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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汪精卫政治思想的基本理论架构
作者:谢晓鹏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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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汪精卫政治思想基本理论架构萌芽于反清革命年代,奠基于国民革命时期,形成于反蒋运动之中。它既承袭了孙中山三民主义的不少内容,也吸取了近代西方政治理论的某些因素,但更多的是适应反蒋、反共需要的个人理念。它主要包括政治目标、必经阶段和理论内核三个层面。其政治目标是建立三民主义的现代国家,主张必须经历国民革命阶段,而国民革命只能由国民党来领导。其理论内核是建设以党治为前提的民主政治,而在具体运作时,汪精卫则将民主政治作为权力斗争的招牌。作为孙中山之后国民党的主要领袖,汪精卫政治思想基本理论架构的形成,不仅为当时国民党改组派的活动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为汪本人后来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表演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对国民党政治理论体系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汪精卫;政治思想;基本理论;架构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8)06—0087—05
       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一度成为国民党的新领袖和国民革命的主要领导人,但蒋介石的迅速崛起和国共合作的彻底破裂,严重地动摇了汪精卫的政治地位,也深刻地影响了他的政治理念。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政治形势,汪精卫在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基础上,开始比较系统地提出他自己的一套政治思想。而作为其政治思想的基本理论架构,则形成于1931年年底汪蒋合作前夕。本文拟从汪精卫的三民主义国家观、国民革命论以及民主政治论三个层面,来分析其基本理论架构。至于汪精卫在其基本政治理论指导下所形成的一些具体的政治思想,则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
       一、政治目标:三民主义的现代国家
       汪精卫关于国家的初步观念,是他留学日本法政大学时从宪法学上学得的。他在《民报》第1、2号上发表的《民族的国民》一文中,首次公开提出了“国家”和“民族的国家”的概念。后来,他留学法国时期,曾在《旅欧杂志》上发表《吾人对于国家之观念》一文,比较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国家观。由这两篇文献可以看出,汪精卫早期国家观的内涵较接近于西方的“社会共同体说”和“国家要素说”,外延介于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之间。他理想中的国家是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立宪共和国。后来,他在长期追随孙中山的过程中,比较全面地接受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体系,这就使他的国家观较前更加明确而系统。孙中山逝世后,他提出了自己的三民主义国家观。
       1927年7月8日,他发表《我们要建设怎样的国家》一文,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三民主义国家观。他首先指出:“现时世界上的国家,大别起来,不外两种:一是资本主义的国家,一是非资本主义的国家。现时欧美各国,虽国体政体有种种不同,但就其社会经济组织看来,都可说是资本主义的国家。所谓资本主义的国家,其特征如下:(一)资本主义的国家,其国内政治上经济上的权力,都操于少数资产阶级之手。(二)此等少数资产阶级,对内敲剥一般民众的利益,对外敲剥其他民众(族)之利益,所以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实为同物。(三)此等少数资产阶级,对内固以敲剥一般民众的利益为目的,但有时对于一般民众之抵抗,不能不采取应付之策,或在物质上与以安慰,或在精神上与以麻醉,使之忘记苦痛。至其对外敲剥其他民族之利益,则老实不客气,遇有抵抗的时候,惟有以机关枪大炮来对付。”“除了这些资本主义的国家之外,新派的苏俄,可以说是非资本主义的国家。其特征如下:(一)其国内政治上经济上的最高权力,都拥于无产阶级之手,由无产阶级领导农民,做成劳农的大同盟,以巩固国家之基础。(二)由劳农专政,经过军事共产时代,转入新经济政策时代,以蕲达到共产主义之最高目的。