都测不下来。张平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日他妈的读数窗里的数老在变。读数指针飘忽不定我读不准。张平放下测量手簿站起来。他喜欢戴那种黑色的旅行帽,帽檐很大,像街头商店搭在人行道上的遮阳篷。他把帽檐转到脑后看仪器,嘴里咬着半截铅笔沉下脸。看了半天,他也读不准数。我们是早上四点出来的,那时天还没亮。我们翻过两道山谷,再爬上兴隆山主峰,已是下午两点多钟了。雨暴过后,天空格外明净。我们周围的几处目标肉眼都看得见。以前像这样的天气,十分钟就能结束一个站点上的观测,可是我们折腾了两个多小时还一筹莫展。如果测不下来,不仅白跑了这么多路,而且以后还要再来。虽然我对我的本行工作几乎一无所知,可这时也明白我们碰到了麻烦事情。我们不知道经纬仪的读数指针为什么老在跳,像脚下闹地震似的。我气馁地说,我们干不下来叫中队派人来干,这么高的山也要多几个人跑跑才对。张平蹲下,把地图摊在地上一言不发。我猜想他在重新设计图形。这家伙有的是办法。说不定坐在屋里就把数字凑出来了。我躺在地上等他说话。只见他又起身走到仪器跟前,麻利地卸下仪器头,抱着它往山下跑。我大声喊他,他不理我,一会儿就不见人影了。我守在山头上耐心等他。以前他也常常做些莫名其妙的事,对此我已司空见惯。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他又上来了。奇怪的是,他脱了外衣,把仪器包在衣服里面,像抱了个娃娃似的小心翼翼。我问他玩的什么把戏。他要我离他远一点。这时他重新安好仪器头,自己观测自己记录;这在测量规程中是不允许的。大概他知道我不会记录,所以才违规作业。只花了五六分钟时间,他就干完了。他把仪器装到箱子里,脸上浮起笑容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么得意。我问他怎么回事。
       "山上有静电。"他把仪器背在身上,脚架也是他拿。我只扛我的枪。
       "什么叫静电?"我听不懂。"也是一种电。它没电线也到处跑。""你怎么知道是静电搞坏了仪器?""没有你我可能想不到这一点。""我又没跟你说什么。""你刚才说这么高的山,我才想起这儿的海拔高度超过了三千米。""高山上就有静电?""是的。""那我们怎么没电死?""你还不到死的时候。"这是张平第一次跟我说笑话。
       我们下到山谷,已经是鸟儿归巢的黄昏时分。既然回不了住地了,就只能在林子里露宿一夜。幸亏工具包内有锅盔填肚子,只要找一处背风近水的地方就行。虽然当时是初夏季节,可山里晚间的气温很低。张平问我打火机还在不在。我说我在没打火机卖的地方不丢打火机。通常抽烟人的打火机是你拿我的我拿你的弄丢的。我摸了摸口袋,它还在。这时我才发觉有半天没抽烟了。我们穿的衣服不多,不过架起火堆就行。天还没黑,说不定能打到斑鸠野鸡之类的东西就锅盔吃。
       我们顺山谷往山下走。后来见到一个有泉眼的地方,就歇脚在那儿过夜。泉水从山肚子里涌出两股水柱,很好看。它们从水面上凸起来,拱得高高的,像非洲女人的棒状奶头。张平在一株大树旁踩倒周围的蒿草,然后用一块石片开出一圈防火槽。他说不能离泉水太近,因为那儿潮湿,冷气逼人。他去找干柴火点火堆,我拿着枪往密林深处走,一边走一边打开枪膛。晚间也许会碰到什么大家伙。我退出上面一根枪管中的散弹,然后从子弹袋靠在左腰的地方,取下一颗威力巨大的独子,把它塞进去,下面枪管中的没动。
       我持枪走在一片茂密的杂木林中。我的脚步声音不时惊动树上的鸟儿。它们呼啦呼啦飞走了。我想找一只兔子,可是找不见。用木棍把剥了皮的兔子架在火堆上烤,其香味扑鼻,闻了要流口水。当时打几只刮刮鸡那样的鸟不成问题,可是我想那些小东西拾掇起来很麻烦,再说吃不上几口就吃完了,没劲。
       我傍着一道小溪往下走,这样不会迷路。又一群鸟儿飞起来。这时我忽然看见一只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野鸡没有飞走。它依然举止优雅地待在树上,三尺多长的雉尾引人注目。大概它年纪大了见多识广,心里还在嘲笑那些莫名惊慌的小辈。我离它大约十多米远,举枪用独子打它的头。如果打中的话肯定稀烂。枪响了,它飞起来,我没打中它。于是随即抬枪发第二颗子弹。那是一颗装满铁沙的散弹,飞在空中的鸟儿难逃厄运。它被击中了,鼓起受伤的翅膀往前飞。我把两个弹壳拾起来,塞到了弹袋里,然后才顺着那只鸟飞去的方向追它。这时我又上了两颗枪弹,非把它打死不可。有把握打中一样东西,可结果没打中,这使我恼羞成怒。我心想,哪怕追到它天边也要打死它。
       我看见鸟儿掉下来了。我猜至少有三粒铁沙镶在它的皮肉里。我持枪的右手一直搭在枪机上。即使这家伙落在地上了,也再补它一枪,消消心里的气。穿过树林,我见那只鸟落在一个石堆上。当我正要开枪时,突然发现鸟儿旁边站着一个女人。
       我无法说清我第一眼看见她时的莫名心情。她穿着山里人常穿的那种蓝布褂子。不过我看得更多的是她的眼睛。这对眼睛在暗影中依然明亮。我怔了片刻才跟她说话,而且说话声音也变了,仿佛没见过女人似的。我想大约亚当第一次见到夏娃也是这个样子。
       "我把你吓坏了?"我说。"没有。"她已经不年轻了,至少岁数比我大,可是看她的脸庞安详沉静,而且美丽迷人。
       这时我才看到她身旁蹲着一头大得怕人的雄壮黄狗。狗脖子上的一圈黑毛竖起来,神情非常紧张。如果它的女主人吩咐它咬我的话,我猜即使它明白我手上的枪将置它于死命,也会拼死冲过来不说二话。
       "我是搞测量的,"我又说,"从省城来。""你一个人吗?"她说话声音很甜。
       "不,"我说,"还有个人在上面架火堆。我们干活儿干得太晚,回不去了,只好在林子里过夜。""还没吃晚饭吧?"她又问。"正要拿这只鸟当饭吃。""你去把你一起的人叫来,到我家去。""你家在哪儿?""那边那棵大树前面。"她转身指给我看,同时将垂在身后的一根又粗又黑的长辫子甩到胸前去。
       我拾起奄奄一息的大鸟递给她,请她带回去。我从来没像那天晚上那样文雅过。而且我跟张平说起那个女人时也轻描淡写。既然这儿有人家,我们就没理由在外面冻一夜。
       张平拿石头砸灭火,然后背了仪器脚架跟我走。我说今晚有野鸡肉吃。他点点头,没说话。
       那个女人手脚麻利,已经把野鸡放进锅里煮起来;此刻又在案板上揉面,给我们擀长面吃。除了门口的那只黄狗,我们还看见一个男孩。天完全黑了,看不清山谷对面是什么树。女主人叫孩子把门关上。屋里有个粗陶大盆,我们坐在火盆旁一边烤火一边问她一些闲话。自然是我问得多,张平问得少。后来张平跟那个男孩熟悉起来,孩子坐到他身上摸他的胡子。
       "你多大了?"张平问。"五岁。""你爸爸呢?"张平又问。"死了。""对不起。"我猜这话是说给孩子的母亲听的,尽管张平没有抬头看她。
       孩子要张平讲故事,张平讲了一个笑话。这家伙会讲笑话,我以前不知道。记得他讲的是一个年轻人为了得到一笔巨额奖金,跳入一个有鳄鱼的水池里,从这边游到那边;上岸后,给奖金的人问他是不是一向这么勇敢,他说他是被旁人一把推下去的。这是一个逗人的笑话,而且很有意思,可是要讲给山里的孩子听,不仅要他听得懂而且笑起来,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张平讲得绘声绘色,孩子从一开头就笑,一直笑到笑话讲完。他问孩子认没认字,孩子抿紧嘴点了点头。他从工具包里拿出几支铅笔给孩子,还给了一把削铅笔用的单面刀片。
       "认了字才能做大事情,你知道不知道?"张平说。
       孩子又认真地点了点头。我跟女主人闲聊。我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了。她嫁给一个世代以打猎为生的男人已经有七八年了。她的娘家在山外的一个小村子里,距这儿大约四五十里路。她到山里来是因为她父亲要她来。不过她很快就习惯了这种与世隔绝的平静生活。那时她婆婆还在,男人也身强力壮。生了孩子后,原先还多少感觉到了有些寂寞的她,就不大想娘家了,一
