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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教育公平
作者:曹忠义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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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当前重要的发展战略,而实现教育公平是教育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国教育的不公平状态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实现教育公平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速农村教育公平的实现。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教育公平;农民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8)03-0116-03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其目标是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全面发展,其核心任务是农村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和科学技术的普及。而要想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主要靠教育。然而就整个社会的教育状况来看,农村教育处于明显的不公平和弱势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素质的普遍提高。虽然公平是相对的,但追求农村教育公平是实现我国教育机会均等、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基础,是建立和谐新农村的根本保障。重视农村教育工作,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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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在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还没有将平等的受教育权完全真正落到实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学生之间,无论是教育权利,还是教育机会,不公平随处可见。在教育权利上最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的不公平;在教育机会上,则主要表现在城乡、贫富、男女等之间的不公平。从教育权利公平的角度来看,农村受教育人口目前仍是我国主要的受教育群体。尽管2007年中国农村已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但城乡基础教育之间的差距并没有因此而缩小。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农村有时简直就是一种奢望,农村教育根本无法公平享有相应的权利。以教育资源的分配为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从根本上形成了城市和农村教育的两重天地。2002年全社会有5800多亿元教育投资,占总人口60%的农村只获得其中的25%。2004年,我国国家赋政性教育支出的比重为2.79%,农村小学生占全国小学生总数的75%,但其教育经费仅占小学教育经费的48%;初中教育经费中,农村教育经费仅占29%。这种状况实际上严重侵害了农村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从教育机会均等的角度来看,农村子弟也无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首先是由于城乡经济差别以及我国教育的城市导向性,使农民子弟无法享受平等的入学机会,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均是如此。仅仅是贫困就导致不少辍学儿童无法完成学业。昂贵的学费和就业的艰难更使得许多寒门学子对高等教育望而却步。其次是国家在农村教育中人、财、物的投入,以及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等先赋因素,使得农村子女在受教育过程中不能享受公平。城乡基础教育差距的存在和持续拉大是当前教育发展所面临的严峻现实。由于教育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这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将会严重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为逐步缩小城乡基础教育差距,必须制定更加合理的公共教育政策以确保所有适龄青少年都能公平地享受公共教育资源。
       造成目前农村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其中主要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和谐社会要求其成员公正、平等地占有公共资源,但目前我国本已令人匮乏的义务教育投入却存在着分配不均的现象。国家将大部分教育经费投入到经济发达地区,而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长期由经济拮据的乡镇政府承担,这就造成在部分地区本来已很低的教师工资被长期拖欠,校舍失修造成的师生伤亡事故不断,许多地方的学校都是负债运行。不过,令人欣喜的是,2006年中国西部的农村已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免除学杂费,对贫困生还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中部和东部地区农村2007年全部免费。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依然没有得到大的改善。
       二是公平教育意识薄弱。由于对教育本质和功能认识的历史局限性,人们认识不到农村学生接受优质教育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深远意义,因而没能把同步加速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摆到应有的位置,造成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城乡“二元性”结构迟迟得不到改变。
       三是制度不配套。虽然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若干意见》早已出台,但由于义务教育投入法的缺失,以及民办教育实施细则的不完备,造成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不能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或民间投资的严重贫乏,延缓了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进程。
       四是教育方法和管理滞后。国家现行的统一课程设置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本位的,课程编制过程中并没有太多地考虑广大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另外,农村学校管理的滞后也是阻碍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相当部分学校的校长和教导主任就如何进行教学管理心中无底,无章可循。有些学校沿袭旧的制度,学校教学工作缺乏激励机制,目标管理不明确,对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很不适应。
       五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产生的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诸多农村家庭因为经济原因引起子女辍学、不能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等情况,剥夺了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农村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重点学校制度进一步加剧了教育不公的程度,择校使许多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子女被排斥在优质教育资源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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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建设为推进农村教育公平创造了绝好的机会,公平的教育状态则是实现农村和谐社会的关键。
       首先,农村教育公平有利于新农村的发展。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农村,生产发展、农民致富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目标。“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也是解决一切农村问题的基本前提。但目前我国仍有不少农村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农民生活还不富裕,甚至少数家庭连基本的生产生活都无法保证。所以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从群众真正需要的东西做起,如何让农民懂得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如何让农民子女上得起学,让更多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一切都建立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上。促进农村教育公平、保证农村良好的教育环境对新农村建设将起到一种基础保障作用。
       其次,公平的农村教育环境能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和谐农村,如果农村教育举步维艰,教师引不来、留不住,农村家庭因教致穷,新农村又有何“新”意?所以公平的教育环境是和谐新农村的标志之一。和谐新农村至少应做到农村教育不再为钱发愁,到农村任教不再让年轻大学生望而生畏,农村的孩子有学上、有好学上。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时