(三)为反抗资本主义,要做成一条西方无产阶级东方被压迫民族之联合战线。”他接着指出:“从理论上来说,如果知道中国国民党里头有民生主义在,便知道中国国民党所领导的国民革命,决不会走到资本主义那条路去。就事实来说,中国今日并没有强大的资产阶级来做国民革命的主力军,为何会走到资本主义那条路去?这是不消说的。”所以,他认为:“我们所要建设的,是非资本主义的国家了,这当然是的。”但他又认为,“我们所要建设的国家”与苏俄不同,因为“无论哪一国的革命,都必有其特征,所以无论哪一国的革命,都不能与其他的国完全一样”。具体来讲,“各国革命,无论是法国大革命,是俄国大革命,要其目的,不外革命的民众蜂拥起来,推翻国内原有的统治势力,而夺为己有。……中国则不然,中国革命之对象,是帝国主义”。同时,对于军阀等帝国主义的工具,“在国民革命时节,必须打倒。然不能谓打倒此等工具,即是国民革命完成。至少限度,须使中国能与帝国主义对抗,不受他的羁绊,方才可说是完成国民革命。——这可说是中国革命的特征了”。他进而指出:“由三民主义及建国方略、建国大纲里,可以看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国家,有几个特征如下:(一)集合一切被帝国主义压迫的民众,在党的领导之下,实行国民革命。……(二)一切被帝国主义压迫的民众……由党领导,使之经过军政训政的时期,反革命势力完全消灭,革命的势力已经养成,然后入于宪政的时期。(三)以革命的手段,取得政权,便以和平的方法,解决经济问题。其方法:(一)平均地权,(二)节制资本,(三)制造国家资本,发展国家实业。”总之,他认为:“我们所要建设的国家,决不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因为民生主义之目的,是要阻止私人的大资本之发生。又可以见得我们所要建设的国家,固然有许多地方,可以取法苏俄,然决不是和苏俄一样,因为民生主义第二讲里,已经说明用不着阶级战争、无产专制。”
       同年6月23日,他在国民党中央党部招待湖北省县市党部代表时,更加明确地指出:“中国革命是以帝国主义作对象,在反帝国主义之下,团结一切民众,建设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过渡到民生主义的国家以至大同社会。这可说是第三种形式的,即以三民主义为立足点的国家。”
       这样,到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作为汪精卫政治思想基本理论架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观已完全形成。他认为,中国革命要建设的国家,既非欧美式的资本主义国家,亦非苏俄式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是“第三种形式”,即“以三民主义为立足点的国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以三民主义为立足点的国家”,既不同于传统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也区别于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国家,而是由资产阶级革命政党领导的,经过国民革命等必要的发展阶段,最终实现民主宪政的新型现代国家。而这种三民主义的现代国家,实质上是一种中国特色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因为这种国家的领导者国民党是资产阶级政党,这种国家的指导思想三民主义是资产阶级思想体系,这种国家的“建国大纲”、“建国方略”是资产阶级的建国纲领和方法。尽管汪精卫不承认这种国家是资本主义的国家,但他掩饰不了这种国家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二、必经阶段:由国民党主导的国民革命
       孙中山生前曾多次强调自己领导的革命为“国民革命”。早在1906年,由他主持制订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有一篇《军政府宣言》,其中谈道:“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其枢机而已。”这里,他给国民革命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1924年,他又在遗嘱中称:“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这里,他指明了国民革命的目的和方法。
       孙中山逝世后,在国共合作共同推进国民革命的形势下,汪精卫阐述和发展了孙中山的这一思想,并提出了自己的国民革命论。
       关于实行国民革命的原因,他认为这是建设三民主义国家的要求。“就民族主义来说,如果不行国民革命,则中国民族,将不能自主,以渐渐于淘汰。就民权主义来说,如果不行国民革命,则中国沦于次殖民地之地位,还有什么民权可言。就民生主义来说,如果不行国民革命,则国家财政,国民经济,皆受帝国主义之操纵,一切民生政策,从何说起?所以我们要实现三民主义,必先要实行国民革命,推倒帝国主义,这是我们目前唯一的工作,尤其是我们目前唯一的意志。”他还进一步指出:“中国因文化衰微经济落后之故,而至于受帝国主义之侵略,又因受帝国主义侵略之故,而文化益以衰微,经济益以落后,驯至于不能保国并不能保重(种),所以中国今日除了唤起国民反抗帝国主义,别无其他方法,这便是所谓国民革命。由此可知国民革命这一事实,不是无缘无故突然发生的,是中国现时所占的地位和所处的时机,要求国民革命之发生,所以国民革命才会发生。”