       年也就是过年时回去一趟。她自己种瓜种豆,每天也忙忙碌碌没有空闲的时候。我注意到她和她孩子的衣服都是手工缝制的。
       油灯的绳捻在缓慢燃烧。看她擀面的样子,我心醉神迷。她漂亮,健壮,而且落落大方。最叫人动心的是,她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刚才我走过去问她讨擀面杖,我说我来擀面,让她歇一会儿。她不相信男人会做这种事情,一边说一边笑,笑得清脆悦耳。于是我脱了外衣,又卷起袖管,要在她跟前露一手。我握住她拿在手上的那根长长的擀面杖,可她死也不松手。
       "你说我不会擀面我擀给你看。""我们这儿不作兴男人上锅台。要是给乡邻看见了,会说这家人家没女人。再说你们是客人,更不能做女人做的事。"争擀面杖的时候,无意中我的胳膊碰到了她的前胸。我像被电打似的立刻松了手,而且脸红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脸红。幸好灯油不亮,她没看出来。她自己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依然跟我平静地说话。我要烧火她也不让我烧。我尴尬地站在她旁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跟她说。她叫我回火盆那边烤火。这屋子很大,屋里家什不多,因此显得空荡荡的。最里面有一张炕。那张炕也很大,睡得下七八个人。这时我环顾四壁,才发现炕头上挂着一杆枪。
       那顿晚餐非常可口,我一连吃了三四海碗。这到底是野鸡肉鲜美所致,还是女主人的长面擀得好,我一时难以分辨。使我们不安的是,她和她孩子没跟我们一起吃。她说让客人先吃是本地的规矩。我们跟她争了半天也没说服她。最后我和张平只好入乡随俗,自己先吃起来,由她和孩子看着我们吃。
       "今晚没有外人来,"我对她说,"谁也不知道你跟客人一起吃饭,我们也不会说出去。""这我知道。""你不该叫娃娃饿坏了肚子明天生病。""他刚才吃了半个馍。"我们胃口很好,她几次起身去锅台给我们捞面。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张平突然发毛病了,非要睡到外面不可,而且要我跟他一起出去睡。徐秀蛾(这就是那个女主人的名字),她明白我们在一旁争论什么时,便说她和孩子可以去邻居家过夜。我问她邻居家离这儿有多远,她说不远,男人抽袋烟的工夫就走到了。我要陪她一起去。她说夜里黑灯瞎火,陌生人要迷路的。可是张平又挡在门口不让她出门。
       "我们露天睡觉睡惯了,"他说,"你拿条毡子给我们,问题就解决了。""这是不行的呀!"徐秀蛾急得要哭出声音来。仿佛让客人睡在野林中是犯了弥天大罪不可饶恕。
       她拉张平的胳膊,张平像木桩似的纹丝不动。小孩见了吓得哭起来,张平这才让出身子,开了门。徐秀蛾抱起她的孩子,唤了她的狗,往小溪那边走,慢慢消失在月光朦胧的疏林中。
       屋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开始埋怨张平。
       "你他妈的就是多事。睡一个屋人家女人都说没什么,你反倒嗦起来。"我教训他道,"做事情要看具体情况是不是?不能死搬教条。你在兰州饭店跟一个陌生女人睡一间屋肯定不行,到山里来就不能太讲究了是不是?我跑河西那年,你还没到队上来,我跟哈密(这是我们都认识的一个同事的绰号)睡在蒙古人的蒙古包里。我这边睡的是哈密,那边睡的是一个蒙古姑娘。那姑娘还是黄花闺女呢。大家睡到天亮一点事都没有。我跟你讲,人家女人让你睡你就睡,不让你睡你也别骚情。我看你成天看书,以为你知道的事情多,哼没想到你只不过是一个装假正经的书呆子。你叫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孩子半夜三更敲邻居家的门,而且那个邻居离这儿很远,这样你心里才舒服是不是?我跟你讲,你若不是张平的话,我非把你的嘴巴拿胶带纸粘住不可,不许你说一句屁话……"我变得也会叨叨不休了。张平躺在炕上不理我。
       "你没摸过女人,所以不知道女人是怎么回事。"我还在说他。"女人不定非要你跟她做爱不可,有时候跟她说说话她就很开心,没了男人的女人更是这样。""睡觉吧。"他说。"明天要赶回去把这个点算出来。如果出错的话,还要来一次。现在离队上来验收的日期只有三四天了,我们要抓紧时间才行。"铺了狗皮褥子的炕很暖和,他躺在徐秀蛾替我们铺好的被子里,闭上眼睛要睡觉了。可我还跟他没完,非要他承认今天是他不对。我要他明白,有时候跟陌生女人睡一间屋是积德行善,来世会给回报的。
       "我不允许自己这样,"他对我说,"我有我的规矩。""你只知道你有规矩,不知道别人也有规矩。你这种人真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该千刀万剐才对。"张平又不说话了。已经是半夜十二点钟,可我还坐在炕头抽烟。火盆里的火奄奄一息,因此灭了油灯的屋子里,只有我的烟头在一闪一闪地亮。我还在想徐秀蛾。想她的模样。她说话时嘴角露出迷人的甜笑,谁见了都动心。想起晚饭前碰到她酥软的胸乳,我回味无穷。我想我应该找机会跟她好好聊一聊,心里琢磨着明天走后再来一次。
       我躺下的时候,自言自语地说了句"这狗皮褥子是好东西"。
       "是狼皮不是狗皮。"张平纠正我道。我以为他早睡着了,谁知他也半夜无眠。我在测量队最出名的倒不是我有一杆猎枪而且枪法很准,而是我喜欢睡懒觉。拿我们的黑话来说,这叫"背床板"。次日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钟了。阳光越过门槛照进来,两只小鸡在耀眼的光柱下悠闲走动。我听见外面有人劈柴。一记,两记,被劈开的柴火哗啦落地,发出欢快的响声。
       这时张平蹲在桌边的一张长凳上,一边查测量手簿,一边拿计算机算坐标。我原以为他一清早就把我叫起来动身走路,谁知他也迷上了这间林中的古老石屋,在这儿多待了半天。
       我从被窝里伸出一条光胳膊找衣袋掏烟抽。我点了烟趴在炕上看张平。他做事情总是全神贯注:一会儿拿铅笔记数字,一会儿用指头点计算机。他点计算机的动作非常娴熟,右手的五个指头一起动,像钢琴家弹钢琴似的畅快流利。这时他总是拿左手写字,他拿左手写出来的字跟右手写的一样好。我不跟他说话,怕打扰了他。如果他算坐标算错了,可能不该爬的山要去爬,而要爬的却没有爬,结果验收时给查出来再去补爬,那就倒霉了。
       抽完一支烟我才起床。我悄悄走过他身旁不惊动他。屋外阳光灿烂,我去小溪边洗脸。徐秀蛾劈完木柴干别的去了,我四下看了看,没看见她。石屋与小溪之间是一片开阔空地。柔曼的野草像地毯似的铺在这块空地上。一道几度弯曲的小路很有意思,仿佛像一条细长的土蛇自屋门口游出来,游向小溪边。小路从一株老核桃树下穿过去。这株老树的伞盖很大,几乎容得下上百个人来此歇脚乘凉。我从浓重的椭圆形树阴下走过去,走近小溪。我捧起溪水往脸上泼,那沁人心脾的清凉感觉好不痛快。这时我发现一条小鱼从石缝间游出来溯流而上。虽然溪水湍急,但它摇摆着尾鳍显得很自在,轻轻松松就游到上面去了。我想如果我是那条鱼的话,准会被流水冲得无踪无影。我游过黄河,因此我知道在急流中往上游是何等的困难。
       回头往平顶石屋那边走。我发觉它端庄朴实,看上去很美。它是用许多方方正正的石头垒起来的,石头与石头间的缝隙很小,没抹泥灰也不透风。我想象不出造这间石屋的人花了多少年心血,才把那些石头一块块弄方正了,而且大小都相同。当然我更想象不出它建造于哪个朝代。如果你说它已经存在了二百年,那么似乎再加上二百年也说得过去。它的窗户又小又高,大约是乡间古典风格的古老范本。
