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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研究]试论儒家与道家音乐思想的和谐互补
作者:李文红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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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古代儒道两家的哲学美学观对中国音乐审美观念和风格的形式发展有重大影响,儒家音乐思想是入世的,道家音乐思想是出世又入世的,儒家主张“乐以载道”、“乐与政通”,道家所长“大音希声”、“通神养生”;儒家追求“中和、善美”,道家追求“自然、希声”,儒道互补的音乐美学思想构成了中国绵延不绝的民族和谐之音。
       关键词:儒家;道家;音乐思想;互补
       中图分类号:J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5-01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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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音乐美学发端于孔子,他极为重视音乐的人文精神和政治伦理功能,提出了“事君”、“事父”和“尽善尽美”的音乐美学思想。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后经公孙尼作《乐记》、荀子作《乐论》而形成极完整成熟的儒家音乐思想体系。儒家的音乐美学基本立足于统治者的立场,总体上由两条互补的基线构成,一是由孔子的音乐“事君”思想被提高和普遍化为“乐与政通”的政治型音乐美学模式;二是“事父母”的思想,被提高和普遍化为“乐通伦理”的伦理型音乐美学模式。这两种模式构成了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基础,在中国历史上占有正统和支配地位。
       《乐论》与《乐记》是同一思想体系,在政治功能型模式指导下,两书中都特别强调乐的“和同”作用,这是封建礼乐制度的核心思想。乐的特点是“和”,目的在于“和同”,即通过音乐歌舞的演奏,使不同的人在情感上相融。礼的特点是“异”,目的在于“辩异”,即通过各种不同的具体的文饰等规定,把贵贱、上下、亲疏等界限区别开来。《乐记》认为,“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相敬则不争,相亲则不怨,不争不怨,天下安宁。这就是礼乐结合的目的,也是礼乐思想的中心。用乐来稳定和谐政治与社会结构。这种稳定和谐功能分为三个层次:其一是稳定政治宏观环境结构。社会政治赖以存在的宏观环境首先是在天地关系主导下由天地人所构成的三维关系。儒家认为联结这三维关系的支架与纽带是音乐。“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辩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作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其二是稳定君臣与君民的关系结构。如“弦大者为官,而居中央。君也,高张右傍,其余大小相次,不失其次序,则君臣之位正矣。”“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其三是稳定整体性关系结构。如“故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和合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封建礼制将人分为各种不同等级,使君臣上下之间产生隔阂怨忌,不利于团结和政权巩固。而音乐是人人能听喜听的艺术,音乐面前人人平等,人们在欣赏和谐的音乐中暂时忘记了伦常之别,而感到愉悦和睦。在封建君主制刚刚成立时,统一人民的感情,加强团结是很有必要的,强调“乐”的“和同”作用在当时是有历史进步意义的,好的音乐应是有助于社会政治达到稳定和谐与清明的局面:“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荀子注意到了音乐感化人心最深最快的特殊功能:“夫声乐之人人者深,其化人也速。”音乐直接打动人最深层敏感的心灵世界,通过培养熏陶人们的情感气质而发挥重要的教育作用,这种精神陶冶方式所收到的效果是说教和其他文化手段所难以替代的。
       在中国,道家思想始终是与儒家思想互补并存的。道家从崇尚自然的哲学观、美学观出发,反对人为的、物质性的音乐,提倡一种形而上的、超越物质手段的纯主观的艺术。老子是一位原始的唯物主义者,在他的哲学中包含着许多辩证法的因素。他对人生态度是消极的,反对声、色、味的人生的三大“欲”,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人们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抽象出来,与自在的自然物不同的音色、音阶等概念,都只能使人失去辨别自然美的能力。正如在政治上和处世态度上道家提倡“无为”一样,老子认为“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照他看来,空间是无限的,艺术上最好、最高级的音乐是人们听不到的音乐,“听之不闻日希”。这种完全脱离了物质羁绊的,既带有神秘主义、虚无主义色彩,又包含丰富、睿智的辩证法因素的美学观,被庄子发展的淋漓尽致。