       关于国民革命的特色,他认为:“国民革命的责任,要各阶级的民众共同担负,而国民革命所得的利益,也要各阶级的民众共同享受,这是第一特色。中国的国民革命,是打倒帝国主义,这个帝国主义,不只是中国的敌人,而且是全世界一切被压迫民族的敌人。所以打倒帝国主义的工作,就部分来说,是中国的,就全体来说,是世界的。所以中国的国民革命,是求中国的自由平等,同时是求全世界一切被压迫民族的自由平等,这是第二特色。”以上两大特色,换句话说,即各阶级民众担负责任与享受利益的一致性,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的统一性。
       关于国民革命的领导力量和指导思想,他明确指出:“本党所倡导的国民革命,是以三民主义为根据的。”1926年1月,由他参与起草并负责主稿的《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又指出:“总理所提出于第一次大会之宣言,对于三民主义之解释,及最少限度之政纲,实为中国之唯一生路。……故第二次大会,对于主义固当继续努力,以求贯彻。”“同时领导民众,从事于国民革命,虽受帝国主义者及其工具之重重压迫,屹然不为之动摇。”这就再次明确了国民革命的指导思想和领导力量。武汉分共时期,他更是强调指出:“中国国民革命,必须以中国国民党为领导者,其领导之作用,即在联合一切被压迫民众起来,参加革命。”
       关于国民革命的目的和对象,他认为:“本党追随先总理致力国民革命,其最终目的在完全实现三民主义,其目前最要工作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孰使中国不自由平等?日不平等条约之束缚。孰使此不平等条约之束缚加于中国?日帝国主义。故打倒帝国主义,实国民革命之第一工作。”“打倒帝国主义,为国民革命一切根本之根本。而废除不平等条约,便是打倒帝国主义的最大工作。”“然使中国以内,无为帝国主义之内应者,则帝国主义亦无所施其技。”这些“为帝国主义之内应者”,包括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土豪等。“以上四者,在帝国主义者之心目中,实为应用之工具。”因此,帝国主义、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土豪均为国民革命的对象。
       关于国民革命的手段,他认为根据革命对象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手段。具体来说,为了打倒帝国主义,“其必要之手段:一曰联合世界革命之先进国;二曰联合世上一切被压迫之民族;三曰联合帝国主义者本国内大多数被压迫之人民”。为了打倒帝国主义之工具,“其必要之手段:一曰造成人民的军队;二曰造成廉洁的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新兴工业;四日保障农工团体,扶助其发展”。“凡此对内对外之必要手段,约而言之,即总理遗嘱所谓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也。”
       由此可知,汪精卫所主张的国民革命,其基本要旨是:由国民党领导,以三民主义为指导,通过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的手段,打倒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以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并最终实现三民主义。他的这种国民革命论,以三民主义为根据,以孙中山遗嘱为来源,丰富和完善了孙中山的国民革命理论,对当时的国民革命运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然而,在国民革命的过程中,当国民党的主导权面临中共挑战的时候,他出于维护本党利益的考虑,毫不犹豫地将中共列为国民革命的对象。八一南昌起义后不久,他即声言:“现在共产党已经是我们公开的敌人了……我们今日已经到了决斗时期,要和共产党和一切假革命派决一死战。”当他本人受到蒋介石等国民党内反对势力攻击的时候,他又出于争权夺利的需要,“理”所当然地将蒋介石等列为国民革命的对象。1927年8月,他在公开反共的同时,并不忘记反蒋。他强调指出:“蒋逆自立中央党部,自立国民政府,根本是破坏本党,为反革命的工具,所以反蒋乃为本党生死存亡的关头。”
       三、理论内核:以党治为前提的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论也是汪精卫政治思想基本理论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其理论内核。他的民主政治论不但受到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深受孙中山民权主义的影响。