       我围着石屋走了一圈。这时才看见徐秀蛾正在屋后的菜地上侍弄瓜秧。那是一块不大的菜地,地边有几株罂粟非常显眼。那些被称之为孔雀罂粟的植物,正开出猩红色的花朵亭亭玉立。我发现花瓣上有些莫名其妙的暗斑,但觉得这样反而更好看。
       "这些花是从哪儿来弄来的?"我问徐秀蛾。
       "不知道,"她说,"我婆婆来这儿的时候,就有这些花了。""它们很好看。""是的,"她说,"孩子闹肚子的时候,拿它的果壳熬汤喝很管用。"我跟她又说了半天闲话,直到她突然想起我们还没吃饭才打住。她的孩子和黄狗始终跟在她身边,与她寸步不离。我说这地方不赖,以后还要来。她说你再来的时候,我们可能搬到山下去住了。
       "回你娘家去?"我关切地问。"对。我娘不放心我一个人带娃娃住在这里。""你舍不得走?""是的。我现在已经喜欢这儿了。""这间房子也搬不走。""就是。"她有些伤感,脸上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两年前有个搞地质的来我家住过。他说我们家的这间房子是稀世珍宝。他说石头上刻了不少明朝时候的皇帝年号。什么叫皇帝年号我不懂,不过我听我婆婆也说这房子有年代了,是我们家老祖宗盖起来的。后来还来了两个拍照的。他们给房子拍,也给我娃娃拍。他们给我拍的时候,我不让拍。""为啥不拍?"我好奇地问。
       "我也说不上为啥。"她用手抹了抹脸,好像脸上有什么虫子似的。"要是,"她说,"当时我跟娃娃他爸一起拍了照,现在还可以看看。""娃娃他爸是怎么死的?""我们不说这件事好不好?"她恳求我道。我发觉她的眼睛红起来了。"回屋去吧,我给你们馏馍吃。"如果我再腆脸问个明白,那就太残忍了。我们回屋的时候,张平已计算完毕,揪了一大锅面片儿香味扑鼻。徐秀蛾见了不禁吃惊地叫起来。她叫的那个字眼是当地土话,我听得懂但写不出来。锅里的面片方方正正,而且厚薄大小都一样,仿佛是机器压出来的。如果她看见张平像雨点似的快速把面片往锅里扔,肯定会更吃惊。
       "我们女人也做不出这么好的面片来。"她赞叹道。
       "城里人都是男人做饭,"我解释给她听,"所以个个是三级厨师。""女人不做饭做啥?"她很奇怪。"串门儿,扎堆聊天,最多织个毛衣什么的,别的啥事也不做。""我不做事情就难受,好像日子也过得慢,太阳落不了山。"那是徐秀蛾平生第一次吃男人做的饭。她搛起第一块面片时看了又看,像城里女人看金银首饰般仔细。而且,她也是第一次跟客人同桌进餐。张平劝她道,这是我们借了你家的锅台做给你吃的,你不动筷子,我们都不好吃。听了这话,她才坐下来端起碗。她只坐了半个凳儿,神情很不自在。她儿子跪在凳子上,见母亲动了筷子才呼啦呼啦往嘴里拨。那面片儿是用昨晚吃剩下的鸡汤做的,味道好极了。饭后我拍了拍孩子的肚皮,它圆滚滚的已装下两海碗,比我吃得还多。
       饭后我抽一根烟。我跟张平讲,抽完烟就走。我要对徐秀蛾说一句告别的话,可是想来想去不知说什么好。那男孩拉住张平的衣角依依不舍,就像我舍不得离开他母亲一样。这时张平已经背好仪器脚架,瘦长的个儿腰板挺得笔直。烟屁股烧了我的指头我还怔在那儿不动。徐秀蛾问我们落没落下东西。我说落下了好再来一趟。她不禁笑起来。一个女人不知道自己要笑的时候要笑起来,那样子最美。她的粗辫子挂在胸前,脸上不抹粉也红润迷人。
       张平这家伙只麻木不仁地对女主人说了句我们走了,就迈过石头门槛,走到太阳底下。他脸上是无动于衷的表情,仿佛这间石屋与别处并无二致,而徐秀蛾也与别处的女人没有两样。惯于跟女人说话的我,一时竟张不开口,像卡了弹壳的枪没声音了。后来我也只说了句我们走了,跟在张平后面往山下走。徐秀蛾母子俩送我们,一直送到山嘴嘴那边才站住。她抱着孩子站在树下,要孩子跟我们说叔叔再见。孩子说了。走出老远,我又回头看了一看,看见她还站在那儿没走。
       "昨天那个测站上的坐标算出来了,所有的数字都没超限。"这时张平跟我讲起工作上的事情来。
       "你是说以后不用再来了?"我问他道。"是的。"他点点头。
       当时我想我还要来,一个人来。如果人世间真有爱情的话,大概那次我与徐秀蛾偶然相遇是一见钟情。至少我是这样。然而糟糕的是,那时我还年轻,不知道这种感情并非常有。虽然回到住地后我还痴心想她,可是当晚来了两个姓张姓李的小家伙,他们是另一个小组的,骑自行车风尘仆仆,从五六十公里外的另一个小镇跑来找我,于是我买来陇南春跟他们喝酒划拳,其它事都丢到脑后不想了。那两个家伙要我陪他们游白龙江,还要我带上我的枪,我一口答应。次日一早,我们就骑车往白龙江林场跑,那儿的水情最惊险,一个漩涡套一个漩涡,比游黄河还刺激。
       游了白龙江,两个小家伙又请我去他们组玩两天。他们也喝陇南春。他们的房东女人见这儿热闹,便走过来蹭酒喝。她非常胖,样子呈正方形,而且嗓门也很大,说什么都笑。她大笑不止的时候,两个胖奶头像加了振动器似的晃个不停。我给她倒酒时故意碰她一下。她说我不老实,不像尕张尕李坐怀不乱。晚上我问她要她家的水晶眼镜看。她叫我到她屋里去。这时两个小家伙已经醉眼迷蒙,快睡着了。以前我从没遇见过她那样的女人,一进屋就把手伸到我底下去,紧紧抓住不放。从我给她剥衣服开始,她就呻吟不止。第二天见了我,问我睡得好不好,两个小家伙都听不懂,眨眨眼睛莫名其妙。后来又跟她搞了一回。她要我再待两天。我说我要回去了。临别时,她一边掐我一边送我一双绣花鞋垫。那双鞋垫被我在路上就扔掉了。她是怎么叫她老公睡出去的,我不知道。那时我一向是有机会就做这种事情,可是每次做完后,心里并不舒服。好像蓄满水的水池一下子放空了,里面什么也没有了。后来我渐渐意识到,应该找个女孩成家才对。我想跟女人除了打情骂俏和疯狂做爱外,还应该有些别的什么东西。于是我和一个饭店里的小姑娘谈起恋爱来。她样子还可以,细巧玲珑的,说起话来也甜言蜜语,每日像小鸟依人似的靠在我身上。
       那个冬天我们天天在一起。我请她吃饭馆,陪她坐公园。虽然我不跟她说我以前的事,可暗自下决心,从此再也不拈花问柳四处解馋了。次年出测前,我们结了婚。我还要到野外去,所以她一个人跟我妈待在家里,偶尔她母亲也来看看她。
       在外面我跟她打电话。一有机会就跑回去。我们相亲相爱。我妈说我变了。她说结婚的男人都要变。那时她老人家还在。她跟我媳妇说,你要管好你男人。可我媳妇傻,听不出话里有话。那时我们住的就是那间土屋。屋子前面有个院子,院子有一棵白果树。我媳妇是个勤快女人,很讨我妈喜欢。我以为我很幸福。当时也确实很幸福,只是后来才节外生枝。
       那是我结婚后第二次出野外回来,她已经怀孩子了。一个跟我们熟识的医生给她做B超,测出她肚子里是男孩。我妈很开心,成天笑得合不拢嘴。收测后,测量队的男人除陪老婆外,什么事都没有。我给媳妇做饭,还给她洗衣服,可她常常闷闷不乐,有时一句话也不说。我问她是不是生病了,她说没事。
       一天晚上,我们已经躺下了。她随我摸她拱起来的下腹纹丝不动,好像那身子和身子里的孩子不是她的。
       "在想什么呢?"我掐灭烟头问她。"你能不能换个工作别出野外了?""你一个人在家很寂寞是不是?"我又问。"是的。""受不了了?""对。"我已经习惯于年年跑野外,老待在一个地方有什么意思。再说即使我想留在城里,也没单位好去。正经事情中,除了会摆弄一下经纬仪,我什么事都干不了。何况调单位也并非轻而易举。凡测量队的男人,大都弄一个乡下姑娘做老婆,这不是随处播撒爱情的结果,而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些乡下姑娘像到了天堂似的留在大城市里心满意足,因此她们能忍受城里女人无法忍受的许多痛苦和不幸。也许我也应该跟别人一样,讨个漂亮的乡下女人养儿养女,而且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对此我是有把握的,而不该沾城市姑娘的边,尽管我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
