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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富士康状告记者案谈舆论监督问题(笔谈)]舆论监督要力避“舆论审判”(摘要)
作者:贾世秋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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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沸沸扬扬的“富士康状告记者案”已经落幕,但是这一事件留给人们的思考却并不因为事件本身的结束而偃旗息鼓。撇去原被告双方孰是孰非的争议,笔者认为,富士康公司叫板媒体有相当积极深远的意义,我们应该为之击节喝彩。一直以来,记者依托媒体,在舆论话语权上享尽天时地利,但是谁又来监督记者?公众赋予记者的权力谁来约束?媒体不仅仅需要来自官方的规制,更需要来自社会多元化的制约,包括企业的刚性抗衡——这种抗衡在西方屡见不鲜。从这个层面讲,富土康公司在中国开了先河,它会作为一个经典案例激励中国媒体走向更加理性和成熟。