       汪精卫的民主政治论萌芽于他留学日本法政大学时期。当时,他从宪法学中获得了西方的“国家观念”、“主权在民观念”和“民权思想”,这些新思想使其把“从前所谓‘君臣之义’撇至九霄云外”,并“决定了革命的趋向”。后来,他在长期追随孙中山的过程中,逐步接受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理论,从而丰富了自己的民主政治论。1923年8月,他在题为《民主政治之途径》的演讲中指出:“民主政治,并非一种高尚之物,而为吾人生活所急需切要之物,因无民主,则人民之生命财产,则一切自由,均无保障也。……中国十二年来,表面虽为民主,而实际除改皇帝为总统外,一切均仍照君主之旧,盖因人民无相当之能力,足以打破专权之军阀也。故今欲达到真正之民主政治,吾人应先培植相当之能力,先有适当之组织,再谋充分之预备。”次年8月,他在《政治与群众》一文中又指出:“自己来做自己的生命自由等等的保障,这便是民主政治。若是国体虽号为民主,而实际上政治权力全操在腐败
       的官僚和暴横的军阀手里头,那民主便空有其名了”。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经过与中共及蒋介石合作与分立的变换,特别是在反对蒋介石独裁专制的过程中,最终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民主政治论。
       首先,他认为“民主政治是达平等自由之路”,与“封建政治”根本对立。所以,他主张:“现在中国的唯一出路,是打破封建政治,实现民主政治。而欲实现民主政治,必须树立民主势力。没有民主势力,则民主政治无由发生,即使发生,亦是空空的形式,不但毫无实际,且容易为野心者所玩弄所利用。故树立民主势力,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先决问题。”他强调指出:“所谓民主势力并不是南京当局所假称的‘全民政治’,连军阀官僚土豪劣绅等等都包括在内,其实以这些分子为主体;也不是共产党所妄称的‘无产阶级’,其实只是些城市和乡村的流氓集群,我们所谓民主势力,是指全国从事生产的分子。”他还将树立民主势力与国民革命、法制建设及军队建设联系起来,认为:“民众所以要求国民革命为的是树立民主势力,革命同志所以努力国民革命为的是树立民主势力。民主势力一日不能树立,国民革命一日不算是成功。所谓宪法以及一切法律制度,如果没有民主势力来拥护来运用以使其实现,则不过白纸上写些黑字,只有好看,全没用处。即以军队而论,如果民主势力不能树立,则任何军队都有成军阀的可能和趋势;必须民主势力树立起来,然后军队乃能成为‘人民的武力’。所以革命同志努力的方向简单一句话,就是树立民主势力。”
       关于树立民主势力的方法,他认为有两点应该注意:“第一,我们要明白认识党不是高临于人民之上的,党是深入于人民之内的,所以党员绝不能在民众之上做成一个特殊阶级,而要在人民之内做向导的工作,做推动的工作,使人民的力量日渐充实,日渐扩大,能将国民革命的责任负担起来,这是每一个党员所应该引为天职的。……关于培养(民主势力)的方法,总理已经明白指示我们,不要带领人民空空洞洞的便去掌握国家的政权,而要着着实实的由地方自治做起,由县而省而国,使人民从事政治,由下而上由小而大,集积经验训练能力,这正是深根固本树立民主势力的方法。……第二,我们要明白认识中国的革命是应于中国目前的需要而发生。……中国在国际上是一个次殖民地的国家,而在国内则为封建势力所盘据,所以中国所需要的是国民革命。”
       他赞成“欲养成民主势力,须自地方自治始”的主张,同时进一步提出:“欲行地方自治,须自组织民众始。”他解释说:“因为地方自治之举行,不能依赖无业流氓为之,尤不能依赖民贼为之,必须使有觉悟的民众,自动的组织起来,以担当地方自治。而政府从旁予以协助,使一切增进幸福解除痛苦的事,都能切实进行,然后地方自治方才有了着落,民主政治方才得了基础。”他还特别强调国民会议对于养成民主势力的重要性,他说:“关于和实现民主政治最有关系的,莫过于国民会议……孙先生在十四年三月十二日逝世的时候,最挂心的,便是国民会议还没有实现。须知道国民会议的最大作用,是要使封建势力的环境,变成民主势力的环境。所以我们若要实现民主政治,必须以最大的努力,实现国民会议。”他进而指出:“欲使民众团体之力量增大起来,参加国民会议,促进民主政治,则各种民众团体间必须重新焕发,以互相友视之精神,将共产党历年来滥用的互相仇视的政策,涤除净尽,这是唤起民众所必不可忽略的一件事。”总之,他认为:“开国民会议,与行地方自治一样,必须民众组织起来。不以民众组织为基础的地方自治,不是真的地方自治;不以民众组织为基础的国民会议,不是真的国民会议。”
       关于组织民众的方法,他认为:“就地方自治来说,小之乡民会议,大之县民会议,更大之省民会议,都应该准据国民会议的办法,以职业团体担任预备。……加以有政府所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来协助,加/以有党部不断的指导,加以有党员于党部之命令组织党团,在团体中及(会)议中,忠实勇敢的黾勉从事,则地方自治之筹备,自然能活泼进行。一县的自治(形)成之日,也就是民主势力在一县里养成之日。这时候,反革命的势力已消失或同化了,革命的势力已形成为民主政治了,由是进而参预中央政事也不患无基础了。”
