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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研究]唐代任官形式中的知判问题(摘要)
作者:张东光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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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唐代的知、判都是实履其任的,并逐渐由试摄官向差遣转化。作为试摄官的知、判有试用、代理、兼职等多种情况,俸禄略低于同品正官。作为差遣的知、判俸禄依寄禄官,旨在说明寄禄官和差遣的比照关系。寄禄官等于或低于所差遣职务的称知某官事,高于所差职务的称判某官事。至宋代,知、判成为差遣的主要任用形式。
       关键词:知判;任官形式;寄禄官;差遣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1—00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