       "我很害怕。"她见我不说话越来越紧张。"怕什么?""怕你杀了我。""你怎么会有这种念头?"我惊讶起来。"你想杀人的话准下得了手。""不要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她不吭声了。
       "你有什么事瞒着我。""是的。"她说。
       "是不是跟别人好上了?""还没到那种程度。""你不喜欢我了?""还没有不喜欢。"这时我既没有紧张,也没有沮丧,还像平常说话时那样温和自然。"你想怎么办?"我轻声问她。
       "不知道。"她开始流眼泪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都说出来。""我很害怕,"她说,"怕有一天管不住自己,给你脸上抹黑。""那个人是谁?""我姐姐单位上的。""他比你大还是比你小?""小两岁。""你们天天见面?""是的。""你不要怕,"我说,"我无论如何也不会伤害你。可是,我要你跟我说老实话,你到底是喜欢他多一些,还是喜欢我?""我不知道。"她搂住我,眼泪落在我满是胸毛的光身子上。
       "你不用多说了。"此后不久,我们办了离婚手续。这时孩子也被打掉了。她说她保证这孩子是我的。我说我养不活他。她还保证她跟那个男人还没有性关系。我说这是你们俩的事,别跟我说。她问以后还能不能来看我。我说如果你高兴的话。那天晚上我们还睡在一张床上。我尽量显得没事一样。她要我跟她做爱,而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顺着我。
       "我是坏女人,"她说,"不值得你爱。""不。"我摇摇头,"你没有错。""好女人是从一而终。""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女人,往往比那种被公认为是好女人的女人要好得多。""我以为你要杀了我,不然就杀了他。""不会。""你很伟大。""不伟大。"后来她常常来看我,有时也在我这儿过夜。她说她现任的工程师丈夫不知道她来看我。其实我根本不在乎那人知道不知道。她对我比以前更温柔更体贴,而且自己也成熟起来,像个女人的样子了。我断腿后,她几次给我钱我不要。有时就塞在枕头底下,被我发现后又还给她。我跟她讲,我拿了你的钱还有脸做男人吗?有时候,她跟她的孩子一起来;那是一个跟她一样漂亮的小姑娘,现在越发丰满起来了。她说如果那个男孩不打掉的话,比这姑娘大。我给她们沏茶末子喝。她女儿直皱眉头,她却一杯一杯地喝下去,不在乎杯子有多脏。
       我离婚的事,连跟我妈都没说,可不知怎么搞的,一次跟张平单独喝酒时,竟详详细细地全讲给他听了,其中自然也包括现在跟我前妻的关系。张平听了脸色发白,仿佛比我还难受。
       "可能这样更好。"我说。"是吗?"他看我的那双眼睛充满怀疑的目光。而且我看得出来,他心里多少有些瞧不起我。幸亏多年来我们同甘共苦,天天吃一个锅里的饭情谊深厚,否则我受不了。我知道这家伙道德感很强。被他鄙视的话,一辈子都别想变过来。
       此后不久,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以后专事打猎,不干别的了。我心想,也许他只身一人到边远地方去,是因为他对变化中的城市生活,以及城市观念的完全失望。他好像企盼着一种他认为合理的社会准则被普遍接受,但这种企盼越来越渺茫。于是他离开了这个城市,也离开了我。也许我的离婚事件,以及我对性和婚姻的随便态度,使他对我也大失所望。大约他离开我,是免得以后再次对我流露出鄙视的目光。他知道我最恨被人瞧不起。吃饭馆的时候,若有陌生人无意中投来不屑的眼色,我会立刻砸过去一只碗跟他干起来。在野外我们常常破衣烂衫,可我们是堂堂汉子,不容他人小觑。我跟张平灵犀相通的是,我和别人打起来,虽然他不会帮我打,但也从不劝我住手。他明白,男人为保持自己的尊严,应当有打架乃至动刀动枪的权利。
       他还来看我,但次数越来越少。走之前,他把两只箱子送到我屋里。它们是我见过的最大的木头箱子了,每一只都装得下两个人,可以当棺材给夫妻合葬用。箱子里都是书。我说你放我这儿,随你什么时候来拿。
       "这些书都送给你,"他说,"我不需要了。""我要书干吗?"我叫起来。"你不要的话,就当废纸送废品站。""这么多书你都看过了?"我问他。"是的。""看过的就不看了?"我又问。"以后我再也不看书了。""为什么?""不看了。"尽管当时我常常入不敷出,可没有把那些书卖掉换钱用。有一次我打开箱子,从里面随便抽出一本薄书来。那是托尔斯泰的中篇小说,书名叫《哈吉穆拉特》。这是一本好书,我一下子就喜欢它了。虽然几乎每读一个句子就有三两个字不认识,可是我猜得出那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就像你不认识一个女人,但你一眼就看得出她是哪种女人,而且可以立刻判断能否与她亲近。我喜欢哈吉穆拉特坐在马背上的威武样子。他腰间挂着一把古尔答剑。那是高加索地区的名贵古剑。他将那把剑送给伊凡·马特维也维支的时候,好像送一句祝福的话一样平静自然。我断了腿很少出门了,于是天天在家里看书,甚至连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都敢拿起来看。时间一久,我也会说几句文绉绉的话了。不过我想除了看书外,总该还干些什么才对,不然要饿死在家里。我问张平我干什么好。
       "搞个台球房。"这话是脱口而出。看来他替我认真考虑过这件事。
       "为什么搞这个?"我不大明白。"你打枪打得准,打台球也不会太差劲。"这些事我不会讲给崔国平听。我们在森林里走了七八个小时,现在已是黄昏时分。这家伙走不动了,躺在树根上抽烟。这时我也快不行了,用力的那条腿发胀了,胀得生疼;拄拐杖的腋窝也早就磨破了皮,流了不少血。太阳落山了,林子里的光线突然暗了许多。我也躺下来抽烟。崔国平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朝我笑笑,扬了扬手中的烟把儿,表示抽完它就走。我点点头。
       躺在树下,我又想起张平来。我以为我是了解他的,至少他母亲来找我之前,我相信我对他了若指掌。那时我不知道他早就跟家里人断了联系,更不知道他母亲是一位雍容华贵的香港太太。看一个人就像看一座大山一样,你永远也不知道大山里有多少秘密。你看见这儿有块林子,那儿有个泉,就以为你认识这座山了,其实远非如此。平静的峡谷可能在晴日里暴发洪水,如果你听不出那种奇怪的声音,甚至把那种声音当音乐听,那么你除了死无葬身之地外,不会有任何其它结果。
        "路上我看见一条花蛇,"崔国平对我说,"有扁担那么长。"抽了烟他才精神起来。
       "是吗?""骗你是孙子,毛主席保证。""我没看见。""我怕被蛇咬才跑起来追上你。""你还怕什么?"我问他。
       "怕死。"他说,"想到现在的这种好日子没你的份儿了,你不觉得难受吗?别人还都活着,你却死了,什么也享受不到了,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报纸上说,数字电视比现在的电视清晰六倍,你死了你看不到了,而别人能看到。六倍是什么个概念你知不知道?比如你,哦不对,是我,我是说,比如我,现在只讨了一个老婆,要是涨六倍的话,也就是说,我可以讨六个女人做老婆,你想那样的美好日子是什么滋味。我敢说你想都想不出来。现在什么都在变,变得你眼花缭乱。不过我也想,如果真的给你六个老婆你也受不了是不是?我们不是什么都能享受的。有的人有了钱身体不好了,有的人身体好可是没时间,也有的人既有钱也有时间,而且身体也不错,可是不知道享受什么好。我发现游山玩水的人并非真心喜欢户外生活,而那些喜欢玩女人的也并非真心喜欢女人。现在谁都买车,也谁都玩女人,你不跟潮流走别人看不起你。做生意的人更是这样。你跟人家做生意不讲究派头不行。我不喜欢穿西服,更不喜欢系领带,可是只要到外面来,就得这身打扮,像套了戏装似的给自己添罪受。老实说我不知道人活着要干啥,想不明白。眼下我只想买一部比桑塔纳更好的车子给别人看。如果不这么想,我会觉得生活没有意义。"不料这家伙也会长篇大论。我说你可能有问题。
