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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鉴真与中日文化交流研究]关于鉴真东渡二题
作者:杨曾文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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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佛教东传日本之后,一直没有形成完备的戒律制度,私自出家现象日益严重,日本朝廷对此难以控制,特派使者赴唐邀请律学高僧鉴真赴日,授戒传律。鉴真在中国所学及到日本后所传授的律学主要为唐代道宣的四分律南山律宗,被日本律宗奉为初祖。
       关键词:鉴真东渡;邀请动机;律宗传承世系;日本律宗
       中图分类号:D829.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5-0103-04
       中国隋唐时期相当于日本的飞鸟(593-686)、奈良(710-794)至平安(794-1192)时代。在这期间,中国佛教宗派或学派相继传入日本。奈良时期盛行的佛教六宗:三论宗、成实宗、法相宗、俱舍宗、华严宗、律宗,是直接或间接通过朝鲜半岛从中国传人的,为以后佛教在日本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律宗是唐代高僧鉴真应日本朝廷的邀请东渡创立的。那么,日本朝廷为什么邀请鉴真一行东渡传法呢?鉴真的律宗传承世系如何呢?本文试对这两个问题予以探讨。如有不妥,欢迎读者指正。
       一、日本邀请鉴真东渡动机
       日本朝廷为什么邀请鉴真一行东渡传法,这不能不从日本当时的社会和佛教情况说起。在鉴真东渡之前,日本虽然从朝鲜、中国陆续传人一些戒律,然而佛教界长期以来不具备符合戒律规定的条件举行度僧授戒仪式。戒律规定,皈依佛教佛、法、僧“三宝”并受五戒成为居士,受十戒为沙弥或沙弥尼,受具足戒后才可成为正式僧尼。如果要举行授具足戒的仪式,必须具备“三师七证”的十师才行。在边远地区,如果具备“三师二证”也可以授具足戒。此外,还有种种程序的规定。
       然而,日本长期以来缺乏系统的律学理论和合格的律师,僧尼出家受戒是按大乘佛教经典《占察善恶业报经》、《菩萨地持经》、《瑜伽师地论·戒品》的说法,或是请受过戒的僧人授大乘三聚净戒(摄律仪、摄善法、饶益有情三戒),或是在佛、菩萨像前自己发誓受戒。
       当时僧尼享有免除课役的持权,朝廷为保障财政收入和维持社会稳定,必须制定措施控制僧尼出家的数字和加强对僧尼的管理。元正天皇养老元年(717)下诏,为防止百姓“规避课役”而出家,规定年龄“十六以下不输庸调者”才可出家为童。从养老二年至养老五年(718-721)由藤原不比等担任总裁撰定的《养老令》中《僧尼令》规定,对“私度”为僧尼者及冒名顶替者,皆令还俗。从养老四年(720)正月开始,对出家为僧者进行审核,然后发给公验(合法出家为僧的官方证明,后来特指戒牒)。这种公验由治部省负责下发。圣武天皇神龟元年(724)十月,经治部省在京城及各地勘查僧籍之后,发给1122位僧尼公验。据日本学者介绍,在鉴真赴日授戒之前,凡出家为僧尼者,首先要得到治部省下发的度缘(相当中国的度牒),在受戒时将度缘缴回,得到治部省的公验,从而取得合法僧尼的身份。法相宗僧行基和尚名声很大,身边经常跟有很多男女居士。圣武天皇三年八月下诏,允许追随行基“如法修行”的“男年六十一以上,女年五十五以上”正式出家为僧尼,其他不许私度出家。按照日本在大化革新中制定的租庸调法,租是按土地纳租税;庸是代劳役的实物,如布、粮、棉等;调是按田、户向政府缴纳棉、布等。规定男子二十一岁至六十岁为“正丁”,须担负全部调庸及杂役;十七岁至二十岁为“少丁”,负担正丁调庸的四分之一。由此可见,圣武天皇只允许行基身边年六十一岁的男子出家,是有保护承担课役民户的意图的。
