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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和谐文化”的三重意蕴(摘要)
作者:寇东亮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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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文化类型学意义上,和谐文化就是以和谐为核心理念与根本价值取向的文化,它反映了一种新的文化理念;在文化结构论意义上,和谐文化就是以社会各种文化元素、文化形式的协调互动和有机统一为根本特征的文化,它展示了一种新的文化自觉;在文化社会学意义上,和谐文化就是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人的全面发展相契合的文化,它呈现了一种新的文化愿景。
       关键词:和谐文化;文化理念;文化自觉;文化愿景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2—0012—06
       和谐文化建设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谐文化”的提出,表明我国文化转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和谐文化”反映了一种新的文化理念,展示了一种新的文化自觉,呈现了一种新的文化愿景。
       一、在文化类型学意义上,和谐文化就是以和谐为核心理念与根本价值取向的文化,它反映了一种新的文化理念
       任何一种类型的文化,其核心都体现在它的精神及其价值取向层面。因为,“文化的物质设备本身并不是一种动力。单单物质设备,没有我们可称作精神的相配部分,是死的,是没有用的”[1](P5)。“文化把人类提高于禽兽之上,并不是由于给人类以其所能有的东西,而是指示给他看其所能奋斗追求的目标。”[1](P91)每一种文化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显示了该文化别具一格的特色,使其有别于其他文化样式,从而构成特定的文化类型。
       从文化类型学意义上说,和谐文化是一种以和谐为核心理念与根本价值取向的文化,是关于和谐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社会风尚等。和谐文化体现了人们对和谐的感受、认知和认同,对和谐目标的向往、推崇和追求,蕴含着互助、合作、团结、宽容、稳定、有序等价值理念,这些价值理念被贯彻到经济、政治、社会以及人的发展等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贯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全社会的一种自觉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升华为人们的一种精神境界和精神力量。和谐文化包括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念、和而不同的思维方式、宽厚包容的处世态度、通融和解的行为方式、平和理性的社会心理、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念、身心一体的健全心态等基本内容。和谐文化揭示了人与人的依赖关系、人与社会的依存关系、人与自然的友好关系、人与自我的一体关系,并致力于这些关系的协调一致和良性互动。和谐文化的本质在于,用和谐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建立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将和谐作为整个社会精神文化的思想内核,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和谐文化要求人们在经济社会交往中增强合作意识,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努力在互利互惠中实现“共赢共享”;和谐文化要求人们在生活交往中弘扬仁爱宽容精神,提倡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坦诚相待,努力营造一种自由民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风尚。研究、倡导和宣传和谐文化,就是要在全社会推崇和谐理念,弘扬和谐精神,倡导和谐行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坚实的思想观念基础。
       在人类文化思想史上,“和谐”理念由来已久。但是,把“和谐”作为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价值原则,进而提出“和谐文化”概念,是中华民族进入21世纪所获得的最新文化共识。作为一种文化类型,“和谐文化”在一定意义上是相对于“斗争文化”而言的。“斗争文化”就是以斗争为核心理念与根本价值取向的文化,它认为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要求主要通过斗争的方法和手段来消除各种矛盾和冲突。“斗争文化”推崇斗争理念,张扬斗争精神,倡导斗争行动。从历史观上说,“斗争文化”是以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为立论根据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至今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而这种对立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形式。但是,不管阶级对立具有什么样的形式,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却是过去各个世纪所共有的事实。”[2](P292)恩格斯在谈到道德的阶级性时指出:“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我们还没有越出阶级的道德。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3](P435)列宁也指出:“在为阶级矛盾所分裂的社会中,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有非阶级的或超阶级的思想体系。”[4](P326—327)毛泽东更进一步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5](P283)经典作家的论述说明了“斗争文化”的合理性。“斗争文化”实质上是“阶级文化”,是“革命文化”。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强调文化的阶级性,尤其是强调对立阶级之间的文化的阶级性和相斥性,能够有力地唤醒被压迫阶级的阶级意识和文化自觉意识,激发被压迫阶级的文化创造精神和社会革命精神。这不仅仅是因为,“革命文化,对于人民大众,是革命的有力武器。革命文化,在革命前,是革命的思想准备;在革命中,是革命总战线中的一条必要和重要的战线”[6](P708)。更是因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2](P98)。在这种情形下,“只要人们还没有学会透过任何有关道德、宗教、政治和社会的言论、声明、诺言,揭示出这些或那些阶级的利益,那他们始终是而且会永远是政治上受人欺骗和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的牺牲品”[7](P314)。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同时也表明了“斗争文化”的限度。在他们看来,当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对立”被消灭后,文化的发展就会超越“阶级的文化”而进入“真正人的文化”。
