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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概念辨析(摘要)
作者:叶勇飞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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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民事诉讼作为保护权利与解决纠纷的衡平机制,它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对司法救济的需要。在运用诉讼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时,存在利益衡量的问题。在西方国家法谚中有“无利益即无诉权”的说法,环境权是一项私益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权利,因此,既可私益诉讼,也应允许公益诉讼。在许多国家,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因此,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关键词:利益;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公民诉讼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4)06—0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