       然而不能按佛教戒律规定为出家僧尼授戒,是难以保证僧尼质量的,容易使品行不良之徒混入僧团,对佛教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元正天皇养老六年(722)七月,太政官在奏言中批评僧纲管理僧尼不严,工作拖拉,建议以药师寺为僧纲固定办公场所,并对京城僧尼的不良表现进行批评,提议严加制止。他说:
       近在京僧尼,以浅识轻智,巧说罪福之因果,不练戒律,诈诱都里之众庶。内黩圣教,外亏皇猷。遂令人之妻子剃发刻肤,动称佛法,辄离室家,无惩纲纪,不顾亲夫;或负经捧钵,乞食于街衢之间;或伪诵邪教,寄落于村邑之中,聚宿为常,妖讹成群。初似修道,终挟奸乱。永言其弊,特须禁断。奏言中反映了两种情况:一是在京城中的有些僧尼行为不端,违背佛教戒律和朝廷律令,对民众进行诈骗,妄说因果,劝诱民人出家,随处乞食,宣传邪教蛊惑人心;二是当时确实存在私度僧尼的情况,其中有的是受到不良僧尼劝诱而私自出家的。对此奏言,天皇允准。
       从唐留学归国弘传三论宗的道慈(?-744)曾著《愚志》一卷,对日本僧尼的素质和道风迥异于唐朝表示感慨,说:“今察日本素缁(按:居士与僧尼)行佛法轨模,全异大唐道俗传圣教法则。若顺经典,能护国土;如违宪章,不利人民。一国佛法,万家修善,何用虚设,岂不慎乎?”日本佛教界有不少像他一样的有识之士,真心希望能从唐朝既引进经典,又引进戒律,使佛教发挥“护国”与“利民”的功效,推进日本佛教的发展。他们是持续推进日本与中国进行佛教文化交流的重要力量。
       在僧尼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日本朝廷为加强对僧尼的管理和通过集中授戒控制僧尼数字,积极从唐朝输入戒律和律学著作,并且派使者聘请中国律僧东渡日本授戒传律。据《三国佛法传通缘起》记载,在天武天皇(673-686年在位)时,“请僧二千四百余人大设斋会,僧尼虽多,未传戒律”。天皇于是特诏道光入唐学习戒律。道光回国后撰写了《依四分律抄撰录文》一卷。道光虽带回道宣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然而尚未研读。此后,道融读了此书,并且向人宣讲。《三国佛法传通缘起》说:“自尔已后,《事钞》之义,人多读传。”在圣武天皇天平年间,道融应金钟寺(东大寺前身)良辨之请,在僧众布萨(半月一次举行的说戒和忏悔仪式)的场合担任“说戒师”,向僧众宣讲大乘戒律《梵网经》。良辨还请智琛向众僧讲道宣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此后,日本学习戒律和宣讲戒律的人虽日渐增多,然而仍然没有条件按照戒律规定举行授具足戒的仪式。
       据《东大寺要录》记载,元兴寺僧隆尊叹戒不足,请知太政官事的舍人亲王(天武天皇之子,676-735)转奏天皇派人入唐聘请律师到日本传授戒律。圣武天皇在天平五年(唐开元二十一年,733)敕兴福寺僧荣睿、大安寺僧普照二人搭乘遣唐使丹墀广成(或作“多治比广成”)的船入唐留学,并寻访聘请高僧到日本授戒传律。
       荣睿、普照二人入唐之后,先随遣唐使到长安,从相部宗法砺的再传弟子定宾受具足戒,学习律学。然后到东都洛阳,在大福先寺认识道璇。道璇(702-760)曾从师禅宗北宗神秀弟子华严学僧普寂(651-739)学禅法和华严宗,对禅宗、华严宗和天台宗都有较深的造诣;在律学方面曾师事四分律学相部宗创始人法砺——满意法系的定宾律师,对律学也有研究。他