庄子认为:“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他进一步把音乐分为“人籁”、“地籁”、“天籁”三种。所谓“人籁”,指的是丝竹之声,是人工的声音,是与庄子理想中的“至乐”相离最远的音乐。所谓“地籁”,指的是自然的物质音响,如山涛松语、虫鸣马嘶。但松涛靠风,虫鸣仗翅,只有完全不借助于外力的“天籁”,才是众窍自鸣、完全自然、完全自发、完全自由的“至乐”。这种音乐的外部形态是不能用感官来接受的,是“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却“充满天地,包裹六极”的,这“无”,不是什么都没有的“无”,而是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无”。这音乐,你虽然听不到,但却可以靠微妙的精神共鸣与它融为一体,达到“无言而心悦”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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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传统的哲学美学思想基本上是儒道主宰或儒道互补的框架结构,儒道两家的哲学美学观对中国音乐审美观念和风格的形式发展有重大影响。从音乐实践的角度看,道家思想对中国音乐的影响更明显更深刻。
       道家哲学美学思想的核心是强调“自然”。“人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道家认为,人间天地,万事万物的生长发展,都要遵循某种法则规律,而这种法则规律至大至深,无法言说,也无法用一个概念来表达,强名之,则日“道”,而这个道的本质或主体,简而言之,统而言之,归根结蒂就是人皆所知,人皆所见的“自然”。所谓“自然”,就是“自”己而“然”,宇宙万物没有任何人为痕迹的本真和运行状态,看起来一切都是淡泊虚静,柔弱无为,好像什么都没做,然而,正是在这冥冥无争之中万物却有序而正常地运行和生长起来。所以老子要“道法自然”,要人们切莫乱加造作,因为道体本来就是自然,自然就是道德极致。懂得了自然之道,也就抓住了立身处世治国平天下的根本,领悟了世间万事万物的根源秘诀。道家的一切思想法术,无不出于这自然之道。“致虚极,守静笃”的养生论,就是要修道人模仿虚静到极点的天地自然状态,由此引伸出一整套修道养生的理论和法术。“又如大山,巍巍峨峨,稳稳当当,不摇不动,一切物来触他不得,道人之心亦当如此。”“又如虚空广大,无边无际,无所不容。……有天之清,有地之静,有日月之明,有万物之变化,虚空一如也,道人之心亦当如此。”老庄“大音希声”、“心斋、坐忘”的哲学美学观,也是要求人们在审美观照时要达到一种消解生理欲望,摆脱普通认知活动的虚静无我的精神自由状态,排斥外之穷耳目,内之驰精神的理性分
       析,将心性恢复到天地大本根的自然状态,从而超越物象时空的樊篱,展开思想腾飞的翅膀,领悟至简(自然)音声中所含蕴的至大神韵。道家崇尚自然的哲学思想对道教文化和中国审美文化实践有深远的影响。
       儒家哲学美学观强调尽善尽美,即乐与仁的统一。从音乐的角度来说,就是乐必须服从礼,但礼不是孔子衡量事物的最高尺度,他的最高尺度是“仁”。孔子对仁的解释是“仁者,爱人”,而乐与仁在本质上是自然相通的,它的中心可以用“和”或“中和”来概括,这也是儒家音乐美学的核心。“乐以道和”(《庄子·天下篇》),“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荀子·劝学篇》),“乐言是其和也”(《荀子·儒效篇》),“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荀子·乐论》),“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同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乐以发和”(《史记·滑稽列传》)。“和”在音乐上指乐音的和谐统一,在伦理道德上就是人际关系的和睦融洽,“中和”的音乐也是尽善尽美的音乐,是仁的表现、流露,乐与仁的统一,即是艺术与道德在最高境界中得到的自然而然的融合统一,道德充实了艺术的内容,艺术助长、安定了道德的力量。孔门所以重视乐,主要是因为:第一,音乐是人们感情所需要的,因为音乐可以促使人们向上,进一步则可以提高人格的修养;第二,音乐可以使人们统一在同一的大道上,以应付社会任何的变化,亦是社会所需要的,因为听了“雅颂之声”,可以使人们心胸宽广,这样就有力量对外征伐,对内起谦让、亲和的作用,其政治伦理的色彩很浓;第三,音乐具有感化人的作用,所以要谨慎选用。“先王”重视“礼乐”而贱视“邪乐”。首先是认为音乐艺术有助于政治上的教化,进一步则可以作为人格的修养、向上。其政治伦理的色彩很浓。因此形成了以“中和”为美的审美观和艺术形态,对中国音乐实践有重大影响。儒家所要求的“中和”之美,就是内容的中正无邪,形成的和谐而不过度,所谓“乐而不淫”,反对音乐和情绪太过放任自流,有害于道德人格的修养。
       值得注意的是,儒道两家都强调音乐心理的静态。道家用天地自然之形态来作比拟,儒家也有类似的说法。“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孔子曰:“无声之乐,气志不违……无声之乐,气志即得……无声之乐,气志既从。”(《礼记·孔子闲居》)这里的静,既是讲一种自然安静的纯净,它产生于人最根本的天性“乐由中出”,如同道家所说的婴儿状态的天性,这种天性最接近“静”这种自然状态,从这自然天性中流出的音乐,当然就有了静的特征,此时乐所表现的,正是性之德。性德是静,故乐也静。人在这种艺术中,就会向纯静而无人欲的人生境界上升华。这种音乐,正是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的至大的艺术,所以“大乐必简必易”,简易就是由静而来。简易之致,以至于无声之乐。