       "什么问题?"他又扔给我一支烟。"正常人不想这些事,"我说,"打个比方吧,一对好得如胶似漆的男女粘在一起时,他们不考虑为什么要在一起,除非他们有毛病。""你好像成了哲学家而不是台球房老板。""我只是我自己,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崔国平饿了,解开食品袋取卤牛肉吃。我也吃了几片。
       "说这些都没意思。"他嘴里塞满牛肉,两个腮帮鼓得像发情时欢叫的青蛙嘴巴,一会儿瘪下来一会儿饱起来,嘴里也吧咂吧咂地响。他一边吃一边说,"现在我们要考虑的是,今晚在哪儿过夜。""瞧,"我指着前面不远的一棵核桃树对他说,"那儿有一间石头房子。""你是说这儿有人家?""以前有。""以前什么时候?""十七八年前,"我说,"那年我在那间房子里住过一宿。""简直是天方夜谭!"他直叫冤枉,"难道你要我陪你走了这么多路,就是来看看十七八年前住过的一间破房子,而且还不知道这房子里有没有人?""是的。""我猜你是被鬼迷住了。山里鬼多,而且女鬼比男鬼多,你小心为妙才好,不然要出事情。"穿出林子,才看到那间石屋。崔国平走在前面,他绕过墙角找石屋的门。那株老核桃树依然葳蕤,二十年没有变。树下的小路也依然弯了好几道弯,朝小溪那边逶迤而去。只是春去秋来,地上的草叶开始枯黄,多少显得有些凄凉。我一瘸一拐地走近石屋。它也还是老样子,像城堡似的结实可靠。我伸手摸摸质感粗糙且爬满泥苔的石墙,才发现墙上有几个繁体篆字。我猜那是石匠造屋时留下的遗迹。我在墙边站了好久才走。
       屋前垂下两串金黄色的苞谷。一件红颜色的小孩衣服在风中飘动。门开着,里面黑洞洞的。我用左腿跳过门槛,拐杖的铁头碰到它发出响亮的声音。这时我才看清屋里有个男孩。
       "你是说你和你妈住在这里?"崔国平问他。
       "是的。"男孩答道。他大约七八岁,穿一件紫红背心,眼睛清澈明亮,一点不怕陌生人。
       "那么你爸呢?""我爸死了。""怎么死的?""病死的。"外面响起了狗叫声音。我听得出那只狗是从远处跑来的。崔国平问孩子你妈叫什么名字,孩子说徐秀蛾。其实不用说我也看得出他母亲是谁。这孩子跟我以前见过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脑袋大一些。狗吠声越来越响了。我正要朝门外看时,突然怔住不动,头皮像通了电似的发麻。我从没害怕过什么,可此刻却怕得浑身打抖,差点掉了拐杖摔倒。因为我转身之际,发现炕头那边挂着两杆枪,其中之一是我送给张平的那把德国猎枪。
       那只狗冲进了屋子,幸亏被跟在它后面跑过来的女主人大声唤住。她跑得气喘吁吁,脸色煞白。
       "还认识我吗?"我问她。"认识。"她说。
       "真的认识?""真的认识。"她给我们擀长面吃。我到灶后点火烧水。我看到她头上别了朵白花。她已经剪掉长辫子,短发垂肩。张平死了,死在这里。徐秀蛾还没开口说这件事,眼泪像雨珠似的往案板上掉。这时崔国平领着孩子和那只狗,到外面溜达去了。
       点了灯我仔细看她。她脸色憔悴。现在她还是穿以前那种蓝布褂子,只是身体瘦弱了许多,岁月和磨难在她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不过尽管变化很大,但她依然美丽迷人。她说话还像以前那样平静自然,说到高兴时,眼睛里忽然放出明亮的光。昨晚我刮了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眉前的那块刀疤也不大显眼了。我知道我老了,脸上的毛孔越来越粗,眼睛底下的眼袋也垂下来了,再也弹不上去了。我本不指望见到她,只要看一眼这间石屋就了结心愿了。
       "他得的是什么病?""我不知道。"这时徐秀蛾已经止住泪水,开始切面了。"早上发高烧,晚上就不行了。我给他灌罂粟汤喝,他喝不下去。起先嘴唇发紫,后来身上也有紫斑,而且越来越多。""怕是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出了事,"我猜测道,"要不就是给蛇咬了。""不,不是。"记得那年一收测,张平就拔腿走了,没想到他是来兴隆山的。他带了一大包城里小孩常吃的几样零食,送给那个男孩。那孩子欢天喜地,成天待在他身边听他讲故事。要走的那天晚上,孩子睡着了,他和徐秀蛾坐在桌边说话。他说话越说越少,最后只问一句答一句,不像前几天那样说个没完。
       "你不舒服就早点睡觉,明天还要赶路呢。"徐秀蛾说。
       "没有不舒服。"都半夜了,徐秀蛾还坐在灯前陪他。"我没见过像你这么喜欢孩子的男人,"她说,"将来你有孩子的时候,准是个好爸爸。"他干脆不说话了。
       此后张平年年来一趟,每次都给孩子送礼物。有时住三五天就走,有时待一两个月之久。他陪孩子玩耍,同时也帮徐秀蛾做些力气活儿。孩子非常喜欢他。那年徐秀蛾要搬出去住,孩子又哭又闹,说张平叔叔还要来。张平确曾答应孩子明年这时候再来,但徐秀蛾以为这是为了哄孩子随便说说的。等了整整一年,张平果然来了。孩子问母亲:"你说他不会来怎么来了?"徐秀蛾感动得掉眼泪。"难道我没跟你说我们要搬走?"她问张平。
       "你说了。""你不怕白跑一趟?""不怕。"我能想象出张平说这话时的沉着表情。他从不轻易承诺一件事,但一旦答应了别人,哪怕赴汤蹈火也不食言,即使对孩子也是如此。他每次临别时都说他要再来,所以每到来年秋季,孩子就成天盼他。这时徐秀蛾也天天在想他。起初她忍受一个人带孩子在大山里无依无靠的艰辛与磨难,是出于母亲对孩子的迁就,可后来自己也情不自禁地想见他。每当瞧见远道而来的张平,心里就热乎乎的,平日中的孤单感觉被一扫而空,连自己也不愿搬到娘家去住了。她母亲去世后,亲戚间的走动就更少了。
       幸福是一种感觉。她看着张平替她劈柴,烧火,开垦更多的地,那地里种满红紫相间的孔雀罂粟,心里像蜜一样甜。即使张平走了,也不再寂寞。想想他还要再来,想想他再来时给孩子买些什么,就觉得幸福。
       那是一个多雪的冬天。石屋里的火盆烧得很旺,外面狂风四起,松林间发出铺天盖地的怒吼声音。孩子已经睡着了,油灯也灭了,她和张平还坐在火盆旁说话。她觉得张平看她的眼睛有些异样,于是站起来,走到他身边。这是她第一次摸他的头发,摸他的脸。他泪流满面。那天晚上,他没睡在孩子的另一边,此后也没有再睡过去。
       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夜晚。虽然徐秀蛾只轻描淡写地讲这件事,但我看她的脸能看出当时的情形来。她脸红的时候,一扫刚才那种疲惫憔悴的倦容,两片脸颊光芒灿烂。那一夜他俩谁都没睡觉,彼此要说的话像兴隆山上的土,堆得那么多,而说出来的只是九牛一毛。这时的张平比任何时候都温和,甚至还说几句甜言蜜语逗徐秀蛾笑。他像孩子一样靠近我,徐秀蛾对我说。
       天亮得很迟。他们睡在铺了狼皮的热炕上说了又说。
       "当初你为啥给我孩子送吃的来?"她问张平。
       "我见孩子平白无故冻了一夜,心里过意不去。""什么冻了一夜?""你别瞒我了,"张平对她说,"那天夜里我们睡在炕上,你和你孩子睡在外面。""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看得出来。""你什么都看得出来?""是的。""还看得出我喜欢你?""那当然。"此后张平一收测就来,直到下一年出测前再走。再后来,他就不走了,一直待在徐秀蛾身边。徐秀蛾儿子出去学木匠后,更是与她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现在我才明白,张平由我那儿回来时,因为归心似箭,才搭去宕昌的班车,再翻山过来,这样走比走武都近一天的路程。