       众所周知,近现代西方文化一直是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等的二元对立中嬗变的,二元对立可以说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根本特征。近现代以来,中国文化的发展总体上也具有二元对立的特点。从“中体西用”到“西体中用”,从“文化保守主义”到“文化激进主义”,从“全盘国粹或全盘西化”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都呈现着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这种二元对立倾向,使整个文化发展徘徊在中国与西方、激进与保守、现代与前现代、精英与大众等“非此即彼”的取舍之间,遏制了多元文化的兼容与会通。“斗争”作为一种基本的文化价值取向,贯穿了中国20世纪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甚至人们日常生活的大部分领域,给20世纪的中国文化打下了
       深深的烙印。毋庸置疑,“斗争文化”蕴含着豪迈的英雄主义气概,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始终不可缺少的。“斗争文化”培育和弘扬了近现代中华民族不屈不挠、英勇奋斗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成为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根本动力,也成为中华民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源泉。但是,新中国成立后的较长一段时期,我们夸大了这种“斗争文化”的地位和功能。把“斗争”片面化、绝对化,形成“绝对斗争”的思维方式。1959年,毛泽东指出:“旧的社会斗争止息了,新的社会斗争又起来。总之,按照唯物辩证法,矛盾和斗争是永远的,否则不成其为世界。资产阶级的政治家说,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一点也不错。不过,斗争形式,依时代不同而有所不同罢了。”[8](P451)对“斗争哲学”的推崇,使毛泽东相信“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正是这种豪情,使毛泽东把“斗争哲学”转化为“文化大革命”的社会实践。在“文革”中,“斗争”二字成了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元语言”。这场对“文化”的“大革命”,充斥着二元对立的文化思维模式,使人们习惯于仅仅从对立和斗争的角度思考问题。比如,“宁要……,不要……”,“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等等。强调“破字当头,立在其中”,把“破旧立新”上升到哲学世界观高度,视其为宇宙的普遍法则,使“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有敌无我,有我无敌”、“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等“左”的思想在全社会泛滥。
       我国目前已进入“消灭了阶级对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从总体上看,我国当前社会中的矛盾,绝大多数属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因而,在化解这些矛盾时,主要应以“和谐”为指导原则,通过协调、平衡、统筹等方式进行解决。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文化也理应从基于“阶级对立”的“斗争文化”转向基于“不同阶级阶层根本利益一致”的“和谐文化”。利益是文化的基础,文化的合理性根源于其所代表的利益的合理性。和谐文化的利益基础具有更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它更容易被认同。和谐文化承认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但不再把斗争作为解决矛盾的主要手段,而是把协调、统筹、平衡等作为解决矛盾的主要手段,明确了“和谐”在化解矛盾和冲突中的价值导向。这就是说,和谐文化在自身意志实现的方式上更多民主性,它并不特别需要采取激烈的强制手段来推行自己的文化意志。也因此,和谐文化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宽容性,特别是对于异质文化、俗文化和大众文化等,和谐文化表现出了更多的宽容与开放姿态。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来看,我们经历了一个从精神文明建设到先进文化建设再到和谐文化建设的进程,三者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比较而言,和谐文化的兼容性更广泛,它涉及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之外的许多方面或领域。
       在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成了时代主题,“和谐”越来越成为全人类追求的一种普遍价值目标。借用德国思想家马克斯·舍勒的说法:“适用于现时代的最普遍的公式,在我看来,似乎是各种势力的谐调,而这个时代是一个人类各种紧张关系将得到普遍缓和的时代。”这个时代,是一个“谐调的时代”[9](P217)。这种谐调包括:“对种族问紧张关系的谐调;在心理状态、自我意识、尘世和神之间,在各个巨大的文化群落之间的谐调;在男性和女性对人类社会管理的思维方式方面的谐调;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谐调,以及在社会的上层和底层之间的阶级论争、阶级条件和权力之间的谐调;在所谓文明的、半文明的和原始的民族之间关于权力分享方面的谐调;还有在相对原始的文明与高级的文明的心智之间的谐调;在其心智态势的评估中青年与老年之间的相对谐调;在技术知识和文化成长之间的谐调;在体力劳动和精神劳动之间的谐调;在民族的经济利益和民族的精神与文化领域方面,对总体文化与人类文明所作出的贡献之间的谐调。……这种谐调本身并不是我们‘选择’得来的;它是不可逃避的命运。”[9](215-P216)“在各种类型的谐调中,最重要的一种谐调是与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自身相适应的文化谐调。”[9](P220)