       道儒两家的哲学美学观的出发点虽大有不同,但对音乐的看法也有殊途同归之旨,可以说都是为人生的艺术观。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道家在音乐思想上提出了“大音希声”,主张自然、希声,道家之主张自然、希声,是为了生命的修养,在虚静的心态中获得安宁,回归自然的本质,从而得道长生。儒家之提倡中和,善美是为了人格、人伦的教化,在和静的不偏不倚的快乐心态中,得到统一和谐与升华。这些思想对中国音乐审美观念均有深远的影响,道家追求自然虚静的境界,促成了中国音乐审美观念中阴柔范畴的形成发展,而儒家强调善美与中和无欲,则促成了中国音乐审美观念中阳刚和静范畴的形成发展。而两家对音乐审美心理都强调一个“静”,这种强调达到极致时,就是“大音希声”和“无声之乐”。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现象,一般而言,它最基本的功能是审美情感的表达。但在一种具体的音乐现象中,往往会具有一些特定的功能。特别是不同文化的音乐,它的功能可能是很不一样的。以丰厚文化传统为依托的中国音乐,其音乐功能是多样的,就其中比较重要和特殊的而言,我们应该注意到“乐以载道”和“通神养生”这两种音乐功能观。它们都体现了为人生的艺术观和中国音乐的人文精神。
       “乐以载道”是儒家倡导的功能观,它体现了儒家积极人世、参与政治的人生观,为乐染上了浓重的政治伦理色彩。在孔子看来,乐是道的形式,道是乐的内容,礼乐的结合,即情理的统一。情受礼的制约、引导和提高,这正是儒家的音乐主张,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提倡音乐为政治服务,为道德风俗服务。《乐记》说:“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音乐的情调与社会政治是息息相通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风俗和政治状态都会在不同风范的音乐中得到反映。同时,音乐不仅可反映社会现实,还能动地参与社会政治,起到教育人民、改造社会风俗道德的教化作用。荀子认为,喜好音乐是人之常情,不同的音乐形态情调反映了人的不同心性人格,因此,王道政治很重视制定好的音乐,也就是不过度的中和之乐,用来感动人性中善的一面,有利于巩固政治民风。“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无乐。……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荀子也看到了音乐直接打动人心的教育功用,是其他教育手段所不能代替的。他说:“夫声乐之人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者圣人之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儒家在政治教化方面,仍然很重视人民感情上的要求,通过音乐,对人民的感情加以合理地鼓舞,这种鼓舞是有明确导向的,那就是制定尽善尽美的音乐,鼓舞人们弃恶从善,建立符合时代政治的良好社会风气。这种礼乐思想引出儒家重视音乐社会作用的主张。“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这里,乐已经成为统治人民的一种手段,于是就有了“乐与政通”的理论概括,《乐记》的这些认识突出了礼与情、政治与艺术的主导关系,它成为儒家音乐思想的主干,深刻影响着整个封建社会音乐思想的发展。
       道家的音乐观从另一方面对儒家构成了互补。道家人生哲学出世又人世,其音乐观更富于神学的玄虚空灵色调,这种神秘音乐观具体表现为通神养生的功能观。这种音乐功能观不仅在中国,即使在世界乐坛也是独树一帜的。在道教看来,音乐的功能既非育人,亦非娱人,更不是为政治服务的,音乐是神的创造物。是一种神圣的美妙宛绝的难以名状的特殊音响,只有神仙才使用这种音响,因此,音乐就成了通神之舟楫、达灵之梯航。法坛之上,金钟玉罄交鸣之声,可以“交感上下,格鉴十方”,使“九凤齐唱于丹陛,百兽率舞于黄庭”。法师唱起经韵音乐,就可以“通高远之天,造步于枫门”,沟通天人,进入仙境了。在道教音乐中,法师击钟磬的数目都是有规定的,因为不同的点数可通达不同的仙境和不同的神灵。道人唱歌并不以表演心态去追求哗众的形式,以达到媚俗的功利目的,而是用音乐与神对话,作心灵的交流,艺术地表达通神修道的心理情感。故道人唱经多闭目呈冥思状,颇有心游云天,飘然遁世之态,道人唱歌一连数小时而不觉疲,他们已将唱歌与修道养生熔为一炉,都是以内气为基础,在气息微调、内心宁静、外念不生的状态下开始的。显然,由此形成的审美情趣和形式必然与世俗歌唱大相径庭。世俗歌唱的审美标准通常是表情幅度越臻极致,越能搅动人的心旌,就越是美。而道教的追求则全然不同,它并不想以骇耳洪心的音响效果来煽动人的情感,反而排斥音乐的强烈冲突和大起大落,强调以和谐宁静的乐音来平抑人的感情波动,使之归于清宁平和,静如止水。这样的音乐,在艺术上或有其短,在神学和养生学上却恰有其长。它有助于进入超凡脱俗、清虚博大的心境,在柔和、宁静的爱的情感中与神对话;同时它可使人的血液流动减缓,身心完全放松,在静态中最大限度地防止体内能量的耗散,保养生命元素精气神。
       综上所述,儒家音乐思想是人世的,道家音乐思想是出世又入世的,儒家主张“乐以载道”,“乐与政通”,道家所长“大音希声”,“通神养生”;儒家追求“中和、善美”,道家追求“自然、希声”,儒道互补的音乐美学思想构成了中国绵延不绝的民族和谐之音。
       (责任编辑 郑良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