       代精神的新型农民,农民整体素质才有望得到快速提高,建立富裕、文明、民主的新农村才有可能,建立和谐新农村才有望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新农村建设应通过“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解决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为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提供政策支持。农民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主体,只有农村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村教育事业得到发展,农民才可能为农村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再次,公平教育有助于文明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在我国农村,有许多纯朴的乡风。要让乡风文明起来,就必须用社会主义新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让健康、丰富多彩的新文化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努力建立学科技、用科技,学法律、用法律等具有时代特征的新乡风。新农村建设的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还必须依赖不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农村环境面貌反映了农民的文明化程度,也体现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农民整体素质的高低影响了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也关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离开教育,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三,公平的教育将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我国农村有近5亿劳动力,但整体素质偏低。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根据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估计有1.5亿劳动力就可以完成基本的生产任务。如果除此以外的剩余劳动力能够得到公平、适当的教育,劳动力转移时势必能拥有相对平等的竞争机会。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工一般比初中学历者拥有绝对的就业优势。如果经过就业培训,他们往往比未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薪金水平要高出许多。因而通过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水平,对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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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大的召开对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教育公平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条件和社会环境,政府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公平。
       第一,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平衡城乡教育资源是实现农村教育公平的关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解决城乡教育不公,必须完善教育投入制度,加大对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要求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世纪末时达到4%,这个目标至今没有达到,2003年才达到3.41%。因此,国家应调控完善教育政策,扩大教育供给,增加教育投入。教育部门在分配教育资源时要遵循平等、对等、补整的原则,宜更多体现“雪中送炭”,适当减少“锦上添花”。在投入导向上,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应向处于弱势的地区和人群倾斜,特别是向农村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倾斜,保证农村地区孩子享受基本的义务教育。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政府所做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另外,由于我国的教育财政制度是“国家教育投入与地方财力挂钩”,所以,在国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尽其所能地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把财力向农村教育倾斜。
       第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能为实现城乡教育公平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长期以来,农村教师的工资拖欠非常严重,城乡教师在待遇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城市教师工资一直上涨的情况下,乡村教师仅仅能拿到基本工资,各种福利根本无法保障,这导致农村学校原有的优秀教师外流严重,并且得不到及时补充,不得不使用代课教师来应对教学。近年来,我国教师学历达标率提高非常快,很多城市小学、中学教师达标率已接近100%,但农村教师学历不合格率较高。这样,农村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使孩子们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不公平。农村学校要留住教师、引来教师,必须改善教师工资收入状况,实现教师不仅能拿到基本工资,还应有适当的福利保障,有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才能确保较高的教学质量。
       第三,统筹城乡教育,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城乡教育者之间流动频率越高,城乡教育的整合发展程度就越高。反之,即使资金投入再多,可能也无法改变城乡教育两张皮的现实。其实,农村教师要留得住、引得来,应该从提高心理认同度的角度增进城乡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最终才能从文化情感上达成城乡教育的同化。同时,农民素质与农村教育水平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协调好了就会走向良性循环,反之会越来越糟。因此,政策协调、氛围营造、社区重构等将能够有效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制定相关制度和激励措施是保持城乡教育长期互动的根本保障,否则,城乡教育一体化就难以实现。城乡教育统筹必须形成一种引力,只有这样,逐步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才会落在实处。
       第四,重视城市中农村转移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农村转移人员的教育问题既是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基本问题。城市化不应该仅仅是城乡人口比例的问题,更应该是包括教育素质在内的城市社会协调发展。再过十多年时间,外来人口中的少年儿童都将逐渐长大成人,因此,关注当前流动人口中少年儿童的问题,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解决农村转移人员的教育公平,首先要给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当地同等的学校受教育权。要借当前户籍管理改革的契机,淡化教育对象的出生地,实施“有教无类”。江苏省苏州市的做法是:公办学校敞开大门,欢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出台《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建立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专项经费,支持全日制公办学校招收外来工子女就学。关心进城务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在构建学习化社会体系的同时,要实施农村转移人员教育与培训工程,努力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实现“城镇化”。
       第五,促进高等教育顺利通向农村。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必将带来大量人才需求,虽然我国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走向就业市场,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传统意识仍然是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的人才瓶颈。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不仅需要大批实用型的应用技术人才,还需要一批高素质又具备一定技术能力的基层干部队伍,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因此,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上,应大力提倡和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尤其是毕业后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现代化管理、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大显身手、建功立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有效促进高等教育顺利通向农村是实现我国农村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就地培养的农村应用人才,由于其稳定性和实用性,从而成为目前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的成功典范,也是今后一个阶段高等教育不断向农村延伸的重点。
       当然,实现农村教育公平的措施不仅仅是以上几点,农村的教育公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但只要社会各界共同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就会极大地改变当前农村教育不公平现象,从而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乔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