       "我那儿他一天都不多待,"我对徐秀蛾说。"我问他是不是有女人了,他不雌不雄不告诉我。没想到他真的有女人了,而且是你。"我没说我也想你。没资格这么说。
       崔国平也是个爱睡懒觉的货,没人叫他起床,他会睡到下午还睡下去。山里的太阳已经升到老高老高了。鸟儿在林中宛转鸣叫。那叫声悠扬悦耳。这时林子里充满阳光。
       我和徐秀蛾站在张平的坟前说话,不知不觉在这儿待了一个多钟头。这块坟地很大,安葬着一个世世代代以打猎为生的古老家族。每个坟堆都用卵石镶嵌。它们或大或小,或高或低,在疏林中四处蔓延。上次我打下的那只野鸡就落在这里。当时天黑了,没看清这些石堆是什么。
       张平的坟在一片不大的空地上。镶坟头的那些卵石都大小相同但颜色各异。我不知道徐秀蛾为找那些石头花了多少时间跑了多少路。我从没见过那么多色彩的石头汇聚一处。远远看去,好像一幅意味深长的现代画。
       徐秀蛾将一块松动的石头用手压紧。她不哭了。有时还笑一下。
       "他手很巧,"这个山里女人还在讲张平的事,"做什么都做得好。"我默默聆听。
       "他给孩子做风筝,在门口的空地上放。风筝飞得高极了,都快瞧不见了。""孩子叫什么名字?"我随便问问。"狗娃,"她答道,"他要我给孩子起名字。我说我不识字起不了名儿。他说你想怎么起就怎么起。我说那就叫他狗娃吧。我爷爷就叫狗娃。狗娃狗娃的给人叫了一辈子。""孩子有没有大名?"我是问这个。"没有大名。"得知张平在那间老屋里与徐秀蛾同住了好几年,而且有了孩子,我便留意起他生前的遗物。可是瞧来瞧去,除了我那把猎枪,还有那孩子的一对雌雄眼(那明显是他的),我再也找不出其它东西来。我原以为他会记日记什么的。徐秀蛾摇摇头。
       "我没见他写过字。""也不看书?""不看书。家里也没有书。""他说他家的事情吗?"我只好直接问她了。
       "不说。""一句也没说过?""我问过他,"徐秀蛾说,"他说他爹死得早。他两岁的时候就死了。我问他你娘呢。他说他没有娘。我见他脸色不对,没有再问下去。"这时我们已经回来了。崔国平还躺在炕上,一条毛茸茸的黑腿从被窝里伸出来。徐秀蛾替他盖好被角,然后系围腰开始做饭。山里人一天只吃两顿,所以早餐和午餐合二为一了。她说她要包饺子给我们吃。我牵着狗娃的手出去转转。屋后那块菜地大了好几倍,靠树林的那边全是罂粟草。眼下花儿谢了,草叶也枯黄了,但那些形状像水罐似的小圆果却十分可爱。我摘下一枚闻了闻,然后把它放到裤袋里。我想象得出这片罂粟在开花的时候是怎样的美丽。这儿没有人禁止种它,也没有人拿它当毒品卖。像山里其它的花草一样,它平静地生长,开花,结果,然后枯萎,然后再生长。
       "还记得你爹是什么样子吗?"我问男孩。他点点头。
       "你爹给你讲故事吗?""讲。""天天讲?""对。""你还记得那些故事吗?""记得。""你会讲吗?"男孩又点了点头。他背后挂着一个小铃铛,走起路来丁当丁当地响。
       "给我讲一个好吗?"我说。"讲狐狸列那还是格利佛?"孩子问我。"随便你。"他讲故事的时候话就多了。讲到高兴时也绘声绘色。我知道张平就是这样。
       屋前的那块草地被太阳照得金黄。我倒在核桃树下看树影移动。孩子还在讲那个狐狸的滑稽事情,直到崔国平从屋里出来。
       他的腿瘸得厉害。肩上搭了块毛巾去水边洗脸。
       "这儿比九寨沟还好,"他对我说,"九寨沟除了人看人啥也没有。""你是什么时候去的九寨沟?"我问他。"年年都去。有时一年跑三五趟。""没看出你还雅兴不小。""哪里的话。要不是陪客户去玩,拿轿子抬我去我也不去。""我玩九寨沟的时候,"我说,"外人还不知道有九寨沟。""我跟你讲,"崔国平说,"我觉得各地的风景区,都他妈的就像女人一样,再漂亮的女人给人玩多了也不行,你说是不是。"崔国平洗了脸又过来了。我还躺在树下不动。那个孩子不讲故事了,拿起我的木头拐杖研究起来。
       "这房子有多少年了?"崔国平问我。"大概六百多年,是明朝洪武年间造的。""你是怎么知道的?""墙上有字。"后来我们说起别的事情来。当他得知张平的坟就在附近,便立即拉住狗娃的手,要他带他去。这时徐秀蛾叫开饭了。他说他去去就来。俩人回来后,狗娃告诉他妈:"这个大块头叔叔给我爹磕了三个头。"崔国平鼓动徐秀蛾带孩子跟他走。他一边咬韭菜饺子,一边向徐秀蛾描述武都街市的熙攘情形。他口才不错,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死人也给说活了。
       "嫂子你听讲,"他开始嚼舌头,"我给你买武都最好的房子。那房子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要什么有什么。我上海有要好朋友,是专门搞建筑的。上海静安寺希尔顿饭店的室内装潢就是他的大手笔。我请他来武都他不会不来。我要他给你设计一种最新潮的现代家居风格,保你一看图样就喜欢。""我们住不惯那样的好房子。"徐秀蛾说。"住住就住习惯啦。嫂子你也不是天生待在山里的命。我跟你讲,你把这间老房子出手卖掉。它至少值一百万。如果算上它的无形资产,也就是说,如果你跟买主讲清楚这房子的文物价值和考古价值,那么开价五百万也不算高。如果你同意出手的话,我到深圳给你找买主。我知道那些深圳佬的怪脾气,他们喜欢深山老林里的老房子。""是吗?"徐秀蛾咯咯笑起来。她脸色好看多了,眼角的皱纹也越来越浅,好像给熨斗熨平了似的,而且眼睛也越来越明亮。"你喜欢说笑话,"她对崔国平说,"城里人来住两天还可以,要是天天待在这儿就遭罪了。""你这话说得不对。没有道理。难道我张平大哥不是城里人?""他跟你们不一样。""哪儿不一样?是他多一个鸡……鸡眼(这家伙脱口而出的是另一种粗俗字眼,但说了一半就改口了),还是多一个头?""他喜欢这儿。""我也会喜欢的。""你不会。""我们打赌?"徐秀蛾自然不会跟小崔到武都去。不过她同意陪我们去白云宾馆住两天。她带上她的孩子和狗,那也是一头黄狗,是以前那头狗留下的种。崔国平叫她锁好门,她说她家从没锁过门,再说家里也没有锁。
       这个山里女人只住了一夜就回去了。她说房间里的枕头太软,怎么睡也睡不着。她家用的是白瓷枕头,硬邦邦的好舒服。崔国平问狗娃电视好不好看,孩子说不好看。他问为什么不好看,孩子说就是不好看。崔国平给他看的是香港卫视台播放的香港武打片。片子里一会儿弄枪弄刀,一会儿动手动脚,连我都看得莫名其妙。
       徐秀蛾走后,小崔要我去他家住几天,顺便瞧瞧他媳妇。出了兴隆山往东走,去武都只需一个多钟头的车程就到了,可是我急于回兰州,要立刻动身。
       "不放心你的台球房了?"他问我,"你那张破桌子给人砸了也不可惜。""我有要紧事情要办。"我说。"什么要紧事情?""我要给张平他妈打个电话。""这算啥事情?"崔国平把他的手机扔给我,"你现在就打,随便你往哪儿打,打科索沃都行。我这个机子是爱立信公司的顶尖产品,瞧没瞧见它的型号是FH909。人家说摩托罗拉的好,我就不信这个邪,非买爱立信的不可。一般的机子只能在两个差转台之间用,我的只要有一个就行了,跑再远也漫游得到。""我没记住电话号码。""叫114给你找。"我不知道香港有没有114。""你是说张平他妈在香港?""是的。""你记错了吧?"他将信将疑。车子依原路回来,我和崔国平都在车上。
       他一定要陪我到家才放心。我抱着枪在车上打盹。这把枪除了枪带被换过外,还是老样子;它沉甸甸的,拿在手上很带劲。枪管涂了油闪闪发亮。上下两个枪口像一对深不可测的黑洞,叫不懂枪的人害怕。枪膛里没有子弹。子弹都在子弹袋上。我数了数,装好火药的弹壳还有二十三颗,其余的都是空壳子。我摸着那些铜壳子弹沉思默想。车子在军用公路上平稳地行驶,崔国平跟司机说了一会儿话就睡着了。他认识那个大个儿司机。
       我走的前一天晚上,徐秀蛾把枪还给我。她从墙上把它摘下来,用红绸细心抹擦,连枪机圈的里沿也擦了好几遍。我明白她在跟张平的遗物告别。她的眼泪从眼眶里涌出来。她想止住它但止不住。此时此刻,我也流眼泪了。崔国平动了动嘴,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