       二、在文化结构论意义上,和谐文化就是以社会各种文化元素、文化形式的协调互动和有机统一为根本特征的文化,它展示了一种新的文化自觉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中总是内在地包含很多形式、类型和层次,和谐文化就是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文化体系自身的内容及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文化生态系统,凝结成为“一个组织严密的体系”[1](P11)。这种意义的和谐文化,反映的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结构的完整性和整体的协调性,表明的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的“生态景象”。“生态”最初是个生物学概念,但20世纪中叶以来,一些有远见的思想家扩展了自然生态理论,提出“生态智慧”概念。“生态智慧”不仅要求重建自然生态的平衡,而且更为强调重建人的精神生态、人格生态乃至整个文明的价值生态的平衡。这就使“生态”概念突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范围,获得了更为普遍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意义,成为解读人类整个文明的重要理念。新近出现的“社会生态学”、“政治生态学”、“文化生态学”等,正是人类生态智慧不断提高的表现。从“生态”的观点看文化,文化就是一个生命体,文化的各个元素、各种形式和各种类型,都处于有机关联、整体协调和共生互动的状态。和谐文化彰显了文化的“生态”维度,它是一种多元统一、兼容共生、协调有序、充满活力和大众共享的文化。这种文化是社会的各种文化要素、文化形式和文化类型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结果,它表明一个社会的各种文化元素、文化形式或文化类型的协调互动和有机统一。
       人类的文化是多样的,丰富多彩的。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实践中会形成不同的文化,就是同一民族、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形成各种异质文化。文明的多样性或异质性体现了人类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不同文明之间在相互交往中取长补短、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同发展,这是文化交往与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内在动力。但是,人类历史的演进表明,在不同文明的交往和融合过程中,同时也伴随着不同文明之间的激烈矛盾和冲突。20世纪晚期以来日益加剧的全球化浪潮,并未消除这种矛盾和冲突,反而把这种矛盾和冲突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了。正如美国学者赛义德所说的,在全球化进程中,“文化成了一种舞台,上面有各种各样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势力彼此交锋。文化决非什么心平气和、彬彬有礼、息事宁人的所在;毋宁把文化看做战场,里面有多种力量崭露头角,针锋相对”[10](P165)。事实上,在人类文明演进
       的过程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每一个文明都把自己视为世界的中心,并把自己的历史当做人类历史主要的戏剧性场面来撰写。”[11](P41)“为了加强我们对自己文化的信念,加强我们自己的文化意识,乃至对自己文化的感受,我们就用我们文化中的精英来同其他文化(特别是敌对文化)中的侏儒来比高低。这是很不公平的事,也是在比较文化中经常出现的事。”[12](P85)由于这种文化偏见,便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文化自大主义”、“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等现象。
       自近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文化日益被纳入到世界文化体系之中,我国的文化格局正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多样化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各种形式或类型的文化,呈现出多元杂处但又难以完全融合会通的情形。比如,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主流文化与亚文化、雅文化与俗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等之间都构成一定的文化张力,形成各种文化矛盾和文化冲突。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能够更加切身地感受到,我们缺的不是多元文化,而是在文化多元之上的普遍共识。也就是以多元文化为基础的文化共识和文化融合。“和谐文化”的提出,适应了这种寻求文化共识和文化融合的客观要求,它是面对多样性而又积极有效地引导多样性的文化,是面对文化矛盾和文化冲突而又积极协调并化解这种矛盾和冲突的文化。和谐文化倡导兼容并包的文化精神,“兼容”就是鼓励各种思想文化的自由竞争,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容忍和认同各种文化要素;“并包”就是通过各种文化要素、文化形式的交流、竞争、共存、共生,促进各种文化要素和文化形式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和谐文化反对简单粗暴地压抑和消解文化多样性,主张积极引导、协调、提升和规范文化多样性,在文化多样性之间寻求各种文化的沟通、理解、对话和融合。江泽民指出:“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13](P522)我们应该以文化对话代替文化对抗,以文化交流代替文化孤立,以文化合作代替文化冲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的文化和谐。