       他坚持认为要养成民主势力、实行地方自治,必先厉行党治。党治,即以党治国,这是孙中山改组国民党时借鉴苏俄的治国办法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主张。汪精卫的党治思想直接来自于孙中山。早在武汉国民政府时期,他即提出:“所谓以党治国,就是以党员大家的意志,代表民众的利益而执行一切。”后来,他把这一思想用作反对蒋介石专制独裁的重要武器。
       1930年北平扩大会议前后,他明确主张:“各级党部对于政府及政治,立于指导监督之地位,不直接干涉政务。”“总理遗教所谓以党治国,乃以党义治国,应集中人才,以收群策群力之效。”他认为:“党治时代,全国被压迫在下层之大多数人民,既可得党的领导,以从事政治斗争,又可因政治斗争胜利之结果,公私权利皆逐渐增进,逐渐得所保障。由此以养成民主势力,确立民主社会,国民革命才可以叫做成功。我们所以主张厉行党治培植民权,其意义即在于此。”关于实行地方自治与党治的关系,他认为:第一,中央政府、省政府依然是在国民党的指导之下,从事政治的活动;第二,对于地方自治的进行,应该由国民党领导人民积极从事。根据以上两点,国民党的领导责任在地方自治时代实为必要,在筹备地方自治时代尤为重要。
       廉洁政府是汪精卫主张的民主政治的直接目标。早在1925年10月,他即提出建立廉洁政府的主张。他认为:“今日国民所需要的,是廉洁而勇敢的政府。勇敢是积极的方面,廉洁是消极的方面……第一要义,还是廉洁两字。”要做到“廉洁”,至少应做到以下几条:“一、廉洁的保障。至少的限度,要使一般官吏,得维持其生活。”“二、廉洁的养成”,即“养成廉洁的节操”。“三、贪黩的扫除。”“四、廉洁的风尚。”1930年1月,他又发表了关于养成廉洁政府的谈话。他首先指出,要“产生廉洁政府”,必须“涤除贪污政治”。他认为,“贪污政治是专制政体之产物,尤其是割据时代,发达得更利害”。“所以中国今日如欲造成廉洁政府,必须首先将割据政局打破,这是根本工作。”但他又认为:“打破割据政局,是消极方面的根本工作。至于积极方面的根本工作,还是将民主政治培养起来。贪污政治是割据政治之产物,廉洁政府是民主政治之产物,民主政治如果没有养成,廉洁政府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亦难存在。”因此,他主张:“养成廉洁政府之方法,第一,要有一班纯洁而有勇的革命党人,猛向前进,将割据势力摧陷廓清;第二,要一般在社会上做着各种事业的人,对于贪污者不断的施以制裁,使民主势力渐渐培养起来。有了这两种力量,然后民主政治得了基础,真正的人民代表机关方才能行使职权,以监督政府,使财政公开,有预算,有决算,同时对于政府之用人也能施以监察,而进贤退不肖,于是廉洁的政府才能永久的存在,而且一般的存在。”
       由此可见,汪精卫的民主政治论是以党治为前提的,它的基本内容是树立民主势力,养成廉洁政府。这一民主政治论尽管存在许多阶级和党派的偏见,但作为当时反对蒋介石独裁专制的产物,它客观上对于揭露蒋介石及南京政府的腐败专制政治,传播资产阶级民主思想,还是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只是我们在肯定这些积极作用的同时,不可忽视当时汪精卫并非将民主政治作为一种政治理想来追求,而更多的是将之作为与蒋介石等政治势力斗争的招牌,一旦汪蒋合作的政治局面重新形成,一旦汪在国民党内和国民政府内身居要职,民主政治这块招牌他就马上收起。1931年11月,在宁粤上海“和平统一”会议期间,汪精卫曾发表谈话指出:“兄弟一定要以血去求民主政治的实现,以血去求民主政府的产生。兄弟是革命党人,老早忘记了生命的存在,但是也许今天说了激烈话,明天又到南京去了,或者还会和蒋介石先生共同做事。”后来,汪的这些慷慨激昂的民主政治论调就不多见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汪精卫政治思想的基本理论架构萌芽于反清革命年代,奠基于国民革命时期,形成于反蒋运动之中,既承袭了孙中山三民主义的不少内容,也吸取了近代西方政治理论的某些因素,但更多的是适应反蒋反共需要的个人理念。它主要包括政治目标、必经阶段和理论内核三个层面。其政治目标是建立三民主义的现代国家,为此,他主张必须经历国民革命阶段,而国民革命只能由国民党来领导。其理论内核是建设以党治为前提的民主政治,而在具体运作时,他则将民主政治作为权力斗争的招牌。作为孙中山之后国民党的主要领袖,汪精卫政治思想基本理论架构的形成,不仅为当时国民党改组派的活动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为汪本人后来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表演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些表演都可以看做是贯彻、落实、发展、改造他的基本政治理论的具体实践。同时,汪精卫通过长期担任国民党的党政要职,操纵国民党内的汪派势力,以及发表一系列言论著述,试图将他的这些基本政治理论注入到国民党的整个政治理论体系之中,这不能不对国民党政治理论体系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责任编辑 郑良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