       "我不再年轻了,"我对徐秀蛾说,"即使没断腿也不会再打枪。你把它留这儿,只当是张平的东西。""不行。"她摇摇头,"张平临死前交待我,一定把枪还给你。他说这是你的枪。""当初我是送给他的,没想过问他要。""他没这么说。"徐秀蛾还在擦枪管,她说她用的是自己打的蓖麻油。
       "我原来打算来年春天去兰州找你。我知道你住山西巷一四号。""现在我跟你讲,"我对她说,"我把枪送给你。它是你的了。""我不能要你的东西。"这话说得我好伤心。
       一向温和待人的徐秀蛾这时很倔,我没法说服她,于是只好背了枪离开那间石屋。崔国平要替我背,我说我背得动。
       把子弹袋系在腰间,我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我还行,我对我自己说,只要背得动枪,还能出去打兔子。回宾馆的路上,我倚住树,端枪瞄准树上的一只大鸟扣扳机。枪没响,因为我没给枪膛里填子弹。我相信我能打下那只鸟,所以没放枪打它。
       路上徐秀蛾要换我背一会儿,我说这是男人的东西不让她背。孩子和崔国平跑在前面,他们有说有笑,惊得野兔四处奔逃。我无法想象假如不是徐秀蛾一路陪我,我会背那么重的猎枪和子弹,拄拐杖在树林里走一天(其实路程并不遥远,只是我们走得太慢)。到了宾馆,我自己摘下肩头的枪,把它放入贮衣柜里,子弹袋也放在里面的搁板上。我以为我会倒下去,爬不起来,结果还好。勉强能走到沙发前没出洋相。
       车子在树木稀少的土塬上奔驰。天高云淡,但不见南飞雁。我给司机敬烟。他用车上的点烟器点烟,不要我的火。他说他也打过枪,在部队上打过,打的是半自动。后来我们越说越投机。他问我你的腿是怎么搞断的,我说枪走火了。那时我在甘南干活儿,住在一家藏民家里。那家藏民的小孩玩我的枪我没在意,枪响后才知道出事情了。幸好孩子不大,枪口抬不高,不然的话,丢的不只是一条腿。好人命大,司机在后视镜里朝我笑笑。他还年轻,身体壮实。我注意到他握方向盘的手很大,显得很有力气。
       我们到家时已经天黑了。我的台球房还像往日一样乌烟瘴气。给我看门的那个环县姑娘正端坐在外屋的桌前神色庄重。而那个爱讲克林顿的家伙还在讲克林顿。我把猎枪挂在原先挂它的木钉上,然后叫姑娘走。她应该回去好好睡一觉。我坐在她刚才坐的那张凳子上,接过她给我沏的茶。
       这时崔国平掏钱买酒买肉。在等吃的时候,他拿手机给家里打电话。
       "喂老婆我真的好想你喔。我明天到家。对,是明天。你等不及了吗?等不及就自己想办法。我没说你坏话。没这个意思。你问我坐什么车回来?不对,不是火车,是空中客车。对啦,我飞回来。你不知道我在哪儿?你忘了我跟你说我来美国加利福尼亚?你问我来干什么?我是来考察这儿的玻璃行业的。美国佬刚打了我们的大使馆,我不跟他们喝酒,除非他们的大使馆也给我们打一下。对,现在我还没睡觉,不然跟你说话的是另一个男人了。我讨厌?不,我不讨厌。睡吧,睡个好觉。我要挂电话了。喂,你儿子踢足球赢了几场?……"这家伙说着说着突然想起我的事情来,便立刻结束他们夫妻间的异地夜谈,把手机沿桌边推给我。"你给香港打,快打快打。""现在是半夜十二点,"我说,"人家不像你是夜猫子不睡觉。""你搞错了。"他对我解释道,"我们是白天的时候,外国人就是夜里;而我们是夜里的时候,外国人就是白天。""香港不是外国。就算是外国也跟我们是同一个时区。""讲这事我最清楚。"那个爱说克林顿的家伙插嘴道,"我们东半球是一个时区,西半球是另一个时区。要是东半球的时区给西半球用,保准出问题。克林顿打科索沃打不下来,就是因为他在西半球指挥东半球,乱了时区还打得赢吗?要是莱温斯基不告他搞她的话,克林顿也不会打科索沃。北约不清楚这件事,跟着克林顿瞎起哄。"这家伙老说克林顿叫人心烦。崔国平给他一块牛肉堵他的嘴,他反而更来劲。
       我还是白天睡觉,晚上看店。来我这儿的球手也还是一杆一杆地捣球,捣给下注的看。除非定期擦油,那把猎枪始终挂在墙上没人碰它。大家都到里屋去的时候,我常常盯住它看半天。现在我知道张平不会来了,所以一看到枪就想他。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个说一不二的堂堂汉子。可是他母亲抱怨他狠心断了他们之间的母子关系,使我心里不舒服。我对那个香港太太多少有些先入为主的偏见。她的皮肤保养得很好,指甲也抹了油。叫人奇怪的是,她额前的皱纹细密而又整齐,好像是精心折叠出来的。她说她当过保姆,干过体力活儿,我对此将信将疑。也许是她见我胡子拉碴形象欠佳,而且我屋里的空气也不好,所以不跟我细谈,而我也没问她什么问题。我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只告诉她张平在武都兴隆山,告诉她怎么走最便当。我没说张平死了。我觉得张平跟她没关系。在我看来,她在香港过有钱人的生活,她儿子在森林里与一个善良女人相依为命,是各得其所。我见她流眼泪时,也说了几句安慰话,可是心里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她没见过她儿子上山干活儿时的认真样子,也没见过她儿子点蜡烛读书时的专注表情,自然更没见过她儿子持枪追击猎物时的矫健身影。她徒然只知自己有个儿子。如果这个香港太太不为亲情所动,我反而会尊重她。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不知道她是否去了兴隆山。如果去了,也不知道她见了她儿子的坟有何真实想法。我猜她会哭得死去活来,然后拿细白的绢头擦干眼泪,然后回香港,然后坐在自己家富丽堂皇的客厅里陪客人玩麻将牌;一边玩一边说一些家长里短的闲话。我看得出她的手指是惯于洗牌齐牌的,其动作想必比别的老太要快得多。
       我想张平的时候没法不想到她。从她给我看的那张照片上看,她年轻时是在大陆;尽管衣着简朴,甚至有些寒酸,但她脸色安详沉静,眉目间透露出大家闺秀的高贵气质。照片的背景是天安门,但那个背景是画在画板上的,其形状和色彩多少有些失真,看上去很别扭。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到香港去的,也不知道她到香港去是因为她是香港人还是香港有人。当然,更不知道她和她儿子怎么后来就天南地北,不在一起了。
       今年的雪下得特别早。院子里传来扫雪的声音。那个环县姑娘已经替我点着了铁炉,屋里暖洋洋的。我躺在床上抽烟,不知道现在是上午十点还是下午两点。通常我总是肚子饿得前后贴在一起了才起床,所以有时候起得早,有时候天黑了还赖在床上。我住在小巷深处,巷尾是坍了雉堞的半截城墙,只有胆子大的人才敢翻过墙头往皋兰山上跑。这儿没事的时候很安静。
       奇怪的是外面有汽车声音了。不知哪个冒失司机没弄清巷子里有没有掉头的地方,就一头钻进来。我的肚子还没饿到要起床的程度,所以还在被窝里抽烟斗。我一个人的时候拿烟斗点烟叶抽。那是陇东人种的金黄色的"唐烟"。早年有个陇东老人跟我讲起"唐烟"的典故时一脸自豪。当时我也真以为唐朝的李世民落难途经陇东时抽过这种烟,后来才知道,我们中国人抽烟的历史很短,清朝的纪晓岚一边给乾隆编书一边衔烟斗吞云吐雾,这在当时尚属新潮。
       我睡觉的屋子不关门,那个正在扫雪的姑娘走进来跟我说有人找我。这时我不得不套裤腿下床迎客。
       张平的母亲坐在她以前坐过的那张长凳上等我。昨晚没人在这儿喝酒,抽烟的也不多,所以屋里的空气比往日好。她叫我金先生,一边叫一边站起来,恭敬有加。她旁边坐着一个男孩。那孩子抬头看我。
       "哦狗娃你还认识我吗?"我问他。"认识。""你娘呢,"我又问,"她怎么没来?""她给我爹看坟她不来。"我还是给张平的母亲沏茶末子喝,因为这儿只有这种蹩脚茶叶。这回她喝了,而且没皱眉头就一连喝了好几口。她说她要带孩子到香港去,要给他上最好的中文学校。孩子端坐在凳子上神色严肃,仿佛面试的学生正时刻准备老师提问。