       “和谐文化”概念的提出,是中华民族在更高水平上的一次新的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概念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才有条件在这个已经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费孝通先生将“文化自觉”概括为十六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4]“各美其美”就是不同文化中的不同人群对自己传统的欣赏;“美人之美”就是要求我们了解别人文化的优势和美感,这是不同人群接触中要求合作共存时必须具备的对不同文化的相互态度;“美美与共”就是不同人群在文化价值上取得共识以促使不同的文化类型和平共处。但是,回溯我国近代以来一百多年的历史,应该说,我们的文化自觉在很长一段时期显得极为不够。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中,提出“双百”方针,作为思想文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显示出一种思想解放和文化开放的势头。但是,当一些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响应“双百”号召,认真提出批评意见的时候,毛泽东又将“双百”口号一变而为在思想文化领域进行阶级斗争的策略,强调思想文化领域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并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变成了“一花独放、一家独言”。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的文化变革中也一直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文化回归”倾向,片面夸大本民族传统文化及其价值,提出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文化命题;一是“文化西化”倾向,不加质疑地追随西方现代性价值取向,对西方理论不加反思地接受,甚至把本土资源作为论证西方理论、实现西方社会思想的工具。这两种文化理念在我国都由来已久,二者在今天仍都有勃兴之势。这充分表明,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自觉还远远不够。这也正是费孝通先生何以在他的晚年提出“文化自觉”问题的缘由。
       文化自觉是在跨文化交流的前提下对文化自我的一种自知之明,文化自觉是要克服文化上的盲目性。文化自觉的目的是为了在一国内部各种文化成分之间和世界各国各民族不同文化之间建立积极的交流与相互充实的关系,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保存世界的文化多样性,避免以一种或几种强势文化代替多姿多彩的各种文化。美国哲学家罗蒂提出的“后哲学文化”,可以说是对这种“文化自觉”理念的一种哲学注解。罗蒂认为,在西方古典文化发展史中,人们往往把某一种形式或类型的文化,如哲学、宗教、科学等,作为整个文化体系的基础,企图以某种具体文化形式来整合乃至替代所有其他文化形式,使文化能够在形式上得到统一,但结果却导致文化发展中的形而上学或科学主义倾向,制约了整个文化的健康发展。罗蒂特别分析了传统哲学对于人类文化发展的影响。他认为,传统哲学的目的,“就是要提出一种可以把文化的每一个方面都置于其中的形式框架”[15](P26),结果使得整个人类文化体系陷入形而上学泥潭。为此,他提出一种“后哲学文化”理念。在后哲学文化中,“无论是牧师,还是物理学家,或是诗人,还是政党都不会被认为比别人更‘理性’、更‘科学’、更‘深刻’。没有哪个文化的特定部分可以挑出来,作为样板来说明(或特别不能作为样板来说明)文化的其他部分所期望的条件”[15](P14)。在后哲学文化中,“我们可以得到‘合理性’的另一种意义。在这种意义上,这个词指的是某种‘清醒的’、‘合情理的’东西而不是‘有条理的’东西。它指的是一系列的道德德性:容忍、尊敬别人的观点、乐于倾听、依赖于说服而不是压服。这些是一个文明社会如果要持续下去必须拥有的德性。”[15](P76)
       三、在文化社会学意义上,和谐文化就是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人的全面发展相契合的文化,它呈现了一种新的文化愿景
       毛泽东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是首先决定那一定形态的文化的;然后,那一定
       形态的文化又才给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6](P663—664)从文化与社会的关系看,一种文化是否具有和谐的性质,主要是看它是否有助于经济繁荣、政治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所以,从文化社会学意义上说,和谐文化是就文化与经济、政治、人的发展的内在关联性而言的,是指在经济与政治基础之上形成的,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以及人的发展的客观要求相契合的,并能真正推进经济繁荣、政治文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精神文化系统。
       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在分析当今西方发达社会的内部结构时指出,西方社会内部的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之间正呈现出日益加剧的断裂。因为西方社会的三大“不同领域各有不同的模式,按照不同的节奏变化,并且由不同的、甚至相反方向的轴心原则加以调节”[16](P56)。经济领域崇尚效率原则,政治领域崇尚平等原则,文化领域崇尚个性原则。由此,经济领域发展成为一个以严密等级制、精细分工制为特征的自律体系,政治领域则演变成为经济体制之外的一个庞大王国。与这两个领域不同且相对立的是文化领域。在这个领域,起支配作用的轴心原则既不是“经济效益”,也不是“平等权利”,而是“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这一原则要求的是“个性化”、“独创性”以及“反制度化”精神,它造成人们的“自我”同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所需要的“角色要求”不断发生冲撞。这三个领域的对立和冲突标志着社会统一价值体系的断裂。这种断裂集中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官僚等级制的社会结构与要求平等参与的政治体系之间的断裂,二是依据角色和专业分工建立的社会结构与迫切希望提高自我和实现个人完美的文化之间的断裂,也就是“经济领域所要求的组织形式同现代文化所标榜的自我实现规范之间的断裂”[16](P61)。贝尔的分析就其内容来说,是与西方社会的特定时空相联系的,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社会所具有的共性。