       们讲明来唐的用意,礼请道璇赴日传律。道璇应请,在唐开元二十四年(日本天平八年,736)搭乘遣唐使中臣名代之船到达日本,被安置住于大安寺。他随身带的佛书中有华严宗章疏和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等律宗章疏。此后,他以大安寺为中心向日本僧人讲授道宣的《行事钞》,又讲大乘《梵网经》等,然而因为没有具备戒律规定的十师,仍不能立坛授具足戒。道璇在传授律学之外,还向日本僧众传授北宗禅。他的弟子中善俊以律学著称;行表年七十三从道璇“重受戒法”并受北宗禅,是以后平安时代日本天台宗创始人最澄之师。
       从以上所述可知,日本朝廷之所以积极从唐朝输入戒律和律学著作,以至派荣睿、普照二僧入唐聘请中国律僧东渡日本授戒传律,一是想系统引进和接受中国的戒律学说,培养自己的律僧,以便任用他们为日本僧尼授戒传律,协助朝廷加强对僧尼的管理,提高僧尼的素质;二是想在朝廷的统一管理(如设立国家戒坛)的体制下,聘任中国律僧按照戒律规定度僧授戒,有计划地控制出家僧尼的数字,以便使国家的农业生产和赋税保持正常,以利于国家的安定。
       尽管在鉴真赴日之前,日本已经从隋唐引人不少戒律及律学著作,也聘请到通晓律学的道璇到达日本,然而毕竟因为律学不完备和合格授戒的僧人数量不足(“三师七证”)而不能开设戒坛授戒。真正将律宗正式传到日本,被日本律宗奉为“第一祖”的是唐大和尚鉴真。
       鉴真师徒到日本传律授戒,改变了日本以往不能按照佛教戒律规定授戒的局面。在鉴真师徒参与下建立的奈良东大寺戒坛、下野药师寺戒坛和筑紫观世音寺戒坛,成为日本朝廷直接管辖之下的为出家僧尼授戒的场所,从而为日本在一定时期控制僧尼人数,使佛教保持正常有序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鉴真师徒在东大寺、唐招提寺以及大安寺等地向日本学僧传授戒律,培养了很多掌握律学知识、能够如法授戒的人才。据《唐大和上东征传》介绍,鉴真赴日之后,度僧近四万人,与弟子思托等人讲述《四分律》以及律宗南山宗道宣《行事钞》、相部宗法砺《四分律疏》、定宾《镇国道场饰宗义记》等多遍,培养出忍基、善俊、忠惠、常慰、惠新、真法等律学僧人,他们皆能讲授上述律学典籍和理论。
       二、鉴真的律宗传承世系
       日本律宗是唐代高僧鉴真(688-763)创立的。鉴真应请东渡传法经历十分艰辛,前后六次出航,五次失败,其间双目失明,直至日本孝谦天皇天平胜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元754年初)才到达日本。鉴真与其弟子除向日本僧众授戒和传授律学之外,还传授天台宗,校勘佛典,并且介绍中国的寺院建筑技术、雕塑、美术乃至医药学等。关于鉴真在中国律宗中传承世系,以往发表的著作中多有阐述不清楚者,这里稍作说明。
       鉴真在中国所学及到日本后所传授的律学属于四分律宗的体系。然而,在唐代的四分律宗有三家,鉴真所传承的是哪家呢?律宗是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唐代围绕对《四分律》的阐释分为三个派别:
       一是法砺创立的相部宗。法砺(569-635)从灵裕出家,后跟静洪学《四分律》,又从洪遵弟子洪渊学《四分律》大义,此后开讲律学,从事著述,撰有《四分律疏》、《羯磨疏》及《含忏轻重仪》等,因长期在相州(今河南安阳)传法,故被称为相部宗。法砺的弟子有满意、怀素等。满意的弟子有大亮、义威、远智、定宾等多人。定宾著《饰宗义记》解释法砺律学思想,也十分有名。