       "你会喜欢香港的,"我对他说,"香港是个好地方。"孩子不说话,没了在树林里跑东跑西的那股活泼劲儿。他大约还在想他娘,心里不高兴。不过张平的母亲喜形于色。虽然得知儿子不幸身亡万分悲痛,但现在看到了孙子,而且徐秀蛾同意她带走这个孙子,她大喜过望。她建议徐秀蛾跟她一起走,而且把张平的骨殖也带走,可是徐秀蛾坚决反对。她说张平临死前交待她,一定把他埋在树林里。香港太太对深山老林并无深切感受,她对一个女人在森林里过日子的艰幸与寂寞,只表示出一般人所表示的惊讶和不解。她体会不到徐秀蛾对她儿子一往情深的真挚,也想象不到徐秀蛾是忍痛割爱,把狗娃交给她,以此消弭张平因固执绝情而有违孝道的缺憾。所以她现在心安理得,仿佛没事似的不管徐秀蛾了。她说她给徐秀蛾留钱徐秀蛾不要。我猜这个香港太太有她自己的看法。大概她认为徐秀蛾是引诱她儿子误入歧途的坏女人,因为有涵养才压在心里没这么说。
       老太太请我去德克萨斯大酒店吃西餐我去了。司机把车子从七拐八拐的巷子里倒出去,倒了半个多钟头才倒出巷口。他停下车,弯腰察看车身是否有被擦伤的地方,然后才拐上马路往酒店方向开。
       我的胃口一向很好,而且不挑食。虽然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可是来者不拒,有多少吃多少。老太太给我讲香港的风土人情我洗耳恭听。她要我当晚住在这里,享受一下五星级饭店的豪华与奢侈。我婉言谢绝。
       "您知道我是白天休息晚上工作,"我对老太太说,"很抱歉不能晚上陪您。"她不勉强我。在我看来,她只是出于礼节上的需要才如此客气地款待我。若不是我帮她找到她儿子的下落,她不会多看我一眼。她说她和孩子搭明天的飞机飞香港。于是我们又聊起前几年建香港启德机场时的那段新闻风波。她始终不说她儿子的事。六点多钟的时候,我要告辞了。她问我是否能等她去一趟洗手间再走。我说您请便。她穿的是那种色彩艳丽但不失典雅的厚料旗袍。后面挽着发髻,头发一丝不乱。她走路时腰身摆动。看来是下了工夫才走得那么自然的,甚至比模特儿还走得好。
       "狗娃,"我单独和孩子在一起时问他,"你跟叔叔讲,你喜欢去香港吗?""不喜欢去。""那你为什么不跟你娘在一起?""我娘要我跟她走。"孩子还是满脸严肃。现在他焕然一新,身上穿的全是专卖店里买来的高档衣服。若有人告诉我,他脚上的那双小孩皮鞋是五百块钱买来的,我不会大惊小怪。我自己有十多年没买皮鞋了,要买的话,也只能花二三十块钱,买那种积压了十多年的陈货往脚趾上套。
       我一边点烟一边让小姐给孩子添菜,不问他问题了。
       老太太去了好长时间才过来。她给我一张香港支票,说拿上它到中国银行能取现金。我不收她的钱。她知道我不是嫌多嫌少不拿支票,因为我没看支票上的数字就还给了她。
       "金先生,"她坚持要我收下来,"这是我一点点心意,如果张平还在的话,他也会同意我这么做。""钱我是不收的,"我说,"如果您真的想帮我的忙,那么请您回答我一个问题。我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您把我不知道的事情如实告诉我,免得我以后经常烦心想它。""什么问题?"老太太笑着问我。"但我看得出她心里很紧张。
       "当年张平为什么不跟您和您女儿一起去香港?"我要问个明白,不管她是否愿意回答我。这天晚上,胖子带门钥匙了。我问他为什么还不回去,他说坐坐再走。我给他一根烟,他拿拇指和食指捏住它。以前他给我五哥家的孩子讲过电脑。我发觉他打电脑时不看电脑,想必是行家里手。
       桌上放着一枚罂粟果。胖子拿起来细看,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当他得知那就是做鸦片的植物果球时,问我从哪儿弄来的。我说兴隆山。他后悔没跟我们一起去。
       "听说你不开台球房了?"他问我。说话细声细气的像女人。
       "是的,"我答道,"而且不住在这儿了。""你要去哪儿?""不告诉你。"我说这话说得很自然,既不是故弄玄虚,也不是不屑跟他讲。我一向的原则是,该讲的就讲,不该讲的就留在肚子里。他是读书人,自有读书人的悟性,所以只点点头,不觉得尴尬。
       "你什么时候搬家?"他又问。"明天上午。"我说。
       "我可以请假出来帮你搬。""不用,"我说,"除了墙上的那把枪,我什么也不拿。""这房子怎么处理?""给金妹住。"金妹就是天天给我打扫房间的那个环县姑娘。她来城里打工,一个也是打工的小伙子跟她很要好,我看得出她能管住他。现在他们正准备结婚。
       我也是搭去宕昌的车到兴隆山去的。临行前到铁匠铺给拐杖换了个头,拄在地上稳扎多了。我再次见到徐秀蛾时她大惊失色,脸上布满了恐惧的阴云。
       "你不能跟我在一起,"她对我说,"不然你也会像张平那样死掉。"
       "不会那样。"我说。"有个算命的给我讲过我要死三个男人,张平死后我才想起他的话。""你跟我讲过这件事。""那你为啥还来找我?""因为我喜欢你。"夜里她躺在炕上的时候浑身打抖,仿佛预感到受了魔鬼的诅咒难逃厄运。我搂住她不让她哭。她说她的第一个男人也像张平那样死得不明不白。我说就算那个算命的算对了,跟你做一夜夫妻就死也愿意。
       "不知道我前世作了什么孽。"她还在哭。
       那个当木匠的儿子常常来山里看她。他说他还记得我。崔国平没破产的时候也常常来。每次都带来陇南春跟我喝酒。我们只两个人也喝得昏天黑地。虽然徐秀蛾滴酒不沾,但她始终坐在桌旁给我们斟酒,直到我们中的一个醉倒为止。崔国平很自豪,他说他现在走这段路只需两小时三十六分钟。他说下次来要给我们一个惊喜。结果当他正准备租用武都森林公园的直升机来我们这里时,法院冻结了他所有的银行账户,连他的别墅房子都贴了封条。这时候,他还买来大鱼大肉,照样喝个痛快。
       我们在石屋里喝。有一天他问我,"你是不是跟张平一样,也喜欢过田园生活?""你怎么知道张平喜欢田园生活?""他能去香港却不去,跑到山里来种瓜种豆。""不是这样,"我摇摇头,"当时他已经办好了去香港的签证,后来节外生枝才没去。""出了什么事?"徐秀蛾问。"他姐姐为了去香港,跟姐夫离婚了。那时候,进出香港控制得很严,他姐夫和孩子不能跟他们一起去。""这算什么事情?"崔国平不以为然。"可是张平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他说我们以前有香港亲戚被人瞧不起,全家人为此也吃了不少苦头,现在国家开放了,香港亲戚叫我们去是对我们好,可是有必要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拆散吗?他姐姐跟他吵起来,不要他管她的事。张平一怒之下,撕下签证不去了。当时他母亲左右为难。一方面香港那边盛情难却,另一方面,她自己也渴望回到久违了的大家族中过好日子。虽然她心里喜欢那个老实巴交的女婿,在生活最艰难的一段时期,那个女婿大小事情都帮她做,而且常常给些钱让她补贴家用,可是她既无法阻挡她女儿要离婚的决心,也无法劝张平回心转意。再三权衡之后,她跟女儿走了。张平站在阳台上看她们离去,一句话都不说。""后来呢?"徐秀蛾问。
       "后来他母亲回大陆来看他,"我接着说,"他不认识她了,只当陌生人不理不睬。老太太一边流眼泪,一边把香港带来的牛仔裤送给别人。她求他跟她说句话他不说,面孔像铁板似的冰冷。再后来,他母亲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她的前女婿也帮她四处打听,可年复一年仍杳无踪迹,直到找见我才柳暗花明。"这时崔国平只默默喝酒,隔了好长时间才说话。
       〔责任编辑 程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