       我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断裂现象,有学者甚至用“断裂社会”来概括我国转型期的社会特点。社会的断裂既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各自内部的断裂,也表现为三个领域之间的断裂。文化发展与经济、政治的不相适应,甚至脱节,是目前我国社会“断裂”的重要表现之一。当代社会发展实践表明,作为一种“软实力”,文化在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经济、政治和人的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重要。构建和谐社会,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障,文化是灵魂。但是,我国的文化建设总体上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文化建设水平、发展程度仍然相对滞后。正如我国新近颁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所指出的:“现阶段我国文化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进程还不相适应,文化体制机制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还不相适应,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品种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
       当前,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利益结构的调整、社会管理形式的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趋于多样化,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凸现出来。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协调发展。通过建设和谐文化,以共同的思想基础和统一的意志,把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凝聚起来,在全社会形成讲协调、讲团结、讲统筹、讲合作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而有效调节社会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真正促成和睦的社会秩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现有文化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状况越来越突出。目前,文化领域在许多方面仍然停留在传统体制模式上,如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文化、办文化,把经营性文化产业混同于公益性文化事业,政府统包统揽,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一些掌握国有文化资源的单位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一些国有文化单位被“边缘化”,有的甚至难以为继等等。当前,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已成为必然趋势,经济增长中文化的推动力越来越突出,经济效益中的文化附加值越来越明显,经济发展中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新的增长点,经济竞争中文化资源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加快工业化进程,深化经济结构调整,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都必须顺应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趋势,切实重视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不断增加经济活动的文化含量。在现代社会,物质消费与文化消费日益融为一体。只有具有文化含量、文化品位、文化个性,既能满足人的基本物质需要又能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要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我国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同时,在文化建设中,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已基本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转变,文化消费能力大大增强,文化鉴赏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多层次、多形式、多样性的特点。但是,我们能够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论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不能满足人们迅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对待文化发展问题、在处理文化建设问题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只重物、不重人的“物本主义”倾向,“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成为不少地方或部门进行文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就是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在文化社会学意义上,“和谐文化”就是与社会的经济体系、政治体系以及人的发展状态等保持有机联系和协调一致,与经济、政治、社会以及人本身等领域的发展保持良性互动,并能真正推动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文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和谐文化,就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相吻合、与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相统一、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一致的文化。
       作者简介:寇东亮(1965—),男,陕西铜川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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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辛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