       二是道宣创立的南山律宗。道宣(596-667)撰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羯磨疏》、《戒本疏》(统称“律宗三大部”)等,同时编撰《大唐内典录》、《续高僧传》、《广弘明集》等佛教史书。因道宣长期在西都长安之南的终南山修行和传法,其律学称南山律宗。道宣弟子中以文纲最有名,文纲有弟子弘景、道岸等。
       三是怀素创立的东塔宗。怀素(624-697)曾在邺郡法砺门下学《四分律》,认为师说未尽善而离去,自撰《四分律开宗记》,对法砺的律学提出不同见解,称《新疏》,又撰《新疏拾遗钞》等。因他所在的长安西太原寺有东塔,故其律学称东塔宗。怀素有弟子法慎。法慎弟子义宣著《折中记》六卷,释道宣《行事钞》之义。
       这三个律宗派系皆围绕《四分律》对戒律进行系统的论释,对于戒、出家、授戒仪式、僧团组织和生活仪规等作出深入细致的论述,是来自印度的佛教戒律在中国最后完成民族化的表现。然而到唐后期,道宣的南山律宗成为中国律学正统,其他二派逐渐衰微。
       从鉴真东渡日本所带律学著作及在日本讲授的律学内容来看,虽包含以上三家著述,然而从他师承关系和传授的主要内容来看,他属于道宣的南山律宗,所传承的律学也以南山律为主。
       唐中宗神龙元年(705)鉴真18岁,他从道岸(654-717)律师受菩萨戒。景龙元年(707)鉴真20岁,先到东都洛阳,后入西都长安,翌年三月于长安实际寺登坛由弘景(634-712)律师任戒和尚受具足戒。道岸、弘景都是唐代南山律宗创始人道宣的再传弟子,是当时精通佛教戒律的著名律师。弘景,在宋以后的史书中因避太祖之父赵弘殷的名讳改称恒景,曾从天台大师智凯的弟子章安灌顶(561-632)受学,精通天台宗教义,长期住天台宗传法中心之一的荆州(治今湖北江陵)玉泉寺。鉴真从弘景受戒后还从他学习天台宗教义。此后,鉴真巡游两京,访师求学,深入学习佛教经、律、论“三藏”,尤重律学。
       鉴真在长安、洛阳先后从当时著名律学高僧学习南山宗和相部宗的律学。据日本镰仓时期学僧凝然(1240-1321)《三国佛法传通缘起》卷下和《律宗纲要》卷下的记载,鉴真除师事道岸、弘景之外,还从道宣的另一弟子融济学习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钞》、《羯磨疏》和《释门亡物轻重仪》等;随相部律宗的义威、远智、全修、慧策、大亮等学习法砺的《四分律疏》等。他们五人皆是师承法砺的满意的弟子。鉴真在从他们受法之后回到扬州,在大明寺传授戒律。
       在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日本僧荣睿、普照二人奉敕入唐聘请律师之时,鉴真已经成为唐土著名律僧。如《唐大和上东征传》所说:
       昔光州道岸律师命世挺生,天下四百余州以为受戒之主。岸律师迁化之后,其弟子杭州义威律师响振四远,德流八纮,诸州亦以为受戒师。义威律师无常(按:去世)之后,开元二十一年时大和上年满卅六,准南江左净持戒者,唯大和上独秀无伦,道俗归心,仰为受戒之大师。凡前后讲大律并疏卅遍,讲《律抄》七十遍,讲《轻重仪》十遍,讲《羯磨疏》十遍。具修三学,博达五乘,外秉威仪,内求奥理。讲授之闲,造立寺舍,供养十方众僧,造佛菩萨像,其数无量,缝纳袈裟千领、布袈裟二千余领,供送五台山僧,设无遮大会、开悲田而救济贫病,设敬田而供养三宝,写《一切经》三部,各一万一千卷。
