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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从《二年律令》看汉初二十级军功爵的价值(摘要)
作者:朱绍侯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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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军功爵制本是春秋战国及秦汉时期的重要军政制度,但由于史书记载分散、简略,后人已很难知道军功爵制的真实价值。根据《二年律令》的珍贵资料,从经济价值、政治价值、以爵赎人、赎罪等方面来看,军功爵制在西汉初年仍具有真实的价值。例如,西汉初年各级军功爵受田宅的具体数量、爵制与官级的对比关系,一级爵可以免死罪一人等是前所未见的资料。因军功受田宅制实际上就是名田制,汉政府就是通过名田制培埴了一大批大、中、小军功地主和大量的自耕农。故说汉初是军功地主的天下,是有事实根据的。
       关键词:二年律令;名田制;军功爵制;爵级与官级的对比;以爵赎人;赎罪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3)02—0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