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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研究]“德教为先修身为本”思想对公民道德人格培养的启示(摘要)
作者:李 莹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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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公民道德人格的完善是公民道德教育的价值目标和重要内容。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理论针对理想人格的培养,提出“德教为先修身为本”思想。发掘其道德教育资源,并加以运用和转化,对当代我国公民道德人格的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民道德人格;道德教育;自我修养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2—0047—03
       一、培养公民道德人格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道德人格是具体个人人格的道德性规定,是个人的脾气习性与后天道德实践活动所形成的道德品质和情操的统一。作为人格在道德上的规定,它兼有心理学与道德品质两方面的特征,与人格相比,内涵要深,外延要窄。它所涵盖的是那些在社会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和保持自我人格尊严的个体,是个人道德境界高低的标志,是真正具有做人的资格、较高道德规格和品格的内在统一。道德人格具有对内对外两种功能:对外功能是指道德人格对周围环境的适应和改造,即对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对社会精神文明及其他个体道德人格的作用和影响;对内功能是体现道德人格的本质力量,表现为动机整合功能、行为动力功能、价值定向功能等方面。人们的道德实践是个过程,因而从动态上看道德人格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获得并不断锤炼和提升的,而人的社会化所表征的是“通过自然的人文化以达到文明境界”[1](P40)的人文取向。因此,公民的道德人格就成为评价公民道德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最重要的标准,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目标,就是逐步形成和完善道德人格,使之成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人。公民道德教育要与公民道德人格的形成和完善过程相一致,通过切实有效的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认识,培养优良的道德情感,激发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在不断躬行的道德实践中养成和提升道德人格。
       在公民高尚人格的形成过程中,外在的道德教育和内在的道德修养缺一不可,研究道德人格的形成就必须研究这两种铸造道德人格的内因和外因的相互联系。道德教育是培育理想道德人格、造就内在道德品质、调节社会行为的重要手段。人生初始,从道德上讲只不过是一张白纸,只有通过外在的道德教育,才有可能最终形成一定的道德人格。在相当长的人生阶段上,道德教育的好坏对于道德人格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非独丝有染,人亦有染。道德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本性,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貌和国家的命运。道德教育固然重要,道德修养更加不能忽视。人的自觉能动性的特征,使他对道德教育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有选择地接受。人们道德人格的形成,教育是外部条件,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则是内部根据。道德修养主要指人们在道德品质、道德意志和道德习惯等方面进行的自我陶冶、自我锻炼、自我培养。理想道德人格的形成,有赖于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所进行的体验、对照、检查、反省等心理活动和客观的实践活动。道德教育是外因,自我道德修养是内因,二者相互配合才能造就公民高尚的道德人格。
       二、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德教为先修身为本”思想
       各个不同时期的道德人格植根于自己历史时代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中,但也是在人类以往道德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它们产生的历史前提和直接出发点。中国传统文化虽然内蕴丰富、气象万千,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道德人格一元的文化,以道德人格为指归的儒学,流贯在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漫长历史中,从周公在《无逸》篇中赞扬的“勤俭自节、孝悌亲厚”,到孔子倡导的“博施与民而能济众”,最完美的实现“仁义”的圣人,再到宋儒提出的“人欲净尽,天理浑全”、“廓然大公”的理想道德人格,在漫长的社会历史中,儒家探索并实践了人类最基本也是最崇高的道德人格理论体系,表现出鲜明的一贯性和继承性。而道德教育和自我道德修养作为道德人格形成的重要手段,在道德人格的继承发展中起了关键作用。
       1.中国传统道德人格培养强调“德教为先”
       中国古代素有“德教为先”历史传统,倡导者是儒家思想的创立者孔子。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思想,强调道德教育对理想人格形成的重要作用。首先,儒家的人性论是“德教为先”思想的道德哲学基础。孔子讲性相近,习相远;孟子讲人性本善、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虽讲人性本恶,但着重点在强调“善者伪也”,即人的善行和善良品德是后天习成的。从表面上看,孔、孟、荀对人性的看法存在着差异,但实质上在对待人性与人的善良品德关系问题上殊途同归,都十分强调“德教”即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认为人性是可以教化、可以塑造的。其次,儒家“德教为先”的思想涵盖从政治领域到日常生活的基本道德秩序的内容。如孟子强调“教以人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荀子则强调“十教”,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基本意思与孟子的“五伦”没有根本的区别。儒家“德教”所涉及的这些内容,可以说就是那一时代的“思想道德教育”,是广义的“德教”,而不是狭义的道德教育。最后,儒家学者大都从事教育实践活动,讲究如何有效地运用各种德育方法。如孔子提出的学思结合、克己内省、立志乐道的方法,孟子倡导的“求其放心、持志养气、专心有恒、盈科而进”,《中庸》所提倡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等。这些道德教育方法可谓丰富多彩,自古以来在道德教育实践中反复运用并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从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德教”实践看,儒家思想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贯彻道德规范确实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对于道德教育规律的认识应当说是深刻的,值得我们今天借鉴。