       文中的“四百余州”是个概数。据《旧唐书·地理志》,开元二十八年(740)全国有郡府(相当州)328个,县1573个。道岸的律学上承道宣一文纲,弟子义威也曾师事法砺弟子满意。“大律并疏”中的“大律”指《四分律》;“疏”指道宣的《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简称《戒本疏》)或法砺的《四分律疏》。《律钞》是道宣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简称《行事钞》)。《轻重仪》是道宣的《量处轻重仪》。《羯磨疏》全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也是道宣撰。所谓“一切经”即大藏经,据智升《开元释教录》的《入藏录》,大小乘三藏共1076部5048卷。引文说鉴真写《一切经》三部,“各一万一千卷”,有误。其中“各”当为“共”字;“一千卷”应为“五千卷”。这段文字是说,鉴真是继道岸、义威之后在淮南江左最有权威最有影响的授戒律师。他德高望重,博通大小乘佛法,在东渡日本之前已经宣讲《四分律》及道宣《戒本疏》(有时指法砺《四分律疏》)40遍,讲道宣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70遍、《轻重仪》10遍、《羯磨疏》10遍,并且还从事造寺、造像、施舍、救济贫困及抄写佛典等多种弘法利生事业。
       唐天宝十二载(753),鉴真随日本国遣唐大使藤原清河一行东渡日本,所带的佛书中,一是佛经,有唐实叉难陀译《华严经》八十卷等;二是戒律,有《四分律》及其单行僧尼戒本、律论《律二十二明了论》;三是律宗三家的律学注疏,其中最多的是道宣南山宗的著作,有《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戒本疏》、《羯磨疏》、《行事钞》、《关中创开戒坛图经》;法砺相部宗的著作有《四分律疏》、定宾《镇国道场饰宗义记》、《补释饰宗义记》、《戒疏》、观音寺大亮《义记》;怀素东塔宗的著作有《戒本疏》。此外还有北魏慧光《四分律疏》、唐智周《菩萨戒疏》、灵溪释子《菩萨戒疏》、大觉律师《批记》、法铣《尼戒本》和《尼戒本疏》等。所带天台宗的著作,有隋智凯《摩诃止观》、《法华玄义》、《法华文句》、《四教义》、《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行法华忏法》、《小止观》、《六妙门》。此外还有梁宝唱《比丘尼传》、唐玄奘《大唐西域记》等。
       鉴真到日本后受到圣武上皇、孝谦天皇为首的朝廷的欢迎和直接支持。圣武上皇降诏:“自今以后,授戒传律,一任和上。”按照鉴真的设计在东大寺卢舍那佛殿前建立了戒坛,鉴真为圣武上皇授菩萨戒,光明皇太后、孝谦天皇、皇太子授菩萨戒。此后敕授鉴真“传灯大法师”(最高的僧位),敕任僧官少僧都、大僧都。在鉴真的主持下,在东大寺建戒坛院,在下野的药师寺和筑紫的观世音寺也相继建立戒坛,成为日本朝廷统一控制的为出家僧尼授戒的“天下三戒坛”。鉴真还为澄修等440位沙弥授具足戒,为自愿舍弃旧戒的僧人重新授戒。
       从鉴真一行带到日本的中国佛教宗派的著作来看,最多的是律宗三家的书,而在这其中以道宣的南山律宗的书最多,其次是法砺相部宗的书。鉴真与弟子在日本讲述最多的也是道宣南山宗的律学著述,主要有《四分律疏》和《四分律行事钞》等;其次是相部宗的律学著述,有法砺《四分律疏》和定宾《镇国道场饰宗义记》等。因此,凝然《律宗纲要》卷上说:“大和尚专学法砺、南山两宗,故来日域多弘此二。”日本所传南山宗应奉道宣为第一祖、弘景为第二祖、鉴真为第三祖,法进、如宝并为第四祖;从所传相部宗来说,法砺为一祖、道成为二祖、满意为三祖、大亮为四祖、鉴真为五祖。(凝然《律宗纲要》卷下)
         
       日本律宗是鉴真创立的,所讲所传和用来指导授戒守戒的律学是以南山律为主体,故敬奉南山律宗创始人唐道宣为高祖,鉴真为初祖,东大寺法进为二祖,药师寺如宝为三祖,元兴寺昌禅为四祖,唐招提寺丰安为五祖。继鉴真之后在唐招提寺传承世系是法载、真璟、戒胜、寿高、增思等。
       (责任编辑 郑良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