       2.中国传统道德人格培养重视“修身为本”
       中国古代各家各派的思想家都十分重视道德修养问题,尤以儒家学派对修养问题阐发得最深刻、最一以贯之,使之几乎成为中国古代传统道德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修身为本”是儒家对道德人格培养问题的基本定位,孔子最早对其进行系统阐发,以后历代思想家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吸取其他派别的观点,使其形成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首先,儒家特别强调自身修养的理性自觉,注重修身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明善在乎格物穷理”,这是修身的认知阶段,旨在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思想认识只有借助于情感和意志的推动,才能落实在行动上,由此儒家提出修身的“诚意”、“正心”,这是说修身应该发自于内心,以自己的理性控制一定的情感,形成坚强的道德意志,使修身充满自制力和坚持力。其次,儒学思想家大都认为使人成为道德人是修身的惟一目标,即培养自己的理想人格,达到至善的精神境界。孟子认
       为,修身就是要“善养浩然之气”,就是一种较高的理想境界。荀子以圣人为修身的极致,圣人可以通于神明,参于天地,是“人之所积而致矣”。张载提出修身是“知”、“礼”结合而“成圣”。王阳明也认为,修身的目标是超凡入圣,要树立“纯乎天理,而无人与之杂”的理想人格。再次,儒家认为修身是个人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自我改造。他们十分注重向内用功,提出了许多省察克治的修身方法。包括内省自讼、反求诸己,即在修身过程中,要不断地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反省,以检查自己是否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学”“思”结合,“学”就是要博学多识,目的在于学以致其道,“思”就是要常反省,吾日三省吾身;“积靡”,儒学思想家把修身当作一个艰苦的不断积累的过程,认为人们只有经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的磨练,才能够积善成德。最后,儒家认为“修身为本”不是“独善其身”,修己与“敬”、“安人”、“安百姓”密切相关。“修身为本”就是要达到“修、齐、治、平”这样一种政治理想,即所谓“经世致用”的理想抱负,许多仁人志士都以此为毕生的追求。儒家道德修养论强调个人道德修养在提高个人道德素质和改善社会道德状况两方面的积极意义。
       三、公民道德人格培养对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理论的借鉴
       中国传统美德富有深刻的道德理性内涵,闪烁着人文精神的光彩,是古代先哲对道德教育规律的探索。从发展的角度看,这正是传统道德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一脉相承的原因与关键所在。培养公民道德人格,应当合理地借鉴“德教为先修身为本”思想,并加以改进和转化。
       1.公民道德人格培养对“德教为先”思想的借鉴与转化
       第一,对传统道德教育以人性论为逻辑出发点和教育前提的借鉴——公民道德教育要重视个体道德需要,完善人格发展。人性论是中国先哲对人的认识问题的必然回答,尽管有“人性善”、“人性恶”及“人性元善恶”之分歧,但其出发点和归宿是一致的,即从人性出发培养人“善”的德行。“善”的追求是中国传统道德对个体生命价值和归宿的最终确认,即人的一生就是个体不断寻求道德理性成熟的过程,这是个体之所以要求善、至善的原因,也是传统道德教育的前提和基础。现代人格的培养同样不能脱离现实人性的基础,要结合个体的道德需要,使人格教育出于自然而又归于自然。要关注公民的多种心理需求、生理需求,尊重他们的个人利益和个性特征,受教育者是具有丰富内心世界的完整生命。应该从教育规律、认识规律、身心发展规律出发,通过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道德需求。现代人格培育要促进知、情、意、行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道德要求与个体道德需要的有机结合,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教育要求的层次。
       第二,对传统道德教育重视个体道德自觉与规范教育结合,以情感共鸣贯穿始终的借鉴——公民道德教育要实现情意互通,采取情感教育法。道德教育是规范性教育,其目的是使个体接受现存的社会道德规范并内化为个体的行为准则。道德的内化过程是复杂的,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是情感性教育,提倡道德教育中关心人的情感发展,并以情感品质的道德化来表征人的德性,其操作方式主要是情感意通。孟子认为人的优良品德非“外铄我也”,而是人性中本有的“趋美向善”情感的扩充和发展,道德教育就是对人美好情感的激发和培养,通过激发相应的道德情感内化社会道德,而不是机械地强制性地灌输社会的伦理道德。在我们今天的公民道德教育中,应当确立情感教育的重要地位,使人通过情感体验来形成相应的道德理想、价值观念,产生对人生终极价值的关怀,自觉主动地把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就是让他们首先了解别人如何对待自己,会使自己欢喜、高兴或者厌恶、愤怒,然后推己及人、设身处地去体验他人的欲望和感受。由此,就能自觉地意识到该怎样正确地对待他人,因而能自觉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此外,情感教育不能是教育者单方面的“以情感人”,而应当激发受教育者真正的情感体验,先秦儒家人格教育思想提倡“乐学”,即受教育者把对道德的追求视为快乐的事,这也向我们揭示,道德教育必须出于个体自己的真情实感,才会产生对一定道德理想的执著追求。
       第三,对传统道德教育以“知行统一”为判断道德水平标准的借鉴——德育要通过组织道德实践活动,实施养成教育。道德认知对道德行为起着理性指导的作用,而道德行为则是道德认知的最终体现和实践。朱熹强调“致知”和“力行”并重,提出“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王阳明注重“知行合一”,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中国传统道德强调道德行为实践了道德认知,是衡量个体道德理性成熟与否的标准,是道德教育的最终归宿。道德人格是在社会关系中产生和形成的,也只有在社会交往和实践中才能判断人格的高低。因此,道德人格的培养,要通过多种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养成教育。一方面,通过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使公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履行社会义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实现社会实践活动与人格教育有机结合,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实问题的道德教育。要鼓励受教育者在原有基础上积极参与和扩充道德实践,实践活动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活动的效果上,而且体现在活动的过程中。受教育者在活动中发挥了自主性、独立性,人格素质就会得到相应的提高,从而实现现代人格培育的真正目的。
       第四,对传统道德教育强调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的借鉴——公民道德教育要提高主体的道德选择能力,实现道德自由。道德行为是一个人自觉的选择行为,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培养受教育者遵守道德规范的主动性、自觉性。孔子在伦理教育活动中,一方面,运用启发诱导的方法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追求道德理想的兴趣,使其“好学”、“乐学”;另一方面,又特别注意对自我省察、自我监督能力的培养,试图把道德规范由外在的他律(礼),转化为内在的自律(良心),使个体自觉地运用主观能动性控制自己的行为。孟子根据“尧舜与人同耳”的人性论,揭示尧、舜之所以成为道德上的楷模,关键是他们能够自觉主动地追求善,进而提出要充分发挥每个人身上所具有的追求善的潜力。现代人格培育就是要公民的人格健康发展,成为具有主体精神的现代中国人。“个人人格尊严的确立和对个人自主选择的尊重,这既是道德教育的目标,也是道德教育得以有效进行的前提。”[2](P63)要切实把握以人为本的出发点,创设主体性人格培育的情境,引导受教育者学会自我控制、自我调整、自我超越,主动选择和接受道德文化信息,构建自己的道德理想和目标;还要创造条件,运用各种形式,唤醒受教育者的道德意识,把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受教育者的内在道德需要,培养他们面对道德情境、道德问题进行自我选择、自我判断的能力以及积极践履道德、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责的态度和精神。
       2.中国传统道德“修身为本”思想的发掘
       
       自我修养是指个人在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进行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行为活动,以及经过这种努力所形成的相应道德情操和达到的精神境界。道德教育必须以人的自我教育为基础,道德教育中所有的道德观点和理想都需要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再外化为自觉的道德行为,凝结成相应的道德品质。因此,自我道德修养是坚持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挖掘这种动力,对人生的道路、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甚至起着决定作用。
       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问题就是修养问题,始终强调并坚持“修身为本”,是古代道德中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容,古代思想家提出的修养方法,既是对人类道德修养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贡献,也是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第一,立志。首先就是弘志,即要树立远大的道德理想目标,这个理想目标就是“道”,立志就是“志道”。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人,游于艺”;孟子说“尚志”即是“仁义而已矣”。传统道德认为,对道德人格的追求是不可或缺的,一个人不能因为物质条件的匮乏便放弃对仁义道德的追求,儒家认为凡人皆应立志,立志的方向不在锦衣美食,而在于得道,体现了人生的意义,其价值高于物质生活的满足,高于功名利禄,也高于自己的生命。志于道,至于仁义,是对社会所有人的要求,无论贫富、长幼,只要努力从事于道,皆可以成为圣贤,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第二,存养。首先是“存心”、“养性”,孟子最早提出这一思想,认为“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养气”的最高境界是养“浩然之气”,即一种充实了道德意识和情操的精神境界,它是由正义积聚而产生的。因此,“养气”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意识和保持良好的道德状态。宋以后的儒家发展了孟子“志”与“气”关系的思想,提出“志”是道德理性,“气”是气质即人的秉性、情感、欲望等,认为气质有善有恶,必须用道德理性来驾驭气质,使之完全符合道德的要求。
       第三,克治。首先是“克己”,其根本是“以公克私”,即自觉地克制自己心中的私欲,以维护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道德准则。公私之辨是传统伦理学的重要内容,古代思想家大都提倡以公克私、公而忘私。“克治”也包括“自省”,是古人特别推崇的修养方法,孔子讲“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孟子则提出“反求诸己”;王阳明还阐明“自省”与“存养”关系,即“省察是有事时存养,存养是无事时省察”。“克治”还包括“慎独”,就是个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做半点违背仁、义、礼的坏事,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慎独”最要害的就是“不自欺”,陆九渊提出“慎独即不自欺”与“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的思想是相同的。当然,要真正做到“慎独”,做到“不自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从理论上概括,中国古代的“慎独”思想是道德必然与道德自由的高度统一,是道德动机与道德效果的高度统一,是道德言行与道德品质的高度统一,归根结底,是道德规范与道德良心的高度统一。
       作者简介:李莹(1980—),女,河南周口人,郑州大学党委宣传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参考文献
       [1]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2]肖川.主体道德人格教育:概